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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仁宗天
圣四年四月五日,职方 外郎、知宁州杨及,以干元节遣使献绣佛。帝曰:「此妄人也。民安政举,乃守臣之职,焉用此为 」令邸吏谕还之。《长编》是年却川陕献织绣。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太子右赞善大夫陈世修献白乌,赐帛五十匹,以鸟还之。
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诏还坤成臣僚所进金酒器。
元符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永兴军王环进玉器,诏还之。
高宗绍兴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宰执进呈藤州守臣侯彭老进本州岛卖盐宽剩钱一万贯买到金一百六十六两、银一千八百两。上曰:「朕意此必刻剥民财,以为盐息。就使贡是盐息宽剩,自当归之有司。」徐俯曰:「广西盐息固有宽剩,自不当进献。」上曰:「不归之有司,而守臣独御进献,盖求媚朝廷,可降一官放罢。」先是,彭老上章进献,上亲批其奏付三省:「可特降一官,以惩妄作。所进物退还。」至是覆奏讫行出,遂并罢其任。
四年三月八日,三省、枢密院进呈抚州献刻观音像,极精工。上曰:「朕平日未尝佞物,然亦不敢加訾。顾饰像设以祈福,流俗之事,非朕心也。」宰臣朱胜非曰:「抚州又
收得玉坛,刻成龙文,恐是御府旧物,未敢进呈。」上曰:「此尤无谓也。异时茶司窃市马之直,质易贝货,以充玩好,是举山泽之利,而投之无用之地耳。朕甚悼之。其观音像、王 ,可皆勿受。」同日,抚州临川县布衣宁子思进状:「以白银木刻成大悲一堂,与襄阳大悲真相不差毫发,体挂缨络,手中法器悉皆镇动。望特赐宣取。」诏:「自今奇巧技艺之物,并不许投进。其宁子思所进物像,更不宣取。今后更有似此进状之人,令登闻检院不得收接,仍令逐院出榜晓谕。」
十二月十七日,宰执进呈沿江诸将奏报文字,上曰:「韩世忠近以鲟鱼鲊来进,朕戒之曰:『朕艰难之际,不厌菲食。卿当立功报朕,至于进贡口味,非爱君之实也。』已却之。」
十四年五月六日,宰执进呈饶州姜楼等献钱十万贯,以助国用。上曰:「国用有常,日不至阙。若用不节,所入虽多,亦有不足之患。可令给还。」
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上谓辅臣曰:「近日大将入觐,有以宝
货鞍马为献者,马固不可阙,余皆却而不受。盖虑以进奉为名,公肆掊刻,有害军政。」
《孝宗中兴圣政》:干道五年九月丙寅,起居郎林机论「诸郡守臣欲郡计办集,而不恤县道之匮乏,致使横敛及民。」上曰:「甚不体朕宽恤之意。且如税赋大重,朕欲除减,但有所未及,当次第为之。」机又奏曰:「诸处有羡余之献,皆移东易西,以求恩幸。愿陛下察之。」上曰:「所言甚当。今日之财赋,岂得有余 今后若有献,朕当却之。」
关报广南提举官廖颙札子:广州都盐仓有积下不尽盐本银,计实十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四贯文,桩积在库,别无支遣。又点检得本路诸州府逐年拘催常平诸色窠名钱物内,有现在宽剩五万贯,欲行起发,少助朝廷经费。奉圣旨依,并令赴南库送纳者。臣切谓陛下即位以来,屡却羡余之献,故近年监司州郡稍知遵守。此盛德之事,书之吏册,足以为万世法。而小人急于自进,不能革心,时以一二尝试。朝廷只缘干道七年提举官章潭献二十万贯,以此特转一官,不及期年,擢为广西运判。廖颙实继其后,故到官未几,便为此举,其为愚弄朝廷,莫此为甚!访闻此钱并系盐本钱,潭到任时,尚有三四十万缗,是前官累政差问,不敢妄用,潭取其半以献。今颙所献止十一万缗,已是竭潭所余无几。颙年岁间必须别得差遣而去,后人何以为继 异时 九年三月己巳,侍御史苏峤奏:「伏
课额不登,谁将任其咎者 今淮南、浙西,其事已自可见。兼此钱本是朝廷钱物,桩在州郡者,岂必献之内帑然后为富 所谓移东库实西库,何以异此!欲望特降睿旨,却而不受。即以此钱付之本司,依旧充盐本钱。常平宽剩钱,亦乞桩留本路,为水早赈贷之备。使四方之人,知陛下捐利子民之意。」诏从之。
史臣曰:「羡余之弊,上欺人主,下蠹生民,非难知者,而小人屡敢以是为进,岂非谓利之可动人欤 《记》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孟轲曰:『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陆贽曰:『理天下者,以义为本,以利为末。以人为本,以财为末。』诚知义利之说明于上,则奸罔之徒何自乘间耶 寿皇谕臣僚损利之请,却桩积宽剩之献而不受,所以正君德、清化原、惊吏治者至矣!」
