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镇寨官此题据眉批移入。

镇寨官此题据眉批移入。

淳熙元年十二月五日,诏绍兴府诸暨县枫桥镇烟火公事专差文臣一员,其武臣主管监税一员
仍旧。从守臣
钱端礼
请也。
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诏吏部,自今注县令、尉及监镇兼烟火公事,再令读律,长

贰详加铨量。以吏部侍郎程大昌言:「在法,小使臣授县令、县尉及监镇,元兼烟火公事,须经铨量乃注。而从来铨量止是审验癃老疾病,未必能通文义。乞自今铨量,并令当面读律,或择易晓一二句问之,须通方许拟差。庶几铨量不为虚文。」故有是命。
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四川安抚制置使留正言:「乞于黎州东南边大渡河上修筑要冲城,移兵屯守。所有知要冲城官,乞下本司作员阙奏差,令成都府路转运司应副请给。二年为任,与依关外四州极边体例推赏。」从之。
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臣僚言:「绍兴府余姚县眉山、三山、庙山诸寨,皆系沿海控扼去处。内安抚司水军统辖眉山寨驻札一员,三山、庙山寨官各一员,并明州沿海制置司海道干当使臣三员,并专以捕盗为职,累政相承,皆系诸司辟差,往往夤缘请求,不可倚仗。乞将上件窠阙悉归吏部。」诏今后令吏部于大小使臣中选差有材武、谙历海道之人充。
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前邵州泸溪知寨刘昌龄言:「湖南沿边防守知城、堡、寨官,除请受在本州岛军支给外,其供给钱逐州军公使库例给历头,令于本寨自行措置。缘此每遇蛮獠因事赴寨陈词,例将理亏人科罚钱物充供给钱。」诏今后并就公使库按月支散,如或科扰,重寘典宪。
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诏黎州盘陀寨依安静、要冲城等体例施行。四川安抚制置

司言:「黎州三面与蕃蛮接境,先来本司措置,就形势控扼处建置寨栅,以为经久备御之计。内西南边置安静寨,系防吐蕃、青羌路;东南边置要冲城寨,系防邛部川等蛮路;西边置盘陀寨,系防五部落路。并系紧靠边界瘴烟之地。除要冲城寨官已得旨许理为员(关)[阙],任满依关外四州官推赏外,余盘陀、安静两寨官皆未有推赏格法。内盘陀寨未准指挥理为员阙,所以久无官愿就。乞将黎州盘陀寨依要冲、安静城寨官体例,理作员阙,从运司应副请给。其盘陀、安静知寨仍乞许从本司选差,具申枢密院给降付身,任满日并依要冲城寨官体例,比附关外四州官赏格推赏。所贵边寨体均一,有以激劝。」故有是命。
淳熙十六年八月十八日,诏随州随县唐城市仍旧改为唐城镇,置监镇官一员,兼管本镇烟火公事,仍于文武臣内通行差注。从本路诸司请也。
绍熙元年正月十七日,权发遣黔州黄旦言:「今后差注寨官,必选有材武人,庶几缓急可以倚(杖)[仗]。」从之。
二年二月一日,四川安抚制置司言:「臣僚奏,照得碉门元置知寨,止为弹压、训练,以镇边垒。今与收税,殊失大体,威重不行。欲于知寨外别差税官一员,专令收税,勿与寨事。其知寨乞从制置司铨量按试谙熟边备、精于武事者差充。本司乞于雅州见任厘务指使内省并一员差管碉门寨商税外,所有碉门知寨,乞自朝廷差注,或

从本司量度人材选差,专一主管烟火、弹压边面。」诏其知寨官令制置司选差。
七月十一日,湖北诸司言:「江陵府松滋县、澧州澧阳县管界巡检,乞移就西平市置寨弹压。」从之。
三年三月四日,福建安抚司言浦城县查源洞贼平之后措置,欲将左翼军官兵三十人存留在临江镇弹压,他时朝廷或有调发,亦不妨抽拨。从之。
八月十二日,广西诸司言:「照得万安军调嚣知寨兼带地烂博敖烟火贼盗公事,委与县官相妨。乞今后差注调嚣知寨,许令兼带统辖博敖地烂忠义民兵结衔。」吏部勘当,欲将调嚣知寨兼本路分巡检窠阙衔内,添入「统辖博敖地烂忠义民兵」。从之。
二十五日,知峡州朱皆请移三州巡检于土溪置寨,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镇将

