《农书》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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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桑衣食总论
1.1 布帛可衣(行19)
古者四民,农处其一。洪范八政,食货居其二。食谓嘉谷可食,货谓布帛可衣,盖以生民之本,衣食为先,而王化之源,饱暖为务也。
1.2 宜桑宜麻(行21)
上自神农之世……及禹平洪水,制土田,定贡赋,使民知田有高下之不同,土有肥硗之不一,而又有宜桑宜麻之地,使民知蚕绩亦各因其利。
1.3 务农桑足衣食(行27)
宋兴,承五代之弊,循唐汉之旧,追虞周之盛,列圣相继,惟在务农桑,足衣食,此礼义之所以起,孝弟之所以生,教化之所以成,人情之所以固也。
1.4 衣食不给(行389)
苟无常产,则衣食不给,饥寒交迫,父母兄弟妻子离散,而礼义不率,其能守常心耶?
二、丝帛等级与衣着制度
2.1 衣不敢有丝帛(行174)
傅曰:「收敛蓄藏,节用御欲,则天不能使之贫;养备动时,则天不能使之病」。岂不信然。又曰:「约有者囷窖箱箧之藏,然而衣不敢有丝帛,行不敢有舆马,非不欲也,几不长虑而恐无以继之也。」
2.2 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行192)
《易》曰:「君子以劳民劝相。」……闾师:「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植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此先王之于民,困之如此……
2.3 锦绣害女工(行194)
昔汉文帝下劝农之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也。锦绣纂组,害女工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工害,则寒之原也。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天下有受其寒者。
三、麻葛苎布——平民衣料
3.1 种麻枲缉绩为布(行98)
正月种麻枲。间旬一粪。五六月可刈矣。沤剥缉绩以为布,妇功之能事也。
3.2 麻麦并种(行54)
其欹斜坡陁之处,可种蔬茹麻麦粟豆,而傍亦可种桑牧牛。牛得水草之便,用力省而功兼倍也。
3.3 苎麻布帛(行323)
且苎有数种,唯延苎最胜,其皮薄白细软,宜缉绩,非麤涩赤硬比也。粪苎宜瓮烂谷壳糠稾。若能勤粪治,卽一岁三收,中小之家,只此一件,自可了纳赋税,充足布帛也。
四、丝绢生产与贸易
4.1 丝织小绢易米(行321)
彼中人唯藉蚕办生事。十口之家,养蚕十箔。每箔得茧一十二斤。每一斤取丝一两三分。每五两丝织小绢一匹。每一匹绢易米一硕四斗,绢与米价常相侔也。以此岁计衣食之给,极有准的也。
4.2 原蚕丝不耐衣着(行345)
又有一种原蚕,谓之两生,言放子后随卽再出也,切不可育。卽损坏叶条,且狼籍作践,其丝且不耐衣着,所损多而为利少,育之何益也。
4.3 缫丝火候(行377)
旋放蚕其上……微以熟灰火温之,待入网,渐渐加火,不宜中辍,稍冷卽游丝亦止,缲之卽断绝,多煮烂作絮,不能一绪抽尽矣。
4.4 剥茧衣·丝柔韧(行379)
纔拆下箔,卽急剥去茧衣,免致蒸坏。如多,卽以盐藏之,蛾乃不出,且丝柔韧润泽也。
4.5 丝明快色鲜洁(行383)
七日之后,出而澡之,频频换水,卽丝明快,随以火焙干,卽不黯斁而色鲜洁也。
五、《禹贡》茧物贡品(行406)
考之《禹贡》,扬、梁、幽、雍不贡茧物,兖篚织文,徐篚玄纎缟,荆篚玄纁玑组,豫篚纎纩,青篚檿丝,皆茧物也。而桑土既蚕,独言于兖。然则九州岛蚕事,兖为最乎?予游济河之间,见蚕者豫事时作,一妇不蚕,比屋詈之,故知兖人可为蚕师。
六、牛衣褐荐(行281)
古人卧牛衣而待旦,则牛之寒盖有衣矣。饭牛而牛肥,则牛之瘠馁盖啖以菽粟矣。衣以褐荐,饭以菽粟,古人岂重畜如此哉,以此为衣食之根本故也。
七、于阗蚕桑传入典故(行446)
唐史载于阗,初无桑蚕,丐邻国不肯出其王,即求婚许之,将迎乃告曰:"国无帛,可持蚕,自为衣。"女闻,置蚕帽絮中,闗守不敢验,自是始有蚕。女刻石约无杀蚕,蛾飞尽乃得治茧。言蚕为衣,则治茧可为丝矣。世传茧之未蛾而窍者,不可为丝,顷见邻家误以窍茧杂全茧治之,皆成系焉。疑蛾蜕之茧也,欲以为丝而其中空不复可治。呜呼!世有知于阗治丝法者,肯以教人则贷蚕之死,可胜计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