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百一十四 服用部十六 梳篦 《说文》曰:栉,梳枇总名也。 《释名》曰:梳,言其齿疏也;枇,言其细相枇也。 《礼记□曲礼上》曰:男女不同巾栉。 又《玉藻》曰:栉用卑栉用象栉。 《左传□僖公中》曰:晋太子圉为质於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对曰:“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讣涸。” 《汉书》曰:孝文帝遗匈奴襦、袍、梳、枇各一也。 《续汉书》曰:季文德素善延笃,谓公卿曰:“延笃有王佐之才,欲引进之。”笃闻,为书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栉梳,坐於客堂。朝则诵虞夏之书,历公旦之典礼,览仲尼之《春秋》。当此之时,不知天之为盖,地之为与。慎勿迷其本,弃其生也。” 《魏志》曰:徐季龙取十三种物,着大箧中,使管辂占之。辂先说鸡子,后道蚕蛹,遂一一名之,惟以梳为枇耳。 《修复山陵故事》曰:梓宫用象牙梳五枚,后梓宫物象牙梳六枚,毒瑁梳六枚。 《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有毒瑁梳三枚。 盛弘之《荆州记》曰:临贺兴安县东边有平石,其上有栉履各一具。俗云,越王渡溪,脱履坠栉於此。 崔实《政论》曰:无赏罚而欲世之治,是犹不梳枇而欲之治。 《物理论》曰:威行法明,漏吞舟之鱼;法之不明,则数於细栉,细栉则苛慝生也。 《梦书》曰:梦梳枇为忧解也。虱尽去,百病愈。 傅咸《栉赋》叙曰:夫才之治世,犹栉之理。 涂岑诗曰:思见君巾栉,以弭我劳惭。 蔡邕《女诫》曰:用栉则思其心之理。 高文惠《与妇书》曰:今致毒瑁梳一枚。 陆□《与兄机书》曰:按行视曹公器物,梳枇皆在。 《四愁诗》曰:美人遗我旃檀梳。 晋傅咸《栉赋》曰:我嘉兹栉,恶乱好理,一不顺,实以为耻。虽日用而匪懈,不告劳而自已。荀以理而委任,期竭力以没齿。 刷 《说文》曰:荔草,似蒲而小,根可作刷。 《通俗文》曰:所以理谓之刷。 《释名》曰:刷,帅也,帅长短,皆令上从也。 《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有七猪刷。 嵇康《养生论》曰:劲刷理,仅乃得之。 陆□《与机书》曰:按行视曹公器物,刷赃处尚识。 镊 《释名》曰:镊,摄也,摄取也。 《通俗文》曰:摄减须鬓谓之镊。 《说文》作,曰:箱也。 《洞林》曰:卷县令施安氏怀镊,令郭璞射之。璞曰:“此是镜物,有两歧。” 沈约《宋书》曰:彭城王义康饷沈熙光铜镊。 《修复山陵故事》曰:梓宫中用铁镂镊五枚。 《临海水土记》曰:镊鱼长七寸,头如镊。 《齐书》曰:高祖恒令左右拔白,隆王昌,高祖之孙,年五岁,戏於床前,帝曰:“儿言我是谁?”答曰:“太翁。”帝曰:“岂有为人曾祖拔白乎?”即掷去镜镊。 ∪沥 《说文》曰:Δ角锐端,可以解结。 《毛诗□淇澳》曰:芄兰之支,童子Δ。(芄兰,草。Δ,所以解结。) 《礼记□内则》曰:子事父母,左小Δ金燧,右大Δ木燧。 剔齿纤 陆□《与兄机书》曰:一日行曹公器物,有剔齿纤,今以一枚寄兄。 卷七百十五 服用部十七 步摇 《释名》曰:后首饰曰副。副,覆也,以覆於首上,有垂珠,步则摇也。 《周礼》曰:王后首服为副,所以副首为饰,若今步摇也。 《续汉书□与服志》曰:皇后入庙,步摇以黄金为山,题贯白珠,桂枝相纠,八爵九华,熊虎赤熊、天鹿、辟邪。 《後汉书》曰:和熹邓后赐冯贵人王赤绶,以未有步摇、环,各加赐一具。 《晋书》曰:慕容曾祖莫护跋,魏初率其诸部入居辽西,从宣帝伐公孙氏,以功拜率义王,始建国於棘城之北。时燕代多冠步摇冠,护跋见之,乃敛袭冠,诸部因呼之为步摇,其後音讹,遂为慕容焉。 《江表传》曰:孙皓使尚方以金作步摇,假髻以千数,令宫人着以相扑,朝成夕败,辄命更作。 《晋令》曰:步摇、蔽髻,皆以禁物。 《西京杂记》曰:赵飞燕为皇后,其女弟上遗黄金步摇。 宋玉《风赋》曰:主人之女,垂珠步摇。 梁沈静妻沈氏《步摇花诗》曰:珠花萦翡翠,宝叶间金琼。剪荷不似制,为花如自生。低枝拂衣领,微步动瑶英。 假髻 《周礼》曰:追师掌王后首服为副。 郑玄云:副,妇人首饰,三辅谓之假髻。 《东观汉记》曰:章帝诏东平王苍:惟王孝友之德。今以光烈皇后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可时瞻视,以慰《凯风》寒泉之思。 《晋中兴书□徵祥说》曰:太元中,公主妇女缓鬓假髻以为盛饰。用丰多,不可恒戴,乃先於笼上扶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至於贫人,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後孙思、桓玄之乱,死者万计,被戮之家多亡头首,至大敛时,皆以藤缚菰草为头,是假髻之应也。 《晋令》曰:士卒百工,不得着假髻。 {髟皮} 《释名》曰:{髟皮},被也,{髟皮}少者得以被助其也。 《诗》曰:в如□,不屑┶也。 《传》曰:卫庄公自城州己氏之妻美,使髡之以为吕姜┶,後为己氏所煞也。 《吴志》薛综上事云:汉氏朱崖叛,以长吏睹其人好,髡取为{髟皮},故百姓怨叛。 《南越志》曰:闻安县出头{髟皮}。 《异苑》曰:琅琊费县民家恒患失物,作绳区施穿穴口,因系得一{髟皮},长三尺许,後不复失物。 卷七百一十六 服用部十八 手巾 《汉名臣奏》曰:王莽斥出王闳,太后怜之,闳伏泣失声,太后亲自以手巾拭闳泣。 《英雄记》曰:在尊者前,宜各具一手巾,不宜借人巾用。 《江表传》曰:孙权克荆州,将吏悉皆归附,而潘涕泣交横,慰劳与语,使亲近手巾拭其面。 《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有百济白手巾也。 《广志》曰:炎州以火浣布为手巾。 《博物志》曰:魏文帝善弹棋,能用手巾角。 《竹林七贤论》曰:王戎虽为三司,率尔私行,巡省园田,不从一人,以手巾插腰。戎故吏多大官,相逢辄下道避之。 《名山略记》曰:郁州道祭酒徐诞常以治席为事,有吴人姓夏侯来师诞,忽暴病死。终冬涉春,有长沙门从北来,於道中见夏侯云:“被昆仑召,不得辞师,寄手巾为信。”诞得手巾,乃本所送入棺者。 《志怪》曰:会稽人吴详见一女子溪边洗脚,呼详共宿。明旦别去,女赠详以紫巾,详答以白布手巾。 《神仙服食经》曰:伏苓如拳,着手巾中,百鬼消灭。 秦嘉妇《与嘉书》曰:今奉越布手巾二枚。 絮巾 《汉书仪》曰:皇后亲蚕丝絮,织室作祭服,皇后得以作絮巾。 《魏略》曰:赵歧避难至北海,着絮巾,市卖饼。 《邺中记》曰:石虎皇后出,以女骑一千为卤簿,冬月皆絮纶巾。 《博物志》曰:蜀人以絮巾为帽絮。 卷七百十七 服用部十九 镜 《释名》曰:镜,景也,有光景也。 《广雅》曰:鉴谓之镜。 《玄中记》曰:尹寿作镜。 《大戴礼》曰:武王践祚,镜之铭曰:“见尔前,必虑尔後。” 《尚书帝命期》曰:桀失其玉镜,用之噬虎。(郑玄注曰:镜喻清明之道,虎喻暴也。) 《尚书考灵耀》曰:秦失金镜,鱼目入珠。(金镜,喻明道也。始皇,不韦子,言乱贞也。) 《诗□□柏舟》曰:我心匪鉴,不可以茹。(鉴,所以察形。茹,度也。) 《汉书□东方朔传》曰:郭舍人曰:“四铢籀文章,背有组索,两人相见,朔能知之为上客。”朔曰:“此玉之莹,石之精,表如日光,里如众星。两人相睹,见相知情,创墅为镜。” 《魏略》曰:夏侯从征吕布,为流矢所中,伤左目。时夏侯渊俱为将军,军中号为盲夏侯。恶之,每照镜恚发,辄扑镜着地。 《蜀志》曰:张裕晓相术,每举镜视面,自知刑死,未尝不扑之於地。 沈约《宋书》曰:刘敬宣八岁丧母。四月八日,敬宣见众人灌佛,乃拔头上金镜,以为母灌,因悲泣不胜。 又曰:殷仲文在东阳,照镜而不见其头面,旬日而戮。 又萧方等《三十国春秋》曰:甘阻喃被诛,引镜不见其头。 又曰:慕容垂攻邺,符丕遣其从弟龙请救。乃遗谢玄青铜镜,黄金宛转绳等,以为之信。 《齐书》曰:綦母珍之有一铜镜,背面有三公字。常语人云:“徵祥如此,何患三公不至。” 又曰:陆惠晓迁太子洗马。