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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仍发遣赴阙。
五月二十五日,上批:「交人进奉赴阙,缘今年入寇之后,理当羁防,其沿路及到阙出入,当差人监视等事,可下广南西路经略司及在京押伴所速具以闻「可」下原有一「不」字,据《长编》卷二八九删。。内沿路事有奏禀不及,委经略司一面施行委:原作「在」,据《长编》卷二八九改。。」
六月三日,荆湖北路转运司言:「交人进奉赴阙,虑雇人夫不足,乞优估雇钱差借。」从之。自今经历路分,并准此。
九月二日,交址贡方物。
十二日,诏交址郡王李干德:「省所上表,乞还广源州、门州、苏茂州、桄榔县等处。但以邕、钦、廉三州无辜之民迁劫遐陬州:原作「县」,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八改。,久失乡井,宜尽送广南西路经略司交割。俟人口归复省地,其广源、思琅等处兵甲,当议追还追还:原作「边」,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八改。,复隶交州管属。所称为首乱首领,愿押就界首断遣,以谢朝廷以谢:原作「何以对」,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八删改。,可如来请来请:原阙,据《宋大诏令集》卷二三八补。。」
同日,诏新差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兼知桂州曾布至桂州交割州事管勾勾:原阙,据《长编》卷二九二补。,令赵依旧充经略安抚使令:原阙;依:原作「作」,均据《长编》卷二九二补、改。。以枢密院言「安南边事垂毕,须令赵首末专一措置末:原作「未」;专一:原阙,均据《长编》卷二九二改、补。」故也。
十六日,诏:「交址与占城为仇国,其起居及内燕听回避,如愿赴燕赴:原作「赵」,据《长编》卷二九二改。,亦听。交人与占城使遇朔并赴文德殿,分东、西立;望日交州使副入垂拱,而占城赴紫宸殿起居;大燕,交人坐东朵殿上,占城坐西庑。」时占城使副乞避交人,客省以闻故也。
二年十月四日,诏:「内殿承制、宾州驻泊都监刘洪安徙潭州,不签书公事,赐田三顷。」洪安自交址来降,广西经略司乞徙官湖南也。
十三日,广南西路经略司言:「交址归所略二百
二十一人。」诏纳之,废顺州,以其地界交址。初,郭逵伐交址,首下广源州、思琅州等,诏以广源州为顺州,置官吏,发兵戍守。元丰元年秋,李干德遣使人入贡,且以广源等州为请。诏能归所略邕、钦、廉三州人口,当还其地。至是,以其地与之。然广源州旧隶邕管羁縻,本非交址有也。
三年闰九月九日闰:原作「门」,据《长编》卷三○九改。,诏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交址郡王李干德以明堂礼成,加食邑、实封。
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交址郡王李干德上表言:「昨遣使人陶宗元等朝贡,为广州禁制,窒塞纲连,不同向时。今遣礼宾副使梁用律、著作郎阮文陪等水路入贡,乞降朝旨,依旧进奉。」诏广州悉准旧例,毋得邀阻。差入内使臣一员押伴入:原作「人」,据《长编》卷三一三改。,仍先降诏谕之。
七月二十五日,广南东路转运司言:「西路关报交人入贡,乞令自荆湖路。」诏:「交人如欲水路赴阙,令广西经略司指挥须依旧行水道「西」上原衍「南」字,据《长编》卷三一四删。,毋行创改。」
八月十六日,广西经略司言:「交址入贡百五十六人,比旧制增五十六人人比:原阙,据《长编》卷三一五补。。」上批:「宜令据今已到人数赴阙,今后准此准此:原阙,据《长编》卷三一五补。。」诏广西经略司指挥,自今有赐安南诏命,令钦州(阙)至界首迎接,乃得□之。
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交址郡王李干德献犀角、象齿各五十角:原阙,据《长编》卷三二七补。,又言:「广源州管下古旦峒首领侬勇及本峒民户叛入邕州,累牒邕州,不为施行州不:原阙,据《长编》卷三二七补。。」诏侬勇元非交址所管,归明在交址未纳降以前,自是省户,理难给还还:原脱,据《长编》卷三二七补。。是(德干)〔干德〕再以侬勇为请是:当有误。,诏复拒之。
同日,广南西路转运副使吴潜言:「昨闻交州累来取索右江户口,臣与谙知安南事人测度蛮情,皆言三五年间必为边患。乞训练广西土丁,戒
边备。」诏吴巘条析措置以闻析:原作「折」,据《长编》卷三二七改。。
八月,诏赐交址郡王李干德释典一大藏,所有示谕诏书,阙写进纳。
六年六月四日,广南西路经略使熊本言:「已差提举左江都巡检、供奉官、合门祗候成卓等至永平寨巡检供:原阙;合:原作「阁」,据《长编》卷三三五补改。,约安南定地界,依诏以计议辨正疆至所为名正疆:原阙;名:原作「各」。均据《长编》卷三三五补改。。」从之。
