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九 〔少府监〕 裁造院

裁造院


【宋会要】


裁造院,旧在利仁坊,后徙延康坊。掌裁制衣服,以供邦国之用。初有针彩院,左藏库有缝造针工,给裁缝之役。干德四年始置此院,以京朝官、三班内侍二人监,别以三班一人监门,领匠二百六十七人。

真宗景德三年三月,诏罢裁造院执针女工。本院所管什物,每季作帐上三司。

七月,诏:诸王宫院所占工匠,定名差往,不得替换。

大中祥符三年七月,诏:「裁造院于步军司抽剩员二十人,巡宿看管官物,递相觉察,每季一替。」旧十月一界,差剩员为捧迭衣物者,不须别差。

五年二月,诏:「裁造院自今应承受房卧及绣造物色,本院绣造不逮者,分于奉节指挥及百姓绣户,支工钱令绣造。即不得抑勒差配,更不令三尼寺绣造。须监官当面支散工钱,无纵减刻。其皇城司所绣生活,系内降细绣,止令裁造院匠了当,即不得影占绣匠。」

八年闰六月,赐裁造院人员缗钱。先是,本院言:「自来每三年一界交割,第赐缗钱,今已四年,乞依例给。」故有是赐。

仁宗天圣三年四月,诏:「裁造院自今止绝官僚不得就本院帮请衣服段子,止将逐节界造到衣服领段,共作五限交纳。」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 〔将作监〕 〔提举修内司〕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



〔将作监〕


〔提举修内司〕卷首原批:「寄案:徐辑《永乐大典》本《会要》阙将作监,其属见此。」


【宋会要】


提举修内司,领雄武兵士千人,供皇城内宫省垣宇缮修之事。

真宗天禧四年六月,诏:「自今后修内司差内侍省使臣二人,入内内侍省使臣一人勾当。」从本省之请也。

仁宗嘉佑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以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史志聪、副都知任守忠为都大提举内中修造。先是,修皇城仪殿西庑,而三司言禁中营造多虚(名)[占]役及大费材料,故命志聪等总领之。九月五日,以勾当皇城司、入内内侍省副都知邓保吉,文思使、带御器械李继和提举东西华门已南诸处修造。先是,三司言道道:疑误。,以入内都知史志聪、任守忠都大提举内中修造,而志聪、守中言,内中并系宫禁,所掌提举其诸处殿庭门户、库务城壁之类,从来修葺自系皇城司管辖。省司相度,大内自紫宸、垂拱、集英殿以北,崇政殿以南,连接后苑,以至延福、广圣宫、龙图、天章、宝文阁并接近宫省。乞分令志聪等管勾东华门以南,并宣佑门东直北至拱宸门东,及右银台门北至广圣宫南诸处,乞令皇城司管勾。皇城司官九员,虑通管则不能专一,乞数内专差两员提举。故有是命。

六年闰八月六日,入内副都知甘昭吉言:「准 ,差都大提举内中修造。勘会自来系两员提举,欲乞差勾当御药院使臣一员同共提举。」诏差入


内东头供奉官、勾当御药院王世宁同提举。
英宗治平二年九月,罢皇城司提举修造官,命入内内侍省副都知石全育、入内内侍省押班李继和都大提举在内修造。又命同提举诸司库务、刑部郎中张师颜督促修内司官员。

四年闰三月十四日,诏差同提举诸司库务张师颜专切提举在内修造。先是,禁中雨水之后,有所缮治,令师颜同三司户部修造判官张彻领其事。至是,以葺完有绪,仍专命师颜总之。

神宗熙宁元年二月,诏:「提举在内修造差入内押班张若水,仍今后止以一员为定制。」

二年闰十一月,诏:「在内修造系宫殿门委提举内中修造所主领,其系皇城司内宫殿门外者,或令提举在内修造所施行。」

三年二月,提举在内修造司张茂则、张师颜等举司门员外郎张伸勾当修内(内)[司]。诏止令奏举三班使臣一人充,从初诏也。

高宗绍兴元年十二月一日,诏:「修内司工匠已降指挥,每日添支食钱一百文,可每日更添支一百文,仍自除降指挥日起支。」

三年正月十二日,诏:「修内司见造御前军器,其掌管官物使臣、人吏等,并不许诸官司踏逐指差,拘留截栏,应副它处。如承受传宣、内降朝旨等指挥,令本司遵执,更不发遣,亦不回报,止具奏知。」

