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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诏教坊优词,令使副与掌撰文字人修定。
六年正月,诏:「教坊入内祗应,委副候提辖,不得妄有陈乞。例进儿男,许于使副处陈状,具所习曲调按试。精通及好人材,即开析体例实封,于内东门以通。覆验不同,使副并同严断。今后祗应及十五年已上,艺事精通,即许经使副陈状按试,责同色人连名委保闻奏。候同入内祗应,即别具闻奏。当议改转,
或加服色,使副不为行遣,许于登闻鼓院投状。凡祗应毕,赐茶酒,谢恩便退。非唤名宣问,不得近前。」
天禧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诏:「自今赐契丹及高丽使御筵,其乐人语词,教坊令舍人院撰,开封府衙前令直馆撰。」以承前乐工致语未合程序也。以上《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二月二十日,诏:「自来以内侍官二员兼钤辖教坊,盖太平无事时故事。近缘内侍官更代,失于检察,仍带前项兼领,实虽废而名尚存。所有内侍钤辖教坊名阙,可减罢,更不差置。」
绍兴十四年二月十日,钤辖钧容直所言:「被旨,条具祖宗以来置教坊典故。旧有钤辖教坊所官,钤辖二员,系入内内侍省奏差本省供奉官以下充。吏额点检文字前行各一名,后行三人,贴司二人,教坊手分、贴司各二人。旧额乐人四百一十六人,使副三人,管干教坊公事人员一十三人。内都色长二人,兼管辖排乐色长、都部头各二人,部头三人,副部头一人,长行四百人。乐艺色目人:琵琶一十五人,双韵子、五弦各二人,筝一十二人,箜篌三人,箫二十人,笙一十二人,觱篥八十人,笛七十人,方响一十五人,头板二人,拍板参军各一十二人,杂剧八十人,杖头七十人,大鼓一十五人,羯鼓三人,制撰文字、同制撰文字各一人,排乐六十人,内节级二人。籍定应奉诸色人:左右蹴球等军各五十四人,左右百戏军遇燕差一百人。队舞小儿、队舞女童,如集英
殿大宴,天申节尚书省斋筵,上元节宣德门露台上队舞,并前期点集拣选合用人数入教坊。」从之。
三十一年六月十二日,诏教坊日下罢,并令逐便。以上《中兴会要》。
云韶部
云韶部者,黄门乐也。开宝中,平岭表,择广州内臣之聪警者,得八十人,令于教坊习乐艺,赐名曰箫韶部。雍熙初,改曰云韶部。有主乐内品三十人,歌三人,杂剧二十四人,琵琶四人,笙四人,筝四人,板四人,方响三人,觱篥八人,笛七人,杖鼓七人,羯鼓二人,大鼓二人,傀儡八人。每上元观灯、上巳端午观水戏,皆命作乐于宫中。遇南至、元正、清明、春秋观社之节,亲王内中宴射,则亦用之。奏大曲十三,一曰中吕宫《万年欢》,二曰黄锺宫《中和乐》,三曰南吕宫《普天献寿》。此曲并太宗所制。四曰正宫《梁州》,五曰林锺商《泛清波》,六曰双调《大定乐》,七曰小石调《喜新春》,八曰越调《胡渭州》,九曰大石调《清平乐》,十曰般涉调《长寿仙》,十一曰高平调《罢金钲》,十二曰中吕调《绿腰》,十三曰仙吕调《彩云归》。乐用琵琶、觱篥、笛、方响、杖鼓、羯鼓、大鼓、拍板,杂剧用傀儡。以上《国朝会要》。
钧容
钧容直者,军乐也。有内侍一人,或二人监领。有押班二人,执乐二百三十二人。旧有百三十六人,景德三年加歌二人,杂剧四十人,板十人,琵琶七人,笙九人,筝九人,觱篥四十五人,笛三十五人,方响十一人,杖鼓三十四人,大鼓八人,羯鼓三人,喝诞十人,小乐器一人,排乐四十人,掌撰词一人。太平兴国三年,诏籍军中之善乐者,命曰引龙直,每巡省、游幸、亲征,则骑导车驾而奏乐。若御楼观灯、赐酺,或赏花、习射、观稼,则亦与
教坊同应奉。赐酺,则载第一山车。端拱二年,又选捧日、天武、拱圣军晓畅音律者,增多其数,以中使监视,藩臣以乐工上贡者亦隶之。淳化三年,改名钧容直,取钧天之义。初用乐工同云韶部。大中祥符五年,因鼓工温用之请,增龟兹部如教坊。其奉天书及四宫观,皆用之。又有东西班乐,亦太平兴国中选东西班习乐者。乐器独用银字觱篥、小笛、小笙,每骑从车驾而奏乐或巡方,则夜奏于宫殿庭。又诸军皆有善乐者,每车驾亲祀回,则衣绯绿衣,自青城至朱雀门,列于御道之左右,奏乐迎奉。其声相属,闻十数里。或军中宴设,亦奏之。复有掉刀、枪牌、蕃歌等,不常其数。及置清卫军,选习乐者,令钧容直教之,内侍主其事。其园苑赐会及馆待契丹使,有亲从亲事乐及开封府衙前乐。园苑又分用诸军乐。诸州皆有衙前乐营。以上《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谓辅臣曰:「闻殿司召募钧容直乐工,颇属搔扰。除军中旧人存留外,可更不添募。」先是,杨存中以钧容班旧管四百人,今止有六十九人,乞进逐收补,权以二百人为额。虽已得指挥添募,后闻搔扰,遂降诏止之。
十四年二月十四日,宰执进呈钧容直乞推赏,上曰:「只可与支赐,仍作第一次祗应有劳。今后并依此体例,庶绝后来希望。」
三十年正月十八日,诏钧容班可罢,令殿前司比拟一般班直安排。元系诸处差到,发归元来去处。内老弱病患人,给据放停。
罢二百一十六人,并给据逐便。依拣汰 用例,并行勘支两月请给。上以《中兴会要》。《续会要》、《干道会要》无此门。
四夷乐
