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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二十九日,殿中侍御史周秘言:「去岁旱伤岁:原作「土」,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一八、五九之二七、《补编》第五九一页改。
,小民艰食,命所在劝诱积粟之家置历出粜,过三千石者,等第推恩。而州县奉承不恪,劝导无方,乃谓富民顽悍,说谕不从,遂降指挥,许令一面酌情断遣,州县官吏不问民之有无,而专以刑威逼使承认,善良之民被其害矣。欲望再降指挥,专委诸
路提举官 诣所部,戒约守令多方劝诱守:原作「所」,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一八、五九之二七《补编》第五九一页改。,务令民户乐从,无咤今来酌情继遣指挥,辄有分毫搔扰。」诏依,令诸路提举常平官躬亲遍诣所部州县巡按觉察,如有违戾去处,按劾闻奏。其提举官失觉察,令御史台纠劾。
四月十二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言:「已遵睿训劝诱,出暝置历,差官分诣诸州,委知、通、县官召上户积米之家,许留若干食用,其余依市价量减,尽数出粜。其流民,官中赈给。窃恐秋成尚远,难以接济,已一面劝诱上户纳钱、米入官,以助赈济,乞许给官告、度牒之类,折还价直。」从之。
二十三日,诏筠州高安、上高两县当职官各先次特降一官放罢,令本路提刑司取勘,具案闻奏。以提举常平司言:「赈济乖方,至有盗贼窃发,殍亡暴露,田亩荒莱,饥民失所。」故有是命。
五月一日,荆湖南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潭州吕餐浩言:「被旨,令广西提刑韩璜收籴米三万石般发前来赈济。已节次催促,至今并无颗粒到来。望将上件米斛委韩璜催督水运至湖南,却委本路运使分拨州军交卸,以济饥民。」诏令刘鹏、向伯奋疾速般发。
二十六日,诏知婺州周纲除直龙图阁,知抚州刘子翼除直秘阁,并特令再任。以中书言并治郡有方,赈济宣力,故有是诏。
八月二十九日,诏韶州李绍祖特与减二年磨勘,以广西提举常平韩璜言起发湖南赈粜米有劳故么。
十二月十四日,尚书省言:江东、西、湖南路去岁旱伤,近据申奏,赈济饥民万数不少,其逐路帅司及常平官措置有方,甚称委寄。除江东帅臣叶宗谔已别作施行外,诏帅臣吕餐浩、李纲、提举赵不已、吴序宾,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同日,尚书省言:「去秋江、湖旱伤,人民阙食,朝廷支拨米斛,及委帅臣、监司并州县守令赈给,窃虑其间奉行灭裂,却致死损流移数多,合行比较优劣。」诏令逐路帅臣、监司,于本路旱伤州县各比较三两处,保明取旨赏罚。
十五日,诏:「四川去岁旱荒之后,继以疾疫,流亡甚众,深用恻然。其郡守、县令有能赒给困穷,抚存凋瘵,善状最著者,令席益体访诣实访:原脱,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一九、五九之二九、《补编》第五九二页补。,保明来上,当议奖擢,以为能吏之劝。或废慢诏令,坐视不恤,按劾闻奏,亦当重寘典宪。」
七年十月八日,诏潼川府守臣景兴宗升一职,广安军守臣李瞻、果州守臣王:原作「隙」,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一九、五九之二九、《补编》第五九二页改。 、前吏部郎官冯 、汉州守臣王梅各转一官,知成都府席益命学士院降诏奖谕,仍令四川安抚大使司开具其余合转官人职位、姓名以闻。以四川安抚制置使席益言诸州赈贷有方,活饥民甚众,内冯 出米四百石以助赈济,故有是命。