镇将
【宋会要】

掌巡警盗窃。唐有品秩,五代已来皆节帅自补亲随,与县令抗礼,公事专达于州。自建隆二年置县尉主乡盗贼,镇将所主止郭内而已,仍统于县。副将兼领都虞候。又有镇典,主文案、所由,供役使,无定数。
太祖建隆四年四月,诏泾、原、邠、庆等州长史不得补蕃人为缘边镇将。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诏藩侯不得差亲随为镇将。自此皆用本州岛牙吏为之,亦有宣补者。
真宗景德二年八月,诏益、梓、利、夔路管内镇将,不得捕乡村盗贼及受词讼。
《哲宗正史 职官志》:诸镇监官掌擎逻盗窃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
神宗元丰元年闰正月七日,诏广南西路沿边寨寨:原作「塞」,据《长编》卷二八七改。下同。、镇使臣,自今并依五路举官条奏举,权免取愿就状,候交人入贡取旨。以本路经略司言,沿边寨、镇使人年满及见缺无人愿就故也。
五年十一月六日,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徐九思申:「东海有岛曰香山峤,佃户、主、客共五千三百三十人,欲置香山镇,差监官一员主烟火盗贼。」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诸将兵在镇寨非将官驻札者,监镇寨主依知县法司管公事,着为法。
徽宗大观元年九月四日,京畿计度转运使宋乔年奏宋:原作「宗」,据《宋史》卷三五六《宋乔年传》改。:「乞应京畿下诸镇已有武臣处,只令专管酒税外,别差经任文官一员管勾镇事,仍兼

酒税。其民旅稠穰、见无监官去处,亦乞依此差官。乞自朝廷差往,或许臣具名奏辟一任。」并从之。
三年六月十四日,诏大观元年九月内京畿诸镇添差文臣指挥更不施行。
政和四年正月二十四日,两浙转运司言:湖州安吉县梅溪镇监官不管辖监中烟火,居民略无畏惮。今相度,欲令本镇监官就兼烟火公事。」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牙职

牙职
【宋会要】

太祖开宝四年十月,知邕州范旻言:「岭外十州风土甚恶,县镇津口税赋失额,州主、令佐皆是衙前职名及土人补置,因无廪禄,非此色人不易久往。虑言事者或请遍除职官,广屯兵士,未知岭外所入则少,朝廷所费则多,制置之时,别有宜便。」诏依旧例差衙前勾当。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以诸州所籍送尝隶牙校者凡百人,具九十五人补殿前承旨,五人老病遣还。先是,方镇侯伯得自补子弟为军中校。既死,其子弟因父兄财力,率豪横奢纵,民间患之。太宗在晋邸,悉知其事,故即位之始,尽命诸州籍其名部送至阙下,以贱职羁縻之。
八年五月,诏:「诸道州府军监衙前使院、客司、通引官,多是知州、通判临替 情,额外添人,蓦越迁补。自今并须依次转补,及不得额外别置名目添人。如日前已有此类。并须改正。如违,许诸色人论,正犯人当行配决,告事人支赏钱二百千,犯事人家财充赏。其干系官吏等并当除名。新官到任后不举觉,亦连坐之。」
真宗景德四年三月,诏:「开封府职员、孔目官、勾押官至前后行,自来元不定迁转年限,今后并五年一迁,逐度具功过以闻。」
六月,诏:「诸州军解奏牙校守职年深乞班行者,自来例补借职。若系藩方者,即人员数多,计其历职久而方迁,今后可特补奉职。」
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诏:「开

封府使院职员、前后行等,特因转补职名,如有见阙,更不转补。候逐司却及旧管职名人数内有员阙,即依旧例施行。」
八年正月,诏:「三京及诸道州府军监衙前使院职员等,有受入己赃,依法不至徒刑勒停、见充散押衙者,今后经恩特与降等收系。或定额已足,即令守阙;如有阙,亦依例迁转。内有元犯枉法赃并勒充衙前散职,后再犯入己赃,并依旧名目收管,经恩不得收系。应三司、开封府过犯公人,自来赦文该叙理者,除犯入己赃及徒刑外,余并许于刑部投状,送所属处勘会元犯因依以闻,当与量所犯等第收叙。」
八月,诏:「开封府应管牙职、将佐、都押衙、左知客、押衙、左番通引官、行首,并壹处迁补,仍具新定资级以闻。」旧例,叙迁至牙职之首即府以闻,补充班行。至是,本府以押衙、知客、权行首各奏岁满出职,故有是命。
九年九月,开封府言:「定衙吏为三等:左、右都押衙为第一等,以五年出职;客司左右知客、押衙为第二等,六年;通引同左右番行首为第三等,七年。并出职。其职员不立等第,有阙即本司次补。」从之。
天禧二年十月,诏逐路转运司奏诸州军都知兵马使供职年限,看详有一二年或二〔三〕年一替之处,例各不同,自今并二年一替。
二年十二月二年:《长编》卷九四作「三年」。,诏:「诸路府、州、军、监,自今都知兵马使年满,并先申本路转运司,委使、副看验人材书札堪任班行差使札:原无,据《长编》卷九四补。,即得发遣赴阙。如选懦、不习

