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得令人于客次牓列;新授职官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武班三品以上许准式奏改,其余不在请改之限。」
景佑二年七月十一日,流内铨言:「选人改名,勘会过犯闻奏,降朝旨行遣,虚费文移,复恐久远差互。欲乞今后更名者更不施行。内有称与尊长同名,若尊长不在仕籍,即令尊长任便改名,免本人告 名姓交加,别生伪滥。」诏无过犯者即许改名,余依奏。
嘉佑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知审官院贾黯言:「伏见大理寺丞雷宋臣除太子中舍,以父名显忠,乞回避,从其请。臣按《曲礼》曰:『不讳嫌名,不偏讳。』释者曰:嫌名,谓声音相近,若禹与雨、丘与蓲也;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据律文,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释曰: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府号者,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得为卿之类。又诸上书如奏事犯祖庙讳者杖八十,如嫌名及二名偏犯者不坐。今按宋臣父名显忠,而避中字,于礼所谓嫌名。臣谓既许避免,若后有如此而不避者,岂得不谓犯冒荣之律 如前代故事,东晋以王舒为会稽内史,舒父名会,求易他郡,时议以字同音异,于礼无嫌,得改会为郐,舒遂行。后又以舒子允之为会稽内史,允之亦乞更授。诏曰:祖讳曷如王命之重。下八座详之。给事中谯王无(忌)忘以《春秋》之义,

不以家事辞王事。《通典》:「是上之行乎下也。」夫王命之重,不得崇其私。又故事无以祖命辞命之制。唐贾曾除中书舍人,父名忠,固辞。议者以中书是曹司之名,又与曹父名音同字别,于礼无嫌。至于国朝,虽雍熙中尝下诏,凡除官内有家讳者,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许用式奏改,余不在此制。然推寻国初迄于近年,或小官许改,或大官不从。虽二名、嫌名而有许避者,或正犯单讳而有不许者。如建隆初慕容延钊除同平章事,以父名章,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吴廷祚以父名璋,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赵延进除起复云麾将军,以父名晖,改授起复光禄大夫。天圣中著作郎王溥父名著,奉礼郎张子奭父名宗礼,以溥为大理寺丞,子奭为太祝,皆请避而许者。如淳化中毕士安父名乂林,除翰林学士;天圣中韩亿父名保枢,除枢密直学士;景德中王继英父名忠,赐推忠功臣;天禧初寇准父名湘,除襄州节度使;天圣中刘筠父名继隆,除龙图阁学士;近年杨伟父名自牧,为 牧使。皆曾固辞,此又虽请避而不许者。前后许与不许,系之一时,盖由未尝稽详礼律,立为永制。请约雍熙诏书,自几品官以上,每有除授,若犯父祖名讳,有奏陈者先下有司详定。若于礼律当避者,听改授之,余不在避免之限。」诏太常礼院、大理寺同定夺,而言:「父、祖之名,为子孙者所不忍道。不系官品之高下,并听回避。」遂

诏凡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并听回避。
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臣僚言:「近以马向为开封府工曹掾,自陈父名开,与府号相犯,乞回避。而本府乃奏令衔内不书府名。昔吴中复守荆南,当带提举兵马,以父名举,乞改为提辖。神考谓朝廷官称,难以避守臣私讳。今向之事类此,为人屈法,有亏国体。」诏别与差遣。
绍兴四年四月五日,都官员外郎魏良臣言:「间有副尉陈状名与远祖名相犯,乞依条回避者。虽有许申请改易之文,缘近年军功及非泛补授之人,弊幸不一,岂可临时妄有改易 贪冒之人得以依法为奸。乞应在籍者并不许改名。」从之。
干道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吏部应文武臣转官碍、父祖名合行寄理人,具因依给公据理作付身,更不取旨给降。」
淳熙三年七月四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李焘言:「该转中奉大夫,其中字犯父名。今官名有所避者往往于所授官上带寄理字,其条贯并不该载。今臣止合带旧官朝议大夫,更不带寄理字。」吏部检准令,诸官应称避者拟以次官,即愿仍旧(旧)官者听。诏依,为系侍从,仍特免带寄理。
《 臣名讳序》:「生而制名,殁而是讳,盖孝子因心之道,先王立礼之方。然而君所无隐,奉至尊也;临文亦称,存大义也。若乃畏冒荣之禁,虑上之咎「虑」下疑脱一字。,史家自变其例,连职难与之俱。理所未安,事必改

作。其或恶其声近,特以字行,发乎智端,无所废事。又若初不内出,人肆凌犯,形于谐玩,深辱士风。亦有封执沽名,矫枉伤正,是为过当,殊非中礼。至人德爱在民,久而弥劭,众为之避,不亦韪乎!」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家讳