九年十一月六日,臣僚言:「曩者旱暵为灾,官尝发廪劝粜,而州县奉行,奸计百出。有民户初非情愿,均令认数以应期限,而平时储积之家得以幸免者;有所在初无收成,
勒令转粜以赈城郭,而本乡流离不暇顾恤者暇:原作「假」,据同书五七之一九、五九之三○、《补编》第五九二页改。。愿诏执事选择廉谨强明之吏,推行德意,务使实惠及民,尽革前弊。」诏令户部约束。
十年三月十九日,臣僚言:「诸处粜米赈济,只及城郭之内,而远村小民不沾实惠。向陈正同通判婺州,赈济极有条理,虽穷谷深山之民,无不普沾实惠,而州县之吏亦不至劳。乞令陈正同条具赈济事件,付户部看详,遍下诸路依此施行。」从之。
十二年三月二日,诏:「绍兴府旱伤秋苒,令于义仓米内支拨一万石,置场出粜。
十三年三月十八日,诏令淮东总领吕希常于大军米内支三千石量度分拨于镇江府,委官管押前去米价踊贵去处,减价出粜。仍令淮西总领吴彦璋契勘本路如合出粜,依此施行。
十四年六月十五日,上宣谕辅臣曰:「福建、淛东被水灾去处,已令宽恤赈济,尚恐州县灭裂。」诏令逐路监司各躬亲前去悉力奉行,务要实惠及民,不得徒为文具。
十五年七月三日,知泉州吴序宾言:「汀、虔盗贼聚集,泉南七县罹其荼毒荼:原作「茶」,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一九、五九之三一、《补编》第五九二页改。,且致饥饿,虽军储不足,而义仓积粟见存七万石,欲开仓赈贷。内残破四县,乞比附灾伤七分之法,各借种子三千石,自第四等以下户委县官随便借贷。」诏每县于义仓米内支拨二千石应副借贷。
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谕辅臣曰:「绍兴府灾伤,阙食人户以义仓米赈济,无使失所。如别有灾伤去处,亦令户部多方措置。」
十二月十二日,上宣谕辅臣曰:「近令提举常平官躬亲诣灾伤去处赈济,窃恐所辖州县阔远,点检迟滞,可更令分委属官悉力赈济。将来春耕合用种粮,须令预先措置,临期借给,使之耕种及时,则赡养、供输公私两济。」
十九年二月四日,上谕辅臣曰上:原脱,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二○、五九之三二补。:「春雨膏润,于农事极利。农事种粮为急,若种粮不足,则秋成无望。昨已降指挥,灾伤去处令提举常平司借给,可更丁宁户部应副。」
十九日,诏逐路灾伤去处,可令县官措置赍发米斛就乡村赈
给。逐州委通判点检州:原作「路」,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二○、五九之三二、《补编》第五九二页改。,逐路委提举常平官按察路:原作「州」,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二○、五九之三二、《补编》第五九二页改。,仍令御史台觉察弹劾。
二十八日,诏近有绍兴府等处饥民在此求乞,日有饥死者,可令临安府日下给米赈济。
三月二日,上谕辅臣曰:「近日绍兴饥民多有过临安者,深可怜悯,盖是保正、副抄札漏落,是致流移,可令临安府多方措置赈济,户部应副米斛。其诸路州县灾伤去处,宜申饬监司、守臣依已降指挥,贷给种粮,庶几秋成可望。」
四月六日,上谕辅臣曰:「两浙等路灾伤去处,可令提举常平官亲诣所部借贷种粮,务要实及饥贫民户,毋令州县及当行人侵克,徒为文具。」
九月十三日,诏两浙东路提举常平秦昌时除直秘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以安抚司言:「绍兴府、明、婺州水旱灾伤,昌时悉力赈济,乞赐褒擢。」故有是诏。
二十四年五月十
七日,尚书省言:「衢州阙食人户,令本路常平官赈济外,窃虑未到之前,人户阙食,有妨归业。」诏令本州岛日下赈济,仍晓谕各令归业。
六月一日,上谕辅臣曰:「官司赈济,止及近郭游手之人。其乡村远处,宜令提举官及州县常平官躬亲措置,务使实惠及于贫下。」
