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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八月二十三日,诏太常少卿、兼太子左庶子任文荐兼太子侍讲侍讲:原稿旁批:《大典》卷七千六百八十四作「侍读」。《干道会要》、《大典》卷六千一百三十三。
九月十一日,太常少卿、兼太子左庶子、兼太子侍读任文荐进对。上曰:「卿老成,辅导东宫,不必专于讲读,当博论时事,使开发聪明。」同上。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亲王诸宫司
亲王诸宫司
【宋会要】
亲王诸宫司总诸王宫出纳之事,以诸司使兼充。使阙,则置都大管勾及都监之名,皆内臣充。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管勾北宅所
管勾北宅所
在宣德西道北,大中祥符七年,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景佑三年七月,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后止名管勾北宅所,以诸司使、副二人管勾。《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一。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宫教附诸王府官
宫教附诸王府官
【宋会要】
至道元年,以孙蠙充皇侄、皇孙教授,从新号也。时中书言:「唐文宗朝,李石奏太子有侍读,诸王亦有,无隆杀。今皇侄、皇孙官是环卫,请以教授为名。」此盖王宫教授设官之初也。《宋百官志》:绍兴四年始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员,隆兴省其一。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诸王宫教授
诸王宫教授
【宋会要】
天圣三年,上曰:「教授非止讲经,宜选履行端悫者。」
七月,以张维翰为允弼宅教授。
四年四月,北宅教授王式为诸王府侍讲。
十二月,马程为北宅教授。《大典》卷一万九千二百四十。
孝宗干道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司农少卿李浩兼皇子恭王府直讲。《大典》卷七千六百九十
大观二年,定王、嘉王府侍讲沈锡奏:「真宗皇帝时,以张士逊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宾礼。今侍读辅翊之官,职在训导,亦王之友傅也。可如王友例,令王答拜。」《续宋会要》。《大典》卷七千六百九十。
【干道会要】
孝宗干道元年三月三日,诏宗正少卿魏杞兼皇子邓王府赞读。
九月六日,诏宗正少卿邵知柔兼太子左庶子、兼太子侍读。
二年六月十五日,诏宗正少卿胡沂兼皇子庆王府赞读。同上。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杂录
杂录
淳熙二年二月十七日二月:原作「二年」,今改正。,诏:「皇太子宫讲《周易》终篇,詹事、庶子、谕德、侍读、侍讲、承受官、左、右春坊特与转一官,及指使、使臣、客司、表书司楷书、直省官、诸色人兵级、讲堂使臣、主管书写文字、供检奏报文字等祗应有劳,各得与转一官资。余人依昨来终篇指挥施行。」
六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宫见差破亲事(辈)[辇]官、黄皁院子、诸色人兵级等,已降指挥,祗应及七年与转一资。其已转资,依旧在宫祗应人,每遇再及七年,并特与一资。今后准此。」
十二月二日,诏皇太子宫官吏特减作五年转一官。既而以主管左、右春坊事张可宗等言:「本宫官吏年劳酬赏,见依亲王下指挥,六年特转一官。今来皇太子宫比亲王府事体不同,乞特与减年转官。」故有是诏。
四年十月四日,诏:「皇太子宫见差破客司等,于内更与改差三人作使臣名色,特添破本等券,放行批勘。遇有阙,从本官差取
升改。」
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宫讲《礼记》终篇,詹事、庶子、谕德、侍读、侍讲及曾任讲读官并承受官、左、右春坊指使、使臣、客司、书表司楷书、直省官、供检奏报讲堂使臣、书写文字、诸色人兵级等各转一官资。」
六月二十二日,诏:「皇太子宫医官该遇今来《礼记》终篇转官,并特与不隔磨勘。」
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读《唐鉴》终篇,本宫官吏、诸色人各与减二年磨勘。」
十年七月十九日,诏:「皇太子宫主管左、右春坊系是选授,令吏部特依在内差遣关升施行。」