庐江何点常称惠晓心如照镜,遇形触物,无不朗然。 《梁书》曰:王珍国,武帝起兵,东昏召珍国。以众卉骷,使出屯朱雀门,为王茂所败。及入城,密遣郄纂奉明镜献诚於梁帝,帝断金以报之。後侍宴帝,曰:“卿明镜尚存,昔金何在?”珍国曰:“黄金谨在,臣不敢失坠。” 又曰:到溉子镜,字圆照。初在孕,其母梦怀镜,及生,因以名焉。 《隋书》曰:文帝委任高,後卫右将军庞晃及将军卢贲等前後短於上,上怒之,皆被疏黜。因谓曰:“独孤公犹镜也,每被磨莹,皎然益明。” 《唐书》曰:太宗谓群臣曰:“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徵殂,犹一镜亡矣。” 《庄子》曰:至人之用心也,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胜物而无伤。 《符子》曰:心能善知人如明镜,善自知者如渊蚌。镜以曜明故鉴人,蚌以含珠故内照。 《韩子》曰:古之人,目短於自见,故以镜观面;智短於自知,故以道正己。镜无见疵之罪,道无明过之恶。面失镜则尾正鬓眉,身失道则尾知迷惑。 《吕氏春秋》曰:人之阿甚矣,而无所镜,其残亡无日矣。孰当可镜?其惟士人乎?镜明己也细,士明己也大。 《淮南子》曰:明镜之始,朦然未见形容也。及拭之以玄锡,磨之以白毡,则眉微毛可得而察。 又曰:镜便於照形,丞食不如竹箪。 又曰:圣人若镜,不将不迎,(将,送也。)应而不倡。故万化无伤,其得之乃失之也。 又曰:高悬大镜,坐见四邻。(取大镜高悬,盆中水晃见四邻。) 又曰:人莫鉴於流沫雨而鉴於止水者,以其静也。(沫雨潦上沫起,言其浊扰也。)莫窥形於生铁而窥形於明镜者,以睹其易也。 《抱朴子□内篇》曰:或问:“知将来吉凶,为有道乎?”答曰:“用镜九寸自照,有所思存,七月七夕则见神仙,自知千里之外事也。明镜用一或二,谓之日月镜,或用四,谓之四规镜。” 又曰:万物之老者,其精皆能假托人形以炫人,惟镜中不能易其贞形。是以入山道士以明镜径九寸悬於背,有老魅未敢近。或後来者视镜中,其是仙人,及山中好神者,镜中故知人形。 《蜀王本记》曰:武都大夫化为女子,蜀王娶以为夫人。无几,物故。葬於武都,以石化镜一枚表其墓。 魏名臣高堂隆奏曰:阳符,一名阳燧,取火於日。阴符,一名阴燧,取水於月。并八铜作镜,名曰水火之镜。 《东宫旧事》曰:皇太子纳妃,有着衣大镜,尺八寸;银花小镜,尺二寸;漆匣盛盖银华金簿镜三枚;银龙头授福莲华钩锁四副。 魏武帝《上杂物疏》曰:御物有尺二寸金错镜一枚;皇太子杂纯银错七寸铁镜四枚;贵人至公主九寸铁镜四十枚。 《邺中记》曰:石虎三人台及内宫中镜有径二三尺者,磋囵蟠龙雕饰。 《世说》曰:晋孝武将讲《孝经》,谢公兄弟与诸人私相讲习,车武子难苦问谢,谓袁羊曰:“不问则德音有遗,多问则重劳二谢。”袁曰:“何尝见明镜疲於屡照?” 《益部耆旧传》曰:杜贞孟宗周览求师,经历齐鲁,资用将乏,磨镜自给。 《南蛮獠人俗》曰:诸婚姻以奴婢一人为娉,无奴婢,以铜镜当人婢。 《吴兴郡记》曰:临安县东石镜山,山东有石镜一,径二尺四寸,甚清亮。 山谦之《寻阳记》曰:庐山东面有一石,若镜悬崖,明净照见人形。 《海内士品》曰:徐孺子尝事江夏黄公。黄公薨,往会其葬。家贫尾自致,赍磨镜具自随,赁磨取资,然後得前。既至,祭而退。 荀悦《申鉴》曰:君子三鉴:鉴乎前,鉴乎下,鉴乎镜。前惟训,人惟明。商德之衰,不鉴於汤禹也;周秦之弊,不鉴於群下也;侧弁垢颜,不鉴於明镜也。 《古今注》曰:平帝始元三年,延陵西园神寝内御户座前大镜皆清液,如汗水出状。 《西京杂记》曰:高祖入咸阳宫,周行府库,有方镜九寸,表里明人。直来照之,影则侧见,以手掩心而来,即肠胃五藏历然无碍。人有病在内,则掩心而照之,即知病之所在。女子有邪心,则胆张目动。秦始皇帝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煞之。 又曰:宣帝被收,系郡邸狱,臂上犹带史良娣合彩婉转,绳系身毒宝镜一枚,大如八铢钱。旧传此镜照见妖魅,之者为天神所福。宣帝从危获济,及绍大位,每持此镜,感咽移辰。帝崩,镜不知所在。 《拾遗录》曰:周穆王时,渠国贡火济镜,广三尺六寸,暗中视物如昼,人向镜语,镜中则响应之也。 又曰:周穆王时,有如石之镜,此石色白如月,照面如雪,谓之月镜。 又曰:方丈山池泥百炼成金镜,色青,可照魑魅。 《洞冥记》曰:望蟾ト上有青金镜,广四尺。元光年中,国献此镜。照见魑魅,百鬼不能隐形。 《列仙传》曰:负局先生负石磨镜,局徇吴中,炫摩镜,得一钱,因磨之。 《神仙传》曰:河东孙博能引镜为刀,屈刀为镜。 《刘根别传》曰:思形状可以长生。以九寸明镜照面,熟视之,令自识己身形,常令不忘,久则身神不散,疾患不入。 《搜神记》曰:孙策既煞于吉,每独自,仿佛见吉在其左右。引明镜自照,见在镜中,因倍大叫,疮皆裂,须臾而死。 又《吴历》曰:策为许贡客所伤,引镜自照,曰:“面如此,当可复建功立事乎?”因椎几大叫,疮裂而卒。 《续搜神记》曰:文献(文献,王道谥。)曾令郭璞筮己一年中吉凶,璞曰:“当有小不吉利,可取广州二大罂盛水,置床帐二角,名曰镜耗以厌之。某时撤罂去水,如此其灾可消。至日忘之,寻失铜镜,不知所在,後撤去水,乃见所失镜在於罂中。罂口数寸,镜大尺馀。王公後令筮镜罂之意,璞曰:“撤罂违期,故至此妖。邪魅所为,无他故也。”使烧车辖以拟,镜立出。 又曰:林虑山下有一亭,人过宿者,或病或死。常云:“十许男女各杂衣,或白或黑,辄来为害。”有郅伯夷者过宿於此,独坐诵经,忽有十馀人来与伯夷并坐,因共蒲博。於是伯夷密以镜照之,乃是一群犬。因执烛而起,佯误以烛烧其衣,毛乃焦。伯妇怀刀投一人,中之遂死,成犬。馀悉走去。 《神异经》曰:昔有夫妻将别,破镜,人执半以为信。其妻与人通,其镜化鹊飞至夫前,其夫乃知之。後人因铸镜为鹊安背上,自此始也。 《幽明录》曰:宫亭湖边旁山门有石数枚,形圆若镜,明可以鉴人,谓之石镜。後有行人过,以火燎一枚至不复明,其人眼乃失明。 《地镜图》曰:欲知宝所在地,以大镜夜照,见影若光在镜中者,物在下也。 《□角要占》曰:厌盗贼法:三月以小形铜镜七枚埋於申地,秤七百斤土覆之。坎暑二尺五寸,广二尺五寸,筑令坚固。 孟达《与刘封书》曰:天地生初如镜。 陆机《与弟□书》曰:仁寿殿前有大方铜镜,高五尺馀,广三尺二寸,立着庭中。向之便写人,形体了了,亦怪也。 秦嘉《与妇徐淑书》曰:顷得此镜,既明且好,形观文藻,世所希有,意甚爱之,故以相与。明镜可以鉴形。淑答书曰:今君征未旋,镜将何施行?明镜鉴形,当待君至。 傅咸《镜赋》曰:从阴位於清商,彩秋金之刚精。醮祝融以致度,命欧冶而是营。日月之光烈,仪厥象乎曜灵。 镜台 《世说》曰:温峤为刘越石长史,北讨刘聪,得玉镜台。峤从姑刘氏有女美,峤有意自媒,数日乃下玉镜台,姑喜。既婚交礼,女曰:“我固疑是老奴,果如所卜也。” 《三国典略》曰:胡太后使沙门灵昭造粕宝镜台,合有三十六户。每室别有一妇人,手各执锁。才下一关,三十六关一时自闭。若抽此关,诸门皆启,妇人各出户前。 魏武《杂物疏》曰:镜台出魏宫中,有纯银参带镜台一,纯银七,贵人公主镜台四。 《晋东宫旧事》曰:皇太子纳妃,有玳瑁钿镂镜台一。 《宋起居注》曰:元嘉中,韦明为广州刺史,作铜镜台一具,御史中丞刘祯请以事,追免朗官。 谢诗曰:玲珑类丹槛,孤高似玄阙。对凤临清水,垂龙挂明月。照粉拂红妆,插花理□。玉颜徒自见,畏见君情歇。 古诗曰:珊瑚挂镜烂生光。 奁 《後汉书》曰:阴太后崩,明帝性孝爱,追慕无己,谒原陵。帝从席前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恸悲涕,令易脂泽装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视焉。 《拾遗记》曰:阴贵人食瓜美,帝使求之。时有敦煌献异瓜,云是空峒灵瓜。又常山献巨桃。及后崩,侍者见铜奁中有瓜桃之核,视之涕零也。 《列仙传》曰:朱崖令,死当还法内珠於关者死,其继母弃其系臂珠。其男年九岁,好之,置镜奁中,皆不知也。至海关,吏收得十枚,乃母子争死,吏遂弃而遗之。(事具《义门》。) 《语林》曰:范汪至能啖梅,人至一斛,奁□□啖,须臾尽也。 蔡邕《表》曰:赐镜奁等,前後重叠。父母於子,尾加此。 魏武《上杂物疏》曰:纯银藻豆奁,纯银括搂奁。 