九月三日,广西经略司言西:原作「南」,据《长编》卷三三九改。:「干办公事谭掞言:"陶宗元等称,广源州尺寸之地自「尺寸」至本条末,原缺,且所缺或不止本条,因《长编》卷三三九所载与本条前面文字相连,据以补足,其它则不敢妄增。,难议分画,欲自作章奏,以朝旨决可否。"宗元既不听命,见已回安南。」诏熊本指挥计议官,如与陶宗元等计议,仰详朝廷降去文字,执持理道,折难商量,毋得留连督迫,以启蛮人轻侮之意。下阙
元符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元符:原无,据《长编》卷五一○补。,交州南平王李干德言,乞释典一大藏。诏印经院印造赐之。
徽宗大观元年十月八日,诏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上柱国、南平王李干德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赐推诚佐运保节忠亮同德崇仁宣力守正顺化怀恭赞治翊戴功臣,勋、封如故。
闰十月十日,诏:「交址进奉人乞市书籍,法虽不许,嘉其慕义,可除禁书、卜筮、阴阳、历算、术数、兵书、 令、时务、边机、地里外,许买。」
政和元年五月四日,交州遣使入贡。
五年三月十五日,诏:「远人来王,拊存宜厚。比闻交州入贡,邕管遵用新礼,致陶信厚等不肯就位。可取会自邕至南京旧仪,详定以闻。」
十一月九日,诏:「今后交州进奉人经过州军,知州更不复礼。」
八年十月七日,诏:「燕瑛乞委官措置交址和市,稍宽其禁,以昭仁不异远之意。交人自熙宁以来,全不生事,良用嘉尚,可依所奏,差燕瑛兼广西转运副使,同王蕃措置同:原脱,据《宋史》卷一八六《互市舶法》补。,通其交易,务得其心,毋或阻抑,速具闻奏。燕瑛候了日罢。仍先谕交人知委,不得别致惊疑。」
宣和元年十二月九日,制以南平王李干德为检校太师、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充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南平王。
中兴光尧皇帝建炎元年十月三十日,诏令广南西路经略安抚
司约束沿边州军,不得停受安南逃户。如违,重寘典宪。仍令本路监司常切觉察。以交址郡王李干德上表称:「本道边民作不义,走入省地居住不少,被省地官典藏隐,诈称无有。乞指挥戒约。」故有是命。
四年十二月二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安南都护府牒:见备方物纲运,取今秋上京进奉。」诏令本司婉顺说谕,为边事未宁,免使人到阙。所进方物,除华靡之物更不受,余令界首交割,差人押赴行在。回赐令本路转运、提刑司于应管钱内取拨,依自来体例计价,优与回赐。仍具方物名件并章表入急递投进,候到,令学士院降 书回答。
绍兴二年三月八日,制:「推诚佐运保节忠亮同德崇仁宣力守正顺化怀恭赞治安信谨度承命济美建勋率义敦礼扬休翊戴功臣、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静海军:原阙「军」字,据上文补;扬:原作「揭」,据文意改。、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上柱国、南平王、食邑二万伍千户、食实封九千八百户、赠侍中、追封南越王李干德男阳焕,可特授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尉,兼御使大夫、安南都护、上柱国,进封交址郡王,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一千户,特赐推诚顺化功臣。」以干德死,阳焕承袭,故有是命。
五年闰二月一日,制加阳焕保节功臣,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
八年三月二日,诏:「安南进奉,令广西经略安抚司说谕,免使人到阙。所有纲运,除华靡之物更不收受,余令界首交割,差人押赴行在。回赐令本路转运、提刑司于应管钱内
取拨,依例回赐。差本路转运副使朱芾充吊祭使,赐绢、布各五百匹,羊五十口,面伍十硕,酒五十瓶,纸五十束,冥钱五十辫,冥彩五十束,冥金银五十铤,并令转运司应副。所进纲运名件并章表,入急递投进,候到,令学士院降 书,谕其子天祚。」以广西经略安抚司言:「交址郡王李阳焕死,男天祚承袭,以阳焕遗表、纲运遣使上京进奉。」故有是命。
六日,制赐赠阳焕开府仪同三司,追封南平王。
十四日,制:「交址郡王李阳焕男天祚,可特授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尉、兼御史大夫、安南都护、上柱国,特封交址郡王,食邑三千户,食实封一千户,仍赐推诚顺化功臣。」
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广西经略安抚司言:「探得李干德有妾生一子,奔入大理国寄养,改姓赵,名智之,自号平王。知阳焕死,天祚为郡王,大理国遣还,见在安南龙令州驮河驻札,要与天祚交割王位,天祚领兵战敌。又探得赵智之差人赍金五十两、象一头,称欲进奉借兵。本司已密令沿边溪洞首领,如有文字到,即婉顺说谕约回。及探知安南州郡尽降智之,惟蛮人不伏,相敌势力不及,情愿归明。」朝廷已行下逐处不得接纳,选壮丁差土官管押前去把隘外,诏令广西帅司措置堤备,及行下沿边州军多方婉顺说谕约回,不得接纳,引惹生事。
