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皇子妇兴元尹德昭妇夫人陈氏,开宝九年七月五日。襄王妇莒国夫人潘氏。端拱二年五月六日。
皇女魏国公主,淳化元年十月二十一日。唐国公主,庆历二年五月六日。楚国公主,五月十八日。越国公主,八月一日。韩国公主,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燕国公主。元丰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皇侄武功郡王德昭,太平兴国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山南西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德芳,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右武卫大将军、长宁侯德隆。雍熙三年正月二日。
皇侄妇魏王德昭妇韩国夫人王氏,淳化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岐王妇岐国夫人焦氏。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皇侄女云阳公主。雍熙四年正月十四日。
皇从兄衡州防御使、乐平郡公德恭,景德三年五月十八日。保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德彝,大中祥符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武定军节度使允宁。景佑元年十月二十六日。
皇从弟左武卫将军德愿,咸平二年闰三月十三日。右羽林将军德润,六年三月六日。右羽林将军德钦,景德元年六月二十三日。右羽林将军德存,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十三

日。右监门卫大将军允熙。天圣四年五月十五日。
皇从侄感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惟吉。大中祥符三年五月十九日。
妃宸妃李氏,天圣十年三月二日。贵妃沈氏,熙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仁宗贵妃苗氏。元佑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皇外祖母楚国太夫人吴氏。咸平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皇舅右卫大将军杜审琼,干德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右骁卫上将军致仕杜审肇,开宝七年五月十七日。静江军节度使杜审进,端拱元年六月四日。蔡州防御使符昭愿,咸平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山南东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继隆,景德二年二月十二日。殿前都虞候、端州防御使李继和,大中祥符元年二月三十日。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李用和。皇佑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皇舅妻李用和妻荣国夫人王氏。皇佑三年十一月七日。
皇从母京兆郡夫人杜氏。开宝三年十月一日。
外戚护国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济阳郡王曹佾,元佑四年四月七日。检校太保、开府仪同三司、保平军节度使、汉东郡王向宗回。政和四年十二月初十日。
乳母秦国延寿保圣夫人刘氏,咸平元年九月十一日。魏国永圣保寿夫人许氏,宝元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秦晋国肃恭贤正夫人林氏。至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宰臣右仆射、门下侍郎李沆,景德元年七月十二日。吏部侍郎毕士安,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左仆射、门下侍郎向敏中,天禧四年四月十日。司徒、门下侍郎王钦若,天圣三年十二月初六日。工部尚书张知白,六年二月八日。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元佑四年二月三日。
使相山南东道节度使、兼侍中慕容延钊,干德元年十月二十七日。成德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步军

都指挥使、兼侍中韩令坤,六年四月六日。枢密使、兼侍中曹彬,咸平二年六月十三日。枢密使、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晓)[曙],景佑元年八月十六日景佑:原作「景德」,据《宋史》卷二一一《宰辅表》二改。。彰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随,宝元二年正月十八日。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德用,嘉佑二年三月十七日。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夏竦,皇佑三年九月十六日。护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狄青,四月二十一日。永兴军节度使、兼侍中韩琦。熙宁八年七月十三日。
前宰相太师赵普,淳化三年七月十八日。太尉王旦,天(熙)[禧]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太尉致仕吕夷简,庆历四年九月十五日。太傅致仕张士逊,皇佑元年二月三日。司徒致仕陈执中,嘉佑四年四月九日。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贾昌朝,治平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司空致仕宋庠,三年五月十二日。太子太傅梁适,熙宁三年三月一日。太傅、兼侍中致仕曾公亮,元丰元年三月二日。镇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致仕陈升之,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武宁军节度使、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富弼,六年闰六月二十二日。镇江军节度使、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致仕、上柱国、康国公韩绛绛:原作「纬」,据《宋史》卷一七《哲宗纪》一改。
,元佑三年三月九日。观文殿大学士、守太子太保致仕韩缜,绍圣四年五月十八日。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刘正夫,政和七年十月二十日。太保、威武军节度使、领枢密院、燕国公郑居中。宣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执政参知政事唐介。熙宁二年四月十日。
前执政太子太师致仕张 ,熙宁十年十二月二日。太子太保致仕张方平,元佑六年十二月初一日。检校少保、镇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卞,政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宁远军节

