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四年七月十九日,命尚书兵部郎中、知制诰王益柔、尚书刑部郎中、知制诰陈襄兼直学士院,候除学士罢直。以学士韩维在假,阙官宿直,上令差知制诰二人为直院。
九月十四日,知制诰、直学士院陈襄出知陈州。襄论事数忤宰相王安石,尝草河北诏旨,言「水不润下」,中书改之。又明堂赦书有「奉祠紫宫」语,犯俗嫌,故出。
十月十二日,知制诰王益柔罢兼直学士院,以草高丽国答诏非工也。以右正言、知制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曾布兼直学士院。
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学士院今后大辽国书并诸国诏书合要匣复等,并自下司取索讫,关三司破除。仍谕诸处更不申乞朝旨。」
七年十二月八日,诏:「翰林学士、知制诰至中书、枢密院议事,许系鞋。遇朔望及不因公事,依例穿执。」
十年十月三日,学士院言:「编修内诸司式所送本院式十卷,编学士员数并录表疏、青词、祝文、 院、敕设、宿直之类。看详学士员数系朝廷临时除授,若表疏、青词、祝文,或请祷之意不同,难用一律。况朝廷待学士礼意稍异,宣召、敕设,尽出特恩,关白中书、枢密院,止用谘报,不同诸司。乞下本所,以吏人差补及官物出入之类并立为式,学士所职更不编载。」从之。
元丰二年十一月一日,翰林学士蒲宗孟乞叙班章惇下。从之。以惇先曾任翰林学士,丁忧服阙,再为学士故也。

三年八月五日,诏学士院于尚书省、枢密院用谘报。
九月二十七日,诏尝任翰林学士除资政殿学士以上更不别兼学士。
十月二十五日,诏翰林学士并听佩鱼。
五年五月十九日,诏翰林学士见执政官议事并令系鞋。
八月八日,诏翰林学士独员,三直免一宿。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言:「本院久例,亲王、使相、公主、妃并节度使等除受并加恩,并送润笔钱物。自官制既行,已增请俸,其润笔乞寝罢。」并中书省亦言:「文臣待制、武臣横行副使及遥郡刺史以上除改,自来亦送舍人润笔,乞依学士例罢。」并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八日,尚书省言:「除拜官职差遣,缘画录黄已经由门下省,如辞免恩命,中书省既得旨,令降诏不允,乞只从中书省批送学士院进诏,更不重出录黄。」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承旨邓温伯言:「学士如独员,乞两日乞免一宿,候有双员,即依故事。」从之。
五年二月十四日,知亳州、龙图阁直学士邓温伯除翰林学士承旨。
四月二日,诏:「温伯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读,提举醴泉观。其新除翰林学士承旨告缴纳。」
六日,诏:「温伯依旧为翰林学士承旨,其提举醴泉观兼侍读除命勿行。」先是,中书舍人王岩叟封还温伯承旨词头,言:「温伯交结蔡确,陛下践祚之始,草王珪麻制,则曰『预定议于禁涂』。及为确词,则曰『尤嘉定议之功』,轻重之间,包蓄微意,(微)[徼]幸异日,操心不忠。乞收还除命。」诏以次舍人撰词,而言者攻之不置。既改为侍读,岩叟又封还词头。诏以温伯知南京。后四日,卒从初命。
元符元年八月十四日,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言:「应执政官见学士之礼,乞下有司立法。」时宰相章惇以道服见京,故有是请。
二年,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言:「遇请对,乞不隔班上殿。」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三日,翰林学士王觌草日食德音,三省有所贴改。觌待罪,诏令依旧供职。
崇宁五年二月七日,诏翰林学士、两省官及馆阁今后并除进士出身人。
大观元年闰十月四日,中书省奏:「翰林学士刘正夫撰饮福宴(政)[致]语,文字拙恶,音韵不协。」诏以正夫为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
政和四年二月六日,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侍读、修国史、议礼局详议官强渊明奏:「奉御笔,差措置点检学士院。今措置点检到下项:本院回答大辽国书并赐夏国等诸番夷诏敕之类,自来只是临时检寻〔案〕沓使用。欲乞将承受到续降指挥并前后案例添修为本院敕令格式,选差本院使臣人吏就本院编修。更不添破请给,只乞候书成进呈日,具劳绩等第量乞推赏。本院公使厨库钱物浩瀚,自来止系孔目、表奏官轮监,窃虑难以委办。臣欲乞差小使臣一员专监厨库,兼管勾本院

