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传信录》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殆知阁《中山传信录》(清·徐葆光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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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服品级制度(第604-640行)
1.1 国王与命妇冠服
第604行:国王,侧翅乌纱帽,盘金朱缨,龙头金簪;蟒袍,带用犀角、白玉,皆如前明赐衣制。王妃;凤头金簪。宫人,亦分为五等,约百人。命妇,头簪皆视其夫品秩。
1.2 九品官服对照
第605行:正一品以下,帽八等、簪四等、带四等。具列如左:
第606行:正、从一品:金簪,彩织缎帽,锦带,绿色袍。
第607行:正、从二品:正二品金簪、从二品金花银柱簪,紫绫帽(有功者,赐彩织缎帽),龙蟠黄带(有功者,赐锦带),深青色袍(下至八、九品,朝服皆同)。
第608行:正、从三品:银簪,黄绫帽,龙蟠黄带。
第609行:正、从四品:簪、帽、袍同三品,龙蟠红带。
第610行:正、从五品:簪、帽、袍同三品,杂色花带。
第611行:正、从六七品:簪、袍同三品,黄绢帽,带同五品。
第612行:正、从八九品:簪、袍同三品,大红绉纱帽,带同五品。
第613行:杂职:簪、袍同三品,红绢帽,带同五品。
第614行:里、保长:铜簪,蓝袍,红布帽或绿布帽。
第615行:荫、官生:簪、帽、服、带俱同八品。
第616行:外有青布帽,百姓头目戴之。
1.3 帽制详解
第621行:国王乌纱帽,双翅侧冲,上向;盘金朱缨,结垂领下三、四寸许:盖前所赐旧制也。云有皮弁为朝祭之服,而未之见。
第622行:帽,糊纸为骨。帕蒙之式,如僧毘卢帽,中空无顶,绢方幅覆髻之半,口互交。前檐着额处,鳞次七层;后檐十二层。彩织帽以下,紫最贵、黄次之、红又次之,中又以花素为等别;青、绿帽为下。
第624行:片帽,皆以黑色绢为之。漫顶,下檐作六棱,寒时家居帽;医官、乐工及执王宫茶灌之役,剃发如僧者皆戴之。
1.4 笠
第626行:笠,多以麦茎为之。亦有皮笠,外加黑漆而朱其里。
二、簪饰(第628-630行)
第628行:短髻簪,长三、四寸许;已冠,去顶中发者簪之。花头圆柱,亦有方柱、六棱柱。金最贵、金头银柱次之,银又次之;铜为下。
第630行:长簪,长尺余;妇人、幼童大髻者簪之;亦以金银三品分贵贱。民家女簪皆以玳瑁。
三、衣裳形制(第617-619行、第632行)
3.1 官员穿衣习惯
第617行:凡官员外衣,长过身;大带束之腰间,提起三、四寸:令宽博,以便怀纳诸物--纸夹、烟袋皆自贮胸次,以时取用。大僚、幼童,无不皆尔。贱役执事,则反结其袖于脊上。幼童,衣袖胁下令穿露三、四寸许;年长,剃顶中发,即缝属之。僧衣,两胁下皆穿;其他皆连衽,无隙漏处。首里人衣,年小者皆用大红为里,外五色紬锦;亦反覆两面着之。官员,紬缎作衣,诸色不禁。每制一衣,须大缎三丈五、六尺,其费殆倍于中国云。
3.2 女衣
