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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七月二十四日,河东转运司言:「岁事甚丰,粮草价贱,诸州府见在朝省封桩钱约十万缗,乞付本司补助籴买。」诏河东难得丰岁,可依所乞外,更经划应付。
二十九日,诏:「河北路都转运司借支澶州封桩军粮五万硕,特除之。自今河
北三州封桩军粮,如敢请借支者,依擅支封桩钱物法。」
八月五日,诏:「河东转运判官蔡烨专主管每年入中,或移税籴从便计置军粮十万硕,于吴堡寨、永宁关封桩,斗不得过百五十,其价钱于绛州垣曲监拨还。仍令陕西转运司计置运入米脂寨,即不得兑充吴堡寨、永宁关经费。」
十月二十六日,诏给内藏库钱百万缗与熙河路,尚书户部右曹钱百万缗与鄜延路,及令吴雍发陕西诸司及封桩钱三百万缗,分与环庆、泾原、秦凤三路计置粮草。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陕西封桩钱内支三百万贯,分环庆、泾原、秦凤路,乘时市籴粮草。
六年正月二十二日,诏河北诸司籴价,不得过措置籴便司。
五月二十日,河东路转运司言:「昨自军兴以来,费用浩瀚,又新收复葭芦、吴堡寨,增置官属及屯兵马,支费倍多。近被旨,令用钞广谋收籴,但本司缺钱支用。」诏宜依每年例给。
六月四日,制置发运司言:「本司元丰二年被旨,赐籴本以一百万缗为率,至今截拨未足。况每年总般江、淮、荆、浙六路上供年额六百二十万硕,逐路出限不到万数甚多,全赖籴本钱乘时功籴起发,上供应办年计。今准淮南路催促钱帛所牒会问数目,本司以无圣旨,难议供报,然恐其别有申陈。」诏籴本钱系朝廷赐,令不得一例起发。
八月十三日,知荆南谢麟言:「邕、宜、钦、廉州及缘边堡寨屯戍之地,皆无二年之蓄。乞乘此丰岁,更给
度僧牒,付广东、西、湖南转运司,应付宜州蛮事之余,令广西等路于近便州县籴粮,沿流运往广西封桩「往」、「西」二字原无,据《长编》卷三三八补。。」诏岁给度僧牒五百,限五年止,为钱三十二万五千缗,付广西经略司应付宜州蛮事,以其余籴粮。
九月七日,权发遣陕西路转运副使范纯粹言:「奉旨令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经略司、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制置使司各于军须钱内拨见钱二十万,差官趁时籴买粮草封桩。望许臣与刘昌祚详议城砦紧漫,以转运司年计籴本,及军须钱帛并见钱公据随宜分(劈)[擘]。凡合当计置处,止作一场籴买。委刘昌祚与臣同共督责官吏趁时储积。候籴买毕,却纽筭年计军需钱本,各依窠召桩管。除以年计数充经费外,其军须钱物所籴买到数目,依本条施行。其略司取拨军须钱二十万贯指挥,乞更不施行。」上批:「所申陈利害之理甚明,宜依所奏。」
十月三日,陕西转运副使李察言:「沿边州军籴买粮草官,乞委监司考较,每州各定一员,优劣行赏罚。」从之,河北、河东准此河:原无,据《长编》卷三四○补。。
七年正月十七日,诏尚书户部支积剩钱百万缗,付熙河兰会经略安抚司,于新境计置粮草,修缮守具。
十九日,范纯粹言:「昨王震会定五路钱物,以沿边籴买钱钞付逐路经略司管认籴入支遣。昨咤军兴,以经略司专治兵旅,遂令转运司复主管至今。乞罢沿边粮草职事,并依元降会定朝旨。」诏:「兵食相须,实为一事,况熙河路已总于李
宪等,故得首尾相关,豹用出纳,稍能省吭,则诸路无有不可兼领之理。自今陕西军须经费,经略、转运司随路通管,其余职事毋得侵紊。」既而陕路转运副使王钦臣言:「出纳之吭,谓之有司,不爱豹用,将帅之事,若合为一职,则势有所不行。乞仍旧便。」从之,其正月十九日指挥更不施行。
二月一日,河北转运使措置河北籴便吴雍言:「见管人粮、马料总千一百七十六万硕,奇赢相补,可支六年原书天头注云:「支一作及。」。河北十七州,边防大计,仓廪充实。同措置王子渊在职九年,悉心公家,望考察成效,以劝才吏。」诏赐子渊紫章服。