应干钱谷官物等。许臣踏逐,具姓名奏差。其理任、请给、破人并乞依近降点检文字使臣已得指挥施行。兼昨承朝旨,置专知官一名,乞从本院踏逐,具姓名谘报朝廷,指挥特差。仍乞添差兵士十人,节级二名,分番看管。今定人吏选试之法,除录事一名系职级外,有孔目官、正名表奏官、编排表奏官三等。欲乞遇孔目官有阙,令正名表奏官试补,将本院法并制诰敕书等案沓及在京通用敕令格式内出试题五道,以三通二粗为合格。遇正名表奏官有阙,令编排表奏官试补,写大小字诏书各一本,及于本院法并制诰敕书等案沓及在京通用敕令格式内出试题三道,二通一粗及书札精楷者为合格。遇编排表奏官有阙,令私名人试补,写麻制进本一道,以书札精楷者为合格。本院门禁约束,欲乞并依门下、中书后省法施行。今来承行学士,如遇有本职事上殿,乞依六曹长贰例,许带本院有服色二人随入殿门。」诏并依所奏。
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诏翰林学士王甫赐名黼。
十月二十九日,御书「摛文堂」牓赐学士院,学士承旨强渊明、王黼上表谢。
钦宗靖康元年四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吴幵等言:「契勘大礼锁院,麻三道以上,系双宣学士宿直分撰。今月十六日 院,麻六道,止系权直院莫俦独宿。欲乞今后遇三道以上,双宣二员。」从之。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五日,诏新除翰林学士谢克家为述古殿直学士、提举扬州洞霄宫。先是,克家除翰林学士,以知制诰犯祖名,诏权不系「知制诰」三字。克家言:「翰林学士祖宗时若兼领他官,止与职名同。元丰官制行,既专典内制,则必带『知制诰』三字。此不易之制,讵可缘臣轻有改革,望除一宫观差遣。」故有是诏。
绍兴元年五月二十六日,翰林学士汪藻言:「学士院出入道路,经由大行隆佑皇太后殿攒宫门。今来日逐兴工,于入院不便,乞权在本家供职。」从之。
二年九月十九日,直学士院綦(密)[崇]礼言:「自兵兴以来,急于除用,并无降诏之礼,乃或有『如敢迁延,重寘典宪』指挥,非待贤之道。望举行故事,凡六尚书及翰林、端明殿学士以职任并新任,与曾任宰相、执政官,若自外除授,或被召应赴行在者,并令尚书省日下报学士院颁降诏书,以示待遇之礼。且使外任近臣有所取信,以离其官守。」从之。
四年四月十五日,诏:「学士院有官充待诏人及两任,令吏部与不依名次指射差遣恩例一次。」
五月九日,翰林学士、知制诰綦( )[崇]礼、尚书礼部侍郎兼权直学士院陈与义、中书舍人张纲等言:「臣等学识浅陋,播(年)[告]之修,不能发扬圣德,致臣僚建言待罪,乞赐黜责。」诏:「无罪可待,日下依旧供职。」先是,考功员外郎孔端朝言:「建立政事,既有其实;感悟人心,必假于言。唐德宗

之在奉天,陆贽建言:『今盗 天下,宜痛自咎悔,以言谢天下,庶几顽者革心。』故当时所下制书,虽武夫悍卒,无不感动流涕。今陛下留神治道,刻意恢复,听览至勤,奉养至约,行宫不踰牧守之居,射殿亦用茅茨之制,声色无所亲幸,讦直每加优容。既有此实,而播告之言或未有以发之。谓宜制诰号令,因事见辞,痛自引咎,且言陛下忧勤雪耻之意,而侈大夸矜之辞不杂其间,以收拾人心。」诏札与内外词臣。故崇礼等(侍)[待]罪。
七月十日,翰林学士綦崇礼言:「识虑不明,所撰吴玠麻制言语失当,见居家待罪。」诏放罪。先是,臣僚言:「臣 所宣吴玠进职麻制,有曰『陆海神 ,既失秦川之利;铜梁剑阁,敢言蜀道之难』。臣窃谓玠方拥重兵,据要害,而乃云『既失秦川之利』,虽其意指秦之川,然四川皆川也,玠得不疑哉!又云『敢言蜀道之难』,不识『敢言』之义果何谓也!欲乞改正行下。」诏令学士院贴改,故崇礼待罪。
五年六月一日,上谕宰执曰:「朕常以营造为戒,居处不敢求安。前日孙近有文字乞罢修学士院,朕尝见国史载真宗皇帝幸三馆,顾谓近臣曰:『陋屋数十间,何以处天下英俊。』今虽艰难之际,然学士院上漏下湿如此,傥不略与修葺,非所以称朕待遇儒臣之意。」
七月三日,直学士院胡交修言:「胡世将乞宫观,令学士院降诏不允者。契勘世将系是从侄,所撰词显属妨碍。」诏差中书舍人胡寅权直学士院撰行。
六年五月六日,吏部尚书、权翰林学士孙近言:「本院学士胡交修已除刑部尚书,范冲已改除翰林侍读学士,即日止臣独员。窃虑文字拥并,双 日难以旋进。乞望早赐差官。」诏给事中朱震兼权直学士院。
七月六日,吏部尚书、权翰林学士孙近言:「本院已有学士朱震、直院陈与义正官二员,所有臣兼权上件职事乞令解罢。」诏:「学士之职古无定员,贞观以来时多兼领。在明皇世,常置者六人;于穆宗朝,并用者三俊。资卿才德,典服训辞,于国有光,视唐无愧。得一二文翰之士,虽曰朋来;岂咫尺对扬之英,遽先引去。正籍耆儒之重,方欣君子之多。勿复固辞,往安厥位。」近又言:「见行官制学士二人,祖宗以来建为定额,望不以臣故紊成宪。」诏不允。
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殿中侍御史谢祖信言:「国家遭中否之运,十年于此,天意助顺,舆地自归。今归附之始,而朝廷在江吴,道里辽邈,所以宣至意,收人心,唯在于号令文告之辞。则推诚不可以不至,引咎不可以不深。广『推赤心,置腹中』之语,使上无匿指;法『伤居尔体,痛在朕躬』之意,使人得所欲,则叛者庶几革心。」诏札付学士院、中书后省照会。
七月二十五日,诏:「新(腹)[复]州军今后遇有合降诏书,令学士院请宝讫,赴三省、枢密院给发。」
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尚书工部

