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六月二十二日,中书门下勘会日来稍有飞蝗,合行祭告酺神。诏行下诸路监司,督责州县,委自守令,应有飞蝗去处,疾速捕逐,再行祭告酺神。仍令于灵应寺观、廨宇精加祈祷,务在速获消弭。自指挥到日,各具(凛)[禀]遵文状申尚书省。
【宋续会要】

淳熙十六年五月八日自本条至本卷末,与原稿本卷第六一页至六三重,其文字仅有个别差异,今删彼存此。,诏少保、左丞相、益国公周必大特授观文殿大学士、依前少保、判潭州。寻罢职任,以少保、益国公充醴泉观使,在外任便居住。已而臣僚言其不公、不平、不正十事,乞赐罢斥,诏以必大弼谐初政,求去甚力,已授前职判潭州。继而殿中侍御史范处义又言之,遂有是命。
绍熙元年十二月六日,诏枢密使王蔺放罢。先是,蔺丐祠得请。未几,御史中丞何澹言其「凶暴出于天资,忿戾形于面目。觊觎相位,不得则忿怒;胁持台谏,不从则谤骂。虽处西府,必欲夺东府之权,又容纵其弟莱所在暴横,乞赐罢黜」。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二十一日,诏特进、右丞相葛邲特授观文殿大学士,依前特进、判建康府。制书:「休休有容,本务弥缝而藏用;谦谦自牧,乃希明哲以保身希:原作「晞」,据《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九改。。虽迭闻议者之言,顾敢替相臣之礼 勉留备至,恳退弥坚。朕审其累奏之莫回,念其在公之尽瘁,用颁宸旨,俾释宰司。书殿隆名,班特高于儒学;帅藩要地,任增重于居留。体貌斯全,眷怀惟厚。」
嘉泰三年正月十日,诏少保、右丞相、冀国公谢深甫特授观文殿大学士,依前少保、判建康府,改封益国公,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以深甫累章求退,诏依所乞也。
二十四日,诏正奉大夫、参知政事张岩除资政殿学士、知平江府。以岩累章求退,诏依所乞也。
二月

二日,诏新除端明殿学士、通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事傅伯寿依旧端明殿学士、在京宫观、兼侍读、修国史,应合得恩数并依执政体例,仍免奉朝请。伯寿以病乞去位,诏依所乞也。
九月五日,诏宣奉大夫、参知政事袁说友除资政殿学士与宫观。以臣僚论列,章不出,说友亦再上章丐祠,依所乞也。
四年四月十一日,诏银青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许及之放罢。以监察御史商(非)[飞]卿论列,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八日,诏中奉大夫、参知政事张孝伯放罢。以臣僚论列,故有是命。
开禧元年三月二十六日,诏通奉大夫、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费士寅除资政殿学士、知兴元军府事、充利州东路安抚使。以臣僚论列,章不出,士寅亦再上章求去,故有是命。
九月十四日,诏端明殿学士、太中大夫、签书枢密院事刘德秀除资政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德秀以病乞去位,诏从所乞也。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诏中大夫、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钱象祖降两官,送信州居住。以臣僚论列,故有是命。
三年十月六日,诏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张岩与宫观。先是除资政殿大学士知福州,岩抗章乞祠,故从之。
十一月三日,诏韩侂胄罪恶贯盈,合行诛戮。是日,诛韩侂胄,陈自强罢右丞相、兼枢密使,特授醴泉观使,在外任便居住。续诏陈自强谪授武泰军节度副使,永州居住;苏师旦决脊,黥隶

昌化军,未行间,令广东提刑躬亲处斩;王瑢送临安府王瑢:天头原批:「『瑢』一作『容』。」,史达祖等送大理寺根究。以皇子荣王奏:「今日之事,有系国家安危大计,甚可虑者,不敢不亟陈于君父之前。臣伏见韩侂胄久任国柄,轻信妄为,遽启兵端,使生灵无辜殒于锋镝之下,不可胜计。死者冤痛,生者愁苦,海内之民无不切齿于侂胄。盖其权势足以钳天下士大夫之口而不敢言,臣而不言,死有余罪。若不令其退避省愆,必致上危宗社,重贻君父之忧。欲望圣慈特发睿断,罢韩侂胄平章军国事,与在外宫观,安边继好,保邦息民,寔在此举。陈自强专意阿附,备位无补,望并赐罢黜。乞速付三省施行。」从之。给事中雷孝友缴奏:「韩侂胄植党擅权,称兵首乱,乞明正典刑。陈自强昏缪无耻,曲意逢迎,乞远加贬窜。」御史中丞卫泾言:「韩侂胄专权擅朝,干分败常,自知无所容,乃擅启兵端,觊立边功以自固。纳吴曦之赂,复授以西帅,曦竟挟虏以叛。亲信奴隶苏师旦,至秉旄钺。纳贿赂,用庸将,皇甫斌败于唐州,李汝翼败于符离,商荣败于东海,郭僎败于仪真,两淮四十年生聚遂成丘墟,南北数百万生灵之命,皆韩侂胄一人杀之也。陈自强本无寸长,侂胄念旧汲引,由州县小官不数年为次相,每对客言:『自强受恩之深,只得顺从。』自强之罪亦不胜诛。伏望将侂胄、自强重赐施行。」小帖子言:「苏师旦虽已窜谪,未正典刑,内臣王瑢违太皇

