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竹书纪年辑证》服饰原文提取
说明:以下为《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中涉及服饰的全部原文摘录,按时代排列。标注"古本"为古本辑校原文及案语,"今本"为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部分。每条附行号以便复核。
一、五帝时期
1. 黄帝·初制冕服(今本,L1269)
元年,帝即位,居有熊。
初制冕服。(《易·系辞传》:"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士冠礼》疏引《世本》:"黄帝作冕旒。")
【按】 此为华夏冕服制度之最早文献追溯,辑证案语引《易·系辞》《世本》互证。
2. 黄帝·帝黄服斋于宫中(今本,L1272)
有景云之瑞,赤方气与青方气相连,赤方中有两星,青方中有一星,凡三星,皆黄色,以天清明时见于摄提,名曰景星。帝黄服斋于宫中,坐于玄扈、洛水之上。
【按】 "黄服"与黄帝"以土德王"、尚黄之制相合,为五色五德体系之早期体现。
3. 黄帝·取衣冠几杖而庙飨之(今本,L1279)
帝王之崩皆曰陟,《书》称"新陟王",谓新崩也。帝以土德王,应地裂而陟。葬,群臣有左彻者,感思帝德,取衣冠几杖而庙飨之,诸侯大夫岁时朝焉。(《御览》七十九引《抱朴子》:"《汲郡冢中竹书》言:黄帝既仙去,其臣有左彻者,削木为黄帝之像,帅诸侯朝奉之。故司空张茂先撰《博物志》亦云:黄帝仙去,其臣思恋罔极,或刻木立像而朝之,或取其衣冠而葬之,或立庙而四时祀之。")
【按】 衣冠与几杖并取,设庙祭祀。案语引《抱朴子》《博物志》互证"衣冠庙祀"之俗。
4. 舜·鸟工衣服、龙工衣(今本,L1332)
母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目重瞳子,故名重华。龙颜大口,黑色,身长六尺一寸。舜父母憎舜,使其涂廪,自下焚之,舜服鸟工衣服飞去。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龙工衣自傍而出。耕于历,梦眉长与发等,遂登庸。(出《宋书·符瑞志》)
【按】 "鸟工衣服""龙工衣"为神话叙事中的超自然服饰。鸟工衣似羽衣,龙工衣似鳞衣,穿之能飞或穿山。或反映上古巫觋以鸟羽、龙鳞为法衣的巫术传统。
5. 舜·褰裳去之(今本,L1340)
帝乃再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时从经,万姓允诚。于予论乐,配天之灵。迁于圣贤,莫不咸听。鼚乎鼓之,轩乎舞之。精华已竭,褰裳去之。"
【按】 "褰裳"即撩起下裳,为上古服饰动作描写。"褰裳去之"喻功成身退。
6. 舜·西王母献白环玉玦(今本,L1338,配饰)
九年,西王母来朝。
西王母之来朝,献白环、玉玦。(出《宋书·符瑞志》)
【按】 白环为腕饰,玉玦为佩饰。
7. 尧·贽用玄圭(今本,L1324,配饰)
八十六年,司空入觐,贽用玄圭。(《书·禹贡》:"禹锡玄圭,告厥成功。")
【按】 玄圭为黑色玉圭,朝觐执以为贽。
二、夏代
8. 禹·首戴钩铃(今本,L1356,配饰)
虎鼻大口,两耳参镂,首戴钩铃,胸有玉斗,足文履已,故名文命。
【按】 钩铃为头部装饰物,属禹出生异相描写。
9. 芒·以玄圭宾于河(古本+今本,L75-80/1437,配饰)
古本辑校原文:
[二〇]《纪年》云:"后荒即位,元年,以玄圭宾于河,命九东狩于海,获大鸟。"《北堂书钞》卷八九礼仪部
《纪年》曰:后荒即位,元年,以玄璧宾于河,狩于海,获大鱼。《初学记》卷一三礼部上
《纪年》曰:后芒即位,元年,以玄圭宾于河,东狩于海,获大鱼。后芒陟位,五十八年。《太平御览》卷八二皇王部
古本案语:
雷学淇《义证》卷九释"以玄圭宾于河"为"以玄圭沉祭",是。《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冬十月癸酉,王子朝用成周之宝圭沈于河。"以圭璧沈于河以祭河神,为古代宗教迷信表现之一。《尔雅·释天》:"祭川曰浮沈。"《仪礼·觐礼》:"祭川沈。"其俗起源颇早,甲骨文所记即有"沈"祭,多以祭河,且用圭璧之属。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云:"嬖屷疑即璧一双,沈嬖疑即沈璧。"纬书《尚书中候》历举"尧沈璧于河""舜沈璧于河",亦即此俗。
