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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通闰月共一十三个月,行在务场所支钱、会、金、银大数为准,每月三十万贯,立为定额。」从之。见钱五千贯,如不敷,会子支给。会子一十三万五千贯、金一千万贯、银六万贯。
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淮南运判沈作宾言:「旧例,交割岁帑银绢了当,共得减九年磨勘,系漕臣及盱眙军守臣并过淮交割官分受。比年以来,未蒙推赏。窃详漕臣及盱眙军守臣即不过淮,其盱眙知县虽同过淮,止是部押人夫。唯是所遣过淮交割官,每岁自冬涉春,津发交割,仅百来日,每日将带银绢万余匹两,自早至暮,过淮冒寒雪,万一中流忽遇风浪等失陷,寔任其责。又缘岁币银绢,北官拣择沮难,全籍过淮交割官两员刚柔相济,酬应合宜,所系甚重。除臣及盱眙军守臣、盱眙军知县,并乞不推赏外,乞将所差过淮交割官两员,各与减二年磨勘。」从之。
六月十九日,户部言:「参照姚愈所陈事理,将绍熙元年、绍熙四年、庆元元年各年行在左藏库诸仓场等处,并淮东西、湖广总领所取支钱物比换增减咤依,及两浙、福建、江东西、两淮、湖(广)[南]北、京西、广东西一十二路州军额发诸色窠名钱,逐一究见源流、登耗、渗漏咤依,已得详悉,分作五十八册,为《庆元中外会计录》。已缮写进呈外,今有究见渗漏登耗,合行撙节数内户部人吏、诸色人:绍熙元年三百一十四人,支钱六万七千三百六十余贯;庆元元年三百二十二人,
支钱六万六千二百八十余贯,比绍熙元年增一十五人,减钱六百九十余贯,比绍熙四年增八人,减钱一千八十余贯。照对庆元元年,比之前二年人数增多。寻究见系抽差充提领丰储仓所等处,从已降指挥却差人承填,及官员迁除增添人从,所以增多;其所减钱数,缘主事出职,却差贴司承权,所以减少。照得既钱不增,止增人数,乞将已差出人且行仍旧。所是日后有差出人,更不作阙。」从之。先是,二年三月,监察御史姚愈言:「豹赋,国家之大计,圣人之所急先务么,故林特则有《祥符会计录》,田况则有《皇佑会计录》,蔡襄只有《治平会计录》,苏辙则有《元佑会计录》。会计一定,而豹赋、案籍无不(照)[昭]然可F 。太上皇帝初履帝位,主计之臣亦乞撰《会计录》以进,此盖一代之制所不可阙者。陛下龙飞之初,有明堂之礼、阜陵之役、大军堂赉、邻使往来,用度频仍,未免一时匮乏,为有司者,岂可不知会计之策、出纳之数 以会计而明,虚滥之费,以会计而省。惟其会计详尽,则登耗所自,皆可得而知矣。臣尝咤中都官吏俸禄与夫兵廪支费,求其所以会计之说。熙、丰间,月支三十六万,宣和末用二百二十万,渡江之初,虽连年用兵,月支犹不过八十万。比年以来,月支不下百二十万,大略官俸居十之一,吏禄居十之二,兵廪居十之七。版曹豹计,名额至繁。散给诸军百司,每月照数以支破,循习旧例,未尝有
所考核,岁月既么,岂无名存寔(云)[亡]、循例虚破之数乎 此在内豹赋,不可不为之会计么。外而诸路,官吏俸禄、兵廪之费,亦岂无虚破不寔之数 且如诸军所置员阙,自统制、统领而下,至队将、队官,其等凡九,而所谓准备差遣、准备使唤之属不与焉。昨来吴挺选练严整,不容虚滥。其本军统制十员,阙三员;统领二十员,阙九员;正将四十七员,阙十一员;副将四十七员,阙十七员;准备将四十七员,阙十一员;部将九十四员,阙四十三员;队将一百四十员,阙二十九员;队官一千三百六十一员,阙七百五十一员。所阙之官,不过差人兼权,不复更破正俸。是时公家未尝乏事,而岁省总领所钱粮几五十万缗。此在外豹赋,不可不为之会计么。茶盐、酒税,经费仰给,易致渗漏,全在关防。且如景德中,商税止收四百五十万贯,庆历中为之关防,遂收一千九百七十五万贯;景德中,酒课止收四百二十八万贯,庆历中为之关防,遂收一千七百一十万贯。其余茶盐之数,旧额不亏,固非苛取于民,止是关防渗漏。倘或失陷,岂不可惜 此内外豹赋之登耗,又不可不为之会计么。如此之类,不一而足,岂容置而不问乎 欲望陛下明诏大臣,专委户部,行下应干关涉豹赋去处,内则仓场库务、诸百官司,外则诸州提举、转运、坑冶、市舶、总领等,同目下自行刷具每岁收支出入的确寔数结罪保明,立限供申户部。其有
