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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膳羞之用。」供造酥酪,则归奶酪院。《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供造油酰巾登,则归油醋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颁给油盐米面,则归外物料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云:「掌收储米盐杂物,以待膳食之须。凡百司颁给者,取具焉。」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诸路科买上供羊科:原作「料」,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一二改。羊:原无,据本条补。,而民间劳费不细。河北榷场买契丹羊数万,至牛羊司则死损及半,屡更法不能止,一岁公私之费,共四十余万。仍令牛羊司栈养羊常满三千口为额「仍令牛羊司」:原无,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一二补。,省其费用十之四十:原无,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一二补。。」从之。
六月二十三日,三司言:「勾当法酒库陈世卿等状:『每年宫观道场设醮,合用法酒等,管勾使臣申三司下本库支供,每处差人逐旋津般往彼祗应,多作弊幸,偷减移易,勾收空瓶,动经月余,破却功役。乞下逐宫观开坐一年中常定斋醮及非泛道场合使酒色额数目申省,下本库给历。令彼处上历,以瓶赴库请领,依臣僚俸酒醴例支给。如合用瓶,亦具数预申省,下库支拨,本处附帐。』省司看详,欲除非泛道场,即令本库依旧例供送外,一年中常定道场等,乞如所请。」从之。奉慈观、万寿观、后苑、天章阁、延福宫、广圣宫、景灵宫、崇先观、醴泉观、集禧观、延祥观、建隆观、东太一宫、西太一宫、庆宁宫。
五年正月九日,废内物料库入御厨「废内」二字原倒,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乙。,从编修三司敕孙亶请也。
八年三月六日,三司言:「勘会都茶盐院久为支纳事丛,将茶盐各立逐界典例分管。今盐界支罢京东西
府界蚕盐,并减出卖盐货,移陕西盐钞入市易务下界管勾,但给请军马盐而已,别无事务,虚占人吏。欲乞将茶界复为茶库,盐界废罢。其支纳煎造,并令外物料库管勾。」从之。
十年二月,以内侍押班(右)[石]得一管勾翰林司。
元丰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太常寺言:「奉诏,祠祭以法酒库、内酒坊酒实诸樽罍,以代五齐、三酒。今法酒库酒曰供御,曰祠祭,曰常供;内酒坊酒曰法糯,曰糯,曰常料,各三等。糯酒、常料酒,止给诸军吏史工技人,以奉天地宗庙社稷,恐非致恭尽物之义。乞止以三法酒及法糯酒奉祠祭。」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详定官制所言:「牛羊司隶光禄寺,其养牛乳牛兵匠人入牛羊司。」从之。
六年十月十二日,光禄卿吕嘉问言:「光禄掌酒醴,祠祭寔尊(垒)[罍],相承用法酒库三色法酒,以代《周礼》所谓五齐、三酒,恐不足以上称陛下崇祀之意上:原作「土」,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改。。近于法酒库、内酒坊以酝酒法式考之,《礼经》五齐、三酒,今醅酒,其齐,冬以二十五日,春秋十五日,夏十日,拨醅瓮而浮蚁涌于面,今谓之拨醅,岂其所谓泛齐邪 既接取拨醅,其下齐汁与滓相将,今谓之醅芽,岂其所谓醴齐邪醴齐:原作「齐醴」,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乙。 既取醅芽,置 其中,其齐葱白色入焉,今谓之带醅酒,岂其所谓盎齐邪 冬一月,春秋二十日,夏十日,醅色变而微赤,岂其所谓缇齐邪 冬三十五日,春秋二十五日,夏十五日外,拨开醅面观之观之:原无,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补。,上清下沉,岂其所谓沉齐邪 今朝廷因
事而酝造者,盖事酒也。今踰岁成熟蒸酝者,盖昔酒也。同天节上寿燕所供腊醅酒者,皆冬酝夏成,盖清酒也。此皆酒,非所谓齐也。是知齐者,因自然之齐,故称名;酒者,成就而人功为多,故称物。故享神以齐,养人以酒,窃恐典礼如此。又《司尊彝》曰:醴齐缩酌,盎齐涗酌。依经传,则泛齐、醴齐以事酒和之,用茅缩酌;其盎齐、缇齐、沈齐,则以清酒和之,不用茅缩酌。如此,则所用五齐不多,而供具亦甚易。盖酝酒料次不一盖:原作「盎」,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改。,此五种者成而皆自然。伏望圣断,以今之所造酒与典礼相参审,或不至差谬,乞自今年郊庙供奉。」上批:「嘉问论证自有理处。今宗庙所实尊彝,酒齐未备,就且如其说用之,于理无害。」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二日,诏罢太官令官:原作「宫」,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从礼部请也。