第618行:女人外衣,与男无别。襟皆无带,名之曰衾;披身上,左右手曳襟以行。前「使录」云:『男妇皆无里衣』。今贵官里衣,亦有如中国者。女衣,贵家衣襟上,即本色紬纱作鳞比五层状。男衣,无是。女比甲背后下垂处,或作燕尾形。
3.3 寝衣
第619行:寝衣,比身加长其半;有袖及领,厚絮拥之。国人呼衣曰衾,此则衾又如衣也。
3.4 通用衣制
第632行:衣,皆宽博无后,交衽。袖大二、三尺,长不过手指。右襟未作缺势,无衣带;多以蕉布、蕉葛为之,綦文间采。男、女衣皆同呼之曰衾。
四、大带(第634行)
第634行:大带,长一丈四、五尺,宽六、七寸,蟠腰间三、四围。杂花锦地为贵,大花锦带次之,龙蟠黄地、红地者又次之;下者皆杂色花带。
五、袜与鞋(第636行)
第636行:袜,或布或革,短及踝以上;向外,中线开口交系之。近足指处,别作一窦柄,将指以着草靸中。
第638行:靸,以细席草编成。前有一绳,界大指之间,踵曳以行。男女皆着之。
六、织物面料(第620行、第956-962行)
第620行:各色锦帽、锦带,本国皆无之,闽中店户另织布与之。本国惟蕉布,则家家有机,无女不能织者;出首里者,文采尤佳。自用,不以交易也。
第962行:榖则六榖咸备……家种芭蕉数十本,缕丝炽为蕉布;男女冬、夏皆衣之,利匹蚕桑。明册使萧崇业、夏子阳「旧录」云:『土不植棉,地不宜茶』;今亦间有之,但不甚繁植云。
七、明代赐服记录(第198-199行、第201行节选)
7.1 本朝颁赐清单
第198行:颁赐国王:蟒缎二疋、青彩缎三疋、蓝彩缎三疋、蓝素缎三疋、闪缎二疋、衣素二疋、锦三疋、纱四疋、罗四疋、紬四疋。
第199行:颁赐妃:青彩缎二疋、蓝彩缎二疋、粧缎一疋、蓝素缎二疋、闪缎一疋、衣素一疋、锦二疋、纱四疋、罗四疋。
7.2 明代赐服详录(第201行节选)
第201行:嘉靖十三年,册使陈侃「录」:赐国王尚清纱帽一(展角全)、金厢犀束带一、常服罗一、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一、青搭护一、绿贴里一、皮弁冠服一副、柒旒皁皱纱皮冠一(旒珠金事全)、玉圭一(袋全)、五章绢地纱皮弁服一套、大红素皮弁服一、纁色素前后裳一、纁色素蔽膝一(玉钩全)、纁色粧花锦绶一(金钩玉玎璫)、红白素大带二、大红素紵丝与一双(袜全)……
八、宴乐服饰(第216-227行)
8.1 中秋宴·笠舞(第一遍)
第217行:褰幔处有小童——可十三、四岁四人,着朱色袜、五色长衣——无带,开襟摇曳,头戴黑皮笠,朱缨索曼长垂胸前;回旋而上,时作顾盼、坐起之态。
8.2 花索舞(第二遍)
第217行:又有四小童宫妆,剪金扇面作花朵;朱帕紫额,上有金饰;五色衣,项上带五色花索一围长垂膝下。
8.3 篮舞(第三遍)
第217行:次有小童三人——可十余岁,戴珠翠花满头,着宫裙、五色锦半臂,肩小花篮各一提。
8.4 拍舞(第四遍)
第217行:次幼童四人,短朱绿五色宫衣,长裙间彩,曳地摇曳。
8.5 武舞(第五遍)
第217行:次有武士六人,着黑白相间綦纹大袖短衣,金篐束额作平顶僧帽式;挺白杖,交击应节。
8.6 乐工服饰
第217行:次有乐工十四人,着杂色红绿衣;帽檐六棱,低压头顶——或戴燕尾绿头巾。
8.7 天孙太平歌(第四宴)
第227行:先有一披发头陀,执白木杆,引五色衣小童——花抹额、各色蕉比甲,腰中各插菊花一枝、金轮转竿一枝,共十九人……次有各色红绿杂衣郎二十人……次有彩衣小童二,执小点鼓;杂衣郎二人,执铜点;八人,执腰鼓。