淳熙五年四月辛未,知绍兴府张津奏:「本府支用已是宽裕,尚有剩钱四十万贯,起发应副御前臣赏支用。」诏令绍兴府将张津所献钱为人户(贷)[代]纳今年知买身丁之半。仍令本府印给文榜,遍下诸县乡村晓谕,通(谕)知人户,今年已多纳折帛钱在官,与理充来年应输之数。务要实惠均济,即不得因而重迭,别作名色搔扰。如稍有违戾,许人户径诣尚书省陈诉。
史臣曰:「干道五年,臣僚尝言:『诸州所献羡余,类皆移易以觊恩幸。』圣训有曰:「今日财赋,安得有余 自今若有此献,朕当却之。』至是,张津犹以羡余四
十万缗来,则寿皇圣帝却而不受,复俾为民代输。以其所敛之民者,还以畀民,岂惟所取予而示之好恶,其所以警厉臣工,风动中外者,亦宏矣。臣故特着于篇。」
淳熙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宰臣赵雄等奏:「光州复置中渡榷场官,御前恐有曾经在榷场干事之人,可以差充监官,庶可检,察禁物,不令过界。」上曰:「御前自来不曾差人在淮上买物,如淮白北果之属,毫发不曾买,宫中并无。唯遇太上皇帝赐来,则有之。向来刘度守盱贻,尝献淮白,却而不受。近蒙太上皇帝赐得数尾,每进膳,即食一小段,可食半月,记得元居实知盱眙军,初之任日,朕虑其在任辄献北物,再三戒敕,令供责文状,不得买物以献。其状留尚书省,卿等可取观之。」
宁宗开禧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庆元府言:「真里富国进献瑞象一头,象牙二株,犀角十株。」诏令(度)[庆]元府以礼馆待,发遣回归,仍责委纲首说谕本官,所遣官海道远涉,今后免行入贡。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宋会要】
干德四年四月十七日,诏光州罢贡鹰鹞,其养鹰户并放归农。《宋长编》:知光化军张全操上言:「三司令:诸处场院主吏,有羡余粟及万石、刍五万束以上者,上其名,请行赏典。此苟非倍加民(祖)[租]私减军食,亦何以致之 宜追寝其事,勿复颁行。除官所定耗外,严加止绝。「宋长编」至此:原为正文,大字。眉批:「宋长编起至止绝一段,应小旁注。」今依之敢为小五号。
开宝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三司:「凡经度上供物,非郡国土地所生者,无得抑致。」
四年正月十四日,诏罢襄州岁贡鱼腊。《长编》:五年,诏罢荆襄道贡鱼腊。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三月一日,诏江南诸州岁贡干蜂,伤生挠民,宜罢之。
雍熙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诏:「先是,郊祀、干明节,及国家大庆,州郡多遣官入贡。自今罢之。」《宋鉴》:至道三年六月,帝谓宰相曰:「诸州多以祥瑞之物来献,此甚无益。但令稼穑丰稔,且得贤臣,乃为现状瑞也。」辛丑,诏天下勿献珍禽奇兽及诸瑞物。
难得之物,宜充贡。本州岛遂以为献。上怒,黜愈崖州,仍绝其贡。是岁,又减罢剑、陇、夔州贡。 真宗井《宋鉴》:咸平二年,内侍裴愈因事至交州,谓龙花
咸平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民有自眉州来贡奉者,帝曰:「巴庸遐远,可念其劳,即诏禁止。」
景德四年闰五月二日,诏:「任土贡输,虽存旧典,经途遐邈,亦念重劳。特用(特)推恩,俾从蠲省。三司所定剑、陇等三十九州岛、军所贡土物。并与减(于)[放]。夔、贺等二十七州军,悉罢所贡。每岁正旦,止令具表以
闻。诸州长吏,不得以土贡为名,因缘配率,务于便民,以称朕意。」《宣城志》:是年,诏宣州岁贡细笔、竹簟、望春茶,可罢之。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诸州军每岁进茶,并宜停废。先是,诸路贡新茶者三十余州,越数千里,有岁中再三至者。帝悯其劳扰,罢之。
二年六月十九日,诏罢邕、宜等州岁贡药箭。
六年七月五日,诏皇族岁时进献皆无用之物,徒成冗废。自今(际)[除]天庆、天贶、先天、降圣四节进供养物外,余悉罢。相王元墦等奉表(穮)〔恳〕请,仍旧不许。
仁宗井《长编》:天圣元年七月己丑,罢广东岁进异花。诏罢夔州玳瑁、紫贝等贡。
天圣五年三月九日,琼州奏:「近准诏,不许生取玳瑁,以供器玩。其常年土贡玳瑁、族 皮、紫螺,未敢依例取采。」帝曰:「此皆非切须之物,仍劳率远民,杀害生命。自今并权住进奉。」
