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雨丛谈》服饰相关原文提取
来源:用户上传听雨丛谈.txt(360,447字节,3,239行) 作者:清·福格(满洲镶黄旗人) 提取时间:2026-04-19 说明:清代掌故笔记,涉及八旗制度、官制、礼仪、服饰等,服饰内容散布于各卷
一、花翎制度(最详细的清代花翎记录)
卷一·花翎
本朝最重花翎,如古之珥貂也。其例应随秩戴翎者,宗室中贝勒、贝子三眼花翎,镇国公双眼花翎,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单眼花翎。亲郡王爵秩虽崇,非蒙特赐,转不能戴。
《明舆服志》载,公侯伯朝服,皆加笼巾貂蝉,插雉尾(公玉蝉,侯金蝉,伯玳瑁蝉)。又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缀以靛染天鹅翎,以为贵饰。贵者飘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书王琼得赐一英,冠以下教场,自谓殊遇。似与今三眼、双眼、单眼花翎之制相同,惟雉尾、鹅翎,不及本朝之孔翠壮观多矣。
花翎捐例
按从前无捐花翎之例,广东洋商伍崇曜、潘仕成捐输十数万金,无可加奖,始蒙赏戴花翎,一时荣之。自海疆军兴以来,乃有捐翎之例,花翎实银一万两,蓝翎五千两。
戴翎资格(详细列表)
品官之例有翎者,内廷王、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直省将军、内大臣……前锋护军健锐精捷各营之统领、参领、副参领……皆准戴花翎。各项蓝翎侍卫、六品苑丞、满洲整仪尉……皆准戴蓝翎。
二、红绒结顶(帽顶制度)
卷一·红绒结顶
御用常冠、皇子常冠皆用红绒结顶(俗谓算盘结)。国初未定常冠顶戴之制,时品官及士族子弟,皆用红绒不结顶(俗谓菊花顶)。旧制曰尖缨冠,其制如江南杨梅半颗。
三、四开衩袍(袍服制度)
卷一·四衤契袍
满汉士庶常袍,皆前后两开衤契,便于乘骑也。御用袍、宗室袍,俱用四开衤契,前后衤契开二尺余,左右则一尺有余。若缺襟袍惟御用四开衤契,宗室亦用两衤契。
按明季庶人非骑马,不准穿对襟褂,以其便于乘骑云云。然则前后开衤契之袍,胜国固已行之,且非仕宦不准滥用矣。
四、黄马褂(最高荣誉服饰)
卷一·黄马褂
巡行扈从大臣,如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什长,皆例准穿黄马褂,用明黄色。正黄旗官员、兵丁之马褂,用金黄色。勋臣军功有赏给黄马褂、赏穿黄马褂之分,赏给只所赐一件,赏穿则可按时自做服用,亦明黄色。
五、皮裘等级制度
卷一·皮裘
经传所记,古人衣裘,皆毳外革内,后世毳内之制,未考始于何时。本朝惟外褂之毳向外,若袍袄皆向内也。亲王郡王而外,不准服用黑狐。文职一二三品,许服毳外貂镶朝衣,武职三品弗及也。文四品、武三品,准服貂鼠、猞猁狲。五品至七品笔帖式、护军校,准用貂皮领袖帽沿。八九品官不许穿貂鼠、猞猁狲、白豹、天马、银鼠。若侍卫、翰詹科道、军机章京,无论品级,均照三品服色。
玄狐褡护
玄狐褡衤贵重,虽亲郡王亦须赏赉方许服用,继爵者于承袭后具疏恭缴,有仍赏还者,方准留于私第。
貂帽貂褂之赐
康熙三十二年,云督范承勋在口外迎銮,蒙赐貂帽、貂褂、狐腋袍,并命次日服之来谢。
六、帽顶品级(宝石等级制度)
卷一·帽顶
帽顶之制,始于崇德元年二月。其时惟固山额真、各部承政用宝石嵌金顶,其余品官皆金顶。
平时帽顶,至雍正五年始创,初制一二三品皆用珊瑚,四品用青金石,五六品均用水晶,七品以下俱用金顶,生监用银顶。雍正八年始定今制。
诸王、贝勒之朝冠,用红宝石,一品大臣亦用红宝石,其分别处在一用长圆如苞,一用六楞。
七、朝珠制度
卷一·朝珠
素珠之制,以杂宝及诸香穿缀。惟东珠、珍珠者,上用而外,余皆禁之。诸王用珊瑚朝珠,珍珠记念。一品大臣许用珊瑚朝珠,五色记念。文职五品、武职四品以上,许用杂宝诸香朝珠,珊瑚宝石记念。
乾隆二年,特准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一体悬带素珠。
八、绿压缝靴
卷一·绿压缝靴
御用尖靴,皆绿皮压缝(其柔细如绸)。方靴用天青缎为之,以别于众也。亲郡王亦准用绿压缝靴,惟靴帮两旁少立柱耳,方靴仍用元青缎。
九、执事乐人服色
卷一·执事乐人服色
朝会:丹陛执戟、执弓矢人,穿天青缎织金寿字袍,束绿带,冬日豺皮沿朝帽,夏日用无顶朝帽;丹陛乐人,大红缎宽袖袍,鹦鹉补,束绿绸带,冬用豺冠,安顶戴处立插染黄雕翎一枝,夏日纬帽亦同。
十、羽缨冠
卷一·羽缨冠
羽缨耐风雨,夏日行装用之,无职庶人不准戴纬帽者亦用之。其缨以犀牛毛用茜草染成,佳者鲜泽柔细,望之如绒,一缨可值白金二十两。
十一、钿子(满族妇女头饰)
卷一·钿子
八旗妇人彩服,有钿子之制,制同凤冠,以铁丝或滕为骨,以皂纱或线网冒之。前如凤冠,施七翟,周以珠旒,长及于眉。后如覆箕,上穹下广,垂及于肩,施五翟,各衔垂珠一排。
此与古妇人冠子之制相似也。《宋史·舆服志》云:皇祐元年,禁妇人冠高毋得逾四寸,广毋得逾尺。是钿子之制,实唐宋花钗冠子之遗制也。
十二、军机坎(清代创新服饰)
卷五·军机坎
军机坎,制如马褂而右襟,袖与肘齐,便于作字也。道光初年,创自军机处。因军机入直,最早最晏,衬于长褂之内,寒易著,暑易解,故又曰褂衬,又曰半袖。以杂色缎帛皆可为之,不必定如马褂之用青色也。数十年来,士农工商皆效其制,以为燕服,镶缘愈华,益失其义。
十三、裹足考辨(重要历史文献)
卷五·裹足
妇人缠足,不知