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县志 服饰内容总结
基本信息
- 书名:永安县志
- 版本:万历甲午(1594年)本
- 编纂:知县苏民望主修,萧时中、赖万玙等编次
- 体裁:地方志,含建置、治域、食货、秩统、学校、艺文、名宦、乡贤等门类
服饰相关内容概览
一、赐服与冠带制度
本志记载多处朝廷赐服事例,反映明代服饰等级制度:
- 欧贤(太监):因功多次获赐蟒衣、玉带。"赐蟒衣、玉带,免原籍赋役";"赐蟒衣一袭";"复赐蟒衣二袭"。另获"白金、彩缎之赐"及"宝钞文绮之赐"。
- 邓肃(宋左正言):因直谏获"赐五品服"。
- 礼部冠带儒士:黄廷谟获冠带荣身。
二、纺织与贡赋
反映永安地区纺织业和布帛赋税情况:
- 农桑绢:每年额征"农桑绢一十五匹七尺七寸五分",每匹折银七钱。
- 绫袱:本县攒造朝觐须知"绫袱"等册籍用品。
- 军需物料:征派"杂皮三百七十一张,翎毛九千六百二十二根,翠毛二十五个"用于军器制造。
三、衣着习俗与社会风气
- 风俗总论(第371行):"妇女则勤纺而为事",反映永安妇女从事纺织的风俗。又载"自百馀年承平以来,渐变其初,遂由俭而入奢",衣着从俭朴趋向奢华。
- 气候与衣着(第239行):"高山则六月衣裘",说明高山区气候寒冷,六月仍需穿裘衣。
- 布衣指称(第1338行邓肃传):"或尚为布衣",以布衣指代未仕之人。
四、清廉节俭与衣着
多处记载人物清廉节俭,以衣着简朴为美德:
- 李杏(字子芳):居父丧"敝衣茹素";临终"遗命服用布素,毋俾越礼"。
- 赖豫(孝子):"终其身未尝一御丝绮服",因母未葬而自贬衣着。
- 苏民望知县见"诸生中多有贫不能葬,身无完衣"者,捐俸置学田赡养。
五、祭祀与仪式用布
- 案衣:总兵府、分守道等衙门均有"案衣"开支记录。
- 衣布:"存恤孤老夏、冬衣布银二十一两",为孤老发放衣布的慈善支出。
六、物产相关
- 麻:谷之属载"麻(油麻、黑麻)",为纺织原料。
- 草可织蓆(第765行):"贡川之草可织蓆,荆山龙须之草尤妙",反映当地草编工艺。
- 桑:木之属列"桑",与蚕桑业相关。
总评
永安县志中服饰内容不甚集中,分散于赋税、人物传记、风俗、物产等门类。核心信息包括:明代赐服制度(蟒衣、玉带、五品服等)、农桑绢税、妇女纺织风俗、清廉节俭的衣着观念,以及祭祀仪式用布等。未见专门的舆服志或服饰专篇,服饰内容多为叙事中附带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