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事实》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宋朝事实》(宋)李攸 著,政书类
文件:/home/z/my-project/upload/zhengshu/政书/宋朝事实.txt
提取时间:2026-03-04
方法:按词库关键词 rg -n 定位 + Read 提取上下文
一、冕服与祭祀服饰
1.1 衮冕郊祀(卷四·郊赦一,行978)
太祖乾德元年,蒋有事于南郊,为坛于城南南薰门外,径五丈,高九尺,四成。帝致斋于便殿,屏荤茹。前一日,上服衮冕,备大驾卤簿,宿斋于青城。上御青城门观奏严。
1.2 被衮冕以陟圜坛(卷四·郊赦一,行266)
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南郊赦文。……爰伸大报,特备严禋,被衮冕以陟圜坛,荐牲牢而飨上帝。
1.3 被大裘以郊上玄(卷四·郊赦一,行249)
由是考百王之旧制,缉千古之宪章。坠典必修,无文咸秩。洁牺尊而谒清庙,被大裘以郊上玄。
1.4 搢大圭服大裘(卷五·郊赦二,行380)
于时维太常之斿,备金玉之驾。乃搢大圭,以为国之缀;乃服大裘,以放古之文。
1.5 大裘而冕、执玄圭(卷五·郊赦二,行406)
壬午,上神宗、哲宗谥号。是年十月三日,御笔手诏:朕若古之训,惟天为大。……大裘而冕,法其幽。而未有以体其道。夫天玄而地黄,玄,天道也。上天顾諟,锡以玄圭,内赤外黑,尺有二寸,旁列十有二山。盖周之镇圭有法乎是。……将来冬祀,可搢大圭、执玄圭,庶格上帝之心,以孚祐于下民。永为定制。
1.6 上服衮冕进镇圭(卷十一·仪注一,行1016)
上服衮冕,侍中奏中严,少顷,又奏殿中监进镇圭。皇帝出次,尽屏导卫,减去拂翟,烛笼前导亦彻去。
1.7 执圭被衮酌献七室(卷五·郊赦二,行302)
大礼使王曾言:"皇帝执圭被衮,酌献七室,而每室奏乐章,恐陟降为劳,请节宫架之奏。"
1.8 新卷冕以严恭(卷五·郊赦二,行423)
新卷冕以严恭,逮胥徒而齐沐。盖高在上,聪明皆自于我民。
二、品服与裤褶制度
2.1 导驾官裤褶衣制(卷十一·仪注一,行995-998)
范质与礼官议:"道驾官服裤褶之衣。按裤褶衣,其制度所起,先儒皆无其说。惟《开元杂礼》五品以上通用细绫及罗,六品以下服小绫褶衣,其色随本品绶色。又按诸王朱绶,四采:赤、黄、缥、绀,赤即朱也。以纯朱为地,更次第轻入黄、白、青汁内染之,共为四采,亦谓之朱褶。一品绿綟绶,四采:绿、紫、黄、赤。以绿为地,亦谓之绿綟绶褶。二品、三品紫绶,三采:紫、黄、赤,谓之紫褶。其衣身领袖袂,请依今制。
又按令文,武弁,金饰平巾帻,簪导,紫褶白裤,玉梁珠宝钿带,靴,骑马服之。金饰,即金附蝉也。附蝉之数,一品九蝉,二品八蝉,三品七蝉,四品六蝉,五品五蝉。又令文,武弁平巾帻,侍中、中书令、散骑常侍加貂蝉,侍左者右珥,侍右者左珥。
又按令文三品以上紫褶,五品以上绯褶,七品以上绿褶,九品以上碧褶,并白大口裤,起梁带,乌皮靴。看详笼巾、笼冠、平巾与武弁大冠,其名虽殊,本是一物。制同而饰别,盖以官品为差,其帻戴在笼冠下。今请造裤褶如今制,其起梁带形制,检寻未获,欲乞以革带代之。奏可。
又令博士检绯紫裲裆制度。按《开元礼》,武臣陪位,大仗加螣蛇裲裆,如袖无身,以覆其膊胳。从肩领覆臂膊,共一尺二寸。又按《释文玉篇》云,其一当胸,其一当背,谓之两当。今详裲裆之制,其领连所覆膊胳,其一当左膊,其一当右膊,故谓之起膊。今请兼存两说,择而用之。是岁造裲裆,遂用当胸背之制。