孙仲《寄妹临亡书》曰:镜与粉盆与郎,香奁与若。欲令其行身如明镜,纯如粉,誉如香。 合 《宋元嘉起居注》曰:广州刺史韦朗被弹事,有金镂合二枚,银缕合二枚。 《刘向别传》曰:向有《合赋》。 祖台之《志怪》曰:吴中有王大夫,行至曲阿回唐上,有一女子,便留住宿。解臂上金合,系其肘下,令暮更来,遂不至。更使寻求,都无女人。过猪栏边,见猪钾有合。 多罗 《纂文》曰:多罗,粉器。 《扶南传》曰:扶南国王以磋囵多虏哦喂王。 严器 魏武《淖上器诫令》曰:孤不好鲜饰,严具用新皮苇笥,以黄苇缘中。遇乱世,无苇笥,乃更作方竹严具,以皂苇衣之,鹿布裹,此孤平常之用者也。内中妇曾置严具,於时为之推坏。今方竹严具绿漆甚华好。 魏武《上杂物疏》曰:油漆幌邢器一,磋囵参带画方严器一。 《齐书》曰:宜都王铿镇姑熟於时,人发桓温女冢,得金巾箱,织金篾为严器,条以启闻郁林,敕以赐之。铿曰:“今取往物,後取今物,如此循环,尔岂可不熟念?”使长史蔡约自往修复,纤毫不犯。 《北史□后妃传》曰:旧仪,司饰三人掌簪珥花严。 《修复山陵故事》曰:梓宫用严器五具,马齿严器五具。 《汝南先贤传》曰:戴良嫁女,以笥为严器。 秦嘉妇《与嘉书》曰:今奉严器中物几具。 陆□《与兄机书》曰:按行视曹公器物,严器方六七寸,高四寸。 卷七百一十八 服用部二十 笄 《释名》曰:笄,系也,所以拘冠,使不坠也。 《三礼图》曰:笄,簪也。士以骨,大夫以象。《诗》曰: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副,后夫人之首饰,编发为之。珈,笄饰之最盛者。) 《白虎通》曰:男子幼娶必冠,女子幼嫁必笄。 《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 《国语》曰:司马期欲以妾为子,(内子,卿之嫡室。)访於左史倚相曰:“吾有妾,而愿欲笄之。”倚相止之。 又曰:范文子暮退於朝,武子曰:“何暮也?”对曰:“有秦客辞于朝,(瘦,隐也。)大夫莫之能对也。吾知茸苌。”(解其三事。)武子怒曰:‘大夫非不能也,让父兄也。尔童子而茸苴人於朝,吾不在,晋国亡无日矣。”击之以杖,折其委笄。 《春秋後语》曰:赵襄子之姊为代王夫人。襄子并代,煞王,平其地。其姊闻之,泣而呼天,磨笄自煞。代人怜之,名其地为磨笄山。 齐淳于髡《十酒说》曰:罗襦排门,翠笄窥牖。 钗 《释名》曰:钗,枝形也。因名之也。爵钗者,钗头施爵。 曹植《美女篇》曰:头插金爵钗。 《续汉书》曰:灵帝时,江夏黄氏母浴而化为鼋,入於深渊。其後,人时见出浴,簪一银钗,犹在其首。 又《与服志》曰:贵人助蚕服,毒瑁钗。 《江表传》曰:魏文帝遣使於吴,求玳瑁三点钗。群臣以为非礼,咸人不与。孙权敕付使者。 《晋记》云:王达妻卫氏太安中为鲜卑所掠,路由章武台,留书并钗钏访其家。 《晋令》曰:六品下得服金钗以蔽髻。 又曰:女奴不得服银钗。 《晋山陵故事》曰:后服有毒瑁钗三十只。 沈约《宋书》曰:秦王始三年,以皇后己下六宫金钗千枚班赐北征将士。 《列女传》曰:梁鸿妻孟光,荆钗布裙。 《洞冥记》曰:元鼎元年,起招灵ト,有神女留一玉钗与帝,帝以赐赵婕妤。至昭帝元凤中,宫人犹见此钗,共谋欲碎之。明旦视之匣,惟见白燕直升天去。故宫人作玉钗,因改名玉燕钗,言其吉祥。 《拾遗录》曰:汉献帝为李亻所败。帝伤指,伏后以绣绂拭血,刮玉钗以拂於创,应手则愈。 又曰:魏文帝纳美女薛灵芸,有献火珠龙鸾钗,帝曰:“珠翠尚不能胜,况龙鸾之重乎?” 又曰:魏明帝时,昆明国贡嗽金鸟,鸟常吐金屑如粟,用饰钗,谓之辟寒金。宫人相嘲曰:“不服辟寒金,那得帝王心。” 又曰:石季伦爱婢翔风,别玉声金色为倒龙之,莹金为凤冠之钗,言刻玉如倒龙之势,铸金象凤凰之状。结袖绕盈,舞於昼夜。使声声相接,谓之恒舞。欲有所招者,不呼姓名,悉听声,视钗色。玉轻声者居前,金色艳者居後,以为行次而进也。 《华阳国志》曰:涪阳大龟,其甲可卜,其缘可作钗,世号灵钗。 斐渊《广州记》曰:豪富女子以金银为大钗,执以叩铜鼓,号为铜鼓钗。 崔豹《古今注》曰:蟠龙钗,梁冀妇所制。 《异苑》曰:吴郡有徐君庙。东阳长山县吏李舀,义熙中遭事在都,妇过庙乞恩,拔银钗为愿。未至富阳,有白鱼跳妇前,剖腹,得所愿钗,夫事寻解。 《幽明录》曰:寻阳参军梦一妇人,前跪自称:“先葬近水,沦没。诚能见救,虽不能富贵,可令君薄免祸。”参军答曰:“何以为志?”妇人曰:“君见渚边上有鱼钗,即我也。”参军明旦觅,果见一毁坟,其上有钗。移置高燥处。却十馀日,参军行至东桥,牛奔直趣水,窜鏖,忽转正,得无恙也。 《录异传》曰:吴人费季客贾去家,与诸贾人语曰:“吾临行,就妇求金钗,妇与之,吾乃置户楣上,忘白妇说。”妻梦见季死,前金钗在户上,妻取,得发哀。一年,季却还。 《神仙占》曰:头上着钗,夜卧堕靴履中者,妇人与外夫煞之。 司马相如《美人赋》曰:玉钗挂臣冠;罗袖拂臣衣。 黄香《九宫赋》曰:剥骇鸡以为钗。(骇鸡,犀也。) 古歌辞曰: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 陈司马《美玉篇》曰:头戴金雀钗,腰翠琅。 崔瑗《三子钗铭》曰:元正上日,百福孔灵。魉如□,乃象众星。三珠横铳,摄奚赞灵。 魏陈思王《美女篇》曰:头戴合欢钗。 梁阳济《泄井得金钗诗》曰:昔日倡家女,摘华露井边。摘华还自比,插映还自怜。窥窥终不己,笑笑自成妍。宝钗於此落,从来非一年。翠羽成泥去,金色尚如先。此人今不在,此物今空传。 秦嘉《与妇淑书》曰:今致宝钗一双,价值千金,可以耀首。淑答曰:未奉光仪,则宝钗不设。 《灵怪》曰:吴兴妖童赠谢府君诗曰:“玉钗空中坠,金钿色己歇。独泣谢春风,良夜辜明月。” 镊(钗类) 《齐书》曰:文安皇后为皇太子妃,无宠。太子为宫人制新丽衣裳及首饰,而后床惟陈故古旧钗镊数枚。 又曰:周盘龙为右将军。建元元年,魏攻寿春,以盘龙为军主,假节助豫州刺史桓崇祖拒魏,大破之。上闻之喜,下诏美称,送金钗镊二十枚与其爱妾杜氏。 王仲宣《七释》曰:载明中之羽雀,杂华镊之威蕤。 孔炜《粕别》曰:长袖随腕而遗曜,紫镊承鬓而聘辉。 珥 《说文》曰:珥,也。,以玉充耳也。 《释名》曰:珥,也。悬耳旁,不欲使人妄听,自镇重也。此本出於蛮夷。蛮夷妇女轻浮好走,以此铛锤之也。今中国仿之也。 《风俗通》曰:耳珠曰。 《周书》曰:武王驰纣,商师大崩。帝辛登禀台,取天知玉珥及鹿玉衣身以自焚。鹿玉则销,天知珥在火中不销。 《诗》曰:玉之也,象之扌帝也。(,寒耳也。) 又曰:有匪君子,充耳莹。(莹,美玉。) 《传》曰:夏,齐侯将纳公(鲁昭公也。)命,无授鲁货。申丰从女贾以币锦二两,缚一如。(,充耳也;缚,卷也。)急卷使如充耳,易怀藏。 《史记》曰:淳于髡谓齐威王曰:“前有堕耳,後有遗簪,此可饮八斗。” 又曰:武帝谴责钩弋夫人,夫人脱簪珥叩头。 《魏书》曰:卞太后性约俭,不尚华丽,无文绣珠玉,器皆黑漆。太祖尝得孟数具,命后自选一具,后取其中者。太祖问其故,对曰:“取其上者为贪,取其下者为诈,故取其中者耳。” 《吴录》曰:袁博出游,其女茔得坏墟齐珥百枚,於是封上之,诏以赐博也。 《晋令》士卒百工,不得服真珠。 又《诸葛恪别传》曰:范慎嘲恪曰:“马虽大畜,禀气于天,今残其耳,岂不伤仁?”,恪答曰:“母之於女,天下至亲。穿珥附珠,何伤於仁?” 《战国策》曰:齐王夫人有七美珥。 《韩子》曰:齐威王夫人死,有十孺子。(所窥者凡十人。)薛公欲知所立人,为十玉珥而美其一,献於王,以付十孺子。明日视美珥所在,乃立之。 《西京杂记》曰:赵飞燕为皇后,其女弟上遗合浦圆珠珥。 《梦书》曰:珠珥为人子之所贵,梦得珠珥,得子也。 魏陈思王《洛神赋》曰:献江南之明。 刘祯《鲁都赋》曰:含丹吮素,巧笑妍祥。插曜日之笄,珥明月之。 繁钦《定情诗》曰: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王粲《七释》曰:扌冗照夜之明,焕煜以垂晖。 傅玄《七谋》曰:昆山之美玉,珥海南之明。 钏 《通俗文》曰:环臂谓之钏。 《东宫旧事》曰:皇太子纳妃,有金钏二双。 祖台之《志怪》曰:建安中,河间太守刘照夫人卒於府。後太守至,梦见一好妇人,就於室家。持一双金钅贯(古唤切。)与太守,不能名,妇人乃曰:“此钅委(竹志切。)钅贯。”