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十二月十四日,兵、礼部言:「准都省批下白札子,为大朝会设仗,送兵、礼部同共讨论,申尚书省。兵、礼部契勘得绍兴十四年大朝会已降指挥,自来排设黄麾大仗五千七十二人,今权减三分之一,用三千三百五十人,随宜摆列。绍兴十三年视朝于文德殿,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所有今来正旦朝贺,今讨论,欲乞依绍兴十三年用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排设。」诏依。
十八日,礼部、御史台、合门、太常寺言:「正旦(朔)[朝]贺节次,欲乞比附端诚殿称贺礼例,皇太子、文武百僚七拜大起居讫,皇太子出班致词,复位,又五拜。枢密承旨称「有制」,皇太子已下两拜。俟枢密宣荅讫,皇太子已下又五拜,毕,退。俟今降指挥下日,乞令御史台、合门、太常寺同共修定仪注。」诏依。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正旦(朔)[朝]贺拜数节次,礼部、御史台、合袍,即御座受贺。一、将来正旦,皇帝御大庆殿,皇太子、文武百僚 门、太常寺已将供申朝廷外,今欲比附《政和五礼新仪》月朔视朝仪,条具下项:一、将来正旦,皇帝御大庆殿,服并服常服称贺。」诏依。
二十四日,兵部言:「据左右金吾(卫)[衙]仗、六军仪仗司申,将来正旦朝贺,欲乞依绍兴十三年礼例排设。今开具合行事件下项:一、合用部辖、统制将官各二员,请纳仪仗旁头一十人,并执擎仪仗人兵二千三百六十四人,合

于殿前司差拨。一、契勘仪仗并合于殿前随宜排设,所有大旗三十四口,合于殿门外排设,前一日卓立。依例,量留人兵三十四人、部辖将官二员守宿看管,其余仪仗,至日守丽正门入殿排立。一、执仪仗人兵、职掌旁头,系入殿应奉之人,合用 入殿门号,具数于皇城司关请。一、依例,于朝贺前二日报皇城司,前一日关职掌旁头入殿标认地分。一、合差金吾司官二员充摄上将军。一、合差金吾司引驾四色官、碧襕共三十人。」诏依。
二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将来正旦称贺,今条具到申请事件下项:一、依已降指挥,皇太子出班致词,枢密承旨宣荅。今检照《元正朝会仪注》,朝贺致词云:『元正启祚,万物咸新。伏惟皇帝陛下膺干纳佑,与天同休。』宣荅词云:『履新之庆,与卿等同之。』所有来年正旦称贺致词并宣荅袍,即御座受贺。今欲乞以射殿权作大庆殿。一、来年正旦称贺,欲乞是日皇太子、文武百僚先趁赴立班称贺毕,次大金使人入贺,赐茶酒讫,其从驾官以俟从驾,诣德寿宫起居太上皇帝, 词,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一、将来正旦,皇帝御殿服并如已行仪注。一、来年正旦称贺,所有合趁赴官并应奉人等,欲乞入丽正门,出和宁门,径赴德寿宫,以俟立班起居讫,内不系从驾官却趁赴本处,以俟迎驾,奏『圣躬万福』。及乞是日丽正、和宁门并南北宫门,及经由大庆殿门户,并早二刻开。」诏依。自后仿此。
淳熙元年九月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冬至大朝会,依太常寺条,前两月申请。所有今年冬至大朝会,合取自朝廷指挥。」诏权免。
同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将来冬至大朝会,已降指挥权免。所有朝贺,今欲乞依淳熙元年正月一日正旦朝贺节次,比附端诚殿称贺礼例施行。」诏依,其仪仗仪注,令礼、兵部、御史台、合门、太常寺重别讨论,申尚书省。
十月十四日,礼、兵部、御史台、合门、太常寺言:「寻下左右金吾街仗司讨论去后,本司申:『昨淳熙元年正月一日大庆殿朝贺,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今承指挥,将来冬至朝贺,排设仪仗,本司今讨论,欲乞用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今欲依左右金吾街仗司讨论到事理施行。」诏依。
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冬至称贺,今条具到申请事件下项:一、依已降指挥,皇太子出班致词,枢密承旨宣荅。今检照《冬至朝会仪注》,朝贺致词云:『晷运推移,日南长至。伏惟皇帝陛下膺干纳佑,与天同休。』宣荅词云:『履长之庆,与卿等同之。』所有将来冬至称贺致词并宣荅袍,即御座受贺。今欲乞以射殿权作大庆殿。一、将来冬至称贺,欲乞是日皇太子、文武百僚趁赴立 词,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一、将来冬至,皇帝御大庆殿,服