遗旨,盗内帑以奉侂胄,堂吏史达祖、耿柽、董如璧继师旦用事,共为奸利,乞送大理寺根勘,依法施行。」左司谏王居安奏:「乞将韩侂胄显行诛戮,以正元恶之罪;陈自强远窜,以为朋奸误国者之戒。」小贴子:「乞尽籍侂胄家财,专为备边之用。」故有是命。
十七日,诏中大夫、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李壁降两官壁:原作「璧」,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改。,送抚州居住。以臣僚论列,故有是命。
嘉定元年六月八日,诏中大夫、参知政事卫泾与在外宫观泾:原作「径」,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改。。以御史中丞章良能论列,故有是命。
十六日,诏端明殿学士、朝请大夫、签书枢密院事林大中特授朝议大夫、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致仕。大中以病乞去位,诏从所乞也。
八月十四日,诏资政殿学士、通奉大夫、新除同知枢密院事丘 特授正议大夫、守同知枢密院事致仕。 以病急乞谢事,诏从所乞也。
十二月一日,特进、左丞相、兼枢密使、兼太子少师钱象祖除观文殿大学士、判福州。以象祖累章求退,而台臣亦有论列也。
三年十二月二日,诏正议大夫、参知政事娄机除职与郡。机以病屡乞休致,故有是命。
六年正月十六日,诏端明殿学士、正奉大夫、签书枢密院事宇文绍节特转两官,除资政殿学士、守签书枢密院事致仕。以绍节上遗表,故有是命。
四月十二日,诏光禄大夫、参知政事楼钥除资政殿学士、知太平州。以病屡上章乞解机政,故有是命。
七年正

月十日,诏通奉大夫、参知政事章良能特转三官,除资政殿大学士、守参知政事致仕。以良能上遗表,故有是命。
八年二月十八日,诏正议大夫、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雷孝友除观文殿学士、知福州、充福建路安抚使。以病屡上章乞去位,故有是命。
十年三月二十三日,诏观文殿学士、知潭州、湖南安抚使安丙除崇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以监察御(吏)[史]李安行论列,乞畀以真祠,故有是命。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诏正奉大夫、参知政事曾从龙放罢。先是,自陈乞解机政,得旨除职与宫观。既而侍御史李楠论列,故有是命。十四年八月三日,诏端明殿学士、通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事「枢密」下原有「闲故有是命」五字,盖误入后文,今据原稿本卷第六三页删。、兼权参知政事任希夷除资政殿学士知福州兼权参知政事任希夷除:原作「十二月十日诏」,据原稿本卷第六三页改。。以病上章丐闲,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日,诏正奉大夫、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郑昭先除资政殿大学士、知隆兴府。以病屡上章乞去位,故有是命。


职官 守会要辑稿 职官七九 戒饬官吏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九

戒饬官吏
【宋续会要】
淳熙元年二月二十三日,诏:「访闻诸路州郡循习旧弊,巧作名色馈送及虚破兵卒馈:原作「馆」,据《宋史全文》卷二六上改。,以接送为名,多借请受,并假名权摄支请供给之类,又闻诸司与列郡胥吏、牙校月有借请,蠹耗财赋,重困民力,致令归正、拣汰之人拖下请给。仰诸路帅臣、监司常切觉察。」
七月三日,诏曰:「朕惟天下治乱系乎风俗之媺恶,风俗媺恶系乎士大夫之好尚。盖士大夫者,风俗之表而天下所赖以治者也。故上有礼仪廉耻之风,则下有忠厚醇一之行;上有险怪偷薄之习,则下有乖争陵犯之变。如(刑)[形]声影响之应,不可诬也。成周盛时,在位皆节俭正直,天下化之。至汉孝宣行综核之政,诏天下举廉吏,欲得其真,故吏多称职,民亦安业。朕甚慕之,嘉与学士大夫共繇此道,盖尝戢奸贪,黜浮靡,躬节俭以示天下,而历纪逾久,治 未进。意在位者未能率德改行以厚风俗,故廉士失职,贪夫长利,将何以助朕兴化致理、无愧于古虖!今朕端本于上,丁宁训告,罔有不至。部使者、郡守,其为朕察郡邑廉吏来上,朕将甄奖,待以不次,风厉天下焉。或持禄养交,崇饰虚誉,应诏不以实,使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时汝之辜,必罚毋贷。」
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诏:「州县迎送条制,除在法许迎送外,其余非因职事相干,止许就

