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孝肃奏议》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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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销金奢侈(行632)
臣窃见中外臣僚士庶之家衣服首饰之类多用销金工匠于阛阓之中任意制造殊不畏惮臣伏详编勑节文除大礼法物外上从中禁下暨庶邦但系衣服装着之类土木玩用之物并不得以金为饰如违并科违制之罪其元业匠人輙更造作犯者当行处斩此盖真宗皇帝躬行俭徳以化天下故自中禁以及庶邦凡衣服玩用以金为饰者一切禁断工匠置于极典致数十年间中外絶无犯者而自近年以来时俗相尚销金之作寖以公行近日尤甚其戚里及臣僚士庶之家衣服首饰并用销金及生色内间金之类并无避惧盖是匠人等故违条制厚取工钱上下相蒙无敢言者若不速行禁止切虑縻壊金寳扇长浇风竞事浮华大损圣化欲乞严赐指挥申明旧制上以遵先帝崇俭之意下以絶臣庶好奢之渐
说明:包拯奏请禁止销金(金线织入布帛)装饰衣服首饰。指出真宗朝曾严禁以金为饰,近年禁令松弛,销金之风盛行,要求申明旧制。此为包拯最重要的服饰相关奏议。
二、论国亲须选衣冠之后(行774)
应皇属议亲并令具门阀次第委宗正寺宫审覆须的是衣冠之后非阘冗庸贱之伍富商大贾之门差渉不实会赦不原其罪……窃以伉合之序贵于匹敌氏族之选属在名胜盖礼敎之重所宜谨严人地之华必资参择按李绶阘冗之余轩裳所絶向縁进纳巳滥宠恩岂可更冒渎国姻尘鄙公族使天支之秀下偶非类
说明:包拯论李绶冒国亲事,主张皇室联姻须选"衣冠之后"(官宦世家),不可选工商杂类。"轩裳"指官员车服。
三、任弁私役兵士织造(行778)
额外占使兵士一百一十六人令织造駞毛叚子及打三黄鏁诸般私下杂作并是名目破剰人数计二万三千六百余工计庸纽赃绢一千六百余匹有零
说明:任弁私役兵士116人织造驼毛段子,计工23600余,折赃绢1600余匹。反映宋代官营织造中的贪腐问题。
四、夏税折纳小绫官絁(行830)
当年夏税见钱一例科折内第一等折纳小绫每疋一贯六百六十文省官絁毎疋二贯八百五十文省其第二等巳下至客戸并折纳小麦
说明:淮南江淛荆湖等地夏税以小绫、官絁(粗绸)折纳。反映宋代纺织品在税收中的重要地位。
五、论江西和买绢(行856-858)
臣窃闻江南西路今年和买绢价转运司并以米盐充折……和买绢价亏损下民仰转运司今后须管支见钱和买
说明:包拯论江西转运司以米盐折抵和买绢价,损害百姓利益。"和买"为宋代政府采购制度。
六、春冬衣赐紬绢布绵(行996)
其春冬衣赐紬绢共支十万三千余疋布一万六千五百余叚绵一十三万五千余两随衣钱一万四千余贯
说明:冀州驻军春冬衣赐数据,反映宋代军服供给规模——紬绢十余万匹、布万余叚、绵十余万两。
七、请出内库钱帛(行910-912)
欲望特出宸断权于内帑支借见钱或绢帛百余万与逐路
说明:包拯建议从内库支借绢帛用于籴粮,反映绢帛作为国家储备物资的功能。
八、衣纱公服(附录引《山堂肆考》等,行1215)
宋时一朝士五月五日起居衣纱公服为台官所弹三司使包拯亦衣纱公服阁门使白易之拯诘曰有何条例答曰不见旧例只见至尊御此耳遂从而易之
说明:包拯穿纱质公服参加朝会,被阁门使告知无旧例(只有皇帝可穿纱公服),遂更换。反映宋代公服材质有严格规定。
九、赐服制度
9.1 包拯获赐金紫(附录引《宋史》等,行1215)
包拯任陕西,当得金紫。亟令赍赐,行次华阴受服焉。
说明:包拯任陕西转运使时,朝廷主动赐予三品金紫服。
9.2 赐三品服(附录引《隆平集》等,行1215)
有他路监司对而求章服者上不悦因传宣中书曰包拯使陜西未甞自言也可赍三品服赐之
说明:仁宗主动赐包拯三品服,以示恩宠。
9.3 墓志铭中的赐服记录
包拯墓志铭(行1225):
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包公墓志铭
吴奎(行1227):
赐紫金鱼袋吴奎纂
杨南仲(行1229):
赐绯鱼袋杨南仲书
张田(行1243):
赐紫金鱼袋张田撰
钱勰(行1245):
赐绯鱼袋钱勰书
钱勰(行1263):
赐紫金鱼袋钱勰撰
文及甫(行1265):
赐紫金鱼袋文及甫书
文勋(行1267):
赐绯鱼袋文勋篆盖
包绶墓志铭(行1297):
赐绯鱼袋包公墓志铭
□休(行1299):
赐紫金鱼袋□休撰
说明:赐紫金鱼袋为三品以上官员所佩,赐绯鱼袋为五品以上。此制度贯穿全文墓志铭。
十、包拯服饰品格(附录引《宋史》等,行1215)
虽贵衣服噐用饮食如布衣时
仕已通显奉已俭约如布衣时
说明:包拯虽位至枢密副使(从二品),但衣服器用饮食如同平民,为其清廉品格的重要标志。此语被《宋史》《隆平集》《东都事略》等多部史书引用。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