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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史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3
中尙署米十五石[ 业指谕一]十石[小木匠指谕承旨行首校尉各一]八石[韦匠指谕承旨一红 匠行首校尉一朱红匠指谕副尉一]七石[雕刻*( ){匠}指谕殿前一行首校尉一螺钿匠一]六石[漆匠左右行首校尉二]稻十二石[花匠校尉一纸匠行首副尉一]十石[珠帘匠行首一竹 匠行首校尉一御盖匠校尉一黄丹匠校尉一梳匠行首校尉一磨匠行首校尉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4
掌冶署米十石[银匠指谕殿前一和匠指谕内殿前一]七石[银匠行首校尉二和匠行首校尉二]六石[白铜匠行首副尉一赤铜匠副尉一镜匠行首校尉一皮带匠行首校尉二]稻十二石[金箔匠行首校尉一行首大匠一生铁匠左右行首大匠各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5
都校署米二十石[木业指谕一石业指谕一]十石[木业行首校尉一]稻十五石[雕刻匠指谕殿前一]十石[石匠行首一妆覆匠行首校尉一泥匠行首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6
尙衣局米十石[绣匠指谕一 头匠殿直同正一]八石[ 头匠指谕承旨一]六石[靴匠行首校尉一带匠指谕承旨行首校尉各一]稻十二石[ 头匠行首校尉行首副尉各一花匠校尉一]十石[ 鞋匠校尉一]七石[笏袋大匠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7
杂织署米七石[ 匠指谕承旨同正一行首校尉二]六石[绣匠行首校尉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8
掖庭局米七石[锦匠指谕承旨一]六石[罗匠行首校尉一]稻十五石[锦匠行首大匠一十石[绫匠行首副正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9
尙乘局稻十石[大 匠行首校尉一鞍 匠指谕副尉一鞍褥匠行首校尉一鞍 匠行首副尉一马匠行首校尉一持马匠校尉副尉各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10
*大仆寺稻十石[大 匠行首校尉一鞍褥匠行首校尉一]七石[皮匠行首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11
内弓箭库米七石[角弓匠行首校尉一]稻十二石[箭匠行首校尉一箭头匠行首副尉一弓袋匠行首校尉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12
*大乐管弦房米一科十石[唐舞业兼唱词业一笙业师一唐舞师校尉一]八石[御前两部都厅]七石[琵琶业师校尉阁门使同正]二科八石[杖鼓业师二唐笛业师二乡唐琵琶业师各一方响业师校尉一 业师一歌舞拍业师一中 业师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2
宣宗五年闰十二月判: 文武百官三月前差六月前出官人全禄六月后出官半禄三月后六月前差十月前出官半禄十月后出官除禄。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3
睿宗十年三司改定: 禄折计法大绢一匹折米一石七斗丝 小绢各一匹折七斗小平布一匹折一斗二升五合大绫一匹折四石中绢一匹折一石 紬一匹折六斗常平纹罗一匹折一石七斗五升大纹罗一匹折二石五斗。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4
明宗十年七月左仓别监奏"随禄科多少以田米四石当粳米三石赐给," 从之。 十四年正月 文官试职之禄。 十六年九月左仓竭无以颁禄借典牧司所蓄白金六百二十四斤布六千匹将作监布三万匹以补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5
高宗四十六年正月*大仓御史奏: "仓 已 无以颁禄。" 乃以崔 别库米一万五千石补四品以下禄俸。 十一月*大仓颁五品禄仓 只给数十人。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6
忠烈王六年十月以修战舰营宫室右仓 竭不支令左仓量 杂权务封仓禄俸以补右仓之费后有右仓所入抵数输还然左仓亦竭宰枢封仓 半前科杂权务唯粳麦各一石耳。 九年正月赐武士属散者六十余人今年俸政房欲释怨止谤故有是命。 十四年五月命追给内僚丙戌丁亥两年禄殿中侍史田儒左仓别监张巡等以谓"仓储 竭当年禄俸犹未赡宜俟羡余乃给。" 内僚诉于王下儒等于狱。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7
忠宣王二年八月检校宰臣请俸者众李公世朴全之金* 李温申汝桂赵延寿白 正闵 外余皆停禄温宦者也宦者检校受禄自温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8