2.2 三公祭服改制(卷十一·仪注一,行999)
乾德元年,将有事于南郊,于是范质上言:"三公祭服,旧皆画升龙,请令礼官检寻故事。按《三礼》,三公毳冕无龙、章,上公衮冕,二品鷩冕。又《周礼》言上公衮冕九旒,以五采绳贯五采珠,旒长九寸,每寸以珠玉瑱。其衣玄色,五章:山、龙、华、虫、火、宗彝画于衣;其裳朱色,四章:藻、粉米、黼、黻绣于裳。又按令文,旒并贯青色珠,青纩,其珠及充纩。今请依令文青色之制。诏从之,遂改制焉。
2.3 朝服与朱衣(卷十一·仪注一,行995)
又按《开元杂礼》导驾官并朱衣,冠履依本品。朱衣,今之朝服也。然自一品至三品,并用四入之朱为衣,乃协上下之文,异绛缯之色。
三、通天冠与法服
3.1 太宗御朝元殿法服(卷十二·仪注二,行1063)
三年正月,太宗御朝元殿,受贺礼毕,改服通天冠、绛纱袍,升殿,群臣上寿。国朝以来,元正、冬至朝贺御正殿,即以退御大明殿,群臣常服上寿,奏教坊乐。至是始约《开元礼》,皆以法服,设宫悬万舞,酒三行而罢。
3.2 天尊冠服(卷七,行544)
天尊至,冠服一如元始天尊之像。旁有六人,四人秉圭,仙衣;二人通天冠、绛纱袍。上再拜于阶下。
3.3 太一宫衣冠之制(卷七,行599)
神宗建中太一宫衣冠之制。熙宁五年,建中太一宫。内侍主塑像,乃请下礼院议中太一衣冠。礼院乃具状,请如东西二宫之制,太一尽服通天绛纱。有言亳州大清宫有太一塑像,上遣中使视之,乃尽服王者衣冠,遂诏如亳州之制。
四、禁奢制度
4.1 禁织文锦背绣背透背段子(卷三·诏书,行167-168)
仁宗景祐元年四月,诏曰:"织文之奢,不鬻于国市;纂组之作,实害于女工。朕稽若令猷,务先俭化。深维抑末,缅冀还淳。然犹杼轴之家,相矜于靡丽;衣服之制,弗戒于纷华。浮费居多,逾侈斯甚。宜惩俗尚,用谨邦彝。内自掖庭,外及宗戚,当奉循于明令,无因习于媮风。其锦背、绣背及遍地密花、透背段子,并宜禁断。西川岁织上供者亦罢之。"
4.2 禁鹿胎冠子(卷三·诏书,行169)
上尝谓近臣曰:"比闻臣僚士庶人家多以鹿胎制造冠子,及有命妇亦戴鹿胎冠子入内者,以致诸处采捕,杀害生牲。宜严行禁绝。"乃下诏曰:"冠冕有制,盖戒于侈心;麛卵无伤,用蕃于庶类。惟兹麀鹿,伏在中林……宜令刑部遍牒施行,应臣僚士庶之家不得戴鹿胎冠子,今后诸色人不得采杀鹿胎并制鹿胎冠子。如有违犯,许人陈告,犯人严行断遣,告事人如告获捕鹿胎人,赏钱二十贯;告戴鹿胎冠子并制造人,赏钱五十贯,以犯人家财充。"自是鹿胎无用,而采捕者亦绝。
4.3 徽宗设礼制局议车服冠冕(卷三·诏书,行170-173)
政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奉御笔:"礼以辨上下,定民志。自秦汉以来,礼坏不制,富人墙壁被文绣,倡优僭后饰。……若宫室车服冠冕之度、昏冠丧葬之节、多寡之数、等杀之别,虽尝考定,未能如古,秦、汉之弊未革也。……可于编类御笔所置礼制局,讨论古今沿革,具画来上,朕将亲览,参酌其宜。蔽自朕志,期在必行,革千古之陋,以成一代之典。"
4.4 禁销金缕金(真宗)(卷十三·仪注三,行1181)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后苑匠为民造销金,开封府奏罪当笞,帝以不足惩诫,刺面配中靖。