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梁子美,宣和五年五月五日。检校少傅、镇洮军节度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种师道。靖康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康:原作「和」;十月:原作「十二月」。并据《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改、删。。《宋史 李若水传》: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开府仪同三司高俅死,故事,天子当挂服举哀。若水言:「俅以幸臣蹿跻显位,败坏军政,金人长驱,其罪当与童贯等。得全首领以没,尚当追削官秩当:原作「书」,据《宋史》卷四四六《李若水传》改。,示与众弃,而有司循常习故,欲加缛礼,非所以靖公议也。」章再上,乃止。
诸国中书令、秦国公孟昶,干德三年六月千一日。二王后周郑王。开宝六年三月十日。
发哀杂录
太宗淳化四年闰十月,涪王廷美女出家而卒,帝手诏宰臣,询其礼仪、发哀制服。太常礼院言:「按礼例,出家侄女无服。」从之。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三日,乳母秦国延寿保圣夫人卒,将发哀,且以太宗丧始期,颇疑其事,命有司详定。而礼官言:「《书》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孔安国曰:『既卒哭即位,除衰麻,听于冢宰,以终三年。』至汉文帝即位,乃革三年之制,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除服,心丧终制。《开宝通礼》云:『先遭重丧,后遭轻丧,皆为制服。往则服其轻,反则服其重。』又云:『皇帝为乳母缌麻三月。』按《丧葬令》,皇帝为缌麻一举哀而止。伏以秦国夫人保傅圣躬,绵历星纪,遽兹沦谢,宜备哀荣。况太宗上仙,已终易月之制,今为乳母举哀,合于典礼。」遂从之。
六年八月一日,永乐县主卒,礼官言:「准礼,皇帝降服大功九月,不视事三日,合择日成服。按天子绝期,况成服之日与安王同日,酌情顺变,礼从肙犬降,望罢其礼。」从之。
景德元年四月三日,郑国长公主薨,礼官言:「降服大功,择日成服。又缘皇帝为大

行皇太后齐衰三年,从以日易月之制,见居大祥之内,哀服未除。典礼旧章,以轻包重,特酌情顺变,礼当厌降。望更不成服,皇亲、诸亲亦不制服。」帝曰:「宗室诸王皆不制服,情所未忍。至期当遣诸王就其第成服,及令皇后临奠后:原作「服」,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余如所请。」
二十一日,皇舅洛苑使、顺州刺史李继恂卒。礼官言明德皇太后心丧之内,请罢成服发哀。从之。
七月四日,宰臣李沆薨,礼官言沆品秩虽应举哀,又缘国朝以来惟赵普普:原作「晋」,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曹彬曾行兹礼,今来事系特旨。诏特择日举哀。自是宰相卒者用此礼。
三年十一月四日,皇侄女隆安县主卒,礼官请发哀成服,诏停其礼。天禧五年五月宜都县主卒亦然。
四年正月五日,皇从弟右监门卫大将军德钧卒。判太常礼院杜镐等言:「德钧本服大功,合举哀成服。又按典章,虽有斩衰之丧,不废天地之祭,盖不以卑妨尊。今者皇帝择日恭谒陵寝,罢金石之奏,服缟素之衣,盖欲极追远之情,隆罔极之感。苟为大功卑幼更成服举哀,敦叙之仁于兹虽见,奉先之道有渎严恭。况复乘舆已曾临哭,臣等参酌,请罢举哀成服。」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楚王子允言妻潘氏卒,礼官请举哀成服,诏停。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八年:原作「八八年」,据《宋史》卷八《真宗纪》三删。,帝为皇从弟信都郡王德彝制服发哀德彝:原倒,据《宋史》卷八《真宗纪》三乙。,以荣王元俨宫遗火,不及成礼。
仁宗干兴元年未改元。七月十三日,礼仪院言:「左监门卫大将军允言卒,

准礼例大功九月合成服,缘大行皇帝尚在殡宫,请罢其礼。」从之。
十二月二十二日,礼仪院言:「密王夫人贺氏卒,于皇帝为叔母,合择日成服。缘在服制内,望罢其礼。」从之。
天圣元年五月三日,太常礼院言:「赠侍中刘美妻赵国夫人钱氏卒,准《礼令》,皇太后为亲兄弟妻本服大功,合于便殿发哀。缘在真宗大祥内,望罢其礼。」从之。
闰九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冯拯卒,《礼令》,皇帝为一品、二品丧合举哀成服,又缘见在大祥之内,望罢其礼。」从之。
二年五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皇姑申国大长公主卒,在真宗禫服内,望不成服。」从之。
四年五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定王子允熙卒,年十七岁,为长殇,降服小功,不应成服。」诏特举哀。
十年六月十二日,皇从兄建宁军节度使、乐安郡公惟正薨,礼官言天子为 臣二品、宗室大功以上成服,今惟正为小功亲,本官三品,礼不服之。特诏择日成服。于是皇帝、皇太后并素服发哀于后苑。
景佑元年正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安国军节度使、延安郡公允升卒,准《礼令》,皇帝本服大功,合举哀成服,为在庄献明肃皇太后小祥之内,望罢其礼。」从之。
康定二年二月二十日,皇子寿国公昕薨,年二岁。礼官言已有爵命,宜同成人,遂发哀成服。
二年五月四日,安寿公主薨,亦用成人礼发哀。
庆历三年正月一日庆历:原脱,据《宋史》卷一○《仁宗纪》二补。,第三皇子曦薨,成服于

