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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吏庸言》服饰内容提取 — 原文摘录

来源:/root/.openclaw/workspace/职官/庸吏庸言.txt
提取时间:2026-05-05
方法:grep -n + sed 提取上下文
全书行数:504行


一、服饰直接记载

1.1 崇俭告示·官服与日常服饰(第226行)

本县躬膺民社廉俸所余即服一华美之衣进一丰腴之馔亦何至遽虑亏空惟是化民成俗端在躬行本县除公服外一切袍衫悉用布茧早晚两饭菜腐为多寻常不敢御肉禁止饮酒宴客不过五簋从前在广省及任垫邑时每日米盐零碎统以六百钱为率苟逾此数必苦节数日所费以追补之非矫也凡以守吾素也

要点:刘衡自述除公服外,一切袍衫皆用"布茧"(布与丝织物的统称,此处指朴素面料),以身作则推行节俭。

1.2 崇俭告示·服饰等级规制(第229行)

一服饰除绅士生监外一切无顶带之人只许穿布不许穿绸縀 【 其余服饰悉遵会典】

要点:明确规定服饰等级——有功名者(绅士生监)可穿绸缎,无顶戴之平民只许穿布衣。其余服饰细节遵照《大清会典》。这是清代基层地方官以告示形式推行的服饰等级管理。

1.3 丧礼规制(第230行)

一丧礼除祭品外一切吊客执事人役饮食概用素菜不许饮酒食肉设宴不许作乐不许发孝布 【 其余仪制悉遵会典】

要点:涉及丧服制度的附带规定。"不许发孝布"——禁止丧事中分发布匹(孝布),属于丧礼奢靡之风的整治。"其余仪制悉遵会典"说明丧服制度整体遵循国家典制。


二、服饰关联记载

2.1 相验自费·典鬻朝衣(第123行)

管见以为我辈即遇最瘠之区此项钱文虽典鬻朝衣必须自备盖不独保民财实以全民命也

要点:刘衡以"典鬻朝衣"(典当卖掉朝服)的极端说法,强调地方官相验命案必须自备费用,不可向百姓科派。"朝衣"为清代官员上朝之正式服饰,此处用作修辞,体现其清廉决心。

2.2 红袍银两(第137、148行)

先差凶役为前站向被告索取夫价饭食及红袍银两……(第137行)

一不要红袍银两及一切陋规(第148行)

要点:此处"红袍银两"为清代地方衙门陋规名目之一,非指实际红色袍服。据清代文献,"红袍银"是命案相验中差役向被告勒索的例规性费用,名称来源可能与清代官员红色袍服(七品官服为青色,但"红袍"在民间泛指官服)有关。此条属行政陋习范畴,但名称本身与服饰制度有关联。

2.3 服制重案赏格(第157行)

一有关服制重案族邻地保毋论何项人能将正凶拏获者本县查核服制酌量案情多则赏银三四百两至少亦赏银壹百两

要点:此处"服制"指五服制度(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为亲属关系远近的丧服等级。"服制重案"即涉及亲属间因服制关系而加重处罚的案件(如子杀父、侄杀伯叔等伦常案件)。虽非直接描述服饰,但"服制"概念本身源于丧服制度。

2.4 收养幼孩·寝食衣服(第491行)

每二人给草毡一床绵被一床每十人令老成衙役一人老成书办一人专管其寝食衣服事宜

要点:收养无依幼孩的章程中,规定提供草毡、绵被等寝具,并专设人员管理衣服事宜。属社会救济中的基本衣物保障。


三、搜索未命中项

以下服饰关键词在全书中未出现或仅以非服饰义出现:

关键词 搜索结果
冠/帽/幞头/乌纱 无服饰义命中("冠"仅用于"衣冠"泛称、"忠夔冠"等非服饰义)
靴/鞋/袜/履 无命中
笏/佩/绶/钗/簪/首饰 无命中
裙/袄/裘/葛 无命中
丝/帛/绢/锦/绮/绫/罗/缎/绣 无服饰义命中
褐/毡/布/棉(服饰语境) "草毡"出现1次(寝具)
青/赤/黄/白/黑/紫/绯/绿/红(服色义) "红"仅见于"红袍银两"(陋规名)
品色/章服/舆服/冕服/补服/蟒袍/龙袍/凤冠/霞帔 无命中
腰带/玉带/金带/鱼袋 无命中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