4.5 禁销金缕金(仁宗)(卷十三·仪注三,行1182-1184)
仁宗性节俭,不喜华侈,尤惜财用。景祐二年五月九日,谓近臣曰:"访闻市肆以缕金为妇人首饰冠子及梳等,潜将货卖,况先朝已有制条禁销金之作。今缕金之用,耗蠹奢侈,与销金无异,须议行断绝。"……乃下诏曰:"……但系衣服装着之类、土木玩好之物,并不得以金为饰,如违,并科违制之罪。"
至庆历二年,又以销金等物未尽禁止,又下诏曰:"……内庭自中宫以下,并不得销金、贴金、缕金、间金、蹙金、解金、陷金、明金、泥金、榜金、背金、阑金、蒙金等,但系装着衣服,并不得以金为饰。其外廷臣庶之家,不以有官无官封邑,并皆禁断。"
皇祐三年,殿中侍御史张泽行奏曰:"臣闻真宗朝已有衣明金、销金,一禁之后,无有犯者。其故何也盖闻先自宫中禁断,然后知禁令必行,无敢犯之者。如闻京师近年颇不禁绝,此坏乱先帝旧法。"
4.6 禁止奢僭详定制度(仁宗景祐三年)(卷十三·仪注三,行1185-1188)
仁宗景祐三年,诏曰:"俭守则固,约失则鲜……贵不逼下,贱不拟上,臣庶之定分也。如闻辇毂之间,士民之众罔遵矩度,争尚僭奢,服玩纤华务极珠金之饰……"
及群臣议上,因诏:"天下士庶之家,……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铃镯用,余以为钗簪、钏缠、珥环者,听之;仍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其用银仍毋得镀金。非命妇之家,毋得以真珠装缀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珞、耳坠、头虢韢、抹子之类。凡帐幔、复壁、承尘、柱衣、额道、架帕、帘、床裙,毋得用纯锦遍绣。……非四品以上官毋得服金带,旧经赐者听之。非五品以上毋得乘闹装银鞍。其乘金涂银装条子、促结鞍辔,自文武升朝官及内职禁军指挥使、诸班押厢军都虞候、防团副使以上,听之,仍无得以蓝黄为条、白皮为鞯辔。民庶只许以毡皮絁绸为鞯。……违者,物主、工匠并以违制论,工匠仍刺配他州。"
4.7 禁铺翠销金(高宗绍兴二十七年)(卷十三·仪注三,行1190-1192)
太上皇帝绍兴二十七年,手诏:"朕惟崇尚俭素,实帝王之先务,祖宗之盛德。比年以来,中外服饰过为侈靡,虽累行禁止,终未尽革。朕躬行敦朴,以先天下。近外国所贡翠羽六百余只,可令焚之通衢,以示百姓行法当自近始。自今后宫中首饰、衣服并不许铺翠销金,如犯此禁,重置于法。仰干办内东门司官常切觉察,不得有违。若失觉察,以违制论。其中外士庶令有司严立禁法,贵近之家尤宜遵守,如有违犯,必无容贷。"
五、军服制度
5.1 诸军班军号法物(卷十六·兵刑,行1313-1318)
仁宗天圣七年十月,诏诸军班典卖官所给军号法物,以违制论。……审刑院言:
捧日、天武、拱圣、骁骑、宁朔、龙猛、神勇、飞猛、宣武、虎翼、卫圣,服绯绸衫;渤海神卫、捧节床子弩雄武、飞山,服紫绸衫;吐浑员寮直、龙卫、云骑、武骑、龙卫带甲剩员,紫紽衫。又皆有绯、小绫卓画带、甲背子一,以上为军号。
殿前诸班直、马军诸班、殿前左右班、内殿直散员、散指挥、金枪东西班、钧容直皆服锦袄背子,给涂金银束带、银鞍勒,谓之仪注。御龙直服锦袄背子、皂罗真珠头巾、涂金银带,以上为法物。
5.2 打球服饰(卷十三·仪注三,行1166)
其两朋官,皇帝及节度使以下服异色绣衣,左朋黄襕,右朋紫襕;打球供奉官,左朋服紫绣,右朋服绯绣,乌皮靴,冠以花插脚折上巾。天厩院择马之驯习者,并供鞍勒。
六、赐服制度
