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政要》服饰相关内容提取
来源:本地文件 · 职官/牧民政要.txt
提取时间:2026-05-04
方法:grep -n + sed 提取上下文
一、衣食不继不打(慎打条·第4条)
行号:43、78
○衣食不继不打
如乞儿穷汉饥寒切身打后无人将养必死
按: "衣食"为"衣服与食物"之合称,指代基本生计。此处非服饰专论,而是强调对衣食无着的贫苦之人不宜施刑,否则无人照料必死。"衣"字仅为"生计"义的一部分。
二、拥毡围炉散发披襟(慎打条·盛寒酷暑怜不打)
行号:119
○盛寒醋暑怜不打
遇有盛寒酷暑令人无处躲藏拥毡围炉散发披襟犹不能堪此时岂宜用刑葢彼方堕指裂肤气喘汗流而复被刑责未有不死者
按:
- "毡":毡毯,此处指裹毡取暖,非服饰描写
- "散发披襟":散发、敞开衣襟,描写极寒中人们的状态,强调此时施刑不当
- 此段核心是"怜不打"(体恤而不打),服饰元素仅为环境描写的一部分
三、以全衣冠体面(慎监条·儒绅勿轻监)
行号:199
儒绅有犯不得巳而差捕之可宥则宥可决则决主于从厚以全衣冠体面非大过恶不以入监
按:
- "衣冠体面":衣冠为士绅身份之象征,此处代指读书人的体面与尊严
- "衣冠"为比喻用法,非实际服饰描写
- 强调对儒生士绅应从厚对待,维护其社会地位象征
四、带字用法(多处)
行号107、175、183、425中出现"带"字,但均为动词用法(带病、带候、带号),与服饰"腰带"无关,不录入。
五、丝字用法(催科法条)
行号365出现"丝"字,但为"丝银"(税银)之义,与纺织无关,不录入。
全文说明
《牧民政要》为明代不着撰人的州县治理手册,全书分"慎捕""慎打""慎监""慎罚""催科法"五部分,核心内容为司法行政操作指南。全书446行、约21KB,无专章专节讨论服饰制度、衣料、冠帽、佩饰等内容。服饰相关字词仅以比喻义(衣冠体面)或环境描写(拥毡披襟)或生计义(衣食不继)零星出现,不构成实质性服饰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