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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法律资料辑存》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3-05

来源:殆知阁《政书·元代法律资料辑存》TXT


一、官员公服品级(核心条目)

1. 公服色制

诸公服,文武官同。五品以上并紫罗服,六品七品绯罗服,八品九品绿罗服。俱红鞓偏带,一品玉带,二品花犀带,三品四品荔枝金带,五品以下至九品并乌犀角带

2. 低级吏员服制

授省札巡检、提领案牍、都吏目、典吏、儒医学教谕、学正、学录、站务官,并檀褐罗窄袖衫乌角束带舒脚幞头;礼生于见设司吏内委差一员,穿茶褐罗窄袖衫黑角束带舒脚幞头


二、官员服色与佩饰制度

1. 公服色与佩鱼

诸公服色,文资官五品以上紫,六品七品绯,八品九品绿。武官并紫。带望太子用玉佩、玉双鱼袋。亲王用玉佩、玉鱼。文官一品亦用玉,二品用通犀,三品四品用金荔枝或御仙花,五品红鞓乌犀并佩金鱼,服绯者红鞓乌犀佩银鱼,服绿者皂鞓乌犀佩银鱼。武官一品二品与文官同,三品四品用金,五品六品七品红鞓乌犀,八品以下并皂鞓乌犀,皆不佩鱼

2. 吏员书袋

诸吏员并县书袋,省令译史等并紫纻丝为之,宗正府六部令以狸皮为之。各长七寸、阔二寸、厚半寸。违者并委所司纠察。


三、官民服色与命妇服饰

1. 职官服色纹样

职官,一品二品三品服浑金花、金答子,四品五品金袖襕,六品七品六花,八品九品四朵花

2. 命妇服色

命妇服浑金、金褡子、销金并金纱答子,一品至五品首饰金珠宝玉六品至九品许用金,惟耳环许珠玉

3. 明金禁限

诸品官明金,宗室及外戚甚品命妇衣服用明金,依使品官之官妇女唯首冠、霞帔、领袖、系腰用明金,衣服用金条压绣,余并禁。经宣赐衣神佛者,不在此限。


四、庶人服饰与禁令

1. 庶人服色

庶人男女除不得用销金赭黄,并笠帽不许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样,许服暗花纻丝紬绫罗毛毳。首饰用翠毛、金钗篦一事,耳环用金珠碧甸,余并用银。

2. 私家车服禁令

诸私家不得用纯黄纯红帐幕。若经宣赐銮舆服御,舆日月云肩龙凤文、红黄服、玉鞘眼,皆须更改,龙去一角、鞘一眼之类。即服用物上亦不得近似龙,违者没官。

3. 民俗杂禁

诸民间祈赛迎引,皆不得用龙凤旗帜、兵仗及清江黄明金衣物

4. 妇人衣男子服

妇人衣男子服神附,决五十七下。


五、车舆等级与鞍辔制度

1. 品官车制

一品官听用银螭头,二品三品不得施银,准凉棚柱竿月板许用银狮头,四品五品狮头,六品以下云头,庶人平佩

2. 车舆与鞍辔等级

一品二品三品车舆间金,妆饰银螭头、绣带、青幔,鞍辔饰以金。四品五品用刺绣纱罗帐幙,车舆素狮头、绣带、青幔,鞍辔饰以银。六品以下用素纱罗帐幙,车舆素云头、素带、青幔。


六、质孙燕服

诸妇人制质孙燕服不如法者,及妒者,乘以骣牛徇部中,论罪,即聚财为更娶。(太宗六年条令)


七、丧服与婚聘衣帛

1. 丧服违律

居父母丧,不丁忧,服内嫁娶,忘哀作乐,释服从吉……

今后应有父母长上丧服者,毋得入酒馆茶房,及行吉礼,赴吉筵。

2. 晋宁路丧俗禁

一父母兄长初亡,殡葬之际……支破布帛,少不如意,临丧争竞……装锦绣梳洗影楼……服丧之人随之于后……亲者依轻重破服,疏者但助送死之资,不破孝服

3. 婚聘彩段绢帛

民间聘财,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段六表里、杂用绢四十疋。中户彩段四表里、杂用绢三十匹。下户彩段二表里、杂绢一十五匹

4. 割股孝悌赏劝

为祖父母、父母……割股,并委所属由覆朝廷,官支绢五疋、羊两头、田一顷。


八、其他涉服条目

条目 内容 出处
朝服祭祀 朝服再拜,服其廌冠以莅之 祭令篇
衣资钱粮 官吏军员不得克买军人衣资钱粮 杂令·权豪违碍
衣粮折庸 射粮军于衣粮内克半准还 杂令·质债折庸
赈济寒衣 寒而不为之衣 恤刑篇
驿站衣物 稍带家书衣服,经由襄阳水站 驿站条
靴只贸易 从临洮府将靴只等物铺马上做买卖 驿站条
服色僭越 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 延佑三年条画
盗衣服 盗佃客衣服例,免刺不追赔赃 至治二年断例
告状式 衣服笼一只……段子银钗布帛衣服等物 被窃盗告状式
雇女书式 金钗一对、采段一合 雇女子书式
马匹契式 鞍辔齐全 买马契式
织造禁 不得织造货卖纰薄窄短段疋里绢盐丝药绵 民俗杂禁

九、总结

《元代法律资料辑存》的服饰内容集中于法律禁制层面,是研究元代服色制度最直接的法律文献:

类别 核心内容
官员公服 紫罗/绯罗/绿罗服,玉带→花犀→荔枝金→乌犀角带
官员佩鱼 太子玉双鱼袋,亲王玉鱼,文官佩金/银鱼,武官不佩鱼
吏员服饰 檀褐/茶褐罗窄袖衫,乌角/黑角束带,舒脚幞头
职官纹样 浑金花→金袖襕→六花→四朵花
命妇首饰 一至五品金珠宝玉,六至九品金+耳环珠玉
庶人禁令 禁销金、赭黄、龙凤纹,靴禁花样,笠帽禁金玉
明金限用 仅首冠、霞帔、领袖、系腰许用
车舆鞍辔 银螭头→狮头→云头→平佩;鞍辔金/银饰分等
质孙燕服 蒙古宴服,制作不合规制者受罚
丧服婚聘 释服从吉有罪,婚聘彩段绢帛分等

核心特点:本书为法律辑存而非舆服志,服饰内容全以禁令、品级规定、违法处罚形式呈现,无描述性服饰记载。其价值在于保存了元代服色制度的法律实施层面——不仅规定了"应如何穿",更规定了"违反如何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