忠肃王七年八月下旨"异姓诸君亦除显官宰枢前者仓官奏降一科给禄未合于理自今与显官宰枢同科给禄。" 十一年三月敎曰: "食君之禄而二其心非人臣也其上书京师请立渖王者三品致仕以上皆停禄俸。" 十六年十月广兴仓颁禄时国无纪纲人无廉耻诸卫散员别将等亲到仓门或冒受或劫夺* {纠}正不能* {纠}治手执鞭杖终不能禁。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9
恭愍王元年正月监察司启"诸君闲居食禄请停俸," 从之。 二月下旨"重禄劝士国初盖有成法。 中世以降井地不均公府渐耗官吏不足以养廉欲望其砺节难矣。 有司 不急之官禁兼幷之家以实仓 以增俸禄。" 五年六月敎曰: "忠信重禄所以劝士。 宜令有司量宜加给且 林福州京山府所贡绫罗紬布毋得纳德泉库输之广兴仓以补百官之俸。" 六年九月颁禄时因倭寇漕运不通九品禄科不给。 七年五月都评议使司启"近因倭寇漕运不通百官禄俸不给请诸封伯已行侍中者从宰枢科其余伯依异姓诸君科," 从之。 十一年二月 定成众各司给料。 六月监察司上言"大军之后公私俱 甚可虑也 庆尙道国之根 宜广储蓄以备不虞。 今随驾员吏仰资 给者月费三千余石。 朝官卫士不可 省宦官之辈未有定额耗 太多除供职外余悉汰去。 又今军饷不给而各道赐米颇多。 自今不得已有内赐则下旨都堂施行。" 是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曰: "三代之制大国方百里其次方七十里。 大国之卿禄可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可食七十人士可食三十六人下士与庶人可食九人。 今吾东方千里者二山林虽居其半十倍于百里之国而卿大夫之禄不足以食九人 其余乎。 重禄之术宜令所司五品以上更议申闻。"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10
辛禑元年二月令"德泉库输纳元系广兴仓紬布一依丙申年宣旨还属广兴仓以赡百官之俸。" 四年五月以漕船不通始颁初番禄权势家奴操 * 号争先夺攘蹂躏死者二三人。 十二月宪司上* 略曰: "古者非有功不侯今封君甚众。 近因倭寇漕运不通仓 虚竭。 除省宰封君外其余封君请勿颁禄。" 六年五月宪司上* 曰: "古者各领员将专为宿卫防御而设近来不考勤慢皆给其禄故员将安坐食禄以致宿卫单寡请自今考其勤王事者给禄," 禑纳之。 七年八月颁禄旧制颁禄必以七月七日今因倭寇贡赋不至至是始颁然宰相之俸不过数斛七品以下只给布子。 十三年正月以广兴仓告 百官俸。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11
恭让王二年七月都堂启曰: "非有功不封古之制也。 近不论功德之有无官资之崇卑封君者太多乞自今非立大功封君及赞成事以上封君者不许给禄," 从之。 三年正月三司左使成石璘请宦官禄每品 一等王只罢月俸。 十月颁封仓禄一品至三品各赐一石其余各品不及。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0
常平义仓。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1
○常平义仓昉于汉唐饥不损民 不伤农诚救荒之良法也。 国初祖其意而创置黑仓。 至成宗五年七月敎曰: "予闻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国以人为本人以食为天。 肆我太祖爰置黑仓赈贷穷民着为例程。 今生齿渐繁而所储未广其益以米一万硕仍改名义仓。 又欲于诸州府各置义仓攸司检点州府人户多少仓谷数目以闻。" 十二年二月置常平仓于两京十二牧。 敎曰: "汉食货志'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价以年 行 。 民有余则* {敛}之以轻民不足则散之以重,' 今依此法行之以千金准时价金一两直布四十匹则千金为布六十四万匹折米十二万八千石半之为米六万四千石。 以五千石委上京京市署 令大府寺司宪台共管出纳余五万九千石分西京及州郡仓一十五所西京委分司司宪台州郡仓委其界官员管之以济贫弱。"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2
显宗十四年闰九月判"凡诸州县义仓之法用都田丁数收* {敛}一科公田一结租三斗二科及宫寺院两班田租二斗三科及军其人户丁租一斗已有成规。 脱遇岁 百姓阻饥以此救急至秋还纳毋得滥费。"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3
仁宗五年三月诏"务储官谷以待救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4
明宗十八年三月下制"仓谷本为百姓种子日料春颁秋* {敛}贵得成实年来不实因此失农非先王为民制法之意也。 若有糟糠相半监收不实则以其罪罪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5
忠烈王二十二年六月中赞洪子藩上书"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国家素无储蓄 有凶荒难以救活。 宜于中外创置义仓户* {敛}米谷以时收积以备缓急。"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6
