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哲宗元三年七月戊辰夜,东北方近浊,天明照地,如月将出,渐遍西北有白气经天。主兵,宜防西北二鄙。 绍圣二年十一月,桂阳监庆见。 元符二年九月戊辰夜,赤气起北方,紫微垣、北斗星东南;次有白气十道,各长五尺。主兵及大臣黜。
徽宗崇甯元年十一月己酉,赤气随日没。主大旱及外有告急。 二年五月戊子夜,苍白气起东南方,长三丈,贯尾、箕、斗。主蛮夷入贡,旧臣来归。 政和元年十一月甲戌夜,苍白气起紫微垣,贯四辅。主相凶。 五年四月庚子,有白自北直彻中天,渐成五色,如华盖。 七年五月乙卯夜,赤、白气起东北方。主大旱,民饥丧。 宣和元年六月辛已夜,有赤气起北方,半天如火。主臣叛君。二年二月戊戊夜,赤起东北,渐向西北,入紫微垣。主臣叛君,天下兵起。三年九月壬午夜,苍白气长三丈,贯月。主其下有乱者。四年九月丁丑,西方日下有赤气。 七年四月壬子夜,有赤入紫微垣。主兵起。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丁丑夜,赤白气起西方。主所向兵至。九月戊寅,有赤气随日出。十一月已丑,日下有赤气。闰十一月丁酉,赤气亘天。 二年正月己亥夜,西北阴中有火,长二丈馀,阔数尺,时时见。丁未,雾气四塞,人对面不相视。二月壬午夜,白气如虹,自南亘北,渐移西南至东北。二月戊子夜,白气贯斗。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壬申,东北方有赤气。四年三月辛亥,白虹贯日。京房《易传》曰:“,日旁气也。白双出日中,兹谓擅阳。”五月壬子,赤亘天中,又有白气十馀道贯之如练,起於紫微垣,犯北斗及文昌,由东南而散。占兵大起。又所向兵至,宫中有丧。 绍兴元年二月己已,白气亘天。占有暴兵。七年十一月癸卯,有赤如火,随日入。 八年二月辛已,日中有白虹亘天。九月甲申,正北方有赤气如火影。 二十七年二月乙酉,赤气出紫微垣。壬寅,白虹贯日。 三十年二月壬申,西北方、正北方、东北方一带约五处赤气如火影。十一月甲午,西南方白气由尾宿历壁宿、娄宿、昴宿止。十二月戊申夜,白气出尾宿,历心、房、氐、亢、角宿,入天市,贯太微,至郎位止,有类天汉。白气主兵。明年,虏亮大入寇。辛酉,曲虹见日之西。占曰:“虹,阴阳交错之气。曲虹冬见,异之尤甚也。” 三十一年一二月辛丑,白气自斗历牛、女、虚。
孝宗隆兴元年十二月壬午,白气自危宿历室、壁、娄、胃、昴宿。二年正月甲寅,白气自壁宿历奎、娄,昴、毕、觜、参。 乾道元年正月庚午夜,白气出奎,渐上,经娄、胃、昴,贯毕,入参。占主杀伐,主边城。三月戊辰夜,白气自参宿至角宿,与天汉相接,其白气约广七丈巳来。占有暴兵。四月丁酉夜,苍白气自西北渐上,东北入天市垣。辛丑,入北斗魁中。乙已,入紫微垣内至天极、天枢中。十一月丙寅,白气出女,历虚、危、室、壁,上奎、娄、胃、昴宿。十二月庚午,白气亘天。 三年十月丙申,虹出非时。 四年三月己丑,四方皆昏若下尘。占名曰霾。《语》云:“天地霾,君臣乖。”五年正月甲申,昏雾四塞,又曰黄雾。 六年十月庚午,赤气随日出。占:“气如火随日出者,军行有兵忧。”十一月丁丑,赤气随日入。占:“有告急者,或檄天下召兵,不行。”七年六月壬寅,十月戊午,赤气随日出。 八年十月乙已,赤气随日入。丙午,赤气随日出。占:“君侧有佞臣。” 九年十月壬申,日出前东方并日入後西方,有气若烟非烟,若非,青、赤、黄三色,光润。占:“凡气有三色,名曰。见,则国有庆,乃人君修德而致。” 晁熙元年十月戊寅,东北方主曲虹,见日之东。二年十月庚辰,东南方生青、赤、黄厥虹,虹生非时。 三年八月丁酉,赤气随日没。戊戌,赤气随日出。 五年十月丁已,曲虹见日之东。 十年正月戊子,西南有白气,如天汉而明,南北广六丈,东西亘天。占有兵起。 十四年十一月甲寅,赤气随日入。
光宗绍熙四年十一月甲戌夜,赤、白见。占:“赤如火影,见者如疋帛,天下多兵。” 五年六月壬寅,白气如带道亘天。己酉,亦然。丧之象也。於是孝宗崩,宁宗受禅。
宁宗庆元元年正月丙辰,白虹贯日。四年八月庚辰,赤气如带亘天。占有暴兵。五年二月癸酉夜,白气如带道亘天。 嘉泰三年七月壬午,白虹贯日。 四年二月庚申,赤气亘天。次月,临安大火,迫近太庙。十一月,虹生非时。壬申,白气如带道亘天。占有暴兵。 嘉定六年十月乙卯,有赤气如日出。十一月辛卯,有赤气随日入。 十一年二月丙辰,白虹贯日。
《宋中兴天文志》曰:书星变而至於厥虹雷电非时,尘雾气杂见,必书何也?凡皆气也。张自明曰:“一元肇判,分阴分阳,轻清为天,重浊为地,逆生五行,顺布五气,故五气之会,其精秀灵,明者为日,为月,为星,为河汉;五气之散,而为风,和而为雨,郁而为雾,结而为,舒而为霞,凝而为露,肃而为霜,冽而为雪,战而为雹,击而为雷,烁而为电,驳而为虹,其变十有二,无非气也。而是气之忽合忽分,又各有形有象,殆不可遍举。其为灾为祥,亦或有应有不应,或应焉而人莫之知也。然而推步宿曜之道度,分画垣舍之名数,觇象色之所见,验躔分之攸属,参之於玑衡,候之於晷漏,探应感於精,八形验於事情,以考以告,以戒以劝,以虑以备,占其有益於人国。太史迁曰:“孔子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於天道,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有味其言哉。所志者占云。
●卷二百九十五 物异考
○总序
《汉 五行志》:汉兴,承秦灭学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後,刘向治《木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传读曰附,谓附著,或作传谓以《洪范》义传而说之也),与董仲舒错(谓错互不同也)。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巳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揽仲舒,别向、歆(扌与,同,谓引取之。揽音来敢反)。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於王莽,举十二世,以传《春秋》,著於篇(传读曰附,谓比附其事)。
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皆从水火自然之性也),木曰曲直(言可揉而曲,可矫而直),金曰从革(革,更也,可更销铸也),土爰稼穑(爰,於也,可於其上稼穑也。种之曰稼,收聚曰穑)。”
传曰“(《五行传》,伏胜作),田猎不宿(不得其时也。或曰不豫戒曰不宿,不戒以其时也),饮食不享(不行享献之礼),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李奇曰:“奸谋,增赋履亩之事。”臣瓒曰:“奸谋,谓邪谋也。”师古曰:“即下所谓作为奸诈以夺农时。李说是也。”),则木不曲直。”