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诏令四川制置司、总领所并逐路转运、常平司,各具管下州县有无旱伤闻奏。如有实被旱伤去处,仰支拨常平钱、米赈济。或支用不足,即于存留旧宣抚司桩积钱、米内量度取拨。
二十八年八月十六日,上谕辅臣曰:「淛东、西濒江海去处,田苒为风水所损,平江府最甚,绍兴次之。已将常平米赈济,尚虑贫弱下户去秋成尚远,无钱可籴,深轸朕怀。卿等可令发义仓米赈济。」宰臣沈该等奏曰:「在法,灾伤及七分以上,合行赈济。当遵稞圣训,就委赵子潚、都玹依次施行。」诏:「绍兴、平江府被风水损伤,可令赵子潚、都玹体访委是灾伤去处,将第四等以下阙食人户量行赈济,候晚禾成日住罢。仍具逐处赈济人户及支拨过米数申尚书省。」
九月二十九日,诏:「在法水旱检放苒税及七分以上赈济。缘田土高下不等,若通及七分方行赈济,窃虑饥荒人户无以自给。可自今后灾伤州县检放及五分处,即令申常平司取拨义仓米量行赈济。」
二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诏令逐处守臣于见管常平、义仓米内取拨二分,减市价二分赈粜,内临安府于行在桩积米内借拨。
四月二十六日,诏绍兴府山阴县检放赈济不均去处,令淛东常平官再验合放实数申。其第四等以下不曾经赈济者曾:原脱,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二一、五九之三五、《补编》第五九三页补。,令遵节次已降指挥赈济施行。
闰六月四日,提举两淛路市舶曾 言:「去秋州县有被水灾伤去处,细民艰食,多方赈济,及将常平米减价出粜,饥民赖以全活。而其间奉行不至者,其弊有三:赈济官司,止凭耆保、公吏抄札第四等以下逐家人口,给历排日支散,公吏非贿赂不行,或虚增人口,或镌减实数,致奸伪者得以冒请,饥寒者不沾实惠,其弊一么。赈粜常平米斛,比市价低小,既籴者不分等第,不限口数,则公吏、仓斗人家等多立虚名盗籴,遂使官储易于匮乏,其弊二么。赈济户口数多,常平桩管数少桩:原作「该」,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二一、五九之三五、《补编》第五九三页改。,州县若不预申常平司于旁近州县通融那拨,米尽旋行申请,则中间断绝,饥民反更失所,其弊三么。欲望行下有司严立法禁,力革其弊。公吏抄札不实,与夫州县申请失时者,并寘严科。委提举官往来部内赈济去处体访,如有违戾,按劾以闻。」从之。
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诏令逐州府差官抄札实贫乏之家,于见桩管常平钱、米内依临安府例赈济,分委有心力官俵散,务在实惠,不得减克。仍具支过钱、米数目以闻。
八月三日,都省言:「淮西州军先咤欠
债逃避出没之人,理合赈给,令淮西提举常平官日下于附近州军取拨常平、义仓米三千石,前去濠州赈给,仍令龚涛、刘光时照会,常切存恤,毋致失所。」
三十二年二月三日,诏两淮归业民户(难)[艰]于食用,令本路常平司赈济。如阙米,于淛西、江东常平米内各取拨一万石,应副支散。
五月二十七日,特进、蹑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军府事张浚言:「体访得东北今岁米价踊贵,欲乞朝廷多拨米斛、钱物欲:原无,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二一、五九之三七、《补编》第五九三页补。,赴淮南赈济支用。」诏令淛西、江东常平司各更于近便州军支拨常平米一万石。
孝宗隆兴元年二月十八日,尚书户部员外郎、奉使两淮冯方言:「据高邮军百姓状,自前年金贼犯顺,烧毁屋宇、农具、稻斛无余,归业之始,无以耕种,欲乞就附近支拨常平及义仓米。本路提举司令高邮军措置借贷,抱认催索,趁此农时,早得布种,以宽秋冬艰食之忧。其余两淮州县经贼马侵犯去处,亦令依此体例施行。」从之。