六月九日,光禄少卿赵令铄言:「自来宫闱令当出神主,参毕升殿。其光禄阅视之官,亦合先行参神之礼。欲下礼部,凡祠事,光禄卿豫升坛殿,点视实设礼料,依宫闱令先行致恭再拜,然后升坛陈设。」从之。
二年正月十五日,诏复置太官令一员,从光禄卿赵令铄请也。
三年,诏长、贰互置。
十一月四日,三省言:「在京堂除差遣,累有增改,而吏部阙少官多。今令牛羊司吏部差俸钱,依在京分数。」从之。
绍圣三年正月二十四日,诏翰林司武臣令三省选差。
五月二十三日,诏:「御赐差添监官,并令入内省差。使臣管勾常膳等,辄开合见御膳者,
并加役流。其诸局工匠所造御膳,滋味不和及诸不如法,三犯决替。」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七日,诏置六尚局。内尚酝局掌供御酒酝之事。详见殿中省。
五月十四日,诏:「已置尚食局,其御厨、翰林司并入太官局。太官令五员,见勾当御厨官夏倜、王遵、张太忠并改充勾当太官局;黄滂改充太官令;其见今光禄寺太官令亦依此改入本局,惟掌祠事。翰林司供御事已并入尚食局,余事合存留翰林司,并见任官依旧。」
同日,诏见今光禄寺太官令亦依此改入本局,惟掌祠事。
五年二月四日,诏法酒外库并归法酒库,官吏并罢。
同日,诏:「勾当翰林司使臣一员、法酒库小使臣一员、勾当太官局兼内物料库小使臣二员,系创置去处,令本辖官司相度,将职事(发)[拨]并。如不阙事,可以减罢者罢。其增添到员数者并罢。」
大观三年十二月五日,诏罢法酒外库官物并归内库。
政和元年三月二十日,诏牛羊司监门今后朝廷选差文武官充。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监察御史王桓言:「祭祀牢礼之具,皆掌于光禄,而寺官未尝临视,失事神之恭。乞大祠以光禄卿、少卿,朔祭及中祠以丞、簿监视宰割,礼毕颁胙。有故及小祠,听宫闱令或太祝奉礼摄。」从之。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四日,诏六尚局并依祖宗法。卫尉寺尚舍局同此诏尚:原无,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七补。。
五月十六日,诏:「御膳早晚尚进百余件,方今府库殚竭,朕不身先,何以率天下
今后可供进六十件。」
十八日,诏太官令并替成资阙。
八月十九日,诏:「六尚局既罢,其格内岁贡品物万数极多,尚为民害,非祖宗旧法,可并除之。」卫尉寺尚舍局同此诏。
高宗建炎三年五月十九日,诏光禄寺并归礼部,以并罢寺监也。
六月二十六日,诏光禄寺旧行祠祭排办供应事务并归太常寺。
绍兴二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诏置光禄寺丞一员。以臣僚言祠祭礼料并归市司,杂扰不虔故也。
六月十日,诏:「工部铸造光禄寺印一面行使,并差胥佐一名,贴司二名。其光禄寺丞请给人从,并依太府寺寺丞人吏见今请给则例支破。」从光禄寺丞徐琏之请也。已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七月二十六日,诏光禄寺并归太常寺,兼领丞一员罢。从右谏议大夫王太宝等议也。
八月三日,光禄寺状:「见管吏人三员,胥佐一名,见行批换副尉,候了日离寺。贴司二人,合并归太常寺。」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一 翰林司
翰林司
【宋会要】
翰林司在大宁门内,掌供御酒茗、汤果及游幸宴会、内外筵设,兼掌翰林院执役者之名籍,而奏其番宿。勾当官四员,以诸司使、副使及内侍充。兵校三百人,药童十一人。
淳熙元年九月四日,翰林司言:「见排办将来车驾幸玉津园文武臣宴射,检照本司省记条册内,无上件排办事节。乞依绍兴十九年指挥,车驾诣诸宫观等处对御筵宴施行。」从之。
二年正月十二日,诏翰林司每遇祀祭,供设神食,支冰雪一千五百斤。从太常少卿颜度请也。
四年十二月九日,诏翰林司:「今来车驾幸茅滩,所有排办事件,并依宴射对御筵宴排办。」
五年五月十日,诏翰林司:「自今专知官遇阙,令本司副知界满日,各特与留充专知官立界一次。」
九月十日,诏翰林司:「车驾幸秘书省,对御赐酒五盏,并依恭谢排办。今后准此。」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翰林司减人兵三十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翰林司状:「已降指挥,正旦使人到阙,就殿东朵殿设素幄引见辞,赐茶。所有本司合排办事件:一、御前进茶金棱搯汤醆,并宰臣赐茶金棱搯汤醆,已降指挥,并改用白成银棱。一、御燎子内有朱红漆卓杌等,并使人入见拆书朱红漆卓子,并乞改用
黄素衣子遮围。一、诸色祇应人并合服着紫衫,系黄带子。」诏见辞进茶不用托子,余依。