6.1 赐冠帔(卷一·祖宗世次,行29)
王氏,父饶,彰德军节度使。周显德五年来归。六年赐冠帔,封琅邪郡夫人。
6.2 赐袭衣冠带(孟昶归降)(卷十七·削平,行1401)
閤门使宣制释罪,昶等再拜三呼万岁。閤门使又承旨赐昶等袭衣冠带,衣库使导所赐陈于前,昶再拜跪受,各就次,易服乘马。昶至升龙门下马,官属至启运门下马,就次入见于崇元殿。帝衮服升座。
6.3 赐玉带金鞍勒马锦绮衣着(卷十七·削平,行1407)
是日,又赐昶玉带、金鞍勒马、金器千两、银器万两、锦绮千段、衣着万匹;赐昶母李氏金器三百两、银器二千两、锦绮千段、绢千匹。
6.4 赐袭衣金带帽靴(契丹使)(卷二十·经略幽燕,行1804)
太祖召见,赐以袭衣、金带、销金皂罗帽、乌皮靴、器币二百、银鞍勒马,其傔从衣物器币有差。
6.5 赐衣带金犀带(修宫使等)(卷七,行535)
修宫使以下及营缮掌事者,赐以衣带、金帛有差;从官咸赐衣服、金犀带。
6.6 赐紫衣号崇元大师(卷七,行575)
守真得之以闻,诏赐紫衣,号崇元大师。
6.7 赐冠帔(马遂妻)(卷十六·兵刑,行1341)
上闻,叹息久之,赠宫苑使,封其妻为旌忠县君,仍赐冠帔。
6.8 赐袍笏(进士)(卷十四·科目,行1196)
赐袍、笏,自大中祥符中姚晔榜始。
6.9 契丹贡御衣玉带(卷二十·经略幽燕,行1806)
八月,遣使献御衣、玉带、名马,太祖皆厚赐之。……九年长春节,遣使贡御衣、玉带、银鞍勒马。太宗即位,遣使献御衣、金玉鞍勒马等贺。
七、命妇冠服
7.1 公主服首饰褕翟(卷十三·仪注三,行1157)
其日,自文德殿奉册印将至内东门,内给事诣本位,请公主服首饰、褕翟。册印至内东门外褥位置讫,捧册官少退,内臣引内命妇俱入就位。
7.2 改御常服(卷四·郊赦一,行245)
及车驾还至明德门内,就幄次改御常服。群臣就位,皇帝登楼,即御坐。
7.3 册后赐冠帔(卷一·祖宗世次,行29)
周显德中,封会稽郡夫人。六年赐冠帔,封琅邪郡夫人。
八、丧葬服饰
8.1 陵寝衣冠剑佩(卷十三·仪注三,行1174)
又设衣冠、剑佩、笔砚、弧矢、甲胄凡平生玩好之物,又设缯帛、缗钱,然后设册宝。
8.2 吉服金带易凶服(卷十三·仪注三,行1174)
昌王及五使皆吉服、金带,导龙輴,降隧道。……五使乃易凶服,设掩皇堂祭于隧外……人易吉服、黑带。
九、太祖节俭与服御
9.1 每著一衣则悯蚕妇(卷三·诏书,行162)
太宗尝为手诏,戒陈王元僖等,曰:"……汝等生于富贵,长自深宫,民庶艰难、人之善恶,必是未晓。……每著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
9.2 乘舆服用简素(卷二十·经略幽燕,行1802)
帝痛恨开运之祸,华人百万皆没于契丹,自即位,专务节俭,乘舆服用一皆简素,别作私藏以贮供御羡余之物,谓左右曰:"俟及三百万贯,我当移书契丹,用赎晋朝陷没百姓。"
9.3 念组织之勤则却服御之华(卷一·祖宗世次,行54)
念组织之勤,则却服御之华;念土木之费,则损宫室之丽。
9.4 仁宗宝元二年节浮费(卷十五,行1250)
仁宗宝元二年,陕西用兵,辅臣议节浮费,有议减百官及军班等俸赐者。上曰:"朕所欲去者,乘舆服御至于宫掖奢侈奇巧无名之费、不急之用尔。国家当择人以任职,至于俸赐自有定制,何用纷纷裁减。"
全文完。共提取服饰相关原文28条,覆盖卷一至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