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国志略


  道光十八年八月十五日。

  中山王尚泰请存旧礼以劳使臣疏

  琉球国中山王臣尚泰谨奏:为恳存旧礼以酬使臣,仰祈圣鉴事。

  窃臣泰海外藩垣,边隅泽国。叨蒙恩命,允臣嗣封;于同治五年钦差正使詹事府右赞善赵新、副使内阁中书于光甲持节恭奉诏敕、币帛,于本年六月二十二日按临敝国。七月二十日,先行谕祭臣父王臣尚育;续于八月二十七日,宣读诏敕,封臣泰为中山王,钦赐臣及臣妃蟒缎、彩缎等物:此诚皇上天高地厚之殊恩,而臣泰万世无穷之光宠也。窃惟天使入境以来,裁省供亿、约束丁胥,上体圣主怀柔至意,严禁从前滋扰旧规;举国臣民,同声感颂。臣泰僻处海滨,无能隆礼;故于宴款之际,代物以金。虽自知乎菲薄,实欲藉以将敬。乃使臣屡辞不受,义正词严;允矣有耻不辱,足为天朝慎简得人庆矣。但念使臣间关劳瘁、远涉风涛,实为臣泰之故。酬德报功,未展万一;殊惭旧礼之有缺,愈觉寸志之莫伸!谨将却还宴金二封——共计一百九十二两,附遣陪臣法司王舅马朝栋、紫金大夫阮宣诏等进呈;吁叩圣恩,敕赐使臣收受:庶臣泰微忱得遂,益坚爱戴之诚矣。理合上疏奏明,伏乞皇上圣鉴,臣泰无任战栗惶恐之至。谨奏。

  国统

  臣谨案:琉球自尚穆以前,其谱系已详前志。兹从前「续志略」,录尚穆以来世系于左:

  尚穆:尚敬长子。乾隆四年,生。十七年,立。二十一年,受封。五十九年,薨。孙尚温嗣。

  尚哲:尚穆长子。乾隆二十四年,生。五十三年,卒;未及立。

  尚温:尚哲二子。乾隆四十九年,生。六十年,立。嘉庆五年,受封。八年,薨。子尚成嗣。

  尚成:尚温长子。嘉庆五年,生。八年秋,立。冬,薨。十三年,追封。

  尚灏:尚哲四子。乾隆五十二年,生。嘉庆八年,立。十三年,受封。道光十四年,薨。

  尚育:尚灏长子。嘉庆十八年,生。道光十四年,立。十八年,受封。二十七年,薨。

  尚泰:尚育二子。道光二十三年,生。二十七年,立。同治五年,受封。
 



续琉球国志略卷之二

  詹事府右赞善臣赵新恭辑

  封贡

  典礼(详前「续志」)

  学校

  政刑(详前「续志」)

  官制

  冠带簪衣制

  府署

  祠庙

  风俗

  人物

  物产

  针路

  灵迹

  封贡

  臣谨案:琉球入贡,始于明洪武五年;受封,始于永乐二年。前明贡无常期,本朝始定为二年一贡;该国王遵行,世不失职。封自康熙二年,至今凡八次。其在嘉庆十四年以前者,已详前「续志」。兹谨录嘉庆十五年尚灏受封以来如左:

  嘉庆十五年(庚午)秋,尚灏遣耳目官向国柱、正议大夫蔡肇业表贡方物,并遣官生陈善继、马执宏、毛世辉、梁元枢四人入监读书。

  十七年(壬申)秋,遣耳目官向谨、正议大夫毛廷器表贡方物。

  十九年(甲戌)秋,遣耳目官向斌、正议大夫郑嘉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大小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一年(丙子)秋,遣耳目官毛维宪、正议大夫蔡次九表贡方物。

  二十三年(戊寅)秋,遣耳目官毛维新、正议大夫郑克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五年(庚辰)秋,遣耳目官向邦正、正议大夫蔡肇基表贡方物。

  道光元年(辛巳)秋,遣王舅向廷谋、正议大夫郑文洙庆贺宣宗成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碗、磁器、玻璃器等件。