钅委钅贯者,其状如纽珠,大如指,屈伸在人。太守得,置枕中。前太守迎丧,言有钅委钅贯。开棺视夫人臂,果无复有钅委钅贯焉。 《甄异记》曰:乐安章沉病死,未殡而苏。云被录到天曹,主者是其外兄,断理得免。见一女同时被录,乃说金钏二双,记沉以与主者,亦得还,遂共燕接。女云家在吴,姓徐,名秋英。沉後寻问,遂得之。女父母因以女妻沉。 高文惠《与妇书》曰:今致金钅贯一双。 《交州记》曰:波斯玉以金钏聘斯调王女也。 《唐书》曰:交河王麴崇裕兄昭,少好学。尝有鬻异事书於市者,其母将为买之,搜索家财,不足其价,惟箧中有金钏数枚。既而叹曰:“何爱此物,令吾子不有异闻乎!”促令货易此书。昭後历位司膳卿,颇以诗咏流誉。 繁钦《定情诗》曰:何以致契阔,绕臂金跳脱。 指环 《春秋繁露》曰:纣刑鬼侯之女,取其环。 《五经要义》曰:古者,后妃群妾礼御於君所。 《女史书》曰:授其环以进退之。有娠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进者,着于左手,阳也,以当就男,故着左手。右手,阴也,既御而复故,此女史之职。 《汉书仪》曰:宫人御幸,赐银环。 《後汉书》曰:孙程等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指钏环。 《晋书》曰:羊祜年五岁,令乳母取所弄金环,乳母曰:“汝先无此物。”祜乃於邻人李氏东墙桑树中探得之。李氏见,惊曰:“余亡儿所失物也。”乳母具言前事,李氏悲惋。时人异之。谓李氏之子,即羊祜之前身也。 又曰:傅畅年五岁,父友见而戏,解畅衣,取其金环与左右。畅不惜,以此赏之。後选入,侍讲东宫。 《宋书》曰:西南夷元嘉七年遣使献金刚指环。 《梁书》曰:武丁贵嫔。武帝镇樊城,尝登楼以望,见汉滨五彩如龙。下有女子,擘纟光,则贵嫔也。帝赠以金环,纳之,时年十四。 《後魏书》曰:咸阳王禧弟树,字秀和,位宗正卿。後奔梁,武帝尤器之。後复归魏。初辞梁,其爱姝玉儿以金指环与树,常着之,寄以还梁,表必还之意。朝廷知之,俄而赐死。 《拾遗录》曰:吴主潘夫人以火齐指环挂石榴枝上,因其处台,名曰环榴台。时有谏者云:“今吴蜀争雄,还刘之名将为妖乎!”权乃翻其名为榴还环台也。 《西京杂记》曰:戚姬以百炼金为区环,照见指,上骨恶之,以赐侍儿。 《益部耆旧传》曰:刘宠丧母,时危乱,坟墓发伤。宠乃矫母令:“家贫无财,惟有手上金环。卖造墓供送。免发掘。” 《西戎传》曰:大宛国人深目对厕,娶妇人,以金同心指环为聘。 《外国杂俗》曰:诸问妇许婚,下全同心指环,保同志不改。 《林道记》曰:林邑王献金指环於吴主。 《胡俗传》曰:始结婚姻,相然许,便下金同心指环。 《扶南传》曰:扶南有讼者,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後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入汤即焦。 《茅君传》曰:勾曲山上有神芝五种。求之法,当以三月登山,赍金环二双,启以奉誓,如此者三,以为盟也。必得芝草,投环於石间,忘顾念。 《集灵记》曰:王讠,琅邪人也。仕梁,为南康王记室。亡後数年,妻子困於衣食。岁暮,讠见形谓妇曰:“卿困乏衣食。”撇与之酒,别而去。讠曰:“我若得财物,当以相寄。”後月,小女探得金指环一只。 《甄异传》曰:沛郡秦拊,义熙中至曲阿村,日暮失路,远见火光,投之。屋有少女,因寄宿。晓临别,女以指环与拊,拊去。回顾,乃是冢焉。 卷七百一十九 服用部二十一 卷八百一十四 布帛部一 丝 《尚书□禹贡》曰:济、河惟兖州,厥贡漆、丝。海、岱惟青州,厥篚、丝。(,桑,丝中琴瑟弦。) 《周礼□天官下□典丝》曰:典丝,掌丝入,而辨其物,以其贾揭之。掌其藏与其出,以待兴功之时。颁丝于外内,皆以物受之。凡上之赐予,亦如之。 又《冬官□考工记》曰:荒氏,氵柬丝,以氵兑水沤其丝,七日,去地尺暴之。(故书“氵兑”作“湄”。郑司农云:湄水,温水也。玄谓:氵兑水,以灰所氵柬水也。沤,渐也。楚人曰沤,齐人曰氵委。)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氵柬。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蚕事既登,分茧称丝。 又《内则》曰:子能言,教男“惟”女“俞”,男ひ革,女ひ丝。”(ひ,小囊也,男用韦,女用缯,有饰缘也。) 又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又《少义》曰:国家靡币,则君子不履丝屦。(币,赋税亟也。) 《左传□隐公》曰:公问於众仲,曰:“卫州吁其济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丝见棼,益所以乱。) 《春秋考异邮》曰:四月,蚕饵丝。 《毛诗□鹊巢□羔羊》曰:羔羊之皮,素丝五纟它。羔羊之革,素丝五纟或。羔羊之缝,素丝五总。 又《鹊巢□何彼矣》曰:其钓惟何?惟丝伊缗。 又《邶□柏舟□绿衣》曰:绿兮丝兮,女所治兮。 又《□伯舟□干旄》曰: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丝纰之,良马四之。 又《淇澳□氓》曰: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又曰: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弁伊骐。 又《丝衣》曰:丝衣其纟不,(芳浮反,)载弁俅俅。(丝衣,祭服也。俅,音求。) 又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 谢承《後汉书》曰:丹阳方储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储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备,在所施用。”上嘉其才,以繁乱丝付储,使理。储拔佩刀三断之,对曰:“反经任势,临事宜然!” 袁宏《汉记》曰:《郭泰传》:童子魏照求入其房,供给洒扫。泰曰:“当精义讲书,何来相近?”照曰:“经师易获,人师难遭。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 《魏略》曰:文帝欲受禅,野蚕成丝。 《晋阳秋》曰:武帝时,有司奏以青丝为牛引,诏以青麻代之。 《晋书》曰:吕光窃号河右,中书监张资病,光博营救疗。有外国道人罗叉,云能差资病。光喜,给赐甚重。罗休知叉诳诈,告资曰:“叉不能为益,徒烦费耳!冥运虽隐,可以事试也。”乃以五色丝作绳结之,烧为灰末投水中。灰若出水还成绳者,病不可愈。须臾,灰聚浮出复为绳。叉疗,果无效。少日资亡。 《宋书》曰:诸葛阐上言:“夫岁时有利害之收,而蚕桑有经常之苦,机杼居不变之勤,而民用有奢俭之异。今南至有五丝命缕之服,仲夏北至,比肆连行,纠绳縻无用之工,玄黄侵衣章之费。饰彩虽贵,始无所入,尺绝寸分,终於捐弃,部一邑以推百城,其费博矣!谨率愚管,谓宜禁革。” 《後魏书》曰:幽州刺史张亮。初,有薛叔梦亮出於山上挂丝,觉而告亮,且占之曰:“山上丝,‘幽’字。君为幽州乎?”未期而受。 《管子》曰:齐桓公伐楚,济汝水,逾方城,使贡丝於周室。墨子见染丝者,叹曰:“染於苍则苍,染於黄则黄,五入则为五色。故染不可不慎!非独染丝,治国亦然。” 《淮南子》曰:蚕饵丝则商弦绝。(商,金声。春蚕吐丝,金死,故绝也。) 《山海经》曰:欧丝之野,有一女子,跪树而欧丝。(郭璞注曰:蚕类也。) 《吕氏春秋》曰:惠子曰:“使女工化为丝,不能治丝;大匠化为木,不能治木。” 《家语》曰:子张问入官,子曰:“修身返道。故夫女工必自择丝麻,良匠完材,贤君选左右。” 《论衡》曰:蚕含丝而商弦绝,桉子生而父气衰。新丝既登,故体者自坏耳。 桓谭《新论》曰:昔神农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叙。 《风俗通》曰:五月五日,色续命丝,俗说益人命。 《正部》曰:皎皎练丝,为蓝则青,得丹则赤,得蘖则黄,得泥则黑。 