十年十月十二日,制加天祚崇义功臣,仍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
十三年正月十九日,制加天祚怀忠(切)[功]臣,仍加食邑,食
实封。
十四年六月八日,广南西路安抚使司言:「钦州申:"缴到安南静海军牒,今兵戈已息,乞进奉诣行在所称贺。"本司契勘:安南进奉,昨蒙朝廷指挥,免人使到阙;其所贡方物,只就界首交割,令本路转运、提刑司应付回赐。」诏依所例施行,优与回答。
十月八日,制加天祚保信功臣,仍加食邑、食实封。
十七年九月十八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承安南静海军牒,欲差正、副使等部押章表、方物诣行在所称贺。」诏令本路经略司依绍兴十四年已降指挥,仍优与回答。
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加天祚向德功臣,仍加食邑、食实封。
十二月二十六日,宰执言:「交址郡王李天祚大礼加恩,例赐鞍马等。」上宣谕曰:「给赐外国鞍鞯,以示怀远之意,可令文思院如法制造。」
二十年二月二十九日,交址贡驯象十。
二十一年二月一日,制加天祚安远功臣,仍加食邑、食实封。
二十五年六月九日,礼部言:「安南遣使进奉,许令赴阙。今检会典故,驿舍以怀远驿为名;回赐例物,检定名件、数目宣赐。押伴官二员,乞令客省预申朝廷差官;所进方物、表章,关翰苑降诏回答;进奉物色,计价回赐;其人使在驿、遇大礼陪位、称贺,并车驾行幸,四方馆差承受引押起居。」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制加天祚食邑、食实封,进封南平王,以进贡加恩也。同日,诏赐天祚衣一袭、六件金花银器二百两、御仙花金腰带一条、银匣盛。衣着二百匹、鞍
辔一副,令吏部差使臣一员管押前去广西经略司交割;并马二疋,下经略司应副。以礼、兵部言:「天祚进封南平王,依旧例合赐。」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三日,礼部言:「检会元丰六年于阗国进奉人使赴阙,诏于起发前一日就驿赐御筵。今来交址入贡,欲依上件体例,于起发前一日就驿赐御筵。」从之。
二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尚书省言:「将来安南入贡,使、副所至州军馆舍、饮食,昨占城经过州军虽有体例,其安南理宜优厚。」诏令沿路帅、漕司行下经由州军,照条例优厚排办应副,仍委知、通点检,务令整肃。
三月二十七日,诏:「安南贺升平纲、常贡纲,每纲各许五十人到阙。其朝见支赐件数:内使、副副:原无,据文意补。下文朝辞支赐例亦云「使、副」,可证。,t改作履,一十五两银腰带改赐金,衣着五十匹,银器三十两,鞍辔令造银间镀簇三银作子;监纲,绢一十匹,内钱五千改作银器五两,并依占城判官例赐一十两金花银腰带、绢宽汗衫、小绫夹袜头*、幞头、丝鞋;孔目官、防援官行首、都衙、常押衙,各绢七匹,内钱二千改作银器五两,绢汗衫、绢勒帛、绢夹袜头*、幞头、麻鞋;通引官行首、通引官、知客、衙官行首、看详公人,各特赐绢汗衫、绢勒帛、绢夹袜头*、幞头、麻鞋、绢五匹。其使、副朝辞,并依占城使、副已赐例;监纲、书状官,并依孔目官例;防援官行首、都衙、常押衙,并依防援官例;其通引官行首、通引官、知客、衙官行首、看详公人,各特赐银五两、绢三匹。」
四月十三日,尚书省言:「交址入
贡,在法合差夫马。窃虑州县因缘为奸,却致搔扰。」诏令经过州县据实报夫马之数,每夫日支雇钱一百文,于系省钱内支给。仍令逐路帅臣、监司觉察,如有违戾,按劾闻奏。
六月三日,户、兵部言:「将来安南人使到阙,其国王封爵、使副加恩,并回答礼物外,别有赐予等事。检准天禧三年交址李公蕴贡方物,加公蕴检校太尉,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干兴元年又贡方物,加公蕴检校太师。今李天祚见系推诚顺化崇义怀忠保信向德安远承和功臣、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尉、兼御史大夫、安南都护、上柱国、南平王,食邑一万户,食实封三千八百户,合依公蕴典故,加检校太师,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更加功臣二字。其合行给赐礼物:紫罗夹公服、熟白小绫勒帛、大绫夹 、红罗绣地夹抱肚、三襜金花银二百两、御仙花金腰带一条、重二十五两,五十两银匣盛。衣着二百匹、鞍辔一副、马二疋。其使、副加恩,依熙宁十年典故,各转一官。并进奉物色,候见数计价回答。」诏并依,给赐礼〔物〕令有司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