馆舍相见。如州县官辄敢出城而监司不觉察者,必正其罪,监司辄自迎送,亦准州县之法。」从臣僚请也。
五年八月二日,诏曰:「朕祗荷高穹眷佑,祖宗垂休,获承太上之慈训,修明治道,夙夜不敢荒宁。比年以来,五谷屡登,蚕丝盈箱,嘉与海内共享阜康之乐。尚念耕夫蚕妇终岁勤动,贾贱不足以偿其劳,而郡邑或弗加恤,使倍蓰以输其直,甚亡谓也。其令诸路监司戒所部,应民税除折帛折变自有常制外折变:原脱「折」字,据《宋史全文》卷二六下补。,当输本色者,毋以重贾强之折钱。若有故违,按劾以闻,当寘于法。」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诏曰:「朕躬节俭以先天下,无暴征,无苛取,期吾元元跻于富庶之域。郡国之间,宜若公私交裕矣,今顾不然,丰年乐岁,中外少事,或未免于匮乏。州迫于县,县迫吾民,其故安在 无乃赋入寡而用度众欤 吏二千石有能不能欤 将轻费妄用,莫知撙节欤 朕既深居九重,无以 察,故分道置台,寄耳目于尔漕臣漕:原缺,据《宋史全文》卷二六下补。。职当计度,欲其计一道盈虚而经度之也;职在按察,欲其蚤正素治,毋使至于病民也。厥或异此,朕何赖焉!且汝不闻黍苗之诗乎:『我任我辇,我车我牛。』谓美召伯能成转餫之功也。后世以是名官,宁无意耶 曰『阴雨膏之』,言能养民如膏雨也。其卒章曰『王心则宁』,言家给人足,乃能安王之心也。汝等得不深思古谊,视所部为一家,周知其经费而通融其有无,廉察其能否而裁抑其耗蠹 数者备矣,郡计无

患乎不足。郡计足则属邑宽,属邑宽则民力裕,民力裕则吾宵旰之虑释。国有信赏,于汝何吝。若乃有余者取之,不足者听之,逮其乏事然后从而劾之,斯亦晚矣。是则黜罚之刑,奚独郡守,而诸转运,其明知朕意。」
八月四日,诏:「外路诸州,自今违戾稽迟朝省文书,大事令本部将当职官劾奏,小事将人吏行下断遣。」以臣僚言:「吏部有监司州郡保明差遣恩泽等事、辟差不合格坐条法行下而本司复为隐落再申者,有在任未满、不应指射差遣而本州岛亦行保明者,有已注官待阙间身故而复欲改奏他人者;刑部有改正过名符下本州岛、至于三年而未回申者,有勘鞫公事累经翻异、故作淹延者,有定夺词诉违限日久、致其人经台省陈不已者。乞革其弊。」故有是命。
九月二十五日,诏诸路州县,应监司使命经从,秪令于门外相见。其诸司属官及应沿檄被差过往之人,并不许迎送。
八年五月十九日,诏:「自今州县官到任后,守臣非有的实差使,并不得辄作名色差出。」
七月二十一日,诏:「帅臣、监司以劝农为名,自当朝夕谘访,以待上问。比者数命诸道条具雨阳丰歉之候,乃或泛言某郡县大略如何,或云见行取会,显属文具。仰自今行下所部,令诸县五日一申州,州十日一申帅臣、监司。纔候指挥到日,帅臣、监司实时开具闻奏。其或不尽不实,并当黜罚。」
同日,诏:「近太史奏星纬失次,

当虞水旱。(命)[今]闻诸路有连岁饥馑去处,稍失存恤,则愚民无知,未免流为盗贼。其余虽丰熟州县,亦须过为警备,全在帅守、监司预行措置,销患未形,通融有无,撙节支费,绳治贪刻之吏,赈济失业之民,尤不可忽者。如兵将勇怯,巡尉能否,仰随所隶详加考察,常令训齐士伍,整治器械。恩威既着,奸(究)[宄]自消。能宽顾忧,当议显赏;一或违戾,必罚无赦。指挥到日,令守臣具结罪知禀状申逐路帅臣、监司类聚,同结罪保明以闻。」
九年四月九日,诏:「自今文武臣再任,不得讲到罢礼数,并不得令府库更新制造应干物色。」
十年六月二十八日,诏曰:「朕履四海之籍,托公王之上,深惟民之未赡,恻怛在心。躬节俭之化,薄征赋之科,冀与宇内共臻富庶之域。惟吏或不良,无以宣德明恩,若乃贪饕无餍,与货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下民,有一于斯,足秕邦政。天下之大,郡邑之众,假势放利,实繁有徒。若此,朕虽有爱民勤政之诚,焦劳于上,仁恩利泽何由而下究哉!朕嗣服之初,盖尝考法祖宗严赃吏之禁,其持心不移、覆出为恶者,既已逮治一二,厉在位矣。岁月既久,法以延缓延:原作「挺」,据《宋史全文》卷二七上改。,赃过之吏狃习宽政,日甚岁剧,朕听朝不怡,惟斯民未有石犬志。今纵未能建化致理,厝之至宁,重以贪吏肆为螟螣,朕甚自愧。夫饰法设刑,至于刻其肌肤,鞭逐而分窜之,所以惩小民之无良。今列官处职,奸法不忌,是与盗无异也。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