《士纬》曰:丝俱生於蚕,为缯则贱,为锦则贵。 《神仙传》曰:仙人用五色丝作续命幡,幡安五色。 《竹林七贤论》曰:鬲令袁毅,为政贪浊,赂遗朝廷,以营虚誉。遗山涛丝百斤,众人莫不受,涛不欲为异,乃受之,命内阁之梁上而不用也。後毅事露,验吏至涛所。涛於梁上下丝,已数年,尘埃黄黑,封印如初,以付吏。 《西京杂记》曰: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所推,上为贤良。国人邹长倩赠以素丝一衤遂,为书以遗之,曰:“五丝为蹑,倍蹑为升,倍升为纟或,倍纟或为记,倍记为纟,倍纟为衤遂。此自少之多,自微之著也。士之立功勋,效名节,亦复如之。勿以小善为不足修而不为也!” 《王子年拾遗记》曰:成王时,因祗国致女工一人,善织新轻素,以五色丝内口中,手引而结之,则成文锦。 《神仙传》曰:园客者,济阴人,貌美而良。邑人多欲以女妻之,客终不娶。常种五色香草,积数十年,服食其实。忽有五色蛾,集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华蚕焉。至蚕时,有一女自来,助客养蚕,亦以香草食之。蚕收得茧百二十枚,茧大如瓮。每一茧缲六七日,丝乃尽。缲讫,此女与园客俱去。 《梁四公记》曰:扶桑国使贡方物,有黄丝三百斤,即扶桑蚕所吐,桑灰汁所煮之丝也。帝有金炉,重五十斤,系六丝以悬炉,丝有馀力。 《楚辞》曰:茅丝兮同综,冠履兮共处。 宋玉《钓赋》曰:夫玄渊之钓也,以三寻之竿,八丝之纶。 荀卿《蚕赋》曰:食桑而吐丝,前乱而後治。 嵇康《琴赋》曰:弦以园客之丝,徽以锺山之玉。 枚乘《七发》曰:龙门之桐,高百尺而无枝。斩以为琴,野茧之丝以为弦。 《古乐府□歌诗》曰:罗敷善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绳,桂枝为笼钩。何用识夫婿?白马紫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 蔡邕《广连珠》曰:参丝之绞以弦琴,缓张则挠,急张则绝。 陆凯《奏事》曰:诸暨、永安出御丝。 素 《释名》曰:素,朴素也。已织则供用,不复加功饰也。 《史记》曰:苏代遗燕王书云:“齐紫败素,而贾十部。”(败素染以为紫也。) 《东观汉记》曰:郑据,建初五年辟司徒府,拜侍御史。上疏,诏书下官府,赐据素六十匹。 《汉书仪》曰:天地鬼神玺,皆以武都紫泥封,都布囊白素裹。 《汉官仪》曰:印绶盛以箧,箧以绿绨表白素裹。 《魏志》曰:学者资於人,犹蓝之染素。 《范子计然》曰:白素出三辅,匹八百。 《孟子》曰:陈相道许行之言。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後食乎?”曰:“然。”“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於耕也。” 《韩子》曰:齐桓公好衣紫,国人皆好服之,至五素不得一紫。(事具彩门。) 《盐铁论》曰:缟素不能自分於缁墨,贤圣不能自治於乱世。 班固《与弟书》云:今赍白素三百匹,欲以市月支焉。 宋玉《美人赋》曰:腰如束素。 徐干《团扇赋》曰:惟合欢之奇扇,肇伊、洛之纤素。 《古诗》曰:新人能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馀。以缣特比素,新人不如故。 班婕妤诗曰: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象明月。 扬雄《答刘歆书》曰: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笔,赍油素四尺,以问其异方语。归,即以铅次之於铅椠,(七念反。)三十七岁於今矣。 缯 《史记》曰:乌氏倮以缯遗戎王,戎王十倍报之。 《帝王世纪》曰:末喜好闻裂缯之声,桀为发缯裂之。 《汉书》曰:灌婴,睢阳贩缯者。 又曰:广川王去立昭信为后,幸姬陶望卿为修美人,主缯帛。昭信谮望卿曰:“与我无礼,衣服常鲜於我,尽取善缯丐诸宫人。” 《献帝纪》曰:是时新迁都,宫人多亡衣服。帝欲发御府缯以作之,李亻不欲,曰:“宫中有衣服,胡为复作耶?”诏卖厩马百馀匹,御府大司农出杂缯二万匹,与所卖厩马直,赐公卿已下及贫民不能自存者。李亻曰:“我邸阁储寺少。”乃悉载置其营。贾诩曰:“此上意,不可距也。”亻终不从。 又曰:李亻时合羌胡数千人,先以御物缯彩与之。 《晋书》曰:单道开,敦煌人,常衣粗褐。或赠以缯服,皆不着。 《宋书》曰:朱百阳居山阴,有时出山阴为妻买缯彩三五事。好饮酒,遇醉或失之。 《後周书》曰:梁主萧岿朝於邺,高祖与之宴,大悦,赐杂缯万段、良马数千匹。并赐齐後主妓妾,及常所乘五百里骏马以遗之。 缬 《西河记》曰:西河无蚕桑,妇女着碧缬裙,上加细布裳。且为戎狄性,着紫缬襦裤,以外国色锦为裤褶。 《後魏书》曰:封回为都官尚书、冀州大中正。荥阳郑云,谄事长秋卿刘腾,货紫缬四百匹,得为安州刺史。除书旦出,晚往诣回。坐未定,问安州兴生何事便,回曰:“卿荷国宠恩,位至方伯。虽不能拔园葵去织妇,宜思方略,以济百姓。如何见造问兴生乎?封回不为商贾,何以相示?”云惭失色。 彩 《尚书□禹贡》曰:徐州,厥篚玄纤缟,荆州,厥篚玄。(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纤在中,明物皆当细。) 《礼记□玉藻》曰:无君者不贰彩,非列彩不入公门。(列彩,正服。) 《史记》曰:通邑大都,采千匹,比千乘家。 《汉书》曰:孝文六年,遗单于赤绨、绿缯各四十匹。 《东观汉记》曰:光武起,拜朱和建义大将军,赐绛八百匹。 又曰:光武初起义,与诸李市弓弩、绛衣、赤帻。 谢承《後汉书》曰:陈重同舍郎有归宁者,误持邻舍郎绛去。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绛还之。去郎还,得绛,甚愧於重。 袁山松《後汉书》曰:刘盆子拜竟,复从刘仲卿居。仲卿为盆子制绛单衣。 张《汉记》曰:“朱俊少孤,母以贩缯彩为事。同郡周起负官债百万,县催责之。俊窃母帛为起解债。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女王茜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 《吴书》曰:陆逊破曹休,当还西陵,上赐逊缯彩、丹漆。 《梁书》曰:张讥幼丧母,有错彩经帕,母之遗制。及有所识,家人具以告之。每岁时,辄对帕哽噎,不能自已。 《唐书》曰:武德中,太宗平并州,悉复故地。上悦,置酒含章殿,宴群臣。极欢,遣入御府赐缯彩,皆尽重而出。 《韩子》曰: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五素不得一紫。公患之,管仲曰:“君勿衣紫也。谓左右曰:‘吾恶紫臭!’”公曰:“诺。”三日,境内莫有衣紫。 《风俗通》曰:夏至,着五彩辟兵,题彩曰游光,厉鬼知其名无温疾。五采,辟五兵也。按,取新断织系户,亦此类也。 《世语》曰:王经彦伟初为江夏太守,大将军曹爽附绛二十匹,令交市於吴。经不纳书,弃官归。 崔《四民月令》曰:八月清风戒寒,趣染彩也。 挚虞《决疑》曰:古者,男子皆衣彩,有故乃素服。秦汉以来,服色转变,今惟朝廷五服用彩。 裴玄《亲言》曰:五月五日,集五彩缯,谓之“辟兵”。不解,以问伏君,伏君曰:“青、赤、白、黑,为之四面,黄居中央,名曰:‘襞方’。缀之於复,以示妇人养蚕之工也。传声者误以为‘辟兵。’” 李陵《与苏武诗》曰:有鸟西南飞,熠炀似苍鹰。朝发天地隅,暮宿日南陵。欲寄一言书,托之笺彩缯。 张载《拟四愁诗》曰:佳人赠我筒中布,何以报之?流黄素。 蔡邕《女诫》曰:礼:女始行,服。,绛也,上正色也。红紫不以为亵服,缃绿不以为上,缯贵厚而色尚深,为其坚纽也。 母丘俭《报弟书》曰:令别致绛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染 《周礼□天官下》曰: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玄;秋染夏,冬献功。 