十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皇太子宫讲《周礼》终篇,依昨讲《春秋》终篇,官属各特转一官资。内碍止法人依条回授,白身人候有名目日,特作转官资收使。」
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诏:「皇太子读《陆贽奏议》终篇,詹事、谕德、侍读、侍讲、左、右春坊及指使、使臣等各特转一官资。内碍止法人依条回授,白身人候有名目日,特作转官资收使。」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皇太子宫小学
皇太子宫小学
淳熙七年正月二十六日,大理正王尚之言:「乞选儒臣为东宫小学教授。」上曰:「王尚之议论及此,甚不易得。可讨论典故,遴选一儒臣充之。」赵雄等言:「尚之小臣,建明此事,可见清明之朝下情必达。」于是诏以秘书省正字杨辅兼皇太子宫小学教授。既而宰执进呈皇太子宫小学教授典故,上曰:「宜精择堪任此官者。」赵雄等言:「辅(酝)[蕴]籍儒雅,操守甚正。」遂命辅为之。
四月十五日,诏武经大夫、成州团练使、
右领军卫将军、皇太子宫兼同主管左、右春坊陈龟年以伴读皇孙英国公《孝经》、《论语》终篇,特与遥郡上转行一官。
八年七月二十七日,秘书省校书郎、兼皇太子宫小学教授杨辅言:「窃见本宫讲堂书写文字陈茂实等并理五年补授进武副尉,今乞将小学差置手分、楷书各一名,通理七年补授。仍乞将手分改充主管文字,楷书充书写文字。」从之。
二十八日,诏秘书省校书郎刘光祖兼皇太子宫小学教授。杨辅差知眉州,故以光祖为之。
十年正月二十七日,诏:「皇孙英国公听读《孟子》、《尚书》两经终篇,小学教授刘光祖特与转一官,供检主管书写文字张师贤、蒋巨卿、张克家各减三年磨勘,引接等祗应时椿年、刘子训、蒋晔、于忠辅、傅昌言、医官娄杲各减二年磨勘,诸色祗应等二十六人并特支犒赏一次。」
五月三日,诏增置小学教授一员,以秘书省著作郎何澹、校书郎郑锷同兼。既而以宰执进呈皇太子宫小学阙员,上曰:「国公已长,正要得人训导,可增置一员。」遂以澹等为之。
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皇太子宫小学教授言:「皇孙英国公听读《毛诗》终篇,今欲接续听读《周易》。」从之。教授何澹、郑锷各转一官。
十二年正月二十日,以秘书省校书郎罗点兼皇太子宫小学教授。郑锷论罪,故以点为之。
三月一日,皇太子宫小学言:「皇孙英国公听读《周易》终篇,接续听读《礼记》。」从之。诏:「教授何澹、罗点各特转一官,春坊谯熙载、姜特立各减三年磨勘,供检主管书写文字三人并各减三年磨勘,指使二人、书表客司袍笏使臣、祗应七人各减二年磨勘。年限不同人依四年法比折,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诸色祗应人并特支犒设一次。」
四月二十四日,以秘书省著作郎何澹、秘书郎罗点并兼皇孙平阳郡王府教授。
十一月十一日,诏:「皇孙平阳郡王讲授《论语》终篇,教授何澹、罗点各转一官。」点十二月为浙西提举,澹十四年三月除国子司业,免兼。
十三年正月九日,以秘书省著作郎高昙兼平阳郡王府教授。昙十四年二月致仕。
十四年三月二日,以秘书郎莫叔光、邓驲兼皇孙平阳郡王府教授。
七月三日,皇孙平阳郡王府教授莫叔光、邓驲辞免讲授《孟子》终篇各特转一官,照依所乞,各减三年磨勘。
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诏:「皇孙平阳郡王听读《礼记》终篇,教授莫叔光、邓驲各特转一官,谯熙载、姜特立、蓝师古、谯令雍、张帅贤、
蒋巨卿、张克家各减三年磨勘,高钧、吴端、冯泾、王良、傅昌祖、董致中、成元显、李松、孙昌祖、高琦、姜文用、孙昌嗣、姚思正、王世昌、周昭各减二年磨勘。年限不同人依四年法比折,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诸色祗应人并特支犒设一次。」
淳熙十六年二月七日,诏:「东宫官吏、诸色人、军兵等且依旧,仍与接续放行诸般请给,限一月结局取旨。」
二十七日,诏:「随龙讲官、承受官可各转四官,曾任东宫讲堂官各转两官。」
四月十五日,吏部言:「
曾任东官讲堂官得旨各转两官,其间有见任宰执及碍止法人,伏乞朝廷指挥。」诏:「见任宰执并碍止法人并许回授。」又言:「今来承降指挥,即不该载赞读、直讲。并合取自指挥,照依东宫讲堂官例,各转两官。碍止法人依条回授。」
开禧三年十一月,礼部尚书史弥远兼太子詹事,吏部侍郎赵梦极兼太子左庶子,国子祭酒戴溪兼太子侍读。既而梦极十二月以给事中兼詹事。溪嘉定元年正月升兼太子右谕德。五月以兵部侍郎兼右庶子,八月升左庶子,三年正月除詹事。
十二月,起居郎陈希点兼太子侍讲,吏部侍郎娄机兼太子左庶子,起居舍人邹应龙兼太子左谕德。既而希点嘉定元年三月升兼侍读,六月升兼左谕德;机嘉定元年正月升詹事;应龙嘉定元年三月升兼左庶子,八月升兼詹事。
嘉定元年三月,尚左郎中徐邦宪兼太子侍讲,六月升兼侍读。
闰四月,吏部郎官王介兼太子舍人,六月以国子司业兼侍讲,三年二月以宗正少卿兼右谕德。