家讳
【宋会要】

翰林学士宋祁郊言郊:原作「祁」,据《宋史》卷二八四《宋庠传》改。:「臣乡里耆旧言:远叔祖有与臣同名者。虽昭穆已 ,礼当回避,今改名庠。」从之。
张琥权三司度支副使、太常寺丞、集贤殿修撰,以避五世祖嫌名,乞改名璪,从之。
(江)[汪]洋赐进士及第,特赐名应辰。先是,洋陈乞名与远祖讳同音,欲改名。三省有司言:「依法,承直郎以下及出官未及二考者不许改名。」故特赐名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改地避讳

改地避讳
【宋会要】
宋敏求以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提举万寿观公事,敏求言:「观名犯先臣嫌名。」诏改提举醴泉观。
贾易左朝散郎,改知宣州。先是,除易知寿州,以犯祖名,改知庐州。易以庐带一路(共铃)[兵钤],不敢受,故有是命。
王崇拯为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福州观察

使,改为秦州观察使,避祖讳也。
边顺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忠州防御使、权主管侍卫马步司公事,言:「准告命,除授忠州防御使。内忠字犯曾祖讳,合行回避。」诏改授莱州防御使。
张镐为左朝请郎,言:「蒙恩差主管台州崇道观,缘道字系犯祖名。」诏改差江州太平观。
孔传右中散大夫,改差提举建州武夷山冲佑观。先差提举台州崇道观,缘传自陈道字系祖名,故也。
马骘为左朝奉大夫,言:「准 ,差发遣衡州。缘本州岛所管五县内,一县系是安仁县,犯父名,乞宫观差遣一次。」诏差主管台州崇道观。
张时义为右朝散郎,言:「蒙差通判成都府,缘时义父名成,乞别换一班差遣。」诏与通判潼川府鲜于戬两易其任。
欧阳懋提举江州太平观,改差提举亳州明道宫。以观字系犯曾祖名也。
王令誏新〔除〕昭庆军承宣使、安定郡,改除崇庆军。以令誏言昭字系高祖燕王名讳故也。
草土杨倓言:「父存中追封信王,缘父五世祖名信,虑合回避。」改封和王。
何捻所主管台州崇道观改主管建宁府(右)[佑]冲佑观。以捻父名志 ,从其请也。
李椿新除知隆兴府,言曾祖名乞避。诏改除湖南运副。
郭棐敦武郎、新差知成州,与知阶州家诚之两易。以曾祖名成,乞避故也。
余端礼朝议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以庆字犯曾祖名,乞避。诏改差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辞官避讳

辞官避讳
【宋会要】

宋慕容延钊镇宁军节度使宋:当删。、加同中书门下二品。以父名章故也。
吴廷(祈)[祚]枢密使,为同中书门下二品,以父名璋故也。
赵延进右龙武军将军、起复云麾将军,以麾字与私(铸)[讳]音同,改授起复光禄大夫。
晁迥以翰林学士权判吏部流内铨、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迥以父名佺,援前诏上言,遂换其任。
王溥为秘书省著作佐郎,言:「父名著,乞改授大理寺丞。」从之。
张子奭为太常寺奉礼郎,言:「父名宗礼,乞换一官。」遂换太祝。
薛奎为参知政事,上言:「蒙恩授金紫光禄大夫,光字是先臣名,愿守旧阶。」诏可,仍赐推忠佐理功臣。
徐处仁以资政殿学士新知青州,改除端明殿学士。以处仁自陈避祖讳故也。
谢克家新除翰林学士,诏以为述古殿直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初,克家除翰林学士,以知制诰犯祖讳,有诏权不系知制诰三字。克家言祖宗时,翰林学士若兼领他官,止与职名同。元丰官制既行,专典内制,则必带知制诰三字,此不易之制也,讵可缘微臣轻有改革 乞除一宫观故也。
张俊新除枢密使,以枢使称呼。俊自陈父名密,乞回避故也。
詹猷新差主管官告院,猷言:「高祖名告字,乞易一般差遣。」诏与新监进奏院胡涓两易其任。
祝师龙诏新主管台州崇道观,