又《地官下》曰:掌染草,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染草,茅、橐芦、豕首、紫之属。)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权量,以知轻重多少。时,染夏之时。) 又《冬官□考工记》曰:锺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炽之,(郑司农云:湛,渍也。丹秫,赤粟。玄谓:湛,读如渐车帷裳之渐。炽,炊也。羽,所以饰旌旌及王后之车。)淳而渍之。(淳,沃也。以炊下易沃其炽,蒸之以渍羽。渍犹染也。)三入为,五入为纟取,七入为缁。(染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纟取。今礼俗文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 《礼记□月令》曰:季夏,命有司染彩,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黑黄苍赤,莫不质良,无敢诈伪。以给郊庙祭祀之服,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级之度。(质,正也。良,善也。所用染者,当得其真彩正善。) 《尔雅》曰:一染谓之纟原,(取绢反。)再染谓之,三染谓之。青谓之葱,黑谓之黝。 《汉书□王莽传》曰:更始元年,拜置百官。莽闻之愈恐,欲外示自安,乃染其须发。 《吴录》曰:九真移风县有赤絮。胶人规土知蚁穴,垦发,以木枝插其中,则蚁缘而生漆。折漆以染絮,其色正赤。 《宋书》曰:陶季直五岁丧母,哀若成人。初,母未病,令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赎季直,抱之号恸,闻者莫不酸感。 《吕氏春秋》曰:素染於青,染於黄,五入而五色。尧、舜、三王,染於贤圣而治,桀、纣、幽、厉,染於凶佞而亡。 《博物志》曰:芜苏子染法:芜苏子一升,可染一匹,直以水浸之耳。 《释名》曰:缃,桑叶初生色也。 《广志》曰:乌丸与匈奴同俗,丈夫妇人为木帻,朱染之,如杆盆以沓头。 《神仙传》曰:昌容者,商王女也。修道於常山,食逢{艹累}根,二百馀年。能致紫草,卖于染家,得钱以与贫病者。 《环济要略》曰:正色有五,谓青、赤、黄、白、黑也。间色有五,谓绀、红、缥、紫、流黄也。 卷八百一十五 布帛部二 锦 《说文》曰:锦,襄邑织文也。 《释名》曰: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价如金。故制字“帛”与“金”也。 《礼记□王制》曰:锦文珠玉成器,不鬻於市。(不示民也奢与贪。成犹善也。) 《礼记□玉藻》曰:童子之节也缁布衣,锦缘,锦绅并纽,锦束发,皆朱锦。(童子,未冠之称。《冠礼》曰:将冠者彩衣也。) 又《玉藻》曰: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 又曰:居士锦带。(居士,道艺处士也。) 又《中庸》曰:《诗》云:“衣锦衣”,恶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言君子深远难知,小人浅近易知也。所以不知孔子,以其深远也。禅为。锦衣以美,而君子以禅表之,为其文章露,似小人也。) 《左传□闵公》曰:卫迁于曹,齐桓公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又《襄三》曰:晋侯先归,公享晋六卿于蒲圃。贿荀偃束锦加璧。 又《襄五》曰:左师见夫人之步马者,(步马,习马。)问之,对曰:“君夫人氏也。”左师曰:“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归,以告夫人,使馈之锦与马,先之以玉。 又《襄六》曰: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产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吾爱之。夫往而学焉,亦愈知治。”子产曰:“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吾子爱人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子之爱人,伤之而已。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而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多乎?”(言官、邑人重,多於美锦也。) 又《昭四》曰:晋合诸侯,次于卫地,叔鲋求货於卫,淫刍荛者。(淫,放也。欲使卫惠之而致货也。)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箧锦,(屠伯,卫大夫也。)曰:“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屋宇之下,喻近。)而敢有异志?刍荛者异於他日,敢请之。”叔向受羹反锦。(受羹,示不逆其意,且非货也。) 又《昭四》曰:平丘之会,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幕蒙之,使狄人守之。司铎射(鲁大夫也。)怀锦,奉壶饮冰,以匍匐焉。守者御之,乃与之锦而入。(匍匐,窃往敛季孙也。冰箭,箭盖,可以取饮者也。) 又《昭六》曰: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申丰从女贾,(丰、贾二人,皆季氏家臣也。)以币锦二两,(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缚一如。(,充耳。缚,卷也。急卷使如充耳,易怀藏。)适齐师,谓子犹之人高:(,子犹家臣。子犹,梁丘据。)“能货子犹,为高氏後,粟五千庾。”(言若能为我行货於子犹,当为谓;使得为高氏後,又当致粟五千庾。庾,十六斗,凡八千斛。)高以锦示子犹,子犹欲之。曰:“鲁人买之,百两一布。以道之不通,先入币财。”(言鲁人买此甚多,布陈之,以百两为数。)子犹受之。 又《哀上》曰:吴人藩卫侯之舍。(藩,篱。)子服景伯谓子贡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侯伯致礼,以礼宾也。地主,所会主人也。饩,生物。)以相辞也。(各以礼辞让。)今吴不行礼於卫,而藩其君舍以难之,(难若用也。)子盍见大宰?”乃请束锦以行。(以赂吴。) 《毛诗□淇澳□硕人》曰:硕人其颀,衣锦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 又《蟋蟀》曰:角枕粲兮,锦衾烂兮。 又《巷伯》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伤於谗,而作是诗也。萋兮斐兮,成是贝锦。(萋斐,文相错也。)彼谮人者,亦以太甚! 《论语》曰: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 《尔雅》曰:素锦绸杠。(以白地锦韬旗之竿。) 《尚书大传》曰:古之帝王者,必有命民,能敬长怜孤,取舍好让,举事力者,命於其君,然後得乘饰车、马,衣文锦。 《汉书》曰:项羽在关中,怀思东归,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 又曰:景帝三年,下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锦绣纂组害女工,宜禁之!” 又曰:贾人毋得衣锦。 谢承《後汉书》曰:朱宠仲威为太尉,家贫,食脱粟,卧布被。朝廷赐锦被粱肉,皆不敢当。 《汉官仪》曰:虎贲中郎将,古官,衣纱单衣,虎文锦裤。馀郎亦然。 