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西南路判官。后皆罢。天圣中,又诏益、梓及广南东路及西路各置转[运]判官,以朝官充,未几复罢。
四年正月,又就命河北转运使侯陟充自太原城下东路使,其副郭泌同之;陕西转运使雷德骧充自太原城下西路使,其副韦务升同之。
二月,亲征河东,命祠部郎中刘保勋充行在转运使,右补阙高继申副之。俄又命保勋兼勾当北面转运使。
十一月,以河北转运使高继申为河北南路都转运使,起居郎郭泌为御河至关南水路转运使,鸿胪寺丞王在田为陆路转运判官,著作佐郎崔迈为水路转运判官。
六年正月十六日,分遣朝臣为京东江西、江南、两浙、剑南、荆湖转运副使:左拾遗直史餐石熙古、王沔、宋潭、张齐贤、徐休复、赵昌言预其选。七月,又以左拾遗胡旦、赵化成、张宏、魏庠、许骧、杨缄分为淮南西路、京东、峡路、两浙西南、陕府南北及御河转运副使。
九月,诏选留朝臣十人复为诸路转运使:右补阙刘甫英河东路,殿中侍御史刘度西川路,王晦名峡路,吏部郎中许仲蟠淮南路,监察御史李惟清荆湖路,礼部郎中张去华江南路,膳部郎中高冕两浙路,废诸道转运副使并同转运使。三十人并为诸州知州:右补阙赵化成密州,石熙古兖州,赵昌言袁州,赵载隰州,张宏遂州,魏庠信州,许骧鄜州,陈白安州,王沔怀州,杨缄棣州,董俨光州,徐休复明州,田锡相州,乔惟岳楚州,胡旦海州,殿中侍御

史张献绛州,韩检沂州,监察御史郭异饶州,王廷范吉州,李管赵州,柴成务果州,朱昴鄂州,王守忠魏州,殿中丞王协建州,贾昭明南剑州,虞部郎中樊若水邠州,祠部郎中罗延吉宣州,秘书丞刘庆维州,太子中允崔迈筠州,(有)[右]赞善大夫祖吉淄州。
三月,诏:「自今诸道转运司察访部下官吏有罢软不胜任、简慢不亲事及黩于货贿、害及黎元者,条其事状以闻,当遣官鞫劾。其有清白自守、干局不苛者,亦须明扬,必功殊奖。彰善瘅恶,我无私焉。」以峡路转运使奏渝、开、达三州知州皆弛慢不理,咤降诏 谕。
四月,以滑州节度判官娉日新为监察御史、荆湖南路同转运使。
雍熙四年十月,河北转运使刘蟠言:「诸道州府监当使臣,有条不得迎接,近来多不遵守,不惟住滞公事,其间亦有情弊。望令今后知州、同判、知军、知监并监当场务京朝官、使臣,不得出城迎送转运使。」诏从其请,违者重寘之法。
端拱元年,以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东、西路都转运使,至道二年,又以左谏议大夫李惟清为广南东、西路都转运使,其后枢密直学士李士衡任河北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李迪任陕西,龙图阁待制范雍任陕西,皆用此例。
七月原书「七月」上有被涂「二年」二字。,诏:「访闻诸路转运使、副颇务咤循,或端坐本司,或故留诸

郡,深彰旷职,殊不尽心。自(令)[今]并须不住巡案所部州府军监,察访利害,提举钱帛粮草,无令积压损恶。及信纵欺隐官物,并淹延刑禁若依前不切用心,当勘罪重寘之法。应诸道州、府、军、监,如转运使、副所置之处无事端坐,委知州以下密具闻奏。」
淳化元年十月,诏曰:「国家择方正之士,领漕运之权,其才甚难,所掌尤重,固宜夙坼匪懈,朝夕在公,岂可不守攸司,擅离使部 或咤载饰之节,辄以入觐为名,陈课最以希恩,献文章而干进。畔官离次,莫甚于斯!自衒自媒,亦孔之丑。宜伸约束,以警贪饕。自今诸路转运使更不得以寿宁节辄来赴阙,仍不得入献文章,其民间利害及合废置厘革等事,止令实封附递以闻;必须面奏者,即先具事宜入急递闻奏,听候朝旨,方得赴阙。」
三年二月,诏:「今后诸路转运使、副如规画得本处场务课利增盈,或更改公私不便之事,及除去民间弊病,或躬亲按问,雪活 狱,或边上就水陆利便般运粮草,不扰于民者,宜令诸道州、府、军、监侯年终件析以闻。若止是点检寻常钱谷公事,别无制置事件,亦仰具状开说,当议比较在任劳绩。」
四月,诏:「累降敕命,令转运使副觉察部内知州、通判监当场务京朝官、使臣、幕职、州县官等显有劳绩,及慢公不理诸般罪犯,并具画一闻奏。如转运使尚敢徇私盖庇,并当除名。」
五年二月原书天头注云:「重复。」,以少府少监雷有终与监察御史裴庄