三月二十九日,诏:「闻河北瀛、定二州元丰五六年及接今岁,提举籴买封桩粮草司所籴粮数以万,而散于诸处寄籴。缓急屯集大军远近不相及。兼新仓殆为虚许,又寄籴处多无守具,若令渐运入新仓,则其费不赀,不若听商人自运为便。恐不须寄籴,宜下本司具析析:原作「晰」,据《长编》卷三四四改。。」既而李南公、王子渊言:「寄籴法行之已么,如保州、广信、安肃、北平等军在定州之北,系极边要切储蓄之地,真定府、祁州、永宁军亦系次边,合行计置军储处,与都仓相去皆近便,缓急般取, 日可到。或容本司计置兑移,即可以并归都仓。瀛州都仓计籴利害亦如此。今若使客人尽知官中必于都仓收籴,非高价,未肯入中,则必为之增价。寄籴之利,不惟于都仓无所妨,兼亦平准物价,使轻重之权不为兼并所制。」从之。
五月六日,
赐鄜延路经略司见钱钞五十万缗,乘秋稔市刍粮。以刘昌祚言军资库及转运司军需年计纔可支三两月么。
二十四日,户部言:「河北转运司借支河北籴便司封桩及旧籴便司、三司封桩粮六十余万硕,无宽剩钱物拨还,乞除放。」诏通限十年还。
六月五日,诏封桩粮草依年次以新物兑换。
十三日,知太原府吕鳪卿言:「本路岁认籴谷十万硕送鄜延路认:原作「稔」,据《长编》卷三四六改。,支移太远,民不便。乞罢应副,止令陕西路转运司自计置,其价钱依河东路元降指挥,于垣曲监拨还。」诏自今河东、陕西各自计置五万硕,罢支垣曲监钱。
七月二十九日,陕西转运司言:「通判延州吴安宪准诏,与鄜延路经略转运司筹度于要近城砦多聚粮草。今延州秋谷丰稔丰:原作「不」,据《长编》卷三四七改。,民户不能蓄积以待价,必为射利之人乘时贱取闭籴,以待官场之急。延州诸县去城砦近者十里,远者百里,今秋应纳青苒、免役,为钱十三万缗。欲定地里远近功饶法,令民于诸城寨折纳,转运司拨还提举司还:原作「运」,据《长编》卷三四七改。。若如安宪所言,则公私交便。」从之。
八月五日,河东经略司吕鳪卿言:「河外沿边秋谷登稔,可市粮草,依将来官籴价与转运司易钱钞,及令内地支移民户出脚直,以便公私。乞先给钱三十万缗,在京桩管,许以偿本司籴买钞,拨本钱旧封桩刍粮为年计,以所籴买封桩,岁终以闻。」从之,支末盐钱三十万缗。
七日,秦凤路经略使吴雍言:「秦州粮草纔支半年粮:原作「干」,据《长编》卷三四八改。,望赐钱三
五十万缗,依五路常平法计置。」诏户部支常平积剩钱二十万缗。
二十九日,支常平积剩钱五十万缗付熙(何)[河]兰会路经制司市粮草。
九月四日,熙河兰会路边防豹用司上岁计合用钱市粮草,诏岁给钱二百万缗,以本司十案息钱、川路苒役积剩钱、续起常平积剩钱各二十万,榷茶司钱六十万、川路计置物帛赴凤翔府封桩坊场钱三十五万、陕西三铜钱、监锡本脚钱二十四万八千原书天头注云:「锡一作赐」。、在京封桩券马钱十万、裁减汴纲钱十万二千充,自来年始。户部岁给公据关送,候元丰十年终,令经制司具支在数以闻。
二十六日,尚书户部言:「元丰二年,三司借末盐钱五十万缗市粮,限四年还。今已限满,欲望均作十年还,自今年始。又熙宁十年借本库钱尚欠四万二千余缗,亦乞依此。」从之。
十月一日,诏支末盐钱钞二十万缗,付河东转运司市粮草。
三日,同经略熙河兰会路边防豹用马申言:「籴买全在冬春之交,乞十月后印给次年盐钞给:原作「结」,据《长编》卷三四九改。,限正月至本路。」下户部,户部乞依秦凤等路,吏部差使臣于正月下旬押赴经略司,从之。
九日,诏内藏库支紬绢各五十万匹,于熙、渭会州经略司封桩。
十一日,河东经略使吕鳪卿言:「近支末盐钱二十万缗付本路籴买原书天头注云:「『二』一作『三』」。,复准户部符:给银钱紬绢钞入中不行。乞于在京桩管见钱,从本司出钞籴买,或令人入便,其户部钞见在本司。」河东转运副使娉觉言:「本司科秋税
粮草,经略司令民折纳钱,如朝旨许经略司以支移粮草折纳,即乞令经略司一面管认应副本司支移年计粮草。」诏并依所请,已出钞令户部收籴,其经略司折纳转运司支移年计粮草,本司依数管认应付,余令转运司计置。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十四日,户部言:「河东路转运司支给优赏,致阙籴本阙:原作「关」,据《长编》卷三六四改。。诏特支末盐钞一十万缗。
三月八日,诏:「今后屯泊戍兵食不尽粮愿坐仓收籴者,毋过三之一。」以诸路经略等司言其便故么。
六月二十六日,诏陕西路转运司收籴斛斗,充沿边五年之蓄。
八月一日,诏:「诸路提点刑狱司乘有籴本之时,委丰熟州县广行收籴,仍令少籴麦豆,多籴谷米。其南方及川界卑湿之地难以么贮者,相度逐州县合用数收籴。候市价比元价稍增,即行出粜,不得令积压损坏。仍令州县各将十年价例比较,立定贵贱酌中之价。又逐色价分为三等,每遇丰岁,斛斗价贱至下等,即添钱收籴;凶年斛斗价贵至上等,即减钱出粜。若市价只在中等之内,即不籴。」