十九年二月七日,诏:「自绍兴六年临安府每月供纳内修内司添修生活钱三千贯,即今别无修造去处,可自二月为始免


供。」
二十年正月十五日,诏:「(宣)[修]内司并潜火人兵共一千五百人,可减五百人,拨赴部军司,充填雇募使唤。」

八月一日,诏御前祗应蒋璆、修内司管押造作张竦各特补授进武副尉,依旧祗应。以璆、竦进状:「各在修内司一十五年,别无出职补官条法。自显仁皇后上仙,宣押入殿祗应及差往攒宫修奉,并无违 。应本司使臣、作家、甲头并转官资了当,唯臣等二人为系白身,止给到公据,收使未得。欲将前项劳 并在司月日,乞依修内司押司官盖世显年劳出职体例。」故有是命。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十七日,诏:「殿司已在旧司置司,其东华门外新司,却令依旧交割,付修内司。」

八月十三日,宰执进呈内外诸司官吏减省员数。上曰:「内诸司兵卒颇多,修内司尤甚,可减三百人。余间有阙额去处,并住招填。」宰臣陈康伯等称赞而退。密院降指挥减罢人数,仍拨下一等军分收管。

干道元年八月十二日,诏:「皇子立为皇太子,其宫室、官属、仪物、制度,并令有司讨论以闻。所有宫室,下两浙转运司、临安府同修内司踏逐地段,先次彩画制度,间架图样进呈讫,疾速差拨人匠,如法盖造施行。」

三年六月十五日,修内司奏:「契勘垂拱、紫宸、祥曦殿并逐殿门廊、朵殿等每日圣驾经由紧切去处,属转运司、临安府分认,遇有损动,临时委官前来修整。窃虑事不专一,或致灭裂。欲乞逐司将见管认去处,专委官


捡计修整。仍令取责合干人有无损动牢实军令文状,及乞将所差官随任交替,庶有责办,不敢推避。」诏依,如所差官任满无 虞,与减二年磨勘。
七年八月五日,诏令于丽正门里东壁慢道上修盖太子宫门一座,所属委官计料,如法修盖。

八年三月十三日,诏:「修内司自干道元年四月至今将及七年,造纳过军器一百五十三万余件,并各精致。提举官赵志忠特与转景福殿使,提辖官特与转行两官,干办官二员各(时)[特]转行一官,使臣六人各减三年磨勘。」

九年闰正月九日,临安府少尹莫蒙言:「得旨,后殿门系驾出门户,其屋宇低小,逍遥子入出妨碍。」诏令工部日下委官计会修内司,照辇院合用高低丈赤相视计料,重别修盖。

淳熙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皇城司差拨识字黄院子八人,专充修内提辖司实占巡视使唤。遇有修造,随工匠去处关入,巡视稽察。割移名粮,就本司历内帮勘。如有多病癃老、不堪祗应之人,依本司兵匠例,与带旧请养老。日后遇阙,依此差填。」

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诏:修内司提辖兼临安府、两浙转运司承受张思温降一官,今后提辖修内司不得兼承受临安府并运司职事。先是,思温提辖修内司,承受临安府、两浙转运司职事,干涉因缘为奸。正月内,指挥付临安府,将朱五、孙 、王烨根勘,为造屋侵街,有违约束,逐项疏凿。数内朱五系百姓,租赁李珪