恭愍王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救荒赈饥王政所急忠宣王尝置有备仓又设烟户米法其虑甚远比来名存实亡殊失赈济之意。 其复忠宣王常平义仓之制。"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7
辛禑四年八月宪司上言"诸道连年旱荒军食不给民转沟壑诚可痛心。 宜令守令审今岁 凶之状量户大小出谷有差藏之州 以救来岁之荒且备不虞之用。"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8
辛昌元年八月杨广道都观察使成石璘启"道内之民因水旱不得耕 种食俱乏今后请于州郡置义仓," 从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常平义仓-00-009
恭让王元年十二月大司宪赵浚等上* 曰: "常平义仓之法救荒之长策。 耿寿昌义仓之奏长孙平社仓之议其法盖出于周官委人之职有国家者所当先务也。 去岁盛夏兴师加以倭寇耕种愆期收获失候今年又被水灾东南州郡萧然赤立救荒之策不可不虑也。 国家旣革私田所至皆有蓄积愿自今郡县皆置常平仓其 凶* {敛}散之法一依近日都评议司所奏。 窃闻杨广道已置常平仓宜令各道依此施行守令有不如法者罚之。" 三年四月置五部义仓。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00-000
赈恤[恩免之制灾免之制鳏寡孤独赈贷之制水旱疫 赈贷之制纳粟补官之制]。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1
○恩免之制。 太祖元年八月诏曰: "朕闻昔汉高祖收项氏之乱后令民保山泽者各归田里 征赋之数审户口之虚耗。 又周武王黜殷纣之虐乃发巨桥之粟散鹿台之财以给贫民者盖为乱政日久人不乐其生故也。 朕深 寡德获统丕基虽资天助之威亦赖民推之力。 冀使黎元按堵比屋可封。 然承前主之 运苟不 租税劝农桑何以臻家给人足乎 其免民三年租役流离四方者令归田里仍大赦与之休息。"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2
光宗二十六年景宗卽位 欠债 租调。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3
景宗六年成宗卽位放三年役 租税之半。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4
成宗七年十月宋遣礼部侍郞吕端来册王王宣赦 欠负恤赈穷乏。 十三年四月有事*大庙大赦恤孤独赏耆旧 欠负放逋悬。 十六年八月幸东京 所过州县今年田租之半。 十二月穆宗卽位放三年役除一年租恤耆旧 欠负放逋悬。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5
穆宗二年十月幸镐京斋祭除镐京一年租所历州县半之。 四年十一月幸中原府巡省风俗所历州县 田租一年其就行程祗奉州县半之。 七年十一月幸镐京斋祭 镐京田租一年北边沿路州县半之。 十年十月幸镐京斋祭 田租一年沿路州县半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6
显宗五年十二月 今年租税之半 壬子年以前逋欠。 七年正月 抱州等十九县今年租调。 九年十二月 州郡二年以前逋欠租。 十年五月 道州管内獐山永州管内解颜等县今年租税。 十二年二月复安州民户二年 庚戌年以来逋租之半。 二十年九月幸海州 海 州今年租税之半。 二十一年六月筑罗城营重光寺赴役者 今年调布诸州郡县逋欠限戊辰年 免。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7
靖宗五年十一月制曰: "八关会虽是前规旣行盛礼宜播德音。 其犯公徒私杖以下及诸征赎皆免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8
文宗四年九月制曰: "朕以 德托于臣民之上拟凭佛敎以致理平开大法筵今当罢会欲 洪恩其今日以前赎罪征收之类可悉除免。" 十年十一月侍中李子渊上言"近因创造兴王寺移德水县于杨川由是百姓营葺庐舍未遑宁处男负女提道路相继。 贫者有 壑之忧富者无按堵之所当今视民如子覆民如天请 德水县一岁赋役," 制特 两年。 十一年四月诏曰: "两行封册使副同时偕至其所过州县 今年租税之半。" 三十六年九月王南巡至温泉十月还京缘路州县程驿放今年租税之半。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09
献宗元年冬肃宗卽位诏免州县今年租税。 其 贡未纳者限癸酉年 免。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10
肃宗三年十月 享于*大庙诸州府郡县部曲 今年租税之半。 五年二月免州府郡县部曲杂所今年税布半。 七年十一月王自西京还次临浿驿宣赦沿途州县 今年田租。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11
睿宗元年三月西海按察使奏"谷州峡溪县民多流亡颇阙贡赋请 三年租税," 制: "可。" 三年二月以封王太后诸州郡县进奉长吏从卒等各田丁税布全放。 内庄宅及宫院诸宝[宝者方言以钱谷施纳存本取息利于久远故谓之宝。]谷米请贷未还者限乙未年。 东西州鎭及诸州县乡部曲等杂所长吏漏失杂物色征还及 贡未收者限乙酉年银金限癸卯年 皆放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