充峡路随军转运使,以工部郎中刘锡、前职方员外郎周渭起复本官,充陕府至西川随军转运使。时以马步军都军头王景部领锐兵由剑阁路,御带尹元由峡路,并受昭宣使王继(思)[恩]节度讨贼,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九日,诏给诸路转运使御前印纸,令部内知州、通判批书殿最,每岁上审官院考较黜陟之。
至道元年八月,荆州转运使何士宗上言:「目今执政大臣出领外郡,若有公事合申转运司者,望令判检其所申状,上书通判已下姓名。」太宗谓宰相曰:「大臣品位虽崇,若在外藩,即在转运使所部要系州府,不系于位么。此朝廷典宪,未可轻改,并仍旧贯。」
十一月,诏在京官内选监事公正、宽猛得中、明于理道者十数人,分往诸路同勾当转运司事,常事与转运使联书施行,非常事许乘驿入奏。
二年闰七月九日,罢(领)[岭]南都转运使,诏李惟清赴阙。
三年七月,诏曰:「天下物宜,民间利病,惟诸路转运使得以周知。可令更互赴阙,朕将延见询问之。」
真宗咸平元年三月,命右司谏、知同州张舒与陕西转运司调发(隋)[随]军粮草。
六月,诏曰:「转运使副之职,在乎督馈挽,计赀储,察官吏之能否,访生民之利病。至于招复流徙,劝课田畴,理狱讼之 ,提薄领之要,其责斯重,其务实繁。苟非(询)[徇]公灭私,正己率下,则旰宵之寄,何所望焉 自今居是职者是:原作「一」,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九○改。,如有灼然功行,为众所推,朕当不吭美官,特与升陟。其

所莅办集,廉干有闻,亦当复委漕权,或授省职,优其俸入,聊以赏劳。如但事依阿,妄行威福,咤循旷职,贪虐害人,大刚正以刑章,小则黜之散地。信赏必罚,朕不食言,仍委御史台察访弹奏。」
二年八月,诏曰:「朝廷以州郡之事,委漕运之臣,提其纪纲,按以条法,凡所上请,理须尽公。亦有不协便宜,虚烦诏令,殊乖倚任,特用申明。宜令诸路转运使、副自今起请事宜,及保举移易官属,皆须重复详审,委自公私利济,无所私询,乃得以闻,当议降 施行。异日事有乖当,必行重责。」
十月二日,诏诸路转运司路:原作「车」,据《长编》卷四五改。:「今后辖下官吏慢公不理者,并须明具诣实,画一闻奏。如朝廷差官勘鞫断遣后,本人却有陈诉,再行覆勘,显有虚妄,其转运使、副,必功深罪。」时上封者言转运使申奏部内官多涉爱增,故条约之。
五日,诏:「诸路转运使、副,今后应辖下州、军、监如增添得户口,及不咤灾伤逃移却人户,并仰分明批书上御前印纸,候得替到阙日,仰三司比较诣实数目,牒报审官院,依先降勒命磨勘。如于元额外增添户额,当议酬奖;若不咤灾伤逃移却户额,亦当勘罪,重行责罚。」
四年正月,秘书丞沓道言:「朝廷命转运使、副,非惟计度钱谷,盖俾黜陟贤愚,使州县治平,以召和气。今蹑所至,多不尽公。臣以为本无惩劝之条,是致咤循之弊。欲乞今后转运(副使)[使副]得替日,先批书一任举过项干廉勤才识之士,奏过若干贪

暴贪浊之人,如所称皆当,及涉私 情,乞重行赏罚。」从之。
四月十九日,以知益州、右谏议大夫宋大初兼川峡四路都转运使。先是,以西蜀辽隔,缓急应援不及,故分为益、梓、利、夔四路。至是,又以漕挽各司其局,难于均济,故有是命。
五月,诏以定州驻泊都总管、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王显兼河北诸州水陆计度都转运使,应供军钱帛粮草,并同经度,其余刑狱公事,止令转运使副施行。七月,又以二路副都总管侍卫马步军都虞候王超、都钤辖王继忠、钤辖韩崇训并兼转运副使,至十二月,皆罢。
六年十一月,诏曰:「漕运之职,表率一方。如闻迩来颇懈巡按,乡阅疾苦,安得尽知,官吏能否,若为详察。特行戒谕,用警咤循。宜令诸路转运使、副自今 往管内点检钱谷刑狱,察访官吏,及公私利害,从长施行。」先是,真宗谓宰相曰:「诸道转运使罕出巡按所辖州军,其间官吏非其人,则民受其弊。转运使不切采访,则远方所告。」故命条约焉。
景德元年六月,诏:「诸路转运使、副得替日,具在任制置利害,并所奏部内官员、使臣迁改职任及慢公不理有负犯者件析诣实,编写为策,候朝见日于合门通进。」
九月,徙荆湖北路转运使李士衡、河北转运使勾克俭并为陕西转运使、副,代杨覃、朱台符,仍下诏曰:「国家选才干之臣,分漕运之任,苟能尽瘁,罔有不臧。其或务靡和同,互陈利害,当兹剧选,何以