说曰:木,东方也。於《易》,地上之木为《观》。其於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献享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如淳曰:“揉轮不曲,矫矢不直也。”),及木为变怪(臣瓒曰:“梓柱更生及变为人形是也。”),是为木不曲直。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於王者,南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古野反),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嫡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焚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不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传曰:“修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於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甯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於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不熟,是为稼穑不成。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於王事,出军行师,把旌仗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叛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弓矢。”动静应宜“说以犯难,人忘其死”。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人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乃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说曰:水,北方,终藏万物者也。其於人道,命终而形藏,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正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祗,望秩山川,怀柔百神,亡不宗事(师古曰:“怀,来也。柔,安也。谓招来而祭祀之,使其安也。宗,尊也。”)。慎其斋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应劭曰:“辟,天子也。有德者雍遏不见用也。”师古曰:“遏音一曷反”),厥灾水,水流杀人,巳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李奇曰:“归罪过於民,不罪巳也。”张晏曰:“谓释有罪之人而归无辜者也。解,止也。追非,遂非也。”),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解,舍也,三者於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师古曰:“函与含同”),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
经曰:“敬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睿,通也,古文作睿)。恭作肃,从作又(读曰,治也)明作η,聪作谋(上聪则下谋,故聪为谋也),睿作圣。休徵(善行之验也):曰肃,时雨若;,时若;η,时燠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凡言时者,皆谓行得其道,则寒暑风雨以时应而顺之)。”咎徵(言恶行之验):曰狂,恒雨若;僭,恒若(僭,僭差);舒,恒燠若;急,恒寒若;,恒风若(服虔曰:“音人备反。”应劭曰:“人君殴构鄙吝,则风不顺之也。”师古曰:“凡言恒者,谓所行者失道,则寒暑风雨不时,而恒久为灾也。音莫豆反。构音构,又音寇。”)。”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郑元曰:“龟,虫之生於水,而游於春者,属木。”),时则有鸡祸(郑元曰:“鸡,畜之有冠翼者也,属貌。”),时则有下体生上之こ,(郑元曰:“こ,病也。貌气失之病也。《汉书音义》曰:“若梁孝王之时牛足反出背上也。”)时则有青眚青祥。(郑元曰:“青,木色也。眚生於此,祥自外来也。”)唯金木(服虔曰:“,害也。”如淳曰:“音拂戾之戾,义亦同。”郑元曰:“,殄也。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土、火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於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谴告人也。及妖孽祸こ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时为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凡六之作,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则后王受之。岁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则正卿受之。岁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则庶民受之(郑元曰:“自正月尽四月,为岁之朝。自五月尽八月,为岁之中。自九月尽十二月,为岁之夕。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之中,下旬为月之夕。平旦至食时为日之朝,禺中至日失为日之中。晡时至黄昏,为日之夕。受之,受其凶咎也。”)。其二辰,以次相将,其次受之(郑元曰:“二辰,谓日、月也。假令岁之朝也,日、月中则上公受之,日、月夕则下公受之。岁之中也,日月朝则孤卿受之。日月夕则大夫受之。岁之夕也,日月朝则上士受之,日月中则下士受之。其馀差以尊卑多少,则悉矣。”)。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也。虫豸(池尔反)之类谓之孽。孽则芽孽矣。反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こ。こ,病貌也,言浸(作任反)深也。甚则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祥犹祯也。气相伤,谓之。犹临莅,不和意也。每一事非“时则”以绝之,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