六月,刑部侍郎曾 兼太子詹事。
八月二十二日,观文殿学士、提举万寿观赵彦逾言:「乞令东宫讲读官每日讲读之余,将古今历代帝王治乱事迹编成一书,分十门:一曰畏天,二曰爱民,三曰法祖宗,四曰圣孝,五曰用贤能,六曰远小人,七曰勤俭,八曰听言,九曰明赏罚,十曰谨边防。实以历代已行之事,每事释其下,以『东宫规鉴』为名。」从之。
八
月,工部侍郎汪逵兼太子右庶子,起居舍人曾从龙兼太子右谕德。逵四年四月以权吏部尚书兼詹事,从龙三年正月以礼〔部〕侍郎兼左谕德,五年十月以刑部尚书兼右庶子,七年七月以礼部尚书兼詹事。
二年正月,秘阁校理留元刚兼太子舍人。三年,升兼侍读。
三年五月,秘书省著作佐郎滕强恕兼太子侍讲。四年六月升兼侍读。
四年正月,宗正寺丞任希夷兼太子舍人。六月以秘书丞兼侍讲,七年以中书舍人兼右谕德,九年十二月以工部尚书兼左庶子,十年十一月升兼詹事。
六月,秘书少监陈武兼太子右谕德。
八月二十九日,皇太子受册了毕,本宫官吏、诸色人、军兵等各与一官资,碍止法人特与转行。内白身补进武副尉,理为年劳出职。或愿转一官资收使者听。」
六年五月,权刑部侍郎刘爚兼太子左谕德。八年二月,以权工部尚书兼右庶子,依旧左谕德。
七年八月,起居郎李兼太子侍讲。
九月,权兵部尚书黄畴若兼太子右庶子。十二月以兵部尚书兼左庶子,九年十二月升兼詹事。
八年六月,宗正少卿庄夏兼太子侍讲。九年二月升兼侍读,十二月升兼右谕德,十年十一月升兼左庶子、左谕德。
七月,礼部尚书范之柔、权工部尚书刘 并兼太子詹事。
九年二月,将作监何剡兼太子侍讲。十二年九月,以权刑部侍郎兼右谕德。
十二月,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黄宜兼太子侍读。十年十
一月,以中书舍人兼右谕德。十二年二月,以工部侍郎兼右庶子。
十年三月,权兵部尚书蔡幼学兼太子詹事。
十一月,起居舍人宣缯兼太子侍读。十二年九月,以权吏部侍郎兼左谕德。十三年三月,升兼右庶子,依旧左谕德。
十二年九月,权礼部侍郎杨汝明兼太子侍读,司封郎中高文善兼太子舍人。汝明十三年三月升兼右谕德。
十三年正月,秘书监崔与之兼太子侍讲。
三月,刑部尚书徐应龙兼太子詹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八 吏部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八
吏部
【宋会要】
吏部旧有三铨,尚书主其一,侍郎二人各主其一,分铨注拟。其后,但存尚书铨,余东、西铨印存而事废。今但以朝官二人判流内铨,其吏部之职别以朝官二人主判,兼领南曹格式司。但主京朝官叙绯紫、申请祠祭差官摄事及拔萃举人。格式司主幕职州县官格式、阙簿、辞谢。流内铨主考试附奏京百司人吏。每年十月,诸司牒到承阙姓名,年终申奏,至春、夏差官考试。南曹主选人投下文字及过院判成、过铨选人受官出给历子。甲库主承受制敕、黄甲、给签符优牒及选人废置改名。以朝官一员主判。今录四司杂事,余见铨选门。尚书一人,总七司之事。其属则有侍郎二人,分左、右选。尚书左选郎中一人,尚书右选郎中一人,侍郎左选郎中一人,侍郎右选郎中一人,司封郎中一人,司勋郎中一人,考功郎中一人。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十月十日,诏:「应诸司奉郊祀行事官等,并以前资官吏部黄衣选人充。曾犯除名及免所居官停任,未经恩宥人等,不在差补之限。」
六年五月,诏吏部黄衣选人宜为白衣选人。
至道二年正月,诏:「今后京官着绿,至加恩前及二十周年者,许于吏部投状,依朝官例磨勘,奏候敕裁。内曾犯入己赃及踰滥者不得施行。」
三年九月,诏:「京朝官于吏部投状叙绯紫者,须牒问刑部、大理寺,会问有无停殿,审官院历任中有无父母忧制,将出身已来文字磨勘,委合得章服,别无虚诳,结罪保明以闻。」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四月,诏吏部:「京朝官叙服色者,依条磨勘,历任如依赦格,即保明以闻。如涉卤莽,官吏并重行朝典。」
三年八月,尚书吏部言:「请应京朝官准赦叙服色者,须将出身、告敕、逐任历子、家状,画一开座着绿已来有无停叙、忧制、寻医、假满、出落班簿,结罪收理,录
白呈纳。如有异同欺诈,本犯官重〔置〕朝典。若追官两任、三任,虽有出身文书、解由历子,别无告敕照证,即通除追官任数,至叙理授官月日磨勘。若曾除名,后来理雪,显有得雪文字,即通理年月。如虽曾叙官,无显得雪文字,即实理叙理后授官月日。应在任丁忧,准敕免持服不离任历子、批书、圣旨及有付身文字,旧来便通使年月。其间亦有丁忧服未(阙)[阕],或因贬降授官,所有服未满月日,不在通理之限。若服未(阙)[阕],非时特恩授官,即与通理服未满授官月日。寻医、假满、百出日落班簿损日及丁忧服未(阙)[阕]「百出」至「损日」疑有误。,亦有投状者。望自今后牒问御史台,免有欺诈。」并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