改差主管建州武夷山冲佑观。以师龙自陈道字系父名也。
董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改差提举台州崇道观。以避祖名有请也。
沈该为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准 差提举编修玉牒所,缘举字系曾祖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汤思退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被旨差提举(宝)[实]录院详定一司 令所,缘举字系父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朱倬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诏改提举《三朝国史》。先是,倬提举修《三朝国史》。缘修字系祖名,乞避免故也。
周葵为参知政事,诏兼权知枢密院事。以祖讳密,乞避。除事关本院外,并免系衔。
王刚中为敷文阁直学士,以除翰林学士官称首系祖名,诏改除礼部尚书。
张永年为右朝请大夫,以缴进父阁遗文,授直秘阁。缘犯父名,请避。继被论列,该赦,许令复职,乞以职名易一近下差遣。从之。
梁克家为右丞相,以《国朝中兴会要》书成,转左银青光禄大夫。内光字犯父名,诏回授施行。又观文殿学士、宣奉大夫、新授醴泉观使兼侍读克家言:「叨恩迁三官,内有光字系先臣名,当避。」诏用旧官系衔。
楼钥以太府寺丞除太常博士,以常字犯曾祖名,乞避。诏依旧太府寺丞。
奚商衡宣教郎、枢密院编修官、除太常丞,以祖名丞,乞避。诏改除太常博士。
施师点新除签书枢密院事、加食实封,缘实字犯父名,乞寝免。诏免系衔。
罗点朝散郎、新除起居舍人,以起字犯曾祖名,乞避。诏改除太常

少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犯讳

犯讳
【宋会要】

李评任成(志)[忠]郎、建康府溧水县管押巡检,诏依断特降一官。评祖名建,被辟辄冒居之。偶赦原,止该杖罪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不讳

不讳
【宋会要】
赵洙以国子司业为宗正少卿。洙父名汉卿,御史以其冒宠授官,欲纠之;执政者举礼文不偏讳之义,乃止。
毕士安知制诰,除翰林学士,言父名乂林,请罢新命。朝议以二名不偏讳,乃诏不避。
王继英新授枢密使,言:「蒙赐推忠佐理功臣,其忠字与先臣名同。」诏不避。
寇准新授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言:「臣父名湘,今州名与父讳音同,乞守旧镇。」宰臣言:「景德中枢密使王继英父名忠,而功臣有推忠号, 旨不避。况湘襄嫌名,成命已行,不可追改。」遂诏谕之。
刘筠为翰林学士承旨、授兼龙图阁学士,上言:「臣父继隆与兼职音同。」诏不避。
韩亿以龙图阁(侍)[待]制授枢密直学士,上言:「父名保枢,与新授官称同。」诏不避。
宋(祈)[祁]为太常丞、直史馆,言:「 差同修起居注,缘臣父名 。」诏更不回避。景佑五年差修起居注亦然。
李迪知徐州,刑部尚书,言:「蒙恩授户部尚书,臣父名与户字音同,望许且守旧官。」诏迪除资政殿大学士,仍旧户部尚书、知兖州,嫌名更不回避。
韩绛新除枢密副使,言:「枢字是臣祖名下一字,于礼合从避免。」诏不许。
吴中复以龙图阁直学士新差知荆南府、充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本路兵马巡检等事,言:「衔内提举字系先臣名,乞改充提辖字。」手诏曰:「易朝廷官称,避守臣私讳,于义未安,宜不行。」先是,中书以(忠)[中]复状入奏请依,上特批也。
赵雄礼部尚书,言:「以韩世忠赐谥忠武,得旨差书撰碑额。臣曾祖名忠,适与世〔忠〕名谥相犯,秉笔之际,实所未安。」诏:「君前臣名临文不讳,不许辞避。」
史浩以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卫国公除少师,以先臣师仲与今来官称适同,乞避。吏部奏:「淳熙令: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嫌名及二名偏犯者皆不避,违诏大臣合降诏不允违诏:疑误。。可坐(熙)[淳]熙令令学士降诏。」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私忌

私忌
【宋会要】
太祖开宝九年九月三日,诏:「应常参官及内殿起居职官等自今刺史、郎中、将军已上遇私忌,请准式(给)假一日。」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二日,诏:「文武官私忌并给假一日,忌前之夕听还私第。」开宝 文不载编 ,然有司相沿遵用,至是降诏,遂溥及焉。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龙图阁待制陈彭年言:「今月二十七日上太庙尊谥册宝,前夕宿斋,其日私忌,望下礼官详定。」太常礼院上言:「唐贞元八年,将作监元亘摄太尉,荐飨昭德皇后庙,以私忌不受誓戒,为御史劾奏。今假宁令虽有给假一日之文,又缘《春秋》之义,不以家事辞王事。望令彭年依例宿斋。」从之。
【宋会要】
庆历五年六月五日,诏辅臣自今私忌给假。以疆事渐宁,复旧制也。
【宋会要】
熙宁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太常礼院言:「参详三司奏臣僚忌日诸神祠生日道场,事无稽据,诚为非礼,伏乞寝罢。」从之。
四年三月十八日,太常礼院言:「检详令 ,诸私忌给假一日,忌前之夕听还私第。又按《礼记 祭义》曰: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亲亡之日。看详父母之忌则有《礼记》明文,其余亲为忌,于礼无闻。今请凡子为父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并与依令给假。」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