《汉官典职》曰:尚书郎,直中官,供锦被。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女王绛地交龙锦五匹、绀地勾文锦三匹。倭献暴文杂锦二十匹。 《魏文帝诏》曰:前後每得蜀锦,殊不相比,适可讶,而鲜卑尚复不爱也。自吾所织如意虎头连璧锦,亦有金薄、蜀薄来至洛邑,皆下恶。是为下土之物,皆有虚名。 《典略》曰:孔子反卫,夫人南子使人谓之曰:“四方君子之来者,必见寡小君。”孔子不得已见之。夫人在锦帷中,孔子北面稽首。 《吴志》曰:将钦,字公弈,为右护军。孙权常入其内,母练帐缥被。权叹其在贵守约,敕御府为其母作锦被,改易帷帐。 又曰:甘宁住止常以缯锦维舟,去辄割弃以示奢。 又曰:诸葛融父兄质素,虽在军旅,身无采饰。而融锦文绣,独为奢侈。 环氏《吴纪》曰:蜀遣使献重锦千端。 《江表传》曰:陆逊攻刘备於夷陵,备舍船步走,烧皮铠以断道,使兵以锦挽车,走入白帝。 《蜀志》曰:先主入益州,赐诸葛亮、法正、张飞、关羽锦各千匹。 王隐《晋书》曰:袁甫,字公曹,称所知於领军何勖,勖曰:“君称其好人,则多所宜,何以为欲使宰民,不可为台阁职乎?”甫曰:“人各有能有不能,此人虽好,好莫过锦,锦不可以为焰!” 王隐《晋书》曰:窦妻苏氏善属文。符坚时,滔为秦州刺史,被徙流沙。苏氏思之,织锦为回文诗以寄滔。循环宛转以读之,词甚凄切。 《晋书》曰:石季龙僭立,迁都于邺,倾心事佛图澄,有重於勒。下书,衣澄以绫锦,乘以雕辇。 《南史》曰:宋元凶劭将作难,赐袁淑等裤褶。又就主衣取锦,裁三尺为一段,又中裂之,分萧斌与淑及左右,使以缚裤褶。 《齐书》曰:江淹为宣城太守,时罢归,始泊禅灵寺渚。夜梦一人,自称张景阳,谓曰:“前以一匹锦相寄,今可见还。”淹探怀中,得数尺与之。此人大恚,曰:“那得割截都尽!”顾见丘迟,谓曰:“馀尺既无用,以遗君。”自尔,淹文章踬矣。 《赵书》曰:前石死,调大臣子弟六十人为挽郎,引锦一匹。 《後魏书》曰:甄琛为定州刺史,既至乡,衣锦昼游,政体严细,甚无声誉。 又曰:孝武至彭城,宋江夏王义恭献蜡烛十挺,武陵王骏献锦一匹。 《北史》曰:齐毕义云家有十馀机织锦,并造金服器物。 《後周书》曰:太祖曾在同州与郡公宴集,出锦及杂绫绢娄段,命诸将樗蒲取之。 《唐书》曰:王方庆,天后初为广州都督,境内清肃。手制褒之,曰:“朕以卿历职有称,故授此官。既美化远闻,实副朝寄。今赐卿杂彩六十段,并瑞锦等物,以彰善政也。” 又曰:大历初,代宗诏许宰臣元载、王缙及左仆射裴冕、户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京兆尹黎干,各出钱三十万,宴郭子仪于子仪私第,内侍鱼朝恩参其会焉。朝恩出锦三十匹、罗五十匹、绫一百匹,为子仪缠头之费。极欢而罢。旧俗,赏歌舞人以锦彩,置之头上,谓之缠头。宴飨加惠,借以为词。 又曰:大历中,代宗敕曰:“《王制》:‘命市纳贾,以观人之好恶。布帛精粗不中度,广狭不中量,不鬻於市。’汉诏亦云:‘纂组文绣害女工也。’朕思以恭俭克己,敦朴化人,每尚素玄之服,庶齐金土之价。而风俗不一,逾侈相高,浸弊於时,其来自久,耗缣缯之本,资锦绮之奢,异彩奇文,恣其夸竞。今师旅未戢,黎元不康,岂使淫巧之功,更亏恒制?在外所织造大张锦、软锦、瑞锦、透背,及大纟间锦、竭凿六硬已上锦,独窠文纱四尺幅,及独窠吴绫、独窠司马绫等,并宜禁断。其长行高丽白锦、杂色锦,及常行小文字绫锦、花文所织盘龙、对凤、麒麟、师子、天马、辟邪、孔鹊、仙鹤、芝草、万字、双胜,及诸织差样文字等,亦宜禁断。” 又曰:张万福为和州刺史。贼许果至楚州大掠,节度使韦元甫命万福追讨。未至淮阴,果为其将康自劝近逐。自劝拥兵继掠,循淮南东,万福倍道追而杀之。代宗发诏以劳之,赐衣一袭、宫锦十双。 又曰:太和中,赐修指南车、记里鼓人,故金忠义男公亮绯衣、牙笏锦三十匹。 《范子计然》曰:锦大丈出陈留。 《列子》曰:范氏之藏火,子华曰:“若能入火取得锦者,从所多少。”商丘开入火往还而身不烧。 《尸子》曰:夫茧舍而弗治,则腐而弃;使工女缲之,以为美锦,人君朝而服之。 《子思子》曰:管仲馈锦也,虽恶而登朝;子产练紫也,虽美而不尊。(《孔子家语》) 《淮南子》曰:管仲文锦也,虽丑登庙;子产练帛也,美而不尊。(管虽不及圣,犹文锦也。子产先恩後去,如练帛,虽温,不堪为宗庙服。) 《抱朴子》曰:籍孺董邓,犹锦纨之裹尘埃。 又曰:寸锦足以知巧,刺鼠足以知勇。 又曰:寸裂之锦黻,未若坚完之韦布。 又曰:小文虽巧,犹寸锦细碎之珍。 《太公六韬》曰:夏桀、殷纣之时,妇人锦绣文绮之坐席,衣以绫纨尝三百人。 《穆天子传》曰:吉日甲子,天子乃执白圭玄璧,以见西王母,好献锦组百纯。(郭璞注曰:纯,匹,锦名也。组,绫属,音祖也。)西王母再拜受之。 又曰:盛姬之丧,天子使襞人赠用文锦。 《汉武内传》曰:帝见西王母巾器中有一卷小黄书,盛以紫锦之囊。帝问:“此书是仙方耶?不审其目,可得瞻盼不?”王母出以示之:“此五岳之真形图也,文秘禁,岂汝秽质所宜佩?”王母即命女宋灵宾更取一图,以与武帝。灵宾探怀中得一卷,盛以云锦之囊。王母起立,手以付帝。 《说苑》曰:魏文侯与田子方语,有两童子衣锦而侍於君前。田子曰:“此君之宠子乎?”文侯曰:“非也。此其父死於战,此其幼孤也,寡人收之。” 《潜夫论》曰:夫攻玉以石,治金以盐,濯锦以鱼,浣布以灰,物故有丑治好者矣。 郭子横《洞冥记》曰:元鼎元年,起招仙灵阁於甘泉宫西。编翠羽麟毫为廉,有走龙锦,有翻鸿锦。 《西京杂记》曰:武帝时,得贰师天马,以玫瑰石为鞍辔,镂以金银,以绿地五色锦为蔽泥。 《王子年拾遗记》曰:员矫之山名环丘,东有云石,广五百里。有蚕,长七寸,黑色,有角、鳞。以霜雪覆之,然後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不濡。其质轻暖柔滑。 又曰:周成王时,因祗国致工女一人,善织,以五色丝内口中,手引而结之,便成文锦。其国人来献,有云昆锦文,如云霞,有楼堞;有离珠锦文,似贯佩珠也;有篆隶锦文,似大篆字;有列明锦文,罗灯烛七幅,皆广三尺。 又曰:周灵王起昆昭之台,以享群臣。张鸾章锦文,如鸾翔。 又曰:吴赵逵之妹善书画,巧妙无双。能於指间,以彩丝为云龙虬凤之锦,大则盈尺,小则方寸。 《神仙传》曰:淮南王为八公张锦绮之帐,燔百和之香。 又曰:左慈,字元放,庐江人,少有神道。尝在魏武帝坐,帝曰:“恨无蜀中生姜耳。”放曰:“亦可得也。”因曰:“吾前遣人到蜀买锦,可过敕使者,增市二端。”须臾,即得姜还,并获使报。 《华阳国志》曰:阎宪,字孟度,成都人,名知人。为绵竹令,以礼让化民,莫敢犯者。有民杜成夜行,得遗贿一囊,中有锦二十匹,求其主还之,曰:“县有明君,何敢负也!” 《陈留风俗传》曰:襄邑县,南有涣水,北有睢水。传曰:睢、涣之间文章,故有黼、黻、藻、锦、日、月、华、虫,以奉天子宗庙御服焉。 《异物志》曰:锦鸟,文章如丹地锦,而藻缋互交。俗人见其似锦,因谓之锦鸟。 《邺中记》曰:石虎冬月施熟锦流苏斗帐,四角安纯金龙头,衔五色流苏。或用黄地博山文锦,或用紫绨及小明光锦。 又曰:织锦署在中尚方:大登高、小登高、大明光、小明光、大博山、小博、山、大茱萸、小茱萸、大交龙、小交龙、葡萄文锦、班文锦、凤皇锦、朱雀锦、韬文锦、桃核文锦。 《丹阳记》曰:斗场锦署平,关右迁其百工也。江东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於蜀,而吴亦资西道。 《语林》曰:陈元方遭父丧,骨立。其母悯之,以锦被蒙其上。郭林宗往吊,见而责之,宾客绝百许日。 《世说》曰:石崇,锦步障四十里。 左思《蜀都赋》曰:贝锦斐成,濯色江波。 《古诗》曰:锦衾遗洛浦,同袍与我违。 《夏侯孝若集□羊太常辛夫人传》曰:夫人字宪英,卫尉肃侯毗之女。不好华丽。上夫人子帔,缘以锦,不肯服。从外孙胡毋杨上夫人锦被,夫人反卧之。 《诸葛亮集》曰:今民贫国虚,决敌之资,惟仰锦耳。 《张温表》曰:刘禅送臣温孰锦五端。 魏武《与杨彪书》曰:今赠足下锦裘二领。 绣 《尚书□益稷》曰:矛欲观古人之象:藻、火、粉、米、黼、黻、、绣。 《尚书大传》曰:未命为士,得衣绣。 《毛诗□终南》曰:君子至止,黼衣绣裳。 又《杨之水》曰:素衣朱绣,从子于鹄。(鹄,曲沃邑也。鹄音沃。) 