六年正月十四日,诏川峡诸州军,自来织造功德进奉之处,今后并罢。先是,帝宣谕,西川每岁织〔造〕功德进奉造:原稿圈除,考上文「织造」连词,不得删弃。,甚费机巧,宜令止绝。宰臣等奏,不作无益害有益,止之甚便。乃下是诏。
五月十六日,枢密副使姜遵言:「永兴军咸阳县民元守亮,恃豪夸里中,岁进酥梨,朝廷优给酬之,望罢所献。」从之。是日,诏温州、鼎州、广州每年贡柑子,并糖密煎果子,无得以贡为名赴京。时宰相王曾等奏:「温州等处濒海近山,路险而远,赉送劳费」。故罢之。《训典》,是年罢永兴咸阳民元守亮家岁贡梨。
宝元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详定所言:「自来臣僚家,但经赐冠帔,例得进奉,甚费回赐之物。乞除现任、前任执政、使相、节度,见任管军臣僚妻,乞依旧例,并许进奉。女并男妇、亡故管军臣僚妻,其余文武臣僚,不该上件官,并自来妻女、新妇有冠帔得入内者,并乞减罢。」诏皇城司,应臣僚家并命妇自来已曾进奉干元节者,并许依旧。其十月一日及非次进奉,自来未曾进奉人,今后并依减省。国戚、家女,并见任、前任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及内人妻、行人等,令入内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依减定施行。
十二月十七日,以益、(粹)[梓]、利、夔路饥,罢皇子生进奉物。《长编》:庆历七年,上封者言:「诸路转运司广要出剩,求媚于上,以民输赋税,已是大半之赋,又令加耗,谓之润官。臣恐诸路转运使尚有似此无名刻削。陛下阅其奏,自或有横加收敛,名为出剽,乞赐出贬,使民知陛下之意。」上览之曰:「古称聚敛之臣过于盗贼,今如此掊敛,与朕结怨于民也。」亟下诏止绝之。
《皇佑宝训》:元年,罢广州岁贡密果。
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诸岁贡茶果饮食之物,系灾伤州军,并令止绝。
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罢广州岁贡密果子。已在道者,留所至州军公用。其余牙校兵力,即遣还之。
治平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神宗即位未改元眉批云:「神宗即位句,应旁注。」)手诏曰:「四方入贡,虽云古礼,考之禹制,亦未有若兹之繁也。今则一郡岁有三四而至者,言念道路之勤,疲瘵亦多矣。至
闻主押衙校,有破业终身不能偿者,良可矜悯。耗蠹民物,莫不由斯。又所贡之物,辄多食类,虽阙之亦无害也。《书》不云乎:『不作无益害有益』,非此谓耶 朕甚不取。今后并可令罢。」所罢贡物,西京:樱桃八百棵,紫樱桃三十斤,又内园司十六斤笋,两次共九百条,紫姜一百斤。河阳:玉版鲊二百罐。襄州:红姜蘘荷一百罐。郓州:阿胶一斤。大名府:鹅梨一千颗,棠梨二千颗。成德军:栗子一十五石。太原府:葡萄三次共一百三十罗,榛子仁二十袋,林檎钱五十袋。潞州:葡萄一百罗,人参一十五简。晋州:葡萄一百五十斤。泽州:人参一十八简。永兴军:新笋一百斤。陕州:凤栖梨一千颗。同州:石饼三百枚,崱桲两次二千颗,梨一千颗。邠州:桃条一百五十斤,剪刀二十具,火筋二双。虢州:麝香五脐。淮南等路发运司:海盐一千二伯斤。(杨)[扬]州:新茶一银合,藏姜五十罐。寿州:新茶芽一十斤。舒州:新茶一银合。光州:新茶四十斤。楚州:糟藏淮白鱼三百斤。通州:海味截脐五百个,子一百,海一百个,红虾五百个,臑子二十斤,春子一斤。蕲州:乌蛇一十条。高邮军:立羲茈粉五十斤。荆南府:药橘子一万颗,新法药橘五千颗。鄂州:雨前茶二百斤。鼎州;柑子一万颗。池州:九华山石菖蒲一银合。处州:白沙糖七百斤。宣州:花木瓜三百枚。广德军:先春茶六十六两三钱。建昌军:银珠稻米一十石。成都州:色样糖、捻糖各一百
斤。梓州:曾青一十两,空青一十两。涪州:干荔枝二万颗。苏州:熏橘一万五千颗。杭州:盐、瓜、姜。湖州:柑子一千颗。睦州:麦门冬煎。广州:金橘一万颗,椰子一百个。漳州:山姜花一万朵。泉州:山姜花三千朵,橄榄子上色一万颗,次三万颗。《镇江志》:神宗朝,王岩叟奏:「臣伏以陛下即政之初,宜示俭薄,为天下先。臣窃知四方贡献,其有非国朝旧例,出于继增而创起者,所在不能无扰。如空州之花绫、祁州之花絁,臣所见而知之者。婺州之细花罗,润州之花罗,臣所闻而知之者。臣见闻所不及,若此类必多。伏望诏皆停贡,庶成俭(扑)[朴]之风,以隆盛德。」
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七日,诏诸州军每岁土贡,除旧进数外,近年添进者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