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政书
- 宋会要辑稿
宋会要辑稿
四年六月一日,诏:「近畿数郡春雪损桑,令京、朝官分往察视,蠲其正税及缘科等物,无令折纳丝帛。」
十七日,诏:东川民田先为江水所泛者,除其
税。
五年四月,诏:峡西运刍粮至边境者,宜蠲常赋之半。
七月,诏:水灾州军伺候检覆,虑有劳扰,宜令转运司体量,即予蠲放,仍遣使赍诏驱往。
十二月十二月:此系系有误,或当置于后。,广南转运司言:「新州伪广日,咤运茶岁么损弃,以其价数十万分配部民郭怀智等百余户输之,遂以为常。贫民力所不逮,请均赋诸处。」诏悉除之悉:原作「水潦」,据《长编》卷五三改。。
六年六月五日六年:原无,按上文属咸平五年,下文八月、十月两条皆见于《长编》咸平六年,知本条前脱「六年」二字,据补。,免静戎军汉阳等五乡秋税静:原作「靖」,据《长编》卷五五、《宋史》卷八六《地理志》安肃军条考改。,以其经戎寇侵掠么。
八月,免环州民田税,以其经蕃寇所践么。又蠲棣州秋税十之三棣:原阙,据《长编》卷五五补。。
十月,蠲宁边军夏税,以其经蕃寇么。
景德元年四月,免澧州石门县田租二年,以蛮人宁静,民多复业故么。
二年正月,诏河南府及徐州等处民转送军储往滑州者,蠲其秋税十之二。
二月,太常博士、直餐何亮言:桂州荔浦县犹有伪广配米百六十斛。诏除之。
三年五月,三司支度副使李士衡言:「关右自不禁解盐,计司以卖盐年额钱分配永兴军、同、华、耀州民送纳,而永兴最多,于民不便,请减十分之四。」帝以陕西诸州皆免禁法,诏悉除之。
四年六月,诏镇、赵等州民田近所增税,悉除之。先是,转运司遣官按视逐州田亩,第增税赋,真宗虑扰民,故罢之。
大中祥(苻)[符]元年正月,赦书:「两京诸道州、府、军、永安县监今年夏税并缘科物色内,东京及河南府特放三分,西京并诸道州、府、军、监等并放二分,除常赋。」
二月,免桂、昭两州秋税十之二。
十月,东封
赦书:「(充)[兖]、郓州等内放来年夏秋税赋,坊郭人户特放一年屋税;澶、濮州并开封府车驾经历县分及滑州韦城县,放来年一料夏税,坊郭人户放五分屋税;河北并京东州军供应东封,特放来年夏税四分,坊郭人户放四分屋税;两京并河北诸州放来年夏税三分,诸道州、府、军、监等放来年夏税二分。(充)[兖]、郓州夏税并修河人夫自来差拨往来处去纳功役者,并予免放二年。」
二年十一月,诏:「徐州、淮阳军不诉水灾户,今年田租特放十之三。」帝以是州、军虽已蠲赋,尤虑民间失于自陈自陈:原作「民间」,据《长编》卷七二改。,故申命焉。
四年七月,诏滨、(根)[棣]州水潦为患,比降赦命免其租十之三,今纳七分,可更蠲其半年。
十一月,免雄、霸、莫州、信安、干宁、保定军今年夏税十之七,又免澶州沿河民田秋税,水潦故么。
十二月,诏楚、泰州民为潮水害谷者楚泰:原作「建秦」,据《长编》卷七六改。,蠲其租税。
五年正月六日,诏蠲苏州民张训等租米二千斛,以吴江涨害田谷么。
十四日,免苏州民苏照等税粮,以水灾么。
二十一日,诏以霖潦害谷,开封府民所欠秋税并除之。
七年四月七年四月:原作「七月四日」,按本条及下条内容皆见于《长编》祥符七年四月、八月,据改。,诏:淮南诸州去年秋税淮南:原作「南诸」,据《长编》卷八二改。,中等以上户免十分之二,仍许从便折纳,余悉除之。