8.8 龙舟戏
第222行:龙舟三……人皆一色衣,一红、一白、一黑。每舟中央设鼓,彩衣小童击以为节。前后二彩衣童,执五色长旗。
九、僧服与特殊服饰(第785行、第828行)
第785行:国禁僧不得渡海入中国,惟至日本参学者有之。僧衣,多用朱黄色等紬绢为之;袈裟外,更有一衣如背心状,名「断俗」。帽多用毡,如中国笠帽然。
第828行:国中惟三种人,皆剃发如僧。一为医官,名曰五官正;一为王宫执茶役者,名曰宗叟,又名御茶汤,六人;又有司灌园六人:皆全剃发,戴黑色六棱幔顶宽檐帽,名曰片帽。衣外多着短挂一领,比大衣略短二、三尺许,黑色。
十、丧葬服饰(第821-823行)
第821行:通国平民死,葬皆用棺椁(土名曰龛)。官宦有力之家,仪物仿「家礼」,有详略。会葬者,皆衣白蕉衫。久米村大夫中,近有从「家礼」葬,不用浮屠者。
第823行:墓,皆穴山为之。既窆,垒以石;贵家则磨石方整,亦建拜台。墓门,远望如桥门。更有穴山,葬在层崖之上者。女墓前,挂棕叶片扇、白巾;男墓前,白布笠,立杖,草履、木屐。插花筒、设香炉,则男女墓皆同。
十一、妇女服饰与纹身(第920-922行)
第920行:妇女,小民家簪用玳瑁,长尺许;倒插髻中,翘额上。髻甚松,前后偏堕;疑即所谓「倭堕髻」也。不穿耳,闻国中大家女亦然。无脂粉、无首饰,珠翠俱废不用。足无所矫揉,或穿半袜、或着三板、或赤足行沙土中。手背皆有青点,五指脊上黑道直贯至甲边;腕上下或方、或圆、或鬌,为形不等,不尽如梅花也。女子年十五,即针刺,以墨涂之,岁岁增加;官户皆然。闻先国王曾欲变革,集众议,以为古初如此,或深意有所禁忌;骤改前制,不便。遂至今仍之。过市所见,无不尽然。
第922行:土妓行市中;暑月衣襟上亦用红绢缘于领掖间,以此识别。「旧录」云:『良家入市,手持尺布以自别』;今亦间有之。
十二、发式与网巾(第826行)
第826行:前明琉球人,皆不剃发,惟不明网巾。万历中,册使谢行人杰——闽之长乐人,母舅某从行,携网巾数百事,至无可售;谢使迟册封礼久不行,云本国既服中华冠带,册封日如陪臣有一不网巾者,册事不举;琉人竞市一空。福建至今相谑强市者,则云「琉球人戴网巾也」。至本朝,始剃顶发。自国王以下,皆遵时制留外发一围,绾小髻于顶之正中。
十三、服饰词汇对照(第1052行)
第1052行:衣裳,衾。帽,搯煞。衣服,密子满吉,又岂奴。裤子,哈加马。带,乌必。手巾,梯煞几,又皮沙之。被,乌独。帐子,喀着。毡单,木心。枕,妈括。褥子,福冬。袜,搭弼。衫子,哈加。笠,由沙。缨,毛疽。靴,呵牙。鞋,煞巴。汗衫,阿米琴。冬短衣,木绵景。夏短衣,百索景。紬,亦周。缎,动子。纱,撒。罗,罗。绢,活见。布,奴奴。绵衣,奴奴木绵。纱帽,纱帽。网巾,网巾。圆领,员领。裙,喀甲眉。
十四、织具(第895行前后)
第895行:织具——机形,坐处窄,外宽,高一尺五、六寸,低着脚仅三、四寸许。机前立竹竿一,下垂,引扣下上。梭长四寸余,如皁角形。器用轻小,席地为便,家家有之;缕蕉丝杂纫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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