今本疏证:
元年壬申,帝即位,以玄圭宾于河。(《书钞》八十九、《初学记》十三、《御览》八十二引《纪年》:"后荒即位,元年,以玄圭宾于河。"《初学记》"圭"作"璧",《御览》"荒"作"芒"。)
【按】 此条为辑证案语最详之服饰相关考据,引雷学淇、《左传》、甲骨文、《尚书中候》等,系统考证上古圭璧沉祭制度。
10. 九夷以服色而别(古本案语,L44/68,间接线索)
案语引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八:
《后汉书·东夷传》曰:"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黄白赤玄以服色而别者,与方风等皆近海之夷。
又引孙诒让《墨子闲诂》:
《王制》孔疏云:"九夷依《东夷传》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
【按】 雷学淇指出黄夷、白夷、赤夷、玄夷"以服色而别",为早期以服色区分族群之重要线索。九夷中四夷以服色命名,反映夏代已有按服饰颜色区分部族的制度。
11. 桀·刻名苕华之玉(古本,L114-124,间接线索)
古本辑校原文:
[三〇]《纪年》曰:后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太平御览》卷一三五皇亲部
另引五种异文:
郭璞曰:《汲冢竹书》曰:桀伐岷山,得女二人,曰琬,曰琰。桀爱二女,○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也。《史记·司马相如传》集解
○苕华。《纪年》。《北堂书钞》卷二一帝王部
《纪年》曰:桀伐懡山,懡山庄王女于桀二女,曰琬,曰琰。桀受二女,无子,断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艺文类聚》卷八三宝玉部
炖煌高纳之郡府《纪年》曰: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女,曰琬,曰琰。桀爱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太平御览》卷八〇五珍宝部
今本疏证(L1498):
癸命扁伐山民,山民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后爱二人,女无子焉,斲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妹喜,于倾宫饰瑶台居之。
【按】 "苕华之玉"为佩饰玉器,刻名其上兼具佩饰与信物功能。辑证列出六种类书引文,详考"刻""斲""断"等异文。
12. 桀·筑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古本+今本,L125-130/1487/1498,间接线索)
古本辑校原文:
[三一]《汲冢古文》曰:夏桀作倾宫、瑶台,殚百姓之财。《文选·东京赋》注
《汲郡地中古文册书》曰:桀筑倾宫,饰瑶台。《文选·吴都赋》注
《汲冢古文》曰:桀作倾宫,饰瑶台。《文选·七命》注
《纪年》曰:……桀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太平御览》卷八二皇王部
古本案语引: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及夏之衰也,其王桀背弃德行,为璇室、玉门。"
今本疏证:
三年,筑倾宫。(L1487)
癸命扁伐山民……于倾宫饰瑶台居之。(L1498)
【按】 "玉门"以玉为门饰,"琼室"以美玉为室,虽为建筑装饰,但涉及"玉饰"工艺传统。
13. 女歧缝裳(今本,L1412)
少康使汝艾谍浇。初,浞娶纯狐氏,有子早死,其妇曰女歧,寡居。浇强圉,往至其户,阳有所求。女歧为之缝裳,共舍而宿。汝艾夜使人袭断其首,乃女歧也。(出《楚辞·天问》而又为之辞。)
【按】 "缝裳"即缝制衣裳,为日常服饰制作之直接记载。
三、商代
14. 殷人缟衣而养老(今本,L1671)
