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石峰堡纪略》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5-13

来源:《钦定石峰堡纪略》TXT(约545KB,1270行)


概述

《钦定石峰堡纪略》为清代乾隆四十九年(1784)钦定军事纪略,记录平定甘肃回民田五、张文庆等石峰堡叛乱之全过程。全书以奏折、上谕、御制诗为主,性质属军务档案汇编,服饰内容极少且高度集中于军事语境。经逐词检索全部服饰关键词,有效服饰信息仅15处左右,可归纳为以下五类。


一、叛军标识服饰——白布号褂(全书最突出的服饰内容)

1. 私造号褂

小山地方回民田五聚众通谋私造库刀铜鞭号褂等物。(第64行,刚塔奏)

注:此为最早出现的服饰信息。叛军起事前已私造号褂,与库刀、铜鞭同属军械类物资。

2. 白布号褂的政治意涵

该犯等遂蓄逆谋于去冬今春间制办矛子库刀靿鞋等物并制白布号褂以示不忘马明心之意。(第127行,李侍尧奏)

注:此为全书最重要的服饰记载。 白布号褂不仅为军服标识,更具有宗教纪念意义——以白色号褂纪念已正法的新教创始人马明心。白布号褂实为新教叛军的统一标识服。

3. 投降时脱去号褂

脱去白布号褂跪道乞降之二百余人。(第602行,上谕)

注:底店叛军投降时,脱去白布号褂为归顺仪式。号褂为叛军身份的外在标志,脱去即表示脱离叛军。

4. 号衣为蓄谋佐证

一切旗帜号衣帐房器械种种齐备。(第682行,上谕)

拏获……并刀矛号衣等物。(第796行,阿桂福康安奏)

被贼裹去给与号褂腰刀矛子。(第1191行,福康安奏)

注:号衣/号褂与旗帜、帐房、器械并列,为叛军有预谋蓄意叛乱的物证。


二、叛军服饰与战术伪装

1. 贼目穿白衣

提督射死骑青马穿白衣贼目一人。(第109行,李侍尧奏)

注:叛军头目穿白衣骑青马,白色为叛军标识色,与白布号褂相呼应。

2. 衣服充作假人

用木棒撑罩装作假人。(第156-160行,李侍尧奏/刚塔奏)

注:叛军撤退时用木棒撑起衣服伪装成守军,属军事伪装手段。


三、官兵军服装备

1. 衣甲与靿鞋

各兵丁衣甲器械之外其靿鞋亦湏制备,遇有山路崎岖或雨后泥泞,脚齿亦应预偹俾资轻便遄行。(第1228行,福康安奏)

注:此为全书唯一系统提及官兵服饰装备之处。"衣甲"指铠甲军服,"靿鞋"为高筒军靴,适用于山地行军。

2. 绵甲

该兵等应得箭枝绵甲火药铅丸俱令该处照例办理即行给与。(第276行,阿桂奏)

注:绵甲为清军火器营、健锐营士兵的标准防护装备,以丝绵填充,可御箭矢。


四、赏赐服饰物品

1. 大缎赏土司

土司杨宗业随同打仗尚属出力着赏给大缎二疋以示奬励。(第829行,上谕)

注:大缎为高级丝织品,赏赐有功土司。

2. 荷包(御赐标识物)

刚塔奋勇杀贼受有箭伤……赏给御用玉韘并赏给李侍尧刚塔大小荷包。(第111、116行)

福康安海兰察着各赏大荷包一对小荷包二对。(第601、668行)

注:荷包为清代皇帝赏赐功臣的标志性物品,属佩饰类。

3. 顶带(官阶标识)

所有禀首之李应得李化雄应酌量赏给外委虚衔顶带以示奬励。(第72行)

将马如仁赏给千总顶带。(第1078行)

注:顶带(顶戴)为清代官员帽顶标识品级的饰物。赏赐顶带即赐予品级身份。


五、教派服饰标识——红帽白帽

遂有红帽白帽新教旧教之名。(第390行,上谕)

注:乾隆上谕中提及回民新教、旧教以"红帽""白帽"相区分。此为清代西北回民教派服饰标识的重要记载。


总结

类别内容出处行号
叛军标识服白布号褂(纪念马明心、统一军服)64、127、602、682、796、1191
叛军服饰白衣(贼目标识)、衣服假人109、156
官兵军服衣甲、靿鞋、绵甲1228、276
赏赐物品大缎、荷包、顶带829、111、116、601、72、1078
教派标识红帽白帽(新旧教区分)390

核心发现

  1. 白布号褂是全书最重要的服饰内容,兼具军服标识与宗教纪念双重意义
  2. 全书无任何舆服制度、冠服等级、丧服祭服等传统服饰制度记载
  3. 服饰信息全部出现在军事语境中,是军事行动的附属信息
  4. 福康安善后奏折中关于"衣甲靿鞋"的建议,反映了清军山地作战装备的改进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