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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略志

《伊犁略志》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伊犁略志》(清)佚名纂 提取时间:2026-05-03 方法:grep -n + sed 提取上下文 全书共190行,服饰相关命中约15行


一、绸缎调拨(内地→伊犁)

【第98行】

一件:由内地每年运来绸缎七百四十疋。以备发给土尔扈特王、贝勒,及赏赐进呈贡马等哈萨克、布鲁特等需用。


二、大布与棉花进口(南路→伊犁)

【第100行】

一件:由南路喀什噶尔,叶尔羌,和田等城,每年运送大布九万九千八百四十疋,棉花一万五千斤。驿运来后,收储库内,以备交易赏赐,及兵丁之购用。此内每年十月间,运送塔尔巴哈台二万疋。


三、官布铺制度

【第120行】

于乾隆三十一年设立官布铺,原用满营带来预备补修费办理,俟后将原款分发兵丁,每隔一年派官兵列兰州银库借银六万两,赴内地办理物品回来分给官兵,加息按月扣留。每年所得之息,及由当铺,药铺缴来息银合计一万余两'此项银两,备满营官兵马匹倒毙分数及戍守南北路官兵补助费,以及各处学校教职资助等事宜。

【第121行】

于乾隆三十一年起,开办官当铺,即由布铺所得银三万两创办之。俟后获利,即将布铺银退还,再获之息并每年所得之利皆归为本铺,每年所获之利四千余两,交与布铺备用。

【第123行】

于乾隆三十六年,设立官药铺,官布铺赴内地办货时,顺带药剂。凡官兵需用者,药价银按月由薪饷项下扣还,每年所得之利多寡不一,不论多少,随得随交官布铺,以备使用。


四、布匹贸易交换

【第124行】

一件:在贸易亭哈萨克带来牲畜交易时,由库拨出布疋交换,换至一千则将十分之八分与官兵,十分之二归官入库,至于换羊布之价款,如数由官兵扣缴入库。


五、绸作为蒙古王公俸饷

【第170行】

一件;土尔息特汗王每年领俸银二千五百两,绸四十疋。

【第171行】

亲王:每年领得俸银二千两,绸二十五疋。

【第172行】

郡王:每年领得俸银一千二百两,绸十五疋。

【第173行】

贝勒:每年领得俸银八百两,绸十三疋。

【第174行】

贝子:每年领得俸银五百两,绸十疋。

【第175行】

辅国公:每年领得俸银二两,绸七疋。

【第176行】

一等台吉:每年领得俸银一百两,此项银绸,每年二月间领取。


六、花翎与蓝翎(冠饰)

【第18行】

巴彦岱(惠宁)领队大臣管辖:塔尔基卡,侍卫于道光八年奉旨裁去,由满营派出官员,着戴花翎驻之,由大城派兵十五名,巴彦岱兵五名,察哈尔营兵五名。

【第35行】

洪谷洛鄂伦卡,驻侍卫一员,于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锡伯营派出官员,着戴花翎驻之。

【第46行】

沁大兰卡,驻侍卫一员,于道光八年奉旨裁撤,由满营派官,着戴花翎驻之,满营兵二名,察哈尔营空蓝翎一员,兵二十名。

【第54行】

达尔大木土巡防哨,驻察哈尔营空蓝翎一员,兵十名。

【第87行】

特木尔里克轿巡防哨,驻额鲁特营蓝翎(原文空缺)。

【第91行】

回于阿克木伯克一员……七品顶戴玉子伯克十二员,玉子伯克六十八员,袭职五品顶翎伯克一员。

【第149行】

空蓝翎、前锋校等:一年领得盐菜银三十两,口粮七百二十斤。


七、统计摘要

类别 关键词 命中行数 核心内容
绸缎调拨 绸缎 第98行 每年740匹,内地→伊犁
大布棉花 大布/棉花 第100行 大布99,840匹+棉花15,000斤/年
官布铺 官布铺/布疋 第120-124行 官办商业+贸易交换
绸缎俸饷 第170-176行 土尔扈特王公按爵位领绸
花翎蓝翎 花翎/蓝翎/顶翎 第18-91/149行 官员冠饰品级标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