三月二十九日,诏曰:「霖雨为沴,虽侧身修行,尚恐诚意未孚。可令诸路监司、守令应遇灾伤去处,常切赈恤困穷,纠察刑禁。仍各条具闻奏。」
六月十八日,诏:「两浙、江东下田伤水,冲损庐舍,理宜宽恤。令逐路常平司行下州县,将被水人户疾速依条借贷,以备布种。将来见得损伤,即从实检放。其冲损庐舍之家冲:原作「充」,据同书食货五八之二、五九之三八、《补编》第五九三页改。,多方存恤赈济,措置安泊,无令失所。」
七月十九日,权知盱眙军周淙言:「泗州、盱眙军去岁虏人惊移,不曾耕种,近淮北流移之民稍多,米价顿长,极边之地贩运不通,已将本军米斛比市价减半置场出粜,每日粜及五十石,但去秋成稍远,而本军米斛已尽,乞支拨三千石广行赈济。」从之。
九月二十四日,诏:绍兴府饥民,以义仓米依绍兴十八年例赈济之。从知府事吴芾请么。
十月二十一日,知绍兴府吴芾言:「本府今年灾伤异常,豪右之家闭粜待价。欲招诱出粜最多之人,从本府保明,申取朝廷详酌推恩。」从之。
二十七日,兵部尚书、兼湖北京西路制置使虞允文言京:原作「荆」,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三九改。:「京西一路今岁旱蝗,乞下本路常平司,候开春日候:原作「后」,据同书食货五八之二、五九之三九改。,将所管常平、义仓米广行赈济。」从之。
二年三月十日,诏:「徽州旱蝗为灾,可将常平、义仓米出粜赈济,如本路州军亦有似此去处,依此施行。」
二十七日,德音:「高、藤、雷、容州应曾被焚劫逃避人户,仰守、令多方招诱归业。内阙食不能自存之人,依灾伤法赈恤。即虽归业而无力耕种者,令提刑司以牛具、种粮借贷之。」
七月二十四日,臣僚言:「建康、镇江、平江府、常、秀等州,今年秋泪雨不止,大水为灾,目今米价见已翔踊。乞命提举司依条赈济农民,不可使至流徙。仍行下诸州,劝谕居停米谷之家平价出粜。」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诏临安府米价增贵,细民艰食,令常平出米二万石赈粜。
二十八日,诏:「访闻淮东有
被水去处,人户迁徙,可令钱端礼于本路见管米斛内支拨一万石,措置赈济。如不足,于淮东总领所大军米内取支。」
九月四日,知镇江府方滋言:「丹徒、丹阳、金坛三县,今秋雨伤谷穑今:原作「金」,据同书食货五八之二、五九之四○、《补编》第五九三页改。,已委官诣金坛县取拨义仓米二千石,丹阳县一千石,各依乞丐法赈济。尚虑管下少有客贩米斛,及乘时射利,高 价直,民户艰于收籴,遂措置就委官于金坛县添拨米一千二百石一:原作「二」,据同书食货五八之二、五九之四○、《补编》第五九四页改。,丹阳县添拨米八百石,丹徒县拨米五百石,并各减价,每升作二十五文省,置场赈粜,每人日籴不得过二升。窃虑豪右之家闭粜待价粜:原作「籴」,据同书食货五八之二、五九之四○、《补编》第五九四页改。,除已劝谕赈粜外,乞依绍兴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指挥,将出粜米谷人依立定格目推赏目:原作「日」,据同书食货五八之二、五九之四○、《补编》第五九四页改。。仍乞立定有官人粜米比类迁转赏格行下。其或他州之人有能般贩前来赈粜,及得数目,亦与一例保明推恩。」从之。其后方滋又言:「今岁江东、二浙皆是灾伤去处,独湖南、广南、江西稍熟,相去既远,客贩亦难,势当有以诱之。欲乞朝廷多出文暝,疾速行下湖、广诸路州军,告谕客人,如般贩未斛至灾伤州县出粜,仰具数目,经所属陈乞,并依赏格即与推恩。州县出粜官米,往往只在近郭,劝谕民间出粜者,亦多搬入城市,以至村落山谷之民无处告籴。乞敦请土人及寄居之忠实可委者,四散监粜,庶被惠者广。州县闭粜,朝廷旧有约束,今闻州县不务均济,往往禁人般贩。乞委监司严行觉察,将闭粜之官按劾施行。」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