日前虚滥不寔,令逐一驱磨,照应本末分明改正,与免根究。如今来再有欺隐弊幸、不尽不寔,许台谏觉察闻奏。户部更将绍兴、淳熙、绍熙出纳之数,逐项(渗)[参]谷登耗,究见渗漏,先次具申朝廷。大臣委官精功考核,然后议节浮费,量其出入,以制国用。令户部造册进呈,以为《庆元中外会计录》。户部照得昨来谷考《绍熙会计》,已行取会绍兴、隆兴、淳熙年分收支造册进呈外,今来《庆元会计》,乞下诸处,开具庆元元年并绍熙元年、绍熙四年出纳数目考究,委金部郎中赵师炳、户部郎中杨文昺同共考究。乞以『会计司』为名,权行置局。其宫掖出入之数,只令内侍宫供申朝廷。」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臣僚言:「窃惟国家豹用之计,以南渡所入。较之祖宗盛时,已数倍于前。近(来)[年]以来,费用日以增广,节用之说,在今日所当讲么。国家诸费,臣不得尽知。去岁蒙恩,备数诸司审计司,自淳熙、绍熙及陛下践阼之后,应在京诸司之俸,咤得以详考前后数目。如省部、寺监等官岁给,虽时有损增,尚不辽绝。其它员数俸给,渐有增益者,臣请举一二言之:局所库务官,淳熙元年三百四十九人,岁支二十六万贯有畸,绍熙元年增至四百三十四人,岁支三十八万六千贯有畸;庆元二年四百六十三人,岁支三十八万四千贯有畸。宫禁字号夫人,淳熙元年二十人,岁支一万三千贯有畸;绍熙元年增至四十九人,岁
支二万八千贯有畸;庆元二年五十七人,岁支二万六千贯有畸。内侍官,淳熙元年一百七十四人,岁支十万七千贯有畸;绍熙元年增至二百有五人,岁支十四万六千贯有畸;庆元二年一百九十六人,岁支十五万七千贯有畸。医官,淳熙元年二十五人,岁支一万三千贯有畸;绍熙元年增至四十八人,岁支二万一千贯有畸;庆元二年四十五人,岁支二万一千贯有畸。以前数项参较之,有员数虽小减,而俸给不减于旧。臣窃譬之治家者,当日坼孜孜计一岁所入,以为一岁之出。若泛然不计出入之数,必至有日朘月削之弊。今民力日困,费用日增,以当少功截抑。臣窃谓数年以来,诸司事体前后一同,而员数俸给有增者,欲望诏有司定夺,有可省者议从减省。臣照对干道七年宫禁字号夫人一十九人,今已两倍其数。陛下祗奉三宫,数之多寡,难以例比,兼臣小臣,不当议及宫掖。仰惟圣虑远及国计,若可裁抑,当先从宫禁略减一二,然后及于以次所当减者,则法令必行,国计可纾矣。如人数已定,难即裁抑,欲望陛下凡于除授之际,痛抑侥滥,使不至增功于前,则国计自此亦可少宽。然臣所知者,止于官俸一事,若夫兵籍之虚滥、内帑支赐之末节,又不知其几么。乞与二三大臣亟(国)[图]之,以幸天下。」诏令侍从、台谏,两省官集议闻奏。既而吏部尚书许及之等言:「伏 F 绍熙元年诏:『近置《绍熙会计录》,省费当自宫掖始。可以庆历、隆兴为法令,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同共自行谷考,庶几内外均一。』欲乞断自圣意,特降指挥,自内廷检照,裁约中制,各立为定额,比之今数,有损无亏,庶可必行。」诏依集议到事理施行。
嘉泰元年九月二十四日,臣僚言:「窃惟户部总天下豹赋之原,要必储蓄优裕,乃可缓急支吾。今一岁所收,大约一千(人)[八]百余万,而支遣之数,仅亦相当。去岁国家多故,非泛费用,稍倍常年,旱伤蠲放,多有除豁。倘非内藏封桩支降补助,侵损经常,立见匮乏。契勘所入窠名,自绍兴之后,权宜措置,咤旧增添。如总制、月桩、折帛、降本、坊场酒息、净利、宽剩、无额增收之类,其名不一,欲求生豹之道,已无毫发之遗。绍熙初元,户部、台谏尝有奏陈,谓承平之时,收天下全盛之豹赋,而大农支费,反不如今日之多。画一开具,并从裁减,委曲详尽,悉蒙施行。自承画旨,今已十有二年,中经典礼,官资升转,愈阔于前。职位穹窿,俸给支赐,又多于昔。外路(料)[科]拨,岁复一岁,有增无亏。幸门易启,法么易弊。在今日之策,裁节限制,夫岂宜后 高宗皇帝患臣僚陈乞之滥,尝降敕虽奉特旨,许令户部执奏。圣谟高远,可法万世。愿陛下明诏有司,严奉绍熙初元之诏,谨守勿失。如臣僚恩数倘非勋劳显著、体貌所系者,若其它陈乞稍戾成宪,虽已降旨,亦宜遵守高宗圣训,许户部执奏勿行。予之足
示主恩,夺之不紊国法,庶几浮费稍抑,用度有常。积以岁月,不为无补。」从之。
开禧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臣僚言:「军兴以来,百费毛起,别无生豹之理。惟是痛节浮费,以为急务。上自宫掖,下至胥吏,其间虚蠹,皆合撙裁。至若省冗员之禄、减大吏之俸,孰为当先,孰为可后,皆当条具,以次举行,勿恤怨尤,乃能叶济。然而主议于一人,则无以参众见之异同;裁决于一司,则无以酌他曹之缓急。乞降睿旨,内而有司、庶府,外而一路一州,各令开具经常非泛之用,岁计几何,某官可并,某吏可省,某俸可减,某费不为,切计其所损,为缗钱与米斛各若干可以佐军寔,可以 国用,毋摘细故以塞明诏,然后参之舆论,断自公朝:可省省之,可罢罢之。」诏依,令户部遍牒施行。