班称贺毕,其从驾官以俟从驾诣德寿宫;不系从驾官俟称贺立班讫,先诣德寿宫门外,以俟迎驾,奏『圣躬万福』。如值雨或沾湿,权免,俟皇帝诣德寿宫大次,降辇;次报皇太子、宰执并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殿下立班;次太上皇帝即御座,殿下禁卫起居如常仪。以俟皇帝升殿,并皇太子、宰执、文武百僚朝见,起居太上皇帝,并如已行仪注。一、将来冬至称贺,所有合趁赴官并应奉人等,欲乞入丽正门,出宁和门,径赴德寿宫,以俟立班起居讫,内不系从驾官却趁赴本处,以俟迎驾,奏『圣躬万福』。」诏依。自后仿此。
二年十月十一日,诏:「冬至百官朝贺拜表,为行奉上尊号册宝典礼,权免一次。其合诣德寿宫拜表称贺,用前一日。」
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正月一日大庆殿文武百僚称贺,为值雨,特免设仪仗。」
冬至 臣朝贺仪、正旦群臣朝贺仪详见前冬至下。

淳熙十四年十一月六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今年十一月十四日冬至,缘在大行太上皇帝服制之内,乞是日宰臣率文武百僚诣德寿殿入临,次移班进名奉慰皇太后、皇帝、皇后。仍乞是日除合从驾官并应奉官随驾外,其沿路逐幕次起居〔官〕权免起居,先赴德寿宫门外,以俟迎驾起居。如值雨沾湿,权免。」诏依。
十二月十八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来年正旦,缘在大行太上皇帝服制之内,乞是日宰臣率文武百僚诣德寿殿入临,次移班进名奉慰皇太后、皇帝、皇后。仍乞是日除合从驾官并应奉官随驾外,其沿路逐幕次起居官权免起居,先赴德寿宫门外,以俟迎驾起居。如值雨沾湿,权免。」诏依。
淳熙十五年十一月四日,礼部、太常寺言:「检准绍兴三十年十月十一日 :『检准明德皇后典故,景德三年春正月甲辰朔,上不受朝,群臣诣合门拜表称贺。』契勘前项典故系在明德皇后小祥之后,当时遇正月朔,上不受朝,群臣诣合拜表称贺。所有绍兴三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冬至,并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冬至「并三十一年十一月」句,疑为衍文。据《宋史》卷三一《高宗纪》显仁皇后崩于绍兴二十九年九月,至三十一年冬至已在小祥之外。,并三十一年正旦,亦系在显仁皇后小祥之后,依前件典故,(冬)于是日,皇帝不受朝,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称贺,奉诏并免拜表称贺。契勘今来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并来年正旦,系在高宗皇帝小祥之后。缘有前项典故指挥,所有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称贺,更合取自朝廷指挥。」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八 追封先世名臣谥

追封先世名臣谥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诏:「周文公旦可追封文宪王,于兖州曲阜县建庙,春秋委州长吏致祭。」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诏:「维师尚父寔赞隆周,宜加谥昭烈武成王,仍于青州建祠庙。」
《尚书中候》:「玉璜即璠溪之水,钓其涯得玉璜,刻曰:『姬受命,吕佐之报在齐。』故果封于齐。或云鱼腹中得玉璜。」按此条非《宋会要》文,原眉批云「销」。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八 旌 表

旌表

淳熙三年,台州奏:「临海县妇人陈氏,夫亡,年少子幼,有媒议亲。陈氏抚膺恸哭,仆地,复欲自刃。父母许以不复议嫁,方免。奉舅姑极孝。舅朝散大夫朱景山得风眩疾,侍汤药未常少怠。姑年百有一岁,临终,执其手曰:『愿妇子孙众多,寿如我。』其侍母硕人亦甚孝。今年九十三,齿发不衰。二子希尹、希牧,皆举进士。所居室右,萱草合颖而花。及得疾,二子叩头祈祷,愿以身代,遂愈。邑火焚城市,将至所居而灭,孝义所感。」上曰:「此当旌表,以厉风俗。今次庆赦,年九十者自合与封号,又孝行如此,可封安人。」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九 田 猎