又《九》曰:《九》,美周公也。我遘之子,衮衣绣裳。 《周礼□秋官下□小行人》曰:合六币,琮以锦,琥以绣。 又《冬官上□画缋》曰:五采备谓之绣。 《礼记□月令》曰:仲秋之月,命有司文绣有恒,必循其故。 《左传□闵公》曰:狄伐卫,公与石祁子、宁庄子矢,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於二子。” 《春秋潜潭巴》曰:天子文绣布,地必动,绝无嗣。 《释名》曰:绣,修也,文修然也。 《史记》曰:范睢说昭王曰:秦、韩之地形,相错如绣。 又曰:文帝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帷不得文绣,以示敦朴。 又曰:楚庄王有爱马,衣以文绣。 《汉书》曰:广川王去后昭信,谮姬荣爱:“视瞻意态不善,疑有私。”时爱为王刺方领绣,(晋灼注曰:今妇人直领为方领,上刺作黼黻文也。)去取烧之。 又曰:齐织作绣。宣帝时,呼韩邪单于来,赐帛绣绮八千匹。 又曰:武帝祠太一,祝宰衣紫及绣。 又曰:江充使匈奴,拜直指绣衣御史,使督三辅。 又曰:暴胜之为直指使者,衣绣持斧,逐辅盗贼,威震州郡。 又曰:宾刺文绣。 又曰: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又曰:霍光薨,赠絮绣被百领。 又《百官表》曰:侍御史有绣衣直指,武帝所制。 《东观汉记》曰:更始遂共谋诛伯升,乃大会诸将,以成其计。更始取伯升宝剑,视之。绣衣御史申屠建,随献玉。更始竟不能发。 又曰:李忠独不掠财物,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取大骊马及绣被以赐忠。 《魏志》曰:张既为尚书,出为雍州刺史。太祖谓既曰:“还君本州,可谓衣绣昼行矣。” 《魏略》曰:大秦国有金缕绣色绫,其国利得中国丝素,解以为胡绫。 《晋中兴书》曰:中宗所幸郑夫人衣无文绣。 《後魏书》曰:王宪为并州刺史,还京师。以宪年老,特赐锦绣布帛、珍羞礼膳。 《管子》曰:桀女乐三万人,无不服文绣衣裳也。 《墨子》曰:古之人未知为衣服,衣皮带茭;今则厚敛,百姓以锦绣文彩靡曼衣。 《范子计然》曰:能绣细文,出齐,上价匹二万,中万,下五千也。 《孙卿子》曰:天子尊重无上矣,衣被则五彩杂,间色,重文绣。 《庄子》曰:楚聘庄子,庄子曰:“子不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入於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 《淮南子》曰:绣为被则宜,为冠则议。 《国语》曰:齐桓公曰:“昔吾先君襄公,陈妾数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绣。” 《帝王世纪》曰:纣不服短褐处於茅屋之下,必将衣绣游於九重之台。 贾谊曰:绣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贾,嘉会召客,以被墙屋。 《说苑》曰:晋平公使叔向聘吴,吴人饰舟以送之,左百人,右百人,有绣衣而豹裘者,有锦衣而狐裘者。归以告平公,平公曰:“吴其亡乎!” 又曰:鄂君乘青翰之舟,张翠盖。越人拥楫而歌曰:“心悦君兮,君不知。”於是鄂君举绣被而覆之。 杨子《法言》曰:今之学也,非独为华藻,又从而绣其ひ。(喻今学繁多也。) 《盐铁论》曰:古庶人老耄而後衣丝,其馀则麻能而已,故命曰:“布衣”;今富者绮绣国纨,素绨冰锦。 《论衡》曰:齐郡能刺绣,恒女无不能者。襄邑织锦,恒妇无不巧者。目见而手狎也。 又曰: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网缕之工不能织锦。儒生能为文吏,文吏不能为儒生也。文吏一旦在位,则鲜冠利剑;一岁典职,则田宅并集。 又曰:绣之未刺,锦之未织,丝帛何以异哉?反其加五采之功,施针缕之饰,则文章焕耀。学士有文章,其犹丝帛布色之功。 桓谭《新论》曰:阳城子张名衡,蜀郡人王翁与吾,俱为讲乐祭酒。及寝疾,预买棺椁,多下锦绣,立被发冢。 焦赣《易林□离之大过》曰:被绣夜行,不见文章。安坐玉堂,乃无咎殃。 《洞冥记》曰:甘泉有霞光绣、藻龙绣、连烟绣。 《王子年拾遗记》曰:孔子生之夕,有麟吐玉书於阙里,人家乃以绣绂系麟角而去。 又曰:吴主孙权常叹魏、蜀未夷,军旅之隙,思得善画者,使图作山川地形军阵之象。赵夫人曰:“丹素之色易歇灭,不可为久宝,妾能刺绣。”作列国图於方帛上,写五岳河海城邑行阵之形,进於吴王,时人谓之针绝。 《吴越春秋》曰:吴王死,辞曰:“不忍见伍子胥!吾死,必结璧连组,以幕吾目。恐其不蔽,即复重罗绣三忄奄以为奄。明生不昭我身,死不见我形,吾何言哉!” 《物理论》曰:世传有夫死而妇许以不嫁者,誓以绣衣衤遂以衣尸,纳诸棺焉。後三年,妇出适,迎有日矣。有行道人,夜求人家宿。向晨,主人语之妇约之辞,寄所誓之衣,曰:“子到若干里当逢之,还此衣焉。”或者出门,到所言处,果见迎车,具以事告,还其绣衣。妇遂自经而死。 又曰:夫论事比类,不得其体,虽饰以华辞,文以美言,无异锦绣衣掘株,管弦乐土梗,非其趋也。 《世说》曰:曹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赐死。 《戒经□六禽变》曰:寅为衣裳文绣。 《梦书》曰:锦绣为忧事。有文章,梦得锦绣,忧县官也。 班固诗曰:长安何纷纷,诏葬霍将军。刺绣被百领,县官给衣衾。 张衡《四愁诗》曰: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 班固《与窦将军笺》曰:固於张掖县受赐虎头绣ひ囊一双。 慕容晁《与顾和书》曰:今致绣靴一量。 卷八百一十六 布帛部三 罗 《释名》曰:罗,文罗疏也。纟丽,筛也,粗可以筛物也。 《魏文帝诏》曰:江东为葛,宁比罗纨绮? 《魏志》曰:自公侯已下,大夫以上,皆服绫、锦、罗、绮、金缕之物。自是以下,杂彩之服,通于贱人也。 《晋书》曰:谢玄好带紫罗香囊,叔父安恶之,不欲伤其意,因赌而焚之,遂绝。 《晋令》曰:第一品已下,不得服罗绡。 《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绛真文罗一、幅帔一,绛杯文绣罗一、幅帔一,绛真衣罗裤一。 《王孙子》曰:随珠曜日,罗衣从风。 《燕丹子》曰:荆轲左手把秦王袖,右手椹其胸,秦王曰:“愿听琴声而死。”召姬人鼓琴声,曰:“罗单衣,可制而绝。” 《淮南子》曰:齐俗有繁绣罗纨。 《汉武内传》曰:帝以七月七日,扫除宫掖之内,设大床於殿上,以紫罗荐地,燔百和香,燃九微灯,以待西王母。 《西京杂记》曰:赵飞燕为皇后,女弟在昭阳殿,遗书曰:“今日嘉辰,贵懋膺洪册,上衤遂三十条,以陈踊跃。金花紫罗面衣,织成襦,罗帷、罗幌、罗帐、罗帱。” 《黄庭经》曰:黄庭为不死之道,受者先斋九日,然後受之。结盟立誓,期以勿渫。古者盟以玄云之锦九十尺,金简凤文罗四十尺。 《徐延年别传》曰:道士姓徐,名延年,仙人以新黄罗衣衣之。 《王子年拾遗记》曰:周成王五年,因祗国献女工一人,善於工巧,体貌轻洁,被纤罗新绣之衣。 又曰:吴主孙权居昭阳宫。赵夫人乃织罗,累月而成。裁之为幔,内外视之,飘飘如烟气轻动,而房内自凉。 《异苑》曰:张仲舒为司空。广陵城北,元嘉年七月中,辄见门侧有赤气赫然。後空中忽雨绛罗於其庭内,广七八分,长五六寸,皆以笺纸继之,广长亦与罗等,纷纷甚。张恶而焚之。犹有数片,府州多相传示。张经宿暴疾而死。 《世说》曰:武帝常降王武子,供馔悉用琉璃器。婢子百馀人,皆绫罗裤,以手擎饮食。 宋玉《风赋》曰:跻于罗帷,经于洞房。 司马相如《美人赋》曰:女以玉钗挂臣冠,罗袖拂臣衣。 张衡《南都赋》曰:罗袜慑忄而容与。 《古诗》曰: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帷。 《古歌诗》曰:大妇织绮罗,中妇织流黄。小妇无所作,挟瑟上高堂。 阮籍诗曰:西方有佳人,皎皎如日光。被服纤罗衣,左右佩双。 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