八月,诏:江、淮、两浙今来灾伤民户夏税及承前倚阁、赈贷、逋欠者,并除之。
九年五月,诏:开封府祥符符:原作「苻」,据《宋史》卷八五《地理志》改。、开封县、兖州仙源县今年夏税各放三分,府界余县各放二分。
九月,博州蝗旱,民有诉而州县抑输常赋,转
运司不为之理,诏遣官按视蠲之。
十月三日,大名府民伐登闻鼓诉旱伐:原作「代」,据《长编》卷八八改。,且言本部官吏不纳其辞。诏遣使按视,即蠲其税赋。
七日,诏京东、淮南蝗旱,所伤田据遣官按定合放分数外,所纳税物三分以下者,并与倚阁,四分以上者,便放一分。
十一月八日,大名府、澶、相等州民伐登闻鼓诉霜旱澶:原作「潭」;伐:原作「代」,均据《长编》卷八八改。,宰臣请令转运司体量。帝曰:「比者转运司言无灾伤,故州县不为蠲减。虽虑支计不充,然朝廷矜恤之意不可谷么。」即遣常参官分往按视而蠲其税。
十三日,诏放果州今年秋税十之三,以水灾故么。
十二月,诏利州民为水坏者,免今年秋税十之三。
天禧元年四月,宰臣王旦言:「曹曹:原作「漕」,据《长编》卷八九改。、济、徐、郓、广济、淮阳六州军船运上供斛斗岁课三十七万石,缘岁蝗旱,望免夏税一料支移。」从之。
六月,免华、(号)[虢]等州民税,夏旱故么。
四年十月,诏:「近降赦文,应经雨及河水所害秋苒,候优予减放。宜令三司据诸处体量检覆到合放分数外,依赦各予更放一分,内已放九分止纳一分者,悉除之。」
五年二月,诏京畿经雨水及京东、西河决坏民田者,今年夏税并免十之五。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陕西体量安抚王沿言:「京兆府长安等四县人户诉旱及虫伤田苒,欲于秋税内减放三分,其余咸阳等九县减放二分减外,合纳税物,乞于本府送纳。」从之。
八年十一月,赦书:「开封府诸县人户夏秋税赋及沿纳钱物,
差选清强官与本县令、佐具逐县榷的税数闻奏榷:疑当作「确」。,当议体量减放。」
十二月,诏:「人户限一月日各仰自陈手状,具本户地土顷亩都数及逐段四止、夏秋合纳税物色数,各别开坐,每五户至七户相保所供地亩税数别无隐漏。如有欺隐,许人陈告,并据所隐田土给与告人充尝,犯人科断。」
景佑元年二月五日,益州言:「(淮)[准] ,蠲州灾伤州军人户阙食之处,中等以下人户夏税特予倚阁讫。余缘纳疋帛残零并今年夏税等未曾奏乞除放,当州勘会山乡人户遭去年不熟、疾疫死损人户,特予除放。」从之。
庆历元年十一月,赦书以陕西用兵,频有科率,放来年夏税十之三。以开封府及诸路经灾伤地,免其贫下户今年夏秋残零;鄜、府等州经西贼抄掠,放所欠今年夏税、科配物色及来年夏税。缘保安军咤灾伤及河水冲渰,放容限倚阁夏秋税赋并缘纳租课放容限:疑有脱误。、丁身米及见欠宝元年终以前赈贷和籴种子。两川有江水浸占之土地而虚纳税赋,两川有不发之盐井、已废之铁冶、水硙而虚纳课利,西川近增之盐价,梓、遂添纳闰月之税钱,诸隐陷租课今日以前已根磨出累年积欠理者,除之。
三年正月,诏三司下诸路转运司,具析诸州县差徭赋敛之数,委中书、枢密院议蠲减之。