协宜 屯田郎中杨覃、工部员外郎直史餐朱台符,辍自周行,并司外计,自临职务临:原作「令」,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三改。,亦涉岁时亦:原作「及」,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三改。。而各率胸襟,蔑闻公共。台符则但谋改革,有异酌中;覃则止务咤循,莫能尽力。殊乖辑睦,日有异同。洎遣宪官,往询事理,违戾之状戾:《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作「例」。,昭然可知。将肃朝纲,合行严谴。念经任使,尝 勤劳,犹领郡符,实与优典。勉亲民政,更慎官箴。覃宜知随州,台符宜知郢州,取便路赴任。仍令御史台传告诸路转运使、副,各令儆励。」
二年三月,诏徙京东转运使、副一人廨于青州。转运使廨旧皆在广济军,以青州被海敻远,符牒往覆,虑其淹缓故么。
八月,诏诸路转运使不得以京朝官使臣随行指使。
十二日,诏:「江、淮、荆湖南、北路转运司逐年所运上供粮储,自今如有出剩,即与批书转运使、副历子,叙为劳绩。」
三年七月,诏河北转运使、副自今迭出巡行州军。先是,边臣患其数至,或两员齐到,屡有陈奏。帝曰:「转运使巡按所部,是其职么。」遂令内地边上更互往焉。
四年闰五月,赐诸路转运使、副诏曰:「朝廷许漕运之司,兼澄清之寄,其间采访封部,延荐群臣,多乞朝命升擢,仍就本路差遣。如闻称举,未副简求,颇 依违,咤成朋比,宜从厘革,戒诫咤循。宜令诸路转运使、副,自今体量察访到京朝官、使臣、幕职、州县官等廉勤干事,只仰连坐保举堪充何官,或乞迁陟,当下逐处,候得替,磨勘引见,不得乞超转官资,指定差遣去

处,及于辖下勾当。」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以右谏议大夫王晓为河北转运,又命司封员外郎李应为同转运使「大中祥符」至「同转运使」句,原抄补于天头,今改置于正文中。。
大中祥符五年七月,上封者言京东转运使副高骧、李湘皆登莱人。真宗谓宰臣王旦等曰:「李湘乃三司所举,令掌漕京东。」旦曰:「当检勘别路对移。」从之。
七年五月,广南西路转运使高惠连上言:「欲依提点刑狱司例,炎瘴州郡夏月移牒点检至秋,即躬亲巡抚。」从之。如有急速公事,不得妨阙。
八月十三日,梓州路转运使寇瑊言:「本使公宇在梓、遂州,去戎、泸、池远,或戎人缓急寇边,难于应接,请徙置资州。」从之。
仁宗天圣六年十月,诏割荆湖北路安州与京西路转运司管属。先是,京西转运司供亿贵多,而所管州郡赋入额少,转运使请割安州隶管内,故有是命。
七年六月五日,诏:「益、梓、广南东、西四路转运司各置判官一员,与使、副系书行遣,位在同判之上。知州依官位着绿者,仍借绯。三年一替,各给印一面,每分行勾当,即得行使,州府不得迎送。益州路差太常博士、益州同判刘经,梓州路差太常博士、密州同判郭劝,广南东路差太常博士、知江阴军朱昌符,广南西路差屯田员外郎张存勘会。转运及三年以上者,与改官,仍各赐钱二百千。」
九月,就差梓州同判、殿中丞徐越充梓州路转运判官。旧许诸路提点刑狱朝臣、使臣各一员,近制,以其生事无益,乃罢之。又以西川四路道理遐阔,虞其有所不及,乃于转运司特授此职。
明道二年十二月四日,中书门下言:「访

闻诸路转运使、副多不遍于辖下州军巡历。」诏令逐路转运使、副,今后并一年之内遍巡辖下州军,将带本司公人、兵士不得过二十人,司属不得过两人。如阙人,于所到州军差拨。诸州军每至年终,具转运使、副曾到与不到闻奏。其广南两路依旧施行。
康定元年五月九日,权三司使公事郑戬言:「国家所置诸路转运使、副,即汉刺史、唐蹑察使之职,其权甚重。汉法:刺史许六条问事;唐校内外官,考定二十七最,蹑察使在焉。是必责功过、明黜陟,使吏劝其官,朝乃称治。国家承平十八载,不用兵四十年,生齿之众,山泽之利,当时倍其初当时倍其初:疑「时」字当作「十」。。而近岁以来,天下货泉之数,公上输入之目,返益减耗,支调微屈,其故何哉 由法不举、吏不职,沮赏之格未立么。臣近取前一岁所谓铜、盐、茶、酒之课以为比,凡亏租额实钱数百万贯,且前之失既以数十百万,若今又恬然不较,则军国常需,将何以取办 臣故曰宜循汉唐故事,行考课法。欲乞应诸道转运使、副,今后得替到京,别差近上臣僚与审官院同共磨勘,将一任内本道诸处场务所收课利与租额递年都大比较,除岁有凶荒,别 权阁不比外,其余悉取大数为十分,每亏五厘以下,罚两(个)[月]俸;一分已下,罢三月俸;一分以上,降差遣。若增及一分以上,亦别与升陟。」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