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皇舆西域图志》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5-03 来源:清·傅恒等奉敕编《钦定皇舆西域图志》
一、全书概述
《钦定皇舆西域图志》是乾隆时期官修的西域地理志书,凡五十二卷,记载天山南北(今新疆及中亚部分地区)的山川、疆域、城池、官制、兵防、屯田、风俗等。其服饰内容集中在卷四十至四十一"服物"门,兼见于风俗、乐舞、碑文、诗赋等门类,是研究清代准噶尔部、回部(维吾尔族)及周边诸族服饰的重要文献。
全书服饰内容特点:
- 非文学作品,故无大量人物服饰描写
- 服饰记载以制度性、描述性为主,重在记录实际形制
- 通过古今对比(引北史、唐书、宋史等)考证服饰源流
- 体现清廷"因俗宜民"的服饰政策
二、准噶尔部服饰(卷四十一·服物)
1. 帽冠——哈尔邦毡
哈尔邦氊即冠也,与内地暖帽畧同。其顶高,其边平,以白氊为里,外饰以皮。贫者无皮饰氊,或染紫绿色,无冬夏之别,但以毛质厚薄为差。上缀缨,名扎拉,止及其冠之半。妇人冠与男子同,辫发双垂,约发用红帛,在辫之腰帛间缀以好珠瑟瑟之属,望若繁星。
- 准部帽冠以毡制为主,与内地暖帽形制相近
- 贵贱以皮饰区分:贵族外饰皮革,贫者仅用毡
- 可染紫、绿色
- 妇女冠与男子相同,特色为辫发缀珠
2. 袍服——拉布锡克
拉布锡克,即袍也。台吉用锦缎为之,上饰以绣;宰桑则丝绣丝纻氆氇为之。贱者多用绿色及杂色。御冬则以驼毛为絮,名库绷;亦有止衣羊皮者。右衽平领,不镶四围,皆连纫。台吉宰桑之妇衣用锦绣,两袖两肩及交襟续絍镶以金花或以刺绣。民人妇女襟袖衣衽俱用染色皮镶之。
- 袍服分等级:台吉用锦缎绣花,宰桑用丝绣氆氇,平民用绿色或杂色
- 冬衣以驼毛为絮(称"库绷"),或直接穿羊皮
- 形制为右衽平领,四周连缝
- 贵族妇女袍服镶金花刺绣,平民妇女用染色皮革镶边
3. 靴——固都逊
固都逊,即靴也。以牛皮为之。台吉多用红香牛皮,中嵌鹿皮,刺以文绣;宰桑亦用红牛皮,不嵌鹿皮,不刺绣。民人穿皮履,或黑或黄,无敢用红色者。妇人靴履与男子同。
- 以牛皮为基本材质
- 台吉用红香牛皮+嵌鹿皮+刺绣,宰桑用红牛皮但无嵌绣
- 平民用黑、黄皮履,严禁用红色
- 男女靴履相同
4. 腰带——布色
布色,即带也。以丝为之,端垂流苏,其长委地;或以全幅帛为之,端长尺余。
5. 荷包——哈卜塔噶
哈卜塔噶,即荷包也。缎布为之,制与内地微异,结穗精美。
6. 耳环——绥克
绥克,即环也。金银为之,以坠耳,饰以珠,男妇皆用之。
三、回部服饰(卷四十一·服物)
1. 总论
按回部诸城古者各自为国,其服亦各不同,今则大畧相似。史载于阗形貌衣冠俱如中国,由今观之,仍与回俗无别也。圣朝礼制从宜,于回部伯克锡之顶带,居恒服饰则仍其旧,以一王章以便民俗。所由酌损益以协信从之准者,法莫善于此。
- 回部各城古代服饰各异,清代趋于统一
- 于阗古时"衣冠如中国",清代已与回俗无别
- 清廷赐伯克顶带,日常服饰仍从回俗
2. 甲胄——军事服饰
缫特,甲也,制如锁子甲。有棉者谓之鄂勒帕克,有镜者谓之库雅克。其护心镜谓之察喇伊纳,以白铁为之。巴勒达木齐,甲外之铁带也。都裕勒噶,胄也,内有护前覆至额,后被至颈,左右垂至两耳,谓之图卜贝尔库。
- 回部铠甲形制:锁子甲式样,分棉甲(鄂勒帕克)和镜甲(库雅克)
- 护心镜(察喇伊纳)以白铁制作
- 头盔(都裕勒噶)覆额护颈,两侧垂耳护
3. 军服——皮裤
沙拉布尔,皮裤之名也。临阵时外披甲,内着皮裤,衣服下衽俱结束于其内,令身轻转,敌有力。
- 战时内衣:皮裤将衣服下摆束入其中,便于行动
四、乐工服饰(卷四十一·乐舞)
1. 回部乐工服饰
司达卜一人、司纳噶喇一人……皆服锦面绢里杂色绸接袖衣,冠锦面布里倭缎缘边回回帽,着青缎靴,系绿绸带。
司舞二人、舞盘二人,皆服背褂,上下身锦腰襴绸接袖衣,冠锦面布里倭缎缘边回回帽,履青缎靴,系绿绸带。
大回子四人,皆服背褂,上身杂色绸,下身接袖衣,冠五色比回回小帽,着青缎靴,系绿绸带。小回子二人,服杂色绢里衣,冠五色比回回小帽,着青缎靴,系绿绸带。