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诏:「衡、道等州、桂阳监昨经贼人惊劫处,令荆湖南路转运司勘会,应系经贼地分曾被杀伤
人命、烧荡产业及劫虏却人口、豹物等人户,予放免见欠身丁钱数及去年秋税苒米、将来夏税并一年差役科配。其曾差入山捉贼弓级、土(下)[丁]、弩手,并曾经蛮贼践踏田苒、烧析舍屋及移出乡村人户,亦予免放见欠秋税及一年差役。其应经贼州县,并予免将来夏税支移折变。」
九月,诏:「(宝)[保]州近城人户经兵马采斫林木,践踏田苒,免今年秋税一料,少者半之。」
十一月二十五日,赦书:「干兴以前天下欠负见无家业,及正身已没、配流勒妻男偿纳,不以有无侵盗者,今日以前欠负,元非侵盗摊归保人,虽是侵盗,本家保人见无抵当,及干系人吏当均纳者,并除之。湖南桂阳监等处经蛮贼蹂践人户,减来年夏税五分,应期者减三分。京西、荆湖北路经军贼惊扰人户,与免科配一年。应三年以前天下咤灾伤倚阁租税及支贷种(量)[粮]未尽输者,并累年隐陷租,并除之。」
五年三月,德音:「应去年冬见欠夏税及倚阁者,特除之,今年夏、秋特放五分,其缘纳并杂供之物,一切停之。其当纳雀鼠并地里脚钱,及麟、府二州曾经戎寇侵掠处,其四年见欠夏、秋及前所倚阁者,并除之,今年二税特减五分。流民复业者,特免租赋差科三年。其咤灾伤逃移,限一年令归业,予免三料科催并支移、折变催科:原作「科催」,据同书食货六九之四○乙。;不咤灾伤逃移者,限半年,予免一料支移折变。」
六年十一月,猎于南城之东韩村,免乘舆所过民及在围内
者租税一年。时仁宗御帐殿,召问所过父老子娉供养之数,土地租植所宜,叹慰么之,后故有是旨。
七年正月二十六日,诏:「连州人户被徭贼蹂践处,遭杀害人命者,减来年夏税六分;烧荡产业者,四分;见充土丁者,三分;应付军期者,二分。」
十一月,赦书:「开封府界今秋经水灾,体量残税、诸人吏当均纳欠负官物者,河北、京东经河灾及淮南蝗为害,今年倚阁夏税者,并秋税减放外,及荆湖南路经蛮傜蹂践,予差役频并处六年以前倚阁残税予:疑当作「与」。,并贷粮支诸处官干渡钱,并除之。」
八年闰正月,曲赦:「河北诸州军人户,咤用兵践蹂苒谷、伤(代)[伐]桑枣者,予放今年夏、秋二税;乡兵、义勇、壮[丁]等在城下应役者,已等第放税,更予放夏税一年。人户有曾科配军须之物,予免支移折变。其坊郭户放屋税钱十之五。」
皇佑元年八月,诏河北流民之复业者,蠲租赋二年。
二年八月,诏水灾州军令逐路转运司体量,蠲减租税以闻。
三年七月三日,诏开封府:「齐国大长公主葬而践蹂田谷者,遣官检视,减其租。」先是,仁宗谓辅臣曰:「访闻齐[国]大长公主出殡,颇践踏人户田苒,宜令开封府差官检估,优予减放合纳税数。」故有是诏。
九月,赦书:「今年水灾州军,除已于税外于:疑当作「放」。,有漂坏庐舍,予免屋税一年。陕西、河东沿边蕃部弓箭手支过贷粮,及陕西自变钱法以来合干系人吏填纳拣出小铁铀者,并除之。」
十一
月三日,诏:「漳州、泉、兴化军自伪命以来,计丁出米甚重,贫者或不能输,朕甚悯之。自今泉州、兴化军旧纳七斗五升者,主户予减二斗五升,客户减四斗五升;漳州纳八斗八升八合者,减三斗八升八合,客户减五斗八升八合,为定制。」先是,帝谓辅臣曰:「远方之民,贫匮者多。访闻所纳丁米,深测朕怀。且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且使民足,国孰予不足 」宰臣等曰:「臣等日闻圣语,未尝不以忧国恤民为念。且福建所蠲之米,若计□约已不下一二万石数。圣恩深厚,天下幸甚。」