宋会要辑稿 礼九

田猎
太祖建隆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始猎于近郊,赐宰臣、枢密使以下,见任、前任节度、防御、团练使、刺史、统军侍卫、诸军都校锦袍。其日,先出禁军为围场,五坊以鸷禽、细犬从。帝亲御弧矢,射中走兔三,从官贡马称贺。中路顿,召近臣赐饮,至夜还宫。其后凡出田皆然。从臣或赐窄袍暖靴,亲王以下射中者赐以马。
十二月二十日,出玄化门,校猎于近郊。
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出玄化门,校猎于近郊。十一月二十六日,出迎秋门,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一。
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一。三十日,校猎于北郊,射中走兔二。
干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十二月八日,腊,校猎于阳武县。二十九日,校猎于北郊,射中走兔二。
四年正月,命关南兵马都监及雄、霸、瀛、莫州刺史领所部兵大猎于幽州界,以耀北鄙。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十一月五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二。臣僚进奉称贺,皆不纳。回幸金凤园,赐侍臣名马有差。
六年八月四日,按鹘于近郊。九月,出玄化门,按鹘于北郊。幸飞龙院,赐侍臣饮。十月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回幸飞龙院,赐侍臣食。十五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二。
开宝二年正月五日,校猎于近郊,由兴礼门幸箜管城,赐侍臣名马、银器有差。十一月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十三日,复校猎于近郊,并回幸金凤园。十二月一日,腊,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
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近郊。十二月十日,校猎于近郊。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
五年十二月四日,腊,校猎于近郊。
八年九月三日,校猎于近郊。《玉海》:八年九月畋,上因逐兔,马蹶而坠,因刺马,杀之。悔曰:「吾为天下主,而轻事畋游,非马之罪。」自是不复猎。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丙辰,出熏风门,校猎于近郊。帝亲御弧矢,射走兔四。御制《猎诗》一章, 臣属和。十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十二月十四日庚午,校猎于近郊,亲王、宰相、翰学、节、察、防、团、刺史,及召刘鋹、李煜、渤泥国使从行。射中走兔二。回幸金凤园,张乐赐从官饮。
三年十月十八日(唐)[庚]午,校猎于西郊,淮海国王及契丹、高丽使皆从。至鲁沟,射中走兔三。回宴玉津园。十二月二十五日,校猎于西郊,射中走兔二。回宴金凤园,帝因语宰臣曰:「《老子》云:『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夏书》云:『外作禽荒。』为人上者不得不戒。历观前王多惑于此观:原作「官」,据《长编》卷一九改。,而致丧败。朕今顺时搜狩,为民除害,非敢以为乐也。」
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己丑,幸玉津园,因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
五年九月二十日壬戌,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
十二月五

日甲戌,车驾北征,驻跸大名。五日,校猎于近郊,因以阅武。赐禁军校及卫士襦 。帝亲射中 二、走兔四。时盗猎狐兔者众,申命禁之。有卫士夺得 ,主者以违令当死。帝曰:「杀之,则后世必为我重兽而轻人。」因赦其罪。十一日北征回,发大名府,因校猎近郊。
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卯,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顾谓从臣曰:「腊日出狩,以顺时令,缓辔从禽,且非荒也。」回幸讲武台,张乐,赐从官饮。
七年闰十二月七日丙申,校猎于近郊,射中伏兔二。还幸讲武台,赐从官饮。
雍熙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西郊,射中走兔五。因谓宰相曰:「古者搜狩,以所获之禽荐飨宗庙,而其礼久废,今可复之。」乃下诏曰:「顺时搜狩,礼有旧章。非取乐于畋游,将荐诚于宗庙。久隳前制,阙曷甚焉!今者暂狩近郊,爰遵时令。亲射所获,充俎为宜。其以所获禽兽付所司荐飨太庙,永为例程。」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腊,校猎于西郊,亲射,获雉、兔五。因谓近臣曰:「今日之行,盖徇众之意,驰聘弋猎,非所好也。」行次近甸,赐从官饮,命学士赋《腊辰从猎诗》。至行宫,宋白等各以诗上。
端拱元年十月三十日,诏:「自今除有司顺时行礼之外,其罢近甸游猎。五坊所畜鹰犬并放之,诸州不得以鹰犬来献。」《玉海》:端拱元年十月癸未,诏曰:「洛汭之歌,《上林》之讽,明鉴不远。朕惟好生之德,解网之仁,今后顺时行礼,非时更不于近甸游猎。五坊鹰犬放之,诸州不得来献诸州:原作「诗再」,据《玉海》卷一四五改。。」
淳化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定难军节度使赵保忠献鹘一,号海东青。诏曰:「朕久罢畋游,尽放鹰犬,无所事此。卿地近边塞,时讲武事,其以所献鹘还赐之。」
五年十二月九日,腊,命寿王等猎于近郊。帝雅不好弋猎,至是但命诸王畋狩,顺时令而已。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狩于朱迁顿,射中走兔三,卧兔、飞雉各一。召从臣赐食,薄暮还宫。
三年十二月五日戊申,校猎于近郊,亲射走兔二、走狐一。至力成顿,召从官赐食。翌日,以所射狐兔付宗正寺荐于太庙,余赐辅臣。
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庚寅,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伏兔二、走狐一、飞雉一。有兔伏于道周,命殿前都指挥使高琼射获之。至棘店顿,宴从臣。《玉海》:是年十二月丁未,右赞善宋眙序献《大阅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