侍郎兼直学士院王纶言:「本院待诏应奉,昨踏逐到御书院已经试中书学生王世贤、郑汉卿二人,并未有理年出职指挥。乞依讲筵所援御药院封题书艺学李升已出职条法补(援)[授]施行,仍通理到院月日迁补。」从之。
十月十二日,诏:「学士院人吏应奉修写机密国书过七十次至六十次人,各与转一官资;五十次至四十次人,与减三年磨勘;三十次至二十次人,与减二年磨勘。仍自今降指挥之后,每应奉及一十次,与减一年磨勘。」从直学士院王纶请也。
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诏:「学士院系禁庭官司,今后诸色人不得兼外处差遣。有违戾,本院具姓名闻奏。」
同日,给事中兼直学士院周麟之言:「学士院每年正旦及天申圣节回答国书,并遣使贺生辰、正旦国书,并用金镀银装匣,系文思院制造。近来文思院供到,多是金色浅淡,打钑麤 ,托里锦色不鲜明。屡次退换,旋行装饰。欲乞下工部严行约束,如法装办,不得仍前灭裂。其修写国书纸系御前降到,经今已十余年,纸色暗旧,每次多是拣选背用。今乞于御前逐旋请降。及每次行遣国书,写人使到阙赐物总目及遣使礼物数目,并令合干官司取索,以凭书写。近来官司多是不即报应,其间物数间有差错。欲乞申严行下合干官司,实时报应,子细点对,赴院供纳。事关国体,所系非轻,望详酌施行。」诏纸依所乞,余并申严约束。如违,令学士院劾奏。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十七日,诏太上皇后生辰功德疏合用表文,令学士修撰。
隆兴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学士院须权行安奉钦宗皇帝几筵,可依旧,仍令重加修盖。自今后应学士院及经筵官日轮二员直宿,稍复祖宗故事。」
八月三日,学士院状:「依指挥并省吏额,西院额管一十四人,今减点检文字一名,书写青词表奏官一名;东院额管驱使官共一十六人,今减末名守阙驱使二人。」诏依拟定,见在人且令依旧,如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同日,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刘珙言:「已降指挥,添讲筵官直宿。所有位次,本院屋宇窄狭,乞行展盖。」从之。
十一月七日,诏:「学士院与经筵官、宿直官每月二日合赴德寿宫起居,并圣节开启满散、国忌行香前一日及旬假、节假并与免宿。」
二年闰十一月五日,敷文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王刚中言:「除臣翰林学士,缘官称首系大父名,乞别改除一差遣。」诏改除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直学士院。
干道二年十月三日,诏学士院:「自今后车驾诣德寿宫,如遇执政,从便权免宿直。」
三年正月五日,诏学士院自今后每遇筵宴,权免宿直。
四年正月六日,诏学士院今后每遇车驾诣景灵宫四孟朝献,权免宿直。
五年六月十五日,诏:「自初伏日赐学士冰一

月,每日半担。」
同日,诏降白成银冰盆一面,黑漆座全。如遇入伏,令学士院设放使用。
同日,诏降黑漆水桶一只,盖座全,赐学士院使用。
六年五月四日,学士院状:「依指挥省并吏额:西院录事已下一十二人,今乞减罢表奏官二人,以一十人为额。东院驱使官一十四人,今于数内裁减正名驱使官王彦通、马晟二人,减作守阙驱使官,却将守阙驱使官乐德华、赵琪敦减作编排驱使官,更不支破请给,通以一十二人为额。」诏依拟定,各从下裁减。将来见阙日,依名次拨填。其减下人愿依条比换名目者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