四年八月,诏:「鄜州被水灾人户,特蠲今年屋税及诸差役、折变;其军士所借月粮及百姓口食,并除之。
九月,诏:镇、定诸路水灾,其余积年欠负、今年秋税,仍令转运司差官减放。
十月,诏:广南东路(北)[比]应经劫掠州县,已放今年夏税,其秋税亦未得催理。
十一月,诏江南西路、荆南路、广南东、西路人户常供军须者,蠲今年秋税三分。
五年二月,赦书:「广南东、西路经贼州县,未纳去年夏、秋税赋,并除放。非经贼而应付军须处,已令放税三分,今更特放二分。如已纳,即于将来税赋内折除。其先咤灾伤倚阁税赋,并除之。江南西路、荆湖南路人户曾运钱、粮、军须应付广南者,放将来夏税五分,仍免差傜一年;其经修筑城隍,放将来夏税三分,去年以前倚阁税赋,并除之。」
四月九日,诏:益、梓利三路去岁蚕事薄收,宜令三司权免增上
供绢三年。
五月,诏:「荆湖北路灾伤州军,先发常平仓以济饥民。如闻司农寺复行催理,甚非朝廷振恤之意,并除之。」
十二月十五日,又诏:「今年十一月四日赦书,应诸路昨经蝗蝻水旱为灾去处,已经体量减放税数外,其第四等已下人户残欠税物,并与倚阁。今后但纳及七分已上者,方为残欠,永为定制。」
至和元年二月,诏:「乃者调民治黄河堤,如闻疫死者众,其蠲田税一年。若雇佣并客户无税可蠲者,人给其家钱三千。」
三年三月,以京畿旱,除京畿倚阁秋税五万五千石斤束。
嘉佑元年正月,赦书:天下其灾伤处,夏、秋税赋及见欠倚阁,并除之。
六月,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转运司:水潦害民田,其选官蠲放税赋。
二年五月,广南西路转运使王罕言:「右江丁壮随萧注击贼而未经赏者萧:原作「箫」,据《长编》卷一八六改。,先乞特免夏税一年。」从之。
三年十月,诏:河北诸州军坊郭客户干食盐钱令坊正陪纳者,特蠲除之。
四年八月,诏:比者霖雨害谷,其遣官体量减放开封府界及京东路民税以闻。
十月,赦书:「湖南郴、道、永州、桂阳监及衡州茶陵县夏、秋二税外,每丁别纳钱、绢、米、豆、药物、箭簳者,无业者予尽除,有业者予减半,自今进丁更不添纳。」
五年九月,诏:「梓州路今春饥,夏秋闵雨,其人户诉者,令转运司速遣官体量官:原脱,据《长编》卷一九二补。,蠲其税赋,仍勿覆检。」
六年六月,诏:辰州有地民先逃入溪峒,今复归者,予蠲丁税三年。
八年四月二日,赦书:「四京及诸路州、府人户所欠去年夏秋税租、缘纳并旧例倚阁并予除放。」
英宗治平元年九月,诏以陈州水灾,特尽蠲其秋税。
三年四月,端明殿学士钱明逸言:「奉 详定欠负。臣切详治平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赦:欠负非侵盗者皆除之。今年正月二十八日详定欠负所奏请:欠负非侵盗,自嘉佑七年明堂赦后,以十分率之,纳及三分,乃以赦意么。乞皆除之,如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