- 乐工统一服饰:锦面绢里杂色绸接袖衣 + 倭缎缘边回回帽 + 青缎靴 + 绿绸带
- 舞者穿背褂,形制与乐工相似
- 大回子与小回子帽色不同:大回子五色比回回帽,小回子亦五色比回回小帽
2. 古代回部乐工服饰(引《文献通考》)
高昌舞人白袄锦裤,赤皮靴,赤皮带,红抹额。龟兹乐工人皂丝布头巾、绯丝布袍、锦袖、绯布袴;舞者四人,红抹额、绯袄、白袴、乌皮靴。疏勒乐工人皂丝布白头巾、袍锦褾、白丝布袴;舞人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
- 高昌:白袄锦裤+赤皮靴+红抹额
- 龟兹:绯丝布袍+锦袖+绯布袴,舞者红抹额+绯袄+白袴
- 疏勒:白头巾+锦褾袍+白丝布袴,舞者白袄+赤皮靴
五、古代西域诸国服饰(引诸史记载)
1. 北史记载
于阗国王练锦帽,金鼠冠,妻戴金花冠。高昌国服饰丈夫从胡法,妇人裙襦,头上作髻。焉耆丈夫剪发以为首饰,养蚕不以为丝,惟充绵纩。龟兹王头系锦带垂之于后。疏勒王戴金师子冠。钵和国服毡裘。
2. 唐书记载
高昌俗辫髻垂后。龟兹俗断发齐项,惟君不剪发,王以锦帽顶、锦袍宝带。回鹘汗妻可敦服绛通裾大襦,冠金冠。坚昆国服贵貂,阿热冬帽貂、夏帽金扣,锐顶而卷末,诸下皆帽白毡。喜佩刀砺,贱者衣皮,不帽;女衣毳毼锦罽绫。
3. 宋史/五代记载
龟兹王衣黄衣,宝冠,以花蕊布博易。于阗王衣冠如中国,居处常衣紫衣。
4. 明史记载
巴什伯里衣服与瓦剌同。
六、丧葬服饰
准噶尔部
夫死其妻剪发去耳镮,去外挂四十九日,不服丧。有剪发以为孝者。
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男女咸盛服饰会于葬所。
回部
回俗夫死其妻散发去簪镮,父母死其子妇不散发不去簪镮……无服制,但去红绿诸色服黑布而已。卑幼死尊长如常服。死之日浴尸……裹之以白布。覆之以绸及缎。棺上所覆绸缎分致送葬者以为小帽。
- 回部丧服:去红绿色,服黑布,无正式丧服制度
- 尸体以白布裹覆,以绸缎覆棺
- 送葬者得绸缎制为小帽
七、嫁娶服饰
凡嫁娶……送女亲属各加赠牛羊马酒及衣服首饰蒙古包之属,或多或寡视其力之厚薄与情之疏密焉。
- 嫁妆包括衣服首饰,数量视财力与关系亲疏而定
八、服饰赐予制度
乾隆十九年封都尔伯特台吉策凌等爵,首赐冠服。迄荡平而后,革心向化之侣,被服均同内地。于是笑毡裘之乔野,惭卉服之惷愚。苟非幸际休嘉,孰能得此殊荣异数乎。
时赐漠咱帕尔公品级冠服。
来归诸台吉皆赐冠服,入宴时拜跪如礼。
- 清廷对归附部落首领赐予冠服,作为政治笼络手段
- 赐冠服后"被服均同内地",体现文化同化政策
九、服饰颜色与等级
准噶尔部
- 台吉用红色靴、锦缎绣花袍
- 宰桑用红牛皮靴(无嵌绣),丝绣袍
- 平民用黑黄色靴,绿色或杂色袍
- 红色为贵族专用色,平民禁用
回部乐工
- 青缎靴、绿绸带为统一配色
- 锦面、倭缎缘边为乐工服饰标志
丧葬颜色禁忌
- 回部丧期"去红绿诸色,服黑布"
十、总结
《钦定皇舆西域图志》的服饰记载具有以下特点:
| 类别 | 内容 | 出处 |
|---|---|---|
| 准噶尔部服饰 | 帽冠、袍服、靴、腰带、荷包、耳环 | 卷四十一·服物 |
| 回部服饰 | 甲胄、军服、乐工服饰 | 卷四十一·服物/乐舞 |
| 古代诸国服饰 | 于阗、高昌、龟兹、疏勒、焉耆等 | 引北史、唐书、宋史、明史 |
| 丧葬服饰 | 剪发去饰、黑布丧服、白布裹尸 | 卷四十一·服物 |
| 嫁娶服饰 | 衣服首饰为嫁妆 | 卷四十一·服物 |
| 赐服制度 | 清廷赐冠服予归附首领 | 多处 |
| 颜色等级 | 红色禁用于平民,丧服用黑 | 卷四十一·服物 |
核心思想:
- 服饰是等级制度的标志——台吉、宰桑、平民三等分明
- 服饰是文化认同的工具——清廷赐服以示同化
- 服饰是因俗宜民的体现——回部"居恒服饰仍其旧"
- 服饰是军事功能的载体——甲胄、皮裤皆为实战设计
- 古今对比揭示服饰源流——从汉唐至清代的演变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