十一月四日,户部言:「籴买粮斛除陕西、河东北依旧制外,余路欲令转运司遇阙年额,听于提刑司依常平钱元价兑籴,仍先桩拨价钱。不桩而辄支,依擅支封桩法。」从之。
二年五月四日,户部言:「河东二十一州军和籴,欲并于见纳年额十分中取八分为额,各随户色分数减定,更不给钱。遇灾伤,随秋税分数减放,以转运
司应给价钱补之,其以四色粮草互相折纳及折纳黍秫米,并仍旧。如本户灾伤不及五分,听依么例支移,不得创(修)有科折,及请易和籴之名为助军粮草。」从之。
二十六日,户部言:「近准诏旨,令诸路乘时广行收籴。今请州县长吏及籴官以所管钱,计所用籴本分数等第定赏,着为令。」从之。
三年五月十六日,赐陕西路转运司银绢共四十万,乘时收籴,以广蓄积。
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尚书省言:「转运司应籴买而缺本钱者,报提刑司借封桩钱,籴到隶提刑司拘管拘管:原无,据《长编》卷四六二补。,方得借次料。转运司依元价桩钱尽数封拨,遇丰熟,可以广籴,旋关提刑司封桩。若转运司要用用:原无,据《长编》卷四六二补。,听依元籴价先桩钱据数兑拨籴:原无,据《长编》卷四六二补。。其未桩拨价钱辄支用者,论如擅支封桩钱物法。」从之。
八月八日,诏:「今年诸路监籴官如籴及赏律,并于合用奖酬上递增一等推恩。」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市籴粮草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市籴粮草
绍圣元年八月二日,诏榷货务支末盐钱四十万贯,令户部给降解盐引,付陕西路转运司乘今夏丰熟收籴。又支末盐钱、京钞四十万贯,付河东转运司收籴,以其半作朝廷封桩,余充转运司年计。」
十七日,三省言:「河北籴便司所管州军收贮粮草,除帅府纔及五年外,余止收籴三年,所积数少,无以为备。」诏令户部依旧条逐年两次给降交钞共二百万贯,仍自今年为始,付提举籴便司分给州军乘时广行籴买,候镇、定、瀛州及十年、余州及七年之蓄,即依元佑七年二月一日指挥。」
九月十三日,三省言:「河东路今秋丰稔,沿边州军五年之蓄当以时计置。」诏令户部支末盐钱五十万贯,依例对拨,印给京钞付河东转运司沿边丰熟州军籴买。
十月五日,诏陕西转运司给钞以籴买沿边粮草,为五年之储。
二年七月十日,尚书省言:「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司言:今后本司籴到斛斗,并不许诸处官借兑支用,本司亦不得承例借支,虽准朝旨借兑,亦许本司执奏占留。」从之。
三年三月八日,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吕大忠言:「乞沿边次边籴买,召农民愿结保,预借官钱一半,依此税限催科,余钱候夏秋时取市价贵贱估定寔直,告谕随所输贴纳。」从之。
四月十三日,诏罢河北提举籴便司,就差提举河
北路籴便粮草王子京同措置籴便。以两司就籴枉增价直、动多相妨故么。
十七日,诏:「香药库等处应出卖之物,给公据募商人沿边入中粮草,赴户部筭请。」
十月八日,诏内藏库特赐银绢各二十万,市籴河东、泾原、熙河路粮草。以鄜延路经略司吕鳪卿言:「今西贼侵边,本路场功未毕,西自园林、东至青涧,皆遭焚蹂,将来粮草必乏。乞特从内库赐银绢,令转运司早储备边。」故有是诏。
四年二月四日,枢密院言:「边防粮草须经略司、转运司公同相度,自来诸路调发军马,不豫计所在粮草多寡,以此不免阙乏,致转运司仓猝以贵价籴买,或自近里般运,枉费材用,虚劳民力。又自来籴买粮草,经略、转运司各自置场竞争价直,互相违戾,致籴买不行。」诏陕西河东经略司,应遇调发军马,并先契勘于有粮草处驻。如转运司粮草不足,许借诸司封桩粮草,或先桩钱籴买借用。
九月四日,三省言:「闻怀、卫州今岁丰稔,米谷价贱,恐尽归兼并之家。」诏河北转运司、措置籴便司、西路提举常平司以时计置籴买。
五日,三省言:「陕西路沿边州军秋田收成,虑阙籴本。」诏于元丰库支封桩钱四百万缗,令户部依例印给解盐引,付陕西转运司下诸路乘时籴买。
元符三年八月七日,徽宗即位未改元。诏以内库银绢二百万赐陕西转运司籴买粮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