苑中。既除,以五日宴契丹使,下礼官议。同知太常礼院、大理寺丞、集贤校理陆经言:「天子绝期,今鄂王虽有爵命而不为殇,皇帝为制服已除,于礼当作乐。」既宴罢,经复论奏,以鄂王为无服之殇,宴在以日易月之内,不宜举乐。帝以经前后反复,又援臣庶之礼非是,经落职监汝州酒税。
皇佑三年九月十六日,为夏竦成服于苑中。先是,礼院择日以进,帝谓辅臣曰:「竦尝事东宫,情所愍伤,若依所择日则在大宴后,岂可先作乐而后举哀 」故更用之。
神宗熙宁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永国公薨,准礼例系无服之殇,无举哀成服礼。」诏特举哀成服。
二十八日,太常礼院言:「宜用十一月二日,皇帝为皇子永国公、太子太师致仕张 同日举哀成服,别无妨碍。」从之。
哲宗元丰八年未改元。五月二十八日,礼部言:「王珪薨,合举哀成服。」诏以大行在殡,罢之。
元佑元年五月八日,礼部言:「王安石薨,在神宗皇帝大祥内,皇帝更不举哀成服。」从之。
九月七日,诏:司马光薨,为在谅闇中,更不举哀成服。
高宗绍兴七年八月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开府仪同三司、嗣濮王仲湜薨,依条合该申请举哀成服。缘皇帝见在道君皇帝、宁德皇后服制之内,本寺今检会太常礼院言:『密王夫人贺氏薨,于皇帝为叔母,合成服举哀,缘在真宗服制之内,准典礼更不成服。』所有今来仲湜薨举哀成服,乞依故事施

行。」从之。旧书:凡宗戚、大臣、皇族长幼薨卒,于别殿或后苑设幕举哀。自建炎至绍兴,以具庆之朝,并不举行此(理)[礼]。
孝宗干道三年四月三日,太常寺言:「依已降旨,皇伯母秀王夫人薨,皇帝于后苑壬地设幕殿,举哀成服。太史局选用四月六日卯八刻后,御史台、合门、太常寺报引宰臣已下文武百官诣崇政殿门外立班,进名奉慰。至日仍不视事。」从之。
淳熙七年二月九日,礼部、太常寺言:「魏王恺薨,皇帝举哀成服,用二月十日庚时。皇太子服细布幞头、襕衫,腰围以布带。是日,文武百僚进名奉慰。」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一 外国发哀

外国发哀
宋朝凡为外国丧,使者至,有司择日设次于内东门之北隅,命官摄太常卿及博士赞礼。俟太常卿奏请,即向其国而哭之,五举音而止。皇帝未释素服,人使朝见不宣班,不舞蹈,不谢。面天颜,引当殿引:原作「近」,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喝拜,两拜,奏「圣躬万福」。又喝拜,两拜,随拜万岁。或增赐茶药及传宣抚问增:原作「曾」,据《宋史》卷一二四《礼志》二七改。,即出班致词讫,归位。又喝拜,两拜,随拜万岁。喝祗候退。所有分物,候朝见讫,于幕殿门外喝赐,门谢。如抚问人使,即更喝拜,两拜,随拜万岁。喝祗候,退。从之引当殿从之:疑当作「从人」。,喝拜,两拜,奏圣躬万福,又喝拜,两拜,随拜万岁,喝各祗候,退。所赐分物,亦俟朝见讫门谢。如有舍利,分作两班。余同举哀仪。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雄州言:「得涿州牒,契丹国母萧氏以此月十二日卒,遣使耶律信宁来告哀。」诏遣官迓之,废朝七日,择日制服,命礼官详定以闻。
二十五日,契丹贺正旦使耶律突鲁姑等到阙,(到)[见]讫还

馆,令客省使曹利用以涿州牒示之,诏突鲁姑等择日成服。
二十八日,信宁奉书驰驿至,命太常博士赞引诣西上合门,合门使受书进内。又命户部郎中、知制诰利瓦伊假左谏议大夫,洎曹利用馆伴。诏中书、枢密院至知制诰以上,就慰突鲁姑等于都亭驿厅,皆公服、黑带,不佩鱼。(常)[尝]奉使及接送馆伴者,并以借官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