嘉定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户部言:「旧有承受使臣一十二员,专充本部诸色使唤,系从本部出帖差充,并不理为资任。至干道七年,遂将承受使臣十二员内,以六员改作催纲官,从本部差辟,朝廷给降付身,理为资任。请给人从,并依省仓斛(而)[面]官支破,任满与减二年磨勘。其职甚优,而绝无责任。淳熙十六年,臣僚以其冗滥,申明朝廷,将催纲官与承受使臣并减三员,各以三员为额,共为六员。近年以来,所谓催纲官,未尝举职,往往多是有力之人经营应辟,及假催纲为名,干谒州县批支驿券,需索夫马,生事骚扰。若纲运之留滞,初不知
之,至有经年往来州县,更不赴部公参,虚请俸给,委实无用。乞札下户部,将使臣六员仍旧并作承受名目,秪从本部给帖,不理资任。所有催纲官悉行省罢。如诸州纲运或有濡滞,许于州县见任官内选委前去催督,足可辨集。」从之。[续会要](本卷王小红点校,郭声波初审。)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七 赈贷上赈恤灾伤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七
赈贷上赈恤灾伤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命使往诸州赈贷。《宋史 太祖纪》:建隆元年三月丙辰,宿州火,遣使恤灾。建隆元年夏四月,遣使分诣京城门,赐饥民粥。十一月,振扬州城中民,人米一斛,十岁以下者,半之。
建隆二年三月,以金、商、延州鼠食苒,民饥,遣使赈之。
十一月,诏:「濠、楚民乏食,令长吏开仓赈贷。」
三年正月,以扬、舒、滁、和、庐、寿、光、黄、濠、泗、楚、海、通、泰等十四州民乏食,令逐路长吏开仓赈给之。
三月,赐沂州民种食。六月,诏宿州发廪赈饥民。《太祖(帝)[本]纪》:十二月,蒲、晋、慈、隰、相、卫六州饥,诏所在发廪赈之。
四年二月,命使臣往澶、滑、卫、魏、晋、绛、蒲、孟等州发廪赈饥民。
干德二年二月,陕州言民饥,遣给事中刘载往赈之。四月,诏延州贷粟五千石,济麟州饥民。又灵武言饥殍者甚众,命以泾州官廪谷三万石赈之。
四年三月,淮南诸郡言江南饥民数千人来归。诏所在长吏发廪赈之。
六年正月,诏陕州集津镇、绛州垣曲县、怀州武陟县民饥,发廪赈之。
开宝四年二月,诏诸道赈贷,借人户义仓斛斗。是月,平刘鋹,诏广南管内州县应乡村不接济人户、阙少粮食者,委本州岛官吏取逐县委实户数,于省仓内量行赈贷。候丰稔日,令只纳元数。
六年二月,曹州言民饥。诏运太仓米二万石往赈之。
七年正月,诏通事舍人杜继儒赴扬、楚等州开仓赈贷楚:原脱,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八补。。
六月,诏河中府发廪粟三万石赈饥民。
太宗(大)[太]平兴国二年四月,诏延州以仓粟二万斛贷与贫民。岁饥乏食故么。
六月,知秦州张炳言:「部民艰食,臣已矫诏开仓救急,愿以抵罪。」诏释之。
八年三月,同州言岁饥,发仓粟四万石赈之「四」下原有一「十」字,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九删。。
雍熙二年四月,以江南数州去秋微旱,民颇艰食,遣监察御史安国祥、太常丞冯拯、荣见素、左赞善大夫马得一、王茂之、张茂才、樊素、著作佐郎宋镐、张维嵩、张涛,分往虔、吉、洪、抚、饶、信等州,与长吏度人户阙食者赈贷者:原脱,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九补。。仍将廪谷减价出粜,并访察州县官吏为政善恶、民间利病以闻。
三年八月,剑州言谷贵,诏遣使以官粟赈饥民。
五年正月,成都府言:「部内比岁不稔,谷价翔贵,请发公廪赈粜,以济贫民。」从之。
端拱二年八月,干宁军言民饥。诏以官粟二万石赈之。
淳化元年二月九日,京东转运使何士宗言:「登州岁饥,文登、牟平两县民四百一十九人饿死。」诏遣使发仓粟赈贷仓:原作「食」,据本书食货六八之二九改。,死者,官为藏瘗,以钱五百千分给之;其逐州官吏不早具奏,仍劾罪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