  二年(壬午)秋,遣耳目官毛树德、正议大夫王士惇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申)秋,遣耳目官向廷楷、正议大夫梁光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戌)秋,遣紫巾官马开基、正议大夫梁文翼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子)秋,遣耳目官毛世辉、正议大夫杨德昌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寅)秋,遣耳目官向国壁、正议大夫王丕烈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二年(壬辰)秋,遣耳目官向永昌、正议大夫郑择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四年(甲午)秋,尚育遣耳目官向如山、正议大夫红泰熙表贡方物。

  十六年(丙申)秋,遣耳目官向大烋、正议大夫孙光裕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十七年(丁酉)秋,遣翰林院修撰林鸿年、编修高人鉴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育遣陪臣郑良弼至闽接封。

  十八年(戊戌)夏,林鸿年等至国,谕祭故王尚灏、册封尚育为王。秋,尚育遣王舅翁宽、紫金大夫杨德昌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耳目官章鸿勋、正议大夫林奕海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九年(己亥)春,臣鸿年、臣人鉴回京代奏请官生入学。

  二十年(庚子)秋,遣耳目官向国鼎、正议大夫林常裕表贡方物(本年钦奉上谕:琉球改为四年一贡。特遣王舅向邦正、正议大夫郑元伟奏请照旧间年进贡,随蒙允准),并遣官生阮宣诏、郑学楷、向克秀、东国兴四人入监读书。向克秀回至闽,病故。

  二十二年(壬寅)秋,遣耳目官向绍元、正议大夫魏恭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四年(甲辰)秋,遣耳目官毛嘉荣、正议大夫郑元伟表贡方物。

  二十六年(丙午)秋,遣耳目官向元模、正议大夫梁必达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八年(戊申)秋、尚泰遣耳目官向统绩、正义大夫郑元觐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三十年(庚戌)秋,遣王舅夏超群、正议大夫毛有增庆贺文宗显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碗、磁器、玻璃器等件,又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咸丰二年(壬子)秋,遣耳目官毛种美、正议大夫蔡士俊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寅)秋,遣紫巾官向邦栋、正议大夫毛克进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辰)秋,遣耳目官向有恒、正议大夫阮宣诏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午)秋,遣耳目官翁俊、正议大夫阮孝铨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宇、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申)秋,遣耳目官向志道、正议大夫郑德润表贡方物。

  同治元年(壬戌)秋,遣耳目官向启元、正议大夫林长隆表贡方物。

  同治二年(癸亥)秋,遣王舅马文英、正议大夫毛克述庆贺皇上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各色八丝缎、砚、珐琅炉、瓶、盒、玉器、珐琅碗、玻璃器、瓷器等件。

  三年(甲子)秋,遣耳目官东国兴、正议大夫毛发荣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四年(乙丑)秋,遣詹事府右赞善赵新、内阁中书舍人于光甲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泰遣陪臣至闽接封。

  五年(丙寅)夏,赵新等至国,谕祭故王尚育,册封尚泰为王。秋,尚泰遣王舅马朝栋、紫金大夫阮宣诏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紫巾官毛文彩、正议大夫魏掌治表贡方物,兼谢赏赐御书匾额。

  六年(丁卯)春,臣新、臣光甲回京,代奏请官学生入学。

  典礼

  臣等谨案:谕祭、册封各典礼,经前使臣汪楫更定;此后,并无增改。其追封一节,亦经前使臣齐鲲酌定举行,备载前「续志」。兹概不录。

  学校

  自嘉庆十七年至道光四年,那霸四村(若狡町村、西东两村、泉崎村)、唐荣二村(大门村、久茂地村)岛中人等(凡那霸人氏寓居唐荣村中者,号「岛中」)各建学校,置讲课之法。四时,那霸官亲临各学稽察勤惰;总理司、长史等亦于四时按临岛中乡学,稽察劝励。

  学校有六:一在若狡町村,曰学馆;一在西村,曰讲馆;一在东村,曰学舍;一在泉畸村,曰学道馆;一在大门村,曰教馆;一在久茂地村,曰教舍。各设讲解师一员,(唐荣人充之)、主取官一员,中取笔者各二员。凡村中冠童皆入学,讲习「四书」、「小学」等书。

