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法律资料辑存》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3-05
来源:殆知阁《政书·元代法律资料辑存》TXT
一、官员公服品级(核心条目)
1. 公服色制
诸公服,文武官同。五品以上并紫罗服,六品七品绯罗服,八品九品绿罗服。俱红鞓偏带,一品玉带,二品花犀带,三品四品荔枝金带,五品以下至九品并乌犀角带。
- 文武官公服同制,以罗为衣料,品色紫→绯→绿
- 腰带材质严格按品级:玉→花犀→荔枝金→乌犀角
2. 低级吏员服制
授省札巡检、提领案牍、都吏目、典吏、儒医学教谕、学正、学录、站务官,并檀褐罗窄袖衫,乌角束带,舒脚幞头;礼生于见设司吏内委差一员,穿茶褐罗窄袖衫,黑角束带,舒脚幞头。
- 低级吏员服色为褐色(檀褐/茶褐),窄袖衫制
- 首服为舒脚幞头,束带为角制
二、官员服色与佩饰制度
1. 公服色与佩鱼
诸公服色,文资官五品以上紫,六品七品绯,八品九品绿。武官并紫。带望太子用玉佩、玉双鱼袋。亲王用玉佩、玉鱼。文官一品亦用玉,二品用通犀,三品四品用金荔枝或御仙花,五品红鞓乌犀并佩金鱼,服绯者红鞓乌犀佩银鱼,服绿者皂鞓乌犀佩银鱼。武官一品二品与文官同,三品四品用金,五品六品七品红鞓乌犀,八品以下并皂鞓乌犀,皆不佩鱼。
- 佩鱼制度:太子玉双鱼袋,亲王玉鱼,文官五品以上佩金鱼/银鱼,武官不佩鱼
- 鞓带颜色随服色:紫服配红鞓,绯服配红鞓,绿服配皂鞓
2. 吏员书袋
诸吏员并县书袋,省令译史等并紫纻丝为之,宗正府六部令以狸皮为之。各长七寸、阔二寸、厚半寸。违者并委所司纠察。
- 吏员书袋以紫纻丝或狸皮制作,有统一尺寸规定
三、官民服色与命妇服饰
1. 职官服色纹样
职官,一品二品三品服浑金花、金答子,四品五品金袖襕,六品七品六花,八品九品四朵花。
- 纹样等级:浑金花(一品至三品)> 金袖襕(四五品)> 六花(六七品)> 四朵花(八九品)
2. 命妇服色
命妇服浑金、金褡子、销金并金纱答子,一品至五品首饰金珠宝玉,六品至九品许用金,惟耳环许珠玉。
- 命妇首饰:高品金珠宝玉,低品仅许用金,耳环可珠玉
3. 明金禁限
诸品官明金,宗室及外戚甚品命妇衣服用明金,依使品官之官妇女唯首冠、霞帔、领袖、系腰用明金,衣服用金条压绣,余并禁。经宣赐衣神佛者,不在此限。
- 明金(亮金)仅限首冠、霞帔、领袖、系腰,衣服仅金条压绣
四、庶人服饰与禁令
1. 庶人服色
庶人男女除不得用销金并赭黄,并笠帽不许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样,许服暗花纻丝紬绫罗毛毳。首饰用翠毛、金钗篦一事,耳环用金珠碧甸,余并用银。
- 庶人禁销金、赭黄,禁笠帽用金玉,靴禁花样
- 许服暗花纻丝、紬、绫、罗、毛毳
- 首饰:翠毛、金钗篦一件,耳环金珠碧甸,余银
2. 私家车服禁令
诸私家不得用纯黄纯红帐幕。若经宣赐銮舆服御,舆日月云肩龙凤文、红黄服、玉鞘眼,皆须更改,龙去一角、鞘一眼之类。即服用物上亦不得近似龙,违者没官。
- 禁纯黄纯红帐幕,禁龙凤纹、日月云肩等御用纹样
3. 民俗杂禁
诸民间祈赛迎引,皆不得用龙凤旗帜、兵仗及清江黄明金衣物。
- 祭赛不得用龙凤旗帜与明金衣物
4. 妇人衣男子服
妇人衣男子服神附,决五十七下。
- 妇女穿男装假托神灵附体,杖五十七
五、车舆等级与鞍辔制度
1. 品官车制
一品官听用银螭头,二品三品不得施银,准凉棚柱竿月板许用银狮头,四品五品狮头,六品以下云头,庶人平佩。
2. 车舆与鞍辔等级