书札及老疾不任差使者,却送逐处,与摄长史、司马。」
五年七月,诏:「广南州军都知兵马使,除广、邕、桂州每及三年无过即试验送阙下,自余满日并试验,具入仕件析奏裁。」
仁宗天圣元年十一月,诏:「宜州最处边陲,接西南蕃,南丹州控带蛮洞,其衙前职员累经差使,甚有勤绩。自今都知兵马使三年满,依例赴阙与班行,诸处不得援例。」
四年正月,诏:「应诸州军州院勾押官已下系节级名目者,如犯入己赃,依法不至徒刑、勒停,该赦叙理者,比类使院勾押官已下体例,与衙前散押衙名目,不得随例迁转。」
七月,三省言:「夔州路转运司(运)辖下十二州军,使院都孔目官、勾押官职满安排勾当名目,内十一州军已有旧例,难议改更外,有渝州使院都孔目官年满渝州:原作「俞州」,据《元丰九域志》卷八改。,取便归农。自今于本州岛守阙教练使安排,更不归农。」从之。
十月,枢密直学士薛田言:「益州见管职员文帐内,有归明军将后行四十余人,即今只有十余人,乞与除落『归明』二字。」从之。
六年七月,开封府言:「在府使院十一案,每日行遣钱谷、税赋及刑狱诸般文书不少,欲乞添置守阙勾押官壹名,已后为额,与都孔目官同共系书,点检诸司公事。」从之。
豪民于防、团、刺史以上武臣门馆,希求牒帖,补充教练使、衙内指挥使或内知客、子城使,以至押衙回图军将者,窃缘并是元随之人,止可供身驱使。而外道豪 十月,臣僚上言:「伏

民求此名目,凌驾州乡,兼并纵肆,官吏至有陪接者。欲乞自今武臣品秩合(说)[该]补置牙校者,止得于随行人内收补,更不得以豪民充。」从之。
八年二月,南京言:「当京自来并无长入衙前转迁体例,昨自建京后来,牒西京会问留守两衙守:原作「府」,据《永乐大典》卷二○四七九改。,分析到衙前所管职员:都知兵马使一人,左、右都押衙二人,都教练使一人,左、右教练使各一人,守阙教练使一人,押衙二人。并三年一转,至都知兵马使,三年满出职,如愿在班行,即押赴阙;如不愿者,与摄长史、司马。迁转之时,如阙职名、人数,将旧管长入军将从二名排连资序,转充押衙。守阙都教练使,左、右教练使,都教练使,左、右都押衙,都知兵马使,乞依此体例。」从之。
四月,知滨州崔有方言:「欲乞应诸州军年满得替理正押司录事,如差充衙前年满愿永充衙前者,并依见在职承引客司等例,据入仕年月次第相对迁转。所贵愿充衙前人见此迁转职名体例,渐次别为招诱。」从之。
景佑元年二月十五日,权三司使范讽等言:「准敕详定衙前人,乞除川陕、广南、福建、两浙等路且依旧外,余路招召不曾犯徒刑、有户贯人充。候及三周年不犯徒罪,无官物绾系,愿上京充三司军将,令本州岛申三司抽填差使。」诏三司军将如不至阙人,且仰住招。候招到人额内数足,即更不得抽差乡县人充。余从之。
十月九日,诏州府都知兵马使(令)[今]后年满,合得奉职者与借职,借职者

与三班差使殿侍。并三年满,无赃罪转一资。
五年二月十七日,诏衙前军将身死,并依客司承引官名阙,许本家骨肉承填。
宝元二年八月十二日,以府州都孔目官、勾当府谷县折谏为借职。是州境皆党项部落堡,人户稀少,朝廷但以孔目吏掌县事,教练使为狱官。时知州折继宣莅事不法罢去,谏常依倚为奸,转运使奏罢县事,授借职羁縻之。司理院许选牙职不犯徒者充。
皇佑四年十二月,诏诸州衙前在缘边应役者,止令主管官物,毋使管勾公厨、茶酒、帐设司,违者以违制坐之。
嘉佑三年十一月,诏诸路转运司、开封府界及府界提点司,体量衙前差配主持买纳官物及押纲之类,有害民者条奏之。
五年二月,知雄州曹偕言:「幽州人杜清自来与雄州探刺事宜杜:原作「社」,据《永乐大典》卷二○四七九改。,今事觉,挈家来归,请补外州一教练使,给良田数顷,仍给月俸。」从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定州言:「使院都孔目官乞依太原府都孔目官例,年满赴阙,与下班殿侍。本州岛指使一年转三班差使。」诏太原府年满推恩指挥今后更不施行。
哲宗元符三年六月十七日,试尚书兵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黄裳等言:「契勘诸路都知兵马使年满转补三班差使借差,在元丰条,到部应副短使,足日收入住程指射差遣。元佑立法,乃许归本州岛或本路管押纲运,仍依召募得替官员支给路费。系短使者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