视学养老。(《王制》:"凡养老,殷人以食礼。"又"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又"殷人缟衣而养老"。)
【按】 "缟衣"即白色素服,殷人行养老礼时穿着。此为《礼记·王制》所载三代养老服制之一,辑证案语注明出处。
15. 纣作琼室、立玉门(古本+今本,L269-271/1747,间接线索)
古本辑校原文:
[三九]《汲冢古文》曰:殷纣作琼室,立玉门。《文选·东京赋》注
《汲郡地中古文册书》曰:纣作琼室,立玉门。《文选·吴都赋》注
古本案语:
《存真》云:"《世纪》:'纣造倾宫,作琼室,七年乃成。'《六韬》:'纣作琼室、鹿台。'《吕览》:'作为璇室,筑为倾宫。'《韩非子》:'文王见詈于玉门,颜色不变。'《贾子》:'纣死弃玉门之外。'"
今本疏证(L1747):
作琼室,立玉门。(《文选》《东京赋》、《吴都赋》注引《纪年》:"殷纣作琼室,立玉门。")
16. 文丁·锡之圭瓒(今本,L1727,配饰)
王杀季历。王嘉季历之功,锡之圭瓒、秬鬯,九命为伯,既而执诸塞库。季历困而死,因谓文丁杀季历。(原注:执王季于塞库,羁文王于玉门。)
【按】 "圭瓒"为灌祭用玉器,"九命为伯"为最高爵命,锡圭瓒为命服制度之核心礼器。
四、西周
17. 成王·加元服(今本,L1815)
秋,王加元服。(《大戴礼记·公冠篇》:"成王冠。")
【按】 "元服"即冠礼之服,加元服即行冠礼。
18. 宣王·厘尔圭瓒(今本,L2034,配饰)
锡召穆公命。(《诗·大雅》:"王命召虎,来旬来宣。"又:"肇敏戎公,用锡尔祉。厘尔圭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锡山土田。")
【按】 "圭瓒"为锡命礼器,与"秬鬯"并赐,为命服制度之组成部分。
五、东周(春秋)
19. 卫懿公·与夫人绣衣(古本案语,L523)
古本晋纪案语引《左传·闵公二年》:
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于二子。"
【按】 "绣衣"为刺绣衣物,赐夫人以示授权;"乘轩"为乘车,鹤有乘轩者比喻禄位。此为辑证案语所引《左传》文,非《纪年》原文,但为春秋服饰重要史料。
六、东周(战国)
20. 魏襄王·貉服/貂服(古本+今本,L1016/2465)
古本辑校原文(L1016):
[一二七]《竹书纪年》云:魏襄王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又命将军、大夫、适子、戍吏皆貉服。《水经·河水注》
今本疏证(L2465):
十三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将军、大夫、适子、代史皆貂服。(《水经·河水注》引《纪年》:"魏襄王十七年,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又命将军、大夫、适子、戍吏皆貉服。")
【按】 古本作"貉服",今本作"貂服",差异显著。"貉"指北方貉族,"貉服"即胡服;"貂"指貂皮,"貂服"即貂皮之服。二者含义不同,今本"貂服"当为后人改写。赵国迁民至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地处北方苦寒,此为战国时期北方官服制度之唯一明确记载。
21. 惠王·布冠而拘于鄄(古本案语,L947)
古本魏纪案语:
案:《史记》诸本或作"鄄",或作"甄"。《吕氏春秋·不屈》:"惠王布冠而拘于鄄。"高注:"鄄,邑名也。自拘于鄄,将服于齐也。"即此事。
【按】 "布冠"即布制之冠,非冕冠,为示卑服之冠。魏惠王"布冠自拘",表示甘服于齐,为战国"以冠服示服"的外交礼仪。
22. 郑·缁衣(今本,L2117)
王赐师徒郑伯命。(《诗·郑风》序:"《缁衣》,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
【按】 "缁衣"为黑色官服,系《诗经·郑风》篇名,所指即卿大夫之朝服。此虽为书名引证,但"缁衣"本身为周代官服制度之重要信息。
统计:直接服饰条目12条,佩饰礼玉6条,间接线索4条,合计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