太祖干德四年七月,镇州进伶官二十八人,善习高丽部乐,赐衣物银带,遣归本道。
太宗雍熙四年,帝以北戎侵轶,恶军中习蕃歌,以杂华乐,诏诸道禁止之。
至道元年三月二十六日,定州言:「新罗没蕃人二人,自契丹亡归,传送阙下。」帝召见便殿,皆手持大螺,如五升器,称在契丹十一年,教令学吹此者凡五十辈。帝令吹之,重浊奋厉,大率如角。问其曲,云《单于》。并赐衣服、缗钱,隶军籍。
九月三日,西南蕃王龙汉遣使龙光进奉西南牂牁诸蛮来贡方物。帝召其使,询以地理风俗,因令作本国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良久,数十辈连袂宛转,而以足顿地为节。问其曲,译者对曰《水曲》。诏加汉等官,原赐使者遣还。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元丰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召见米脂寨所降蕃乐人四十二人,奏乐于崇政殿。以三班借职王恩等六人差监在京闲慢库务门,及旧城门蕃敢勇三十六人,与茶酒新班殿侍。以上《续国朝会要》。《中兴会要》、《干道会要》无此门此下编者补注三条:《会要》:教坊乐工两厢设龟兹部,帝上马进球,乐作。球飞道门,立绣旗以记其筹,系鼓三声而止。乃驻马廷中, 臣立,下马再拜,称万岁。 臣打球,止忞大鼓,诸王酌酒,于帝马前进奉。帝为饮酒,奏乐。打球三筹乃罢。余回宴、赏花、习射、观稼,凡所游幸,但奏乐行酒杂剧。
《会要》:乐器有琵琶、五经、筝、箜篌、笙、箫、筚篥、笛、方响、打鼓、羯鼓、大鼓、拍板。
按《续会要》:元丰以后郊社令、太庙令、籍田令、宫闱令、提点管句郊庙祭器所、南郊太庙祭器库、提点朝服法物库所、朝服法物库、南郊什物库、钤辖教坊所、诸陵祠坟所并入此门。余见诸司库务。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六十七。。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郊社局
郊社局
嘉佑元年十二月五日,置郊社局,令一员,命将作监主簿石祖元为之。神宗熙宁元年十月二十二日,太常寺言:「郊社局令张伯世言,局有郊社之名,而不主四郊之事。按《唐六典》,两京郊社局令各一人,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然则郊社令通掌五郊之事,寔存典据。乞自今郊社令勾当四郊坛壝之事,使得巡视提举官正其名,郊兆完洁」。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太社局
太社局
熙宁三年五月,诏以太常礼院为审官西院,其礼院归太常寺。置籍田司、太社局。
附:太常卿一人,秩正四品;少卿一人,秩从五品;丞一人,秩从七品;博士一人,秩正八品;主簿一人,秩从八品;籍田令一人,秩正九品;太社令一人,秩正九品。分案有九,曰礼仪,掌讨论大庆典礼、神祠道释加封、臣僚袭封定谥、检举忌辰。曰(祀)[祠]祭,掌大中小祠祀祭差行事官,并酒齐、币帛、蜡烛、礼料。曰坛庙坛:原作「坦」,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下句同。,掌行室坛、庙域、陵寝。曰〔大〕乐,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习:原作「齐」,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曰法物,掌给纳朝、祭服。曰廪牺,掌岁中祠祭牲牢羊豕涤室。曰太医,掌臣僚陈乞医人,补充太医助教等。曰掌法,曰知杂,并掌本寺条制杂务。裁减吏额「裁减」二字原脱,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补。:赞引使臣四人,礼直官二人,副礼直官二人,正名赞者八人正名:原无,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补。「八」:右引作「七」。下句同。,守阙赞者八人,私名赞者七人,胥长一人,胥史一人,胥佐四人,贴司一人司:原作「书」,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书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五人局:原无,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补。十五人:右引作「十二人」。,祭器司供官十二人十二人:《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作「十人」。,大乐礼器库专知官二人,乐正三人。太庙奉安所、太社局、牛羊司、祗候库、诸攒宫司并隶焉。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大乐局
大乐局