房廊居住。其李珪见系承节郎,王烨见任忠训郎,孙 见权左一厢都监。除孙 罚俸两月外,余人各追赏钱三百贯。仍依思恭约束,以奏授思温,取旨各降一官。方施行之初,都人皆以为中旨,既而体访,悉由思温挟私报雠,直以己意付之,有司奉行,视同内降。又侵占吴山伍子胥庙基,并取庙后天申节及大礼等法物库,拆毁展辟周围为堂室园池,甃砌则盗用官 忌,般运则私役部曲,为察官所纠,故有是命。
八月十九日,诏入内内侍省合同凭由司出给合同凭由前去封桩库,取会子二万五千贯文,充修内司制造点纲凿子神劲弩箭一百万只第四料工物钱使用。


十三年闰七月十三日,诏:「修内司工匠人兵,临安府不系拣中禁军,今后遇有逃亡事故,未得收填。月具人数,申三省枢密院。」

十五年九月十八日,诏德寿宫雄武兵级等,并拨归修内司。

十月十二日,诏:「修盖皇太后殿阙工役人,其德寿宫先降付步军司雄武兵级二百一十五人,并依旧拨归修内司。」

十六年正月二十八日,诏:「自干道以后创置修内司等处兼安抚司、转运司准备差遣人,元非旧例,可并罢,今后更不差人。」

二月十日,枢密院言:「提举修内司承受邓申,本司额管潜火雄武七百人,内事故九人外,近承重华宫指挥,于修内司差拨雄武兵级二百二十六人过宫祗应。所有退下并事故潜火名阙共二百


三十五人,已于今年二月内将德寿宫元拨到雄武兵级内充填上件名阙了当。其逐人合得潜火食钱,报所属改正,依例帮勘。今后遇阙,于见在下司不系潜火人内准此拨填施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 〔将作监〕 〔东西八作司〕

〔东西八作司〕


【宋会要】



东西八作司,旧分两使,止一司。太平兴国二年,分两司。景德四年,并一司,监官通掌。天圣元年,始分置官局,东司在安仁坊,西司在安定坊。勾当官各三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其八作曰泥作、赤白作、桐油作、石作、瓦作、竹作、砖作、井作。又有广备指挥,主城之事。总二十一作,曰大木作、锯匠作、小木作、皮作、大炉作、小炉作、麻作、石作、砖作、泥作、井作、赤白作、桶作、瓦作、竹作、猛火油作、钉铰作、火药作、金火作、青窑作、窟子作。二坊领杂役广备四指挥、工匠三指挥。

真宗景德四年六月,三司提举司请以东西八作司、街道司并为东西八作一司,选差使臣勾当。真宗曰:「工作甚众,事任非轻,若此并合,恐将来不济,又却改更。宜令三司将逐日勾当事件相度,须久远通济,即可所奏。」十月,诏:「八作司兵士功役,今后墙贡师木杴堑模并支系官动使,勿令敛掠置买。」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诏:「自今八作司凡有营造,并先定地图,然后兴工,不得随时改革。若有不便改作者,皆须奏裁。」先是,遣使修吴国长公主院,使人互执所见,屡有改易,劳费颇甚。帝闻之,令劾罪而条约之。

三年二月,诏:「八作司见管押司官、前后行曹司等,自今不得抽差,及割名粮隶它处。」

四年八月,诏:「八作司官拣谙会书筭、勾


当得事殿侍十人,分擘应副监修。如不足,即旋于殿前司抽取。若一月内修及五十间,支食直钱三千;只添修及五十间,即支一千五百。各置功课历,每日抄上,赴提点修造官通押。候三年勾当无不了,下三司比较磨勘申奏,与改转酬奖。」
五年九月,诏:「抽差殿侍在八作司监修勾当,合给食直钱者,若填迭道路、修殿宇楼台难计功料者,亦令比类支给。」

六年二月,诏:「八作司制造竹作家事,收到竹白、竹梢,每斤估钱六分,令货市,充公使之费。」

四月,诏:「八作司父兄子弟会作艺者,听相承于本司射粮充工匠,仍许取便同居。若差出向外监修,只将带逐色作头往彼,不得更抽工匠。自外抽来役兵,有疾患者,速差医官治疗。」

