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赋役册》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殆知阁《台湾府赋役册》(道光二年刊本) 提取时间:2026-05-03 方法:grep -n + sed 提取上下文 说明:本册为赋役黄册(财政税收档案),服饰内容极度稀少,仅"衣布"救济制度一项
一、孤贫衣布制度(4处)
1.1 台湾县(第279行)
存恤孤贫衣布、月粮银二百七十四两五钱八分二厘。内衣布奉文自乾隆十九年为始,均匀派给;比照原额之数,应减少衣布银六十六两一钱七分三厘,实给银二百八两四钱九厘。又加给孤贫口粮,除扣支该年小建外,实加给银六十三两四钱九分八厘。
注释:
- 存恤:存问抚恤,即救济抚慰
- 衣布:衣物与布匹,为孤贫者提供基本衣着
- 月粮:每月口粮银两
- 小建:农历小月(不足三十日),需扣除相应口粮
1.2 凤山县(第442行)
存恤孤贫衣布、月粮银二百六十一两五钱六厘。内衣布奉文自乾隆十九年为始,均匀派给,比照原额之数应减少衣布银六十二两五钱二厘,实给银一百九十九两四厘。又加给孤贫口粮,除扣支该年小建外,实加给银六十四两一钱三分。
1.3 嘉义县(第589行)
存恤孤贫衣布、月粮银二百两四钱八分八厘。内衣布奉文自乾隆十九年为始,均匀派给,比照原额之数应减少衣布银四十七两九钱一分八厘,实给银一百五十二两五钱七分。又加给孤贫口粮,除扣支该年小建外,实给银四十九两一钱六分八厘。
1.4 彰化县(第753行)
存恤孤贫衣布、月粮银二百两四钱八分八厘。内衣布,奉文自乾隆十九年为始,均匀派给。比照原额之数应减少衣布银四十七两九钱一分八厘,实给银一百五十二两五钱七分。又加给孤贫口粮,除扣支该年小建外,实加给银四十九两一钱六分八厘。
二、科举花红旗匾(非服饰,附录)
各县均有以下款项,为科举中式后的庆贺旌表费用:
新中举人花红旗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 进士花币旗匾银二两。 县学岁贡生员旗匾银一两二钱五分。
注: 花红旗匾为红色喜庆旗帜,用于中式者门前悬挂,非服饰。
三、官役编制(非服饰,附录)
文中大量出现以下官役名目,均为衙门差役岗位:
- 皂隶:衙门差役("皂"指黑色制服,但此处仅为职名)
- 民壮:地方武装差役
- 门子:看门差役
- 马快/步快:缉捕差役
- 禁卒:看守监狱差役
- 库子/斗级:仓库管理差役
- 弓兵:巡检司弓兵
- 轿伞扇夫:抬轿打伞差役
- 铺兵:驿站递送差役
注: 这些职名虽含颜色字(如"皂"),但为岗位名称,不涉及具体服饰描写。
四、检索说明
对全书870行进行多轮grep搜索,使用的服饰关键词包括:
服装类: 衣、裳、袍、衫、裙、裤、袄、襦、褐、裘、葛、麻、丝、绢、帛、锦、绮、绫、罗、缎、绣、绡、纱、绸
首足类: 冠、帽、帻、幞头、弁、冕、屐、屦、鞋、袜、履、靴
佩饰类: 带、佩、簪、钗、环、钏、珥、缨、绦、绶、鱼袋
复合词: 衣服、衣冠、衣裳、冠带、服饰、章服、品色、服色
颜色词: 紫、绯、红、绿、青、白、黑、黄、朱、皂、玄、碧、翠
检索结果:
- "丝"字出现100+次,全部为度量单位(一丝、二丝等微小计量),非纺织丝绸
- "皂"字出现50+次,全部为"皂隶"职名
- "红"字出现10+次,全部为"花红旗匾"科举庆贺用
- 仅"衣布"一处(4个县各1次)为真正的服饰相关内容
全文约3.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