大乐局令、丞至守阙乐工凡三百四十一人。干兴元年十二月,诏大乐、鼓吹两局乐工、祠祭院供官及通引官,自今凡系额外守阙投(各)[名]人并末得牒,逐处放免行户色役,候额内有阙,拨填名次后,方得放免行户及县前色役。仍定乐工等名额,以为久制。时仁宗即位,未改元。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鼓吹局
鼓吹局
鼓吹局令、丞至守阙乐工凡百二十七人,祠祭院府史、郊社直官至守阙供官凡五十二人,通引官六人。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太医院
太医院
【宋会要】
太医局,秦、汉属少府,有令、丞。晋以属宗正,过江以给门下省。北齐时统于太常。唐太宗八局,此隶其一。有令、丞各二人,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医监四人,医正八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太医令掌诸药疗之法,丞为之(二)[贰]。其属有四,曰医师、针师、按摩师、 禁师,皆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登用,如国子监之法。凡医正、医工疗人病疾,以其全多少而书之,以为考课。药园师以待种莳收采诸药。医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医师二十人,工三百人,生四十人,典学二人。针博士、助教各一人,针师十人,针工二十人,引生二十人。按摩博士一人,师四人,工十六人,生十五人。 禁博士一人,师二人,工八人。宋朝于嘉佑中损益古制,而定名额。
太宗淳化三年五月,诏以民多疾疫,令太医局选良医十人,给钱五十千,为市药之宜,分遣于京城要害处,听都人之言病者,给以汤药。扶疾而至者,即(珍)[诊]视,仍遣内侍一人按行之。
仁宗庆历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诏国子监于翰林院选能讲说医书三、五人为医师,于武成王庙讲说《素问》、《难经》等文字。召京城习学生徒听学。本监奏:「以儒者讲学之地,不宜令医官讲说对列。窃见唐制,太常寺有八局,太医隶焉,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登用,如国子监之法。乞令太常寺管勾施行。所有合借经书,即令本寺移文,于当监取索应付。」诏付太常寺施行。
八月二十二日,太常寺言:「近置太医局,领属本寺。昨令权就 吹局讲说,今招到诸科生徒已八十余人,其 吹局三间窄隘,兼逼南郊,每日教乐,讲说不便。欲乞移就武成王庙。」从之。
至和三年四月十七日,同知太常礼院兼寺丞王起言:「乞下诸路州军提刑、转运司,各令博访有艺医人委可保用者,约道里远近,与盘缠,发令赴阙,送本局,校其艺能。或显有学术,堪任录用者,即优与安排,以广医道。或类聚一书,上辅圣朝忧人爱物之心。窃虑其间安于乡闾,规避赴阙者,其所属处亦不得盖庇。如无,即具结罪供报。」从之。《职官分纪》:宋熙宁八年熙宁:原作「庆历」,据《职官分纪》卷一八改。,以提举太医局所为额。九年,以秀州华亭县主簿陈应之管勾太医局华:原作「军」,据《职官分纪》卷一八改。。五月,诏中书礼局修太医局式,候修定,即移市易务卖药所往彼看详。太医局今更不隶太常寺,别置提举一员判局,选差知医事者充。是月,以知制诰熊本提举太医局,改差提举太医局单骧充管勾。仍令修葺旧司农寺,充医学公宇宇:原作「事」,据本书职官二二之三八改。。有司相度,寺屋兴修浩大,乞将旧朝集院修盖。从之。八月,改差前秀州华亭县主簿、管勾太医局陈应之知太医丞公事知:原脱,据《职官分纪》卷一八补。,仍今后以朝官充管勾。选人知丞事,通不得过三员。或俱是丞,即以官高者发遣。元佑《官品令》:太医丞
从七品。
嘉佑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太常寺言:「准诏,详定太医局学生人数永额。勘会先试中学生新旧人共一百六十一人,请以百二十人为额。数外有四十一人,又以经中试见在人数,今具额内及守阙人数以闻。仍乞今后年十五以上,方许投名充医生。虽在局听读及一周年,须候额内本科有阙,即选试收补。又自来考试,唯问《难经》、《素问》、《巢氏》、《圣惠方》大义十道,今详《神农本草》于医经中最为切用,自来多不习读。欲乞自今后每遇考试,于问义十道中兼问《本草》大义三两道。如虽通他经,于《本草》全不通者,亦不预收补。仍令本局常切讲习。又眼、疮肿、口齿、针、书禁五科,所习医全少,比之大小方脉医书,颇为侥幸。欲乞今后对义及七通已上方为合格。其金镞、书禁、伤折并为一科。」并从之。大方脉以四十人为额,有三十五人,阙七人;风科以三十人为额,有六十六人,余三十六人补充守阙;小方脉三十人为额,有三十八人,余八人补充守阙;产科以四人为额,有一人,缺三人;眼科以六人为额,有五人,缺一人;疮肿科以四人为额,有八人,余四人补充守缺;口齿、咽喉科以四人为额,有六人,余二人补充守缺;金镞兼书禁科以一名为额,见有一名;金镞兼伤折以一名为额,有三人,余二人补充守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