七年三月,八作司言:「当司先差殿侍五十人,分监在京修造,率多旷慢。望委本司按罪笞责。」帝曰:「殿侍缘系诸班,本司区断,事理非便。自今如小有过犯,取状戒约放免。若初犯情理难恕,及再犯者奏裁。」

四月,八作司言:「本司工匠,自今应将带出外,望不定名抽取,免(今)[令]侥幸妨役。」从之。

六月,诏:「八作司指挥使差当直兵士二人,员僚一人,于 役杂役指挥内抽差。逐季一替,不得影占工匠。」十月,诏:「八作司诸处修造,先差人员检计,据合销工匠作分,逐旋差那应副,不得一并抽占人数。」

九年七月,诏八作司:应在京修造,自八月朔悉权罢之。以郊礼在近,供亿繁多故也。

仁宗


天圣元年正月,勾当八作司田承说言:「本司所辖广备兵士及八作司长行,内有善工艺匠人,多本司监官占充当直。欲乞自今后,监官当直兵士依数下步军司,于借事六军内差破,更不得就本司辖下抽差。」从之。
二月,三司言:「虎翼水军昨营房雨浸,踏移高阜,其旧房屋六百五十间,合拆材植砖瓦四十一万,称准本司札子六十五道,取射支使。切缘在京修造,三司并依八作检计到合使物料应副,其八作司又将别窠名官物直拨支使,提点修造司无凭关防。欲乞今后应系修造所使物料,须计料申省,拨支下数,请领供使。其合纳物色,并令入纳,不得直取射支使。如违,官吏科违制之罪。」从之。

三月,诏:「自今应陈乞及传宣修盖,并须下三司检计合销人功材料数支。候见三司文字,方得支付。」时仁宗宣谕宫中:「近逐急修屋,多内臣直传宣诸处,不由三司勘会,大破工料,采木之处山谷渐深。宜与约束,勿令枉费。」故有此诏。

五月,田承说言:「本司修造四百三十余处,累年不结绝,监修人员请出官物,破耗侵欺。今点检到殿侍苏玉等一十人,并盗官物逃走。检会元并两司为一之时,计有左右厢桥道提点、堤河城壕街渠都大管勾修造,窠坐兵士凡六处,监官十六人,以为冗食,便以三人代其勾当。监官元食钱不过三五千,今五人月请钱百千;殿侍八十四人,月百二十六千。更有非时差三司大


将、军将、使臣,添给衣服。若比未并合之时,备见亏官太甚。每检计提点,并无新收旧管官物已支见在文帐。欲乞将东、西两司却分管勾,每司只差诸司使、副使或合门祗候一员,内臣一员,添支钱十五千,日轮一员在司点检文字,一员诸处点检修盖。请到官物,别置历,具日逐提点次第,同共佥押,逐月具修盖已未功课上三司。所有殿侍八十四人,乞催促了当,覆检讫,逐旋归班。」事下三司,与提举司定夺经久利害以闻。(二)[三]司言:「承说所乞分为二司,今若每旬只差二员,亦恐管勾不逮。今请分为两司,以正阳门、景龙门直南北为界。每司选差监官三员,内二员诸司使副或合门祗应,一员内臣,逐月添支钱十三千。疾患差出,即权差官,每日一员在司点检,二员出外催促。逐司置历,具巡历催促过去处,抄上签押,每月终申三司,更令比较举行。如监官弛慢,信纵拖延,及致欺盗,从三司申奏勘罪,重寘于法。又所请诸军营,只令指挥使点检,所(责)[贵]监修人员畏惧,不与匠人盗官物。如出军营,即殿前马步军司差人点检。军营班直,更令本军军厢主、都虞候点检催促。今详所请,未穷弊源。只如诸军营房一指挥,各及五七百间,近年凡乞添修,并以全指挥计料,或小可垫漏,一齐拆修翻盖。今请应诸军班营房、廨宇损垫,合行添修,先令指挥使等躬亲阅视,诣实保明,状上殿前马步军、军头司;库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