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诏翰林司将见阙人兵二十二人,特令招(牧)[收]本司子弟刺填敷额。
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诏翰林司每日轮差监官一员,人吏二人,供御人一十人,赴重华宫直应奉。
绍熙元年三月二十三日,诏:「承信郎、翰林司专知官徐稹界满,在司应奉有劳,发遣归部日,特与占差遣一次。今后准此。」
十二月十四日,臣僚言:「欲乞今后使人赐宴燕之际,殿上仍旧郎官检视。其三节人从果食,差翰林司使臣一员检点。」从之。
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进呈翰林司何闰等养老。葛邲奏曰:「检照指挥,年及七十,方令养老。何闰等年皆未及,又给以全分。」上曰:「年虽未及七十,却有疾病,不任役使,亦当听其养老,但请给与减半。今后准此。」
绍熙五年十一月九日,诏:「翰林司人兵等每月见请月粮口食米,可与于御辇院人兵残敖内支。自今后按月依此施行。」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一 〔牛羊司〕
〔牛羊司〕
【宋会要】
牛羊司在普宁坊,掌畜牧羔羊栈饲,以给烹宰之用。景德中,牛羊之孳乳者,诏无得宰杀。又以每岁冬首蕃杀为赐,伤生颇甚,令代以八节羊。又河东旧有孳生羊务,而市羊于民,死者令民偿之。咸平六年,真宗以其烦扰罢之。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三班三人监广牧二指挥千一百二十六人。
真宗咸平五年十二月,帝谓宰臣曰:「御厨岁费羊数万口,市于陕西,颇为烦扰。近年北面榷场贸易颇多,尚虑失于豢牧。」吕蒙正言:「洛阳南境有广成川,地旷远而水草美,可为牧地。」命遣使视之。
六年五月,诏:「牛羊司招置军士,但年二十已上,无疾少壮、堪牧放者,不拘人材,即与招收。」
十一月,诏废河东孳生羊务。先是,转运司请于民处配市,有死亡者令民偿之,颇有劳扰。乃选使乘传,取所偿数,体量停废。
景德元年三月,诏:「牛羊司广牧指挥如阙员僚,即于本指挥拣年劳能部辖十将补副都头,即不差殿侍权管。节级军士月给麻屦,合与月粮同历勘支。」
二年六月,诏:「牛羊司外 送納死羊及諸處取索羊肉、羊 ,並須每口實定斤重,出抄申破,不得止憑估羊節級懸估。」
十月,诏:「外 死羊,委側近縣尉監造 送官。其头、肚五月至七月埋窖,三月至九月量估价出卖。」
三年十二月,诏:「牛羊
司畜孳乳者,并放牧之,无得宰杀。」
四年六月,诏:「牛羊司牧羊,少失羊决罚之数:一口至三口, 头笞四十,牧子加一等;四口至六口, 头杖六十;七口至十口, 头杖七十,巡羊十将笞三十;十口至十五口, 头杖八十已上,牧子递加一等,巡羊十将杖六十,员僚笞三十;十五口至二十口,牧子徒一年,配外州牢城, 头杖一百,降充牧子;巡羊十将杖八十,降一资,员僚杖六十;二十口已上,牧子徒一年半, 头徒一年,并配远恶州府,十将杖一百,降二资,员僚杖八十,降一资,巡羊使臣奏勘替,与降等差遣。」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诏:「牛羊司每年栈羊三万三千口,委监官拣少嫩者栈圈,均兼供应。四月至十一月,每支百口给栈羊五十口;十二月至三月,每支百口给七十口。」
五月,诏:「每秋栈羊入圈,每圈给三司印历抄上,候宰杀时,每日轮一圈供杀。每年比较,栈羊须二十三斤已上,草羊四月至十一月肥月十五斤已上,十二月至三月瘦月十二斤已上,即杀。」
五年九月,诏:「中牟牧羊 头、牧子所请月粮,如全带外 者,只支米豆二色,月给酱菜钱二百,麻履钱一百。十一月至二月,借皮裘一,至三月一日纳官。牧羊使臣给军士五人当直。」
十二月,诏:「中牟縣牧羊造 ,九月一日至正月終,令津般赴京,自餘送皮剝所賣錢入官。」
天禧四年六月,诏:「牛羊司三栈圈自今只差三班使臣,不令内侍
省差人勾当。」
仁宗天圣八年,提举司言:「牛羊司每月宣赐臣僚添厨月俸节料草栈羊多不一并请领,却令本司出给寄羊历,逐旋请领,仍破官中草豆养喂。欲望自今每月支赐并限十日依色额请领出圈,出限不请。今本司将元支文字缴送三司毁抹,更不支给。」从之。
嘉佑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诏省牛羊司西北栈圈官四员。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诸路科买上供羊,民间劳费不细。河北榷场买契丹羊数万,至牛羊司则死损及半,屡更法不能止屡更法不能止:原作「屡更不从止」,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三补改。。一岁公私之费,共四十余万贯。乞募屠户,官预给约,以时日供羊,人多乐从,得以充足年(许)[计]。仍令牛羊司栈养羊常满三千口为额,省其费十之四费:原作「实」,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三改。。」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