一品二品三品车舆间金,妆饰银螭头、绣带、青幔,鞍辔饰以金。四品五品用刺绣纱罗帐幙,车舆素狮头、绣带、青幔,鞍辔饰以银。六品以下用素纱罗帐幙,车舆素云头、素带、青幔。
- 鞍辔分金饰(一品至三品)、银饰(四五品)两等
六、质孙燕服
诸妇人制质孙燕服不如法者,及妒者,乘以骣牛徇部中,论罪,即聚财为更娶。(太宗六年条令)
- "质孙"为蒙古语jisün音译,即一色衣,元朝宴服之制
- 妇人制作质孙燕服不合规制者受罚
七、丧服与婚聘衣帛
1. 丧服违律
居父母丧,不丁忧,服内嫁娶,忘哀作乐,释服从吉……
今后应有父母长上丧服者,毋得入酒馆茶房,及行吉礼,赴吉筵。
- 丧服期间禁释服从吉,禁赴吉筵
2. 晋宁路丧俗禁
一父母兄长初亡,殡葬之际……支破布帛,少不如意,临丧争竞……装锦绣梳洗影楼……服丧之人随之于后……亲者依轻重破服,疏者但助送死之资,不破孝服。
- 禁丧事奢靡:彩结丧车、锦绣影楼、布帛攀比
3. 婚聘彩段绢帛
民间聘财,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段六表里、杂用绢四十疋。中户彩段四表里、杂用绢三十匹。下户彩段二表里、杂绢一十五匹。
- 婚聘以彩段、绢为重要聘财,按户等分三级
4. 割股孝悌赏劝
为祖父母、父母……割股,并委所属由覆朝廷,官支绢五疋、羊两头、田一顷。
- 割股孝行赏绢五疋
八、其他涉服条目
| 条目 | 内容 | 出处 |
|---|---|---|
| 朝服祭祀 | 朝服再拜,服其廌冠以莅之 | 祭令篇 |
| 衣资钱粮 | 官吏军员不得克买军人衣资钱粮 | 杂令·权豪违碍 |
| 衣粮折庸 | 射粮军于衣粮内克半准还 | 杂令·质债折庸 |
| 赈济寒衣 | 寒而不为之衣 | 恤刑篇 |
| 驿站衣物 | 稍带家书衣服,经由襄阳水站 | 驿站条 |
| 靴只贸易 | 从临洮府将靴只等物铺马上做买卖 | 驿站条 |
| 服色僭越 | 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 | 延佑三年条画 |
| 盗衣服 | 盗佃客衣服例,免刺不追赔赃 | 至治二年断例 |
| 告状式 | 衣服笼一只……段子银钗布帛衣服等物 | 被窃盗告状式 |
| 雇女书式 | 金钗一对、采段一合 | 雇女子书式 |
| 马匹契式 | 鞍辔齐全 | 买马契式 |
| 织造禁 | 不得织造货卖纰薄窄短段疋里绢盐丝药绵 | 民俗杂禁 |
九、总结
《元代法律资料辑存》的服饰内容集中于法律禁制层面,是研究元代服色制度最直接的法律文献:
| 类别 | 核心内容 |
|---|---|
| 官员公服 | 紫罗/绯罗/绿罗服,玉带→花犀→荔枝金→乌犀角带 |
| 官员佩鱼 | 太子玉双鱼袋,亲王玉鱼,文官佩金/银鱼,武官不佩鱼 |
| 吏员服饰 | 檀褐/茶褐罗窄袖衫,乌角/黑角束带,舒脚幞头 |
| 职官纹样 | 浑金花→金袖襕→六花→四朵花 |
| 命妇首饰 | 一至五品金珠宝玉,六至九品金+耳环珠玉 |
| 庶人禁令 | 禁销金、赭黄、龙凤纹,靴禁花样,笠帽禁金玉 |
| 明金限用 | 仅首冠、霞帔、领袖、系腰许用 |
| 车舆鞍辔 | 银螭头→狮头→云头→平佩;鞍辔金/银饰分等 |
| 质孙燕服 | 蒙古宴服,制作不合规制者受罚 |
| 丧服婚聘 | 释服从吉有罪,婚聘彩段绢帛分等 |
核心特点:本书为法律辑存而非舆服志,服饰内容全以禁令、品级规定、违法处罚形式呈现,无描述性服饰记载。其价值在于保存了元代服色制度的法律实施层面——不仅规定了"应如何穿",更规定了"违反如何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