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采访册》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5-04 来源:殆知阁《台湾采访册》 全文行数:2831行
一、概述
《台湾采访册》为清代道光年间台湾地方采访汇编,内容涵盖地理形势、城池建置、兵制营汛、职官沿革、科举题名、民变始末、祥异灾变等。全书并非服饰专书,但因涉及闽粤械斗、民变战争、官制赏罚、街市商贸等内容,散见若干服饰相关记载。服饰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街市商贸中的服饰行业:帽仔街、鞋街、针街等反映台南府城服饰商业布局
- 战争中衣物作为掠夺物资:闽粤分类械斗中衣服被焚抢的记载
- 官方赏赐中的冠服制度:顶戴、花翎、蓝翎等清代冠饰赏赐记录
- 危急时刻的变服行为:守城官员私易服散去的记载
- 民间衣物质押:小典(衣物典当)行业的兴禁
- 渔樵雨具:蓑衣等劳动服饰
二、街市商贸中的服饰行业
1. 帽仔街(帽商聚集区)
台南府城有两处"帽仔街":
- 西定坊帽仔街:位于武馆街之后,分镇北坊之半(第230行)
- 镇北坊帽仔街:与草花街相邻(第234行)
帽仔街在嘉庆二十三年曾遭火灾:
是岁四月二十五日,帽街皮箱店第一进失火,官督兵役扑灭。五月二十五日未刻,是店第二进又火,旋复扑灭。店屋既同,日时又同,亦一奇也。(第412行)
2. 鞋街
位于镇北坊,与草花街相邻:
草花街(分东安之半)、鞋街(以上东出)。(第234行)
乾隆三十五年大火中,鞋街亦被波及:
是月十五夜,真武庙前火延及铁街、针街、鞋街、草花街,店屋焚毁逮半,计一百余间。(第410行)
3. 针街(缝纫用品)
位于东安坊:
做针街(即今之后离佛街)……(第228行)
乾隆三十五年大火中亦被焚及(第410行)。
按: 帽仔街、鞋街、针街三处街名,反映清代台南府城已有较为集中的服饰相关行业分区。帽仔街两度出现于不同坊区,说明帽业在当时台湾颇为兴盛。
三、战争中的衣物掠夺
1. 闽粤分类械斗中的衣物焚抢
清代台湾闽南人与客家人(粤人)之间长期存在分类械斗。衣物作为重要财产,在历次冲突中屡遭焚抢:
粤人积恨难忘,逢叛乱,粤合邻庄聚类蓄粮,闻警即藉义出庄扰乱闽之街市村庄,焚抢虏掠闽人妻女及耕牛、农具,衣服、钱银无算,拥为己有,仇怨益深。(第337行)
闽人攻且退,复放耕牛、农具、衣服等物,散布于路以饵之。而伏人于僻近榛莾间,闽人利其有,大肆抢夺,伏起杀之。(第341行)
按: 衣服与耕牛、农具并列为闽人三次被掠的核心财产。闽人甚至以散布衣服为诱饵,伏杀贪财的粤人,可见衣物在当时社会中的经济价值。
2. 军装遗失
蔡牵之乱时,守城军装曾大量遗失:
禧出不意,与众争赴城门,军装尽失。(第455行) 而所遗军装得通贼白旗,乃治鸿猷罪。(第455行)
四、官方赏赐中的冠服制度
1. 顶戴
"顶戴"为清代官员冠顶装饰,按品级不同而异。本书大量记录了军功赏赐顶戴的事例:
蒙赏顶戴累累,遂构圣恩亭于庄中。(第335行)——粤人杜君英从征有功受赏
迨贼平,蒙大宪奏赐粤人职衔顶戴更盛。(第337行)——林爽文乱后粤人受赏
巡道命守备陈名声假游击三品顶戴以行。(第453行)——临时假借高级顶戴以壮声势
有功义首分别给顶戴兼水师义首候补郎中吴春贵。(第459行)
黄本渊……钦点教职,六品顶戴。(第2471行)
2. 花翎与蓝翎
花翎(孔雀翎)与蓝翎(鹖羽翎)为清代冠饰,按军功等级赏戴:
赏戴花翎者:
巡道庆保赏戴花翎,并给玉牌荷包。(第461行) 同知钱■〈雨上澍下〉赏戴花翎,擢知府。(第461行) 都司许律斌,赏戴花翎。(第461行) 王得禄晋封子爵,赏给双眼花翎。(第463行) 武隆阿……赏戴花翎、阿勒精阿巴图鲁。(第1401行) 黎炳……军功赏戴花翎。(第1542行) 许律斌……军功赏戴花翎。(第1546行) 谢建雍……因拿获洋匪,赏戴花翎。(第1993行)
赏戴蓝翎者:
起鲲赏戴蓝翎。(第461行) 陈拜本……军功赏戴蓝翎。(第1548行) 聂标文……军功赏戴蓝翎。(第1590行) 关桂……军功赏戴蓝翎,加守备衔。(第1734行) 王赞……赏戴蓝翎。(第1996行)
按: 花翎地位高于蓝翎。本书记录中,花翎多赏给总兵、同知、都司等中高级官员,蓝翎多赏给千总、守备等中下级军官。双眼花翎为最高等级,仅王得禄因擒杀蔡牵之大功获得。
五、危急时刻的变服行为
守城门官,有私易服散去者。(第455行)
蔡牵攻城时,郡城危急,部分守城官员私下更换衣服(脱去官服)逃散。此为服饰作为身份标识的反面例证——脱去官服即意味着放弃职守。
六、民间衣物质押——小典
台湾有质押零星衣物之处,名为小典;贫民无钱赌博者,多向小典押钱入场。是以街市之中,多有小典盘剥重利,最为可恶……(第510行)
将军福等奏称:台湾有小典质押零星衣物,重利盘剥,有干例禁。台湾贫民多有押钱入场,任其盘剥,俱皆身受其害。(第512行)
按: "小典"为清代台湾特有的小型衣物典当铺。贫民以零星衣物质押借钱参与赌博,小典则从中盘剥重利。福康安奏请严禁,反映了清廷对台湾民间服饰经济的关注。衣物能够作为质押品,说明其在民生中具有实际经济价值。
七、渔樵雨具
郡东龙潭,曩为渔村蟹舍,烟蓑钓艇,往来其间。(第259行)
"烟蓑"即蓑衣,为渔民雨具。此句描写龙潭旧日渔村景象,蓑衣为渔民标志性穿着。
八、比喻用法
衣带之遗
虑有衣带之遗。就于各处要津,聚石为矼。(第259行)
此处"衣带之遗"为文学修辞,非直接服饰描写。
绣水
以上分野系采诸绣水施永图山公氏辑着「心略编」。(第134行)
"绣水"为施永图之号,非服饰内容。
九、总结
| 类别 | 内容 | 出处行号 |
|---|---|---|
| 帽仔街 | 台南府城帽商聚集区,两处分布 | 230、234、412 |
| 鞋街 | 鞋商聚集区,遭火灾波及 | 234、410 |
| 针街 | 缝纫用品街 | 228、410 |
| 衣物焚抢 | 闽粤械斗中衣服被掠 | 337、341 |
| 军装 | 战争中军装遗失 | 455 |
| 顶戴 | 清代冠顶装饰赏赐 | 335、337、453、459、2471 |
| 花翎 | 孔雀翎冠饰 | 461、463、1401、1542、1546、1993 |
| 蓝翎 | 鹕羽翎冠饰 | 461、1548、1590、1734、1996 |
| 私易服 | 守城官脱官服逃散 | 455 |
| 小典 | 衣物典当质押行业 | 510、512 |
| 烟蓑 | 渔民蓑衣 | 259 |
核心发现:
- 本书服饰内容稀少且分散——作为地方采访册,其主旨在于地理、兵制、民变等政务记录,服饰仅作为社会经济和军事赏罚的附属信息出现
- 帽仔街、鞋街、针街是本书最具直接服饰价值的记载,反映了清代台南府城的服饰商业分区
- 顶戴、花翎、蓝翎的赏赐记录最为丰富,体现了清代台湾军功冠服制度的实际运作
- 衣物作为战争掠夺品和典当品,反映了服饰在清代台湾民生中的经济价值
- "私易服散去"一语生动展现了服饰与官职身份的绑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