  政刑

  详前「续志」,无增革。

  官制

  臣等谨案:前「续志」于球国官制未及详载;今从该国「官职录」,备载如左:

  王府北宫

  王府下库理殿

  王府内宫

  御近习座

  御内原台所(又云内厨)

  王府南宫书院

  御料理座(又云典膳所)

  大台所(又云供应所)

  御道具库理(又云宴器局)

  医师所

  王府贮药所(又云纳殿)

  王府世系图座(又云御系图座)

  高所(又云赋税司)

  勘定座(又云核实司)

  米藏

  御马屋

  大美御殿(国王副宫)

  中城御殿(即世子府)

  国学

  三平等乡学

  总横目(即观察司)

  三平等小横目(即巡察官)

  大与座

  寺社座(又云理梵司)

  锻冶奉行所(又云铁冶局)

  瓦奉行所(又云司窑局)

  贝折奉行所(又云嵌螺局)

  普请奉行所(兼掌木石)

  山奉行所

  平等所(即审理所)

  取纳座(即征课使)

  久米府(一云唐荣)

  那霸府

  亲见世

  船手(即董舟所)

  那霸藏(三座)

  册封添设官员

  奉使官

  属岛在番

  各属府土官

  各县土官

  太平山土官(即麻姑山)

  八重山土官(一名北木山)

  王府北宫

  国相,一员(其府有紫巾大亲官一员、座敷大亲官三员、与力役三名、右笔一名);法官司,三员(各府有与力役各三名);紫巾御物奉行官,三员(各有吟味官一员);御锁侧官,一员(即司宾耳目官);御双纸库理官,一员(即典宝耳目官);平等侧官,一员(即司刑耳目官);泊池头官,一员(即管泊耳目官);吟味官,五员(即赞议官);评定所笔帖主取官,一员;笔帖式,九名(考试用之);帐当主取官,一员;笔帖式,十名。

  王府下库理殿

  番之紫巾官,无额数;番之座敷官,无额数(即察侍纪官);当官,十二员(即遏闼理官);势头官,九员;里之子官,十二员;筑登之官,九员。

  王府内宫

  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紫巾大亲官,三员;座敷大亲官,三员。

  御近习座

  御近习头,一员(不拘品级);御近习官,九员;笔帖式,六名。

  御内原台所(又云内厨)

  膳夫庖丁,一名。

  王府南宫书院

  紫巾御书院奉行官,三员;侍讲官,一员(不拘品级,选学优者充之);御书院当官,三员(即遏闼理官);侍读生员,不限人数;御右笔主取官,一员;御右笔官,六员(考试任之);御茶道,六名(又云茗史);御物当役,二名;里之子官,十二员。

  御料理座(又云典膳所)

  大屋子,二名;笔帖式,二名;膳夫庖丁,六名。

  大台所(又云供应所)

  大屋子,二名;笔帖式,二名;膳夫庖丁,三名。

  御道具库理(又云宴器局)

  大屋子,一名;笔帖式,一名。

  医师所

  太医师,六员(又云御医者);候补医师,二员。

  王府贮药所(又云纳殿)

  大笔帖式,二名;小笔帖式,二名。

  王府世系图座(又云御系图座)

  王子奉行官,一员;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三员;笔帖式,三名。

  高所(又云赋税司)

  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三员;大屋子,三名;笔帖式,六名。

  勘定座(又云核实司)

  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二员;大屋子,六名;笔帖式,九名。

  米藏

  大屋子,二名;笔帖式,二名。

  御马屋

  圉师,一员(又云御别当);笔帖式,一名。

  大美御殿(国王副宫)

  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紫宫大亲官,二员;座敷大亲官,一员。

  中城御殿(即世子府)

  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紫巾大亲官,三员;侍讲官,一员(不拘品级,选学优者充之);座敷大亲官,四员;侍读生员,不限人数;与力官,六员;右笔官,二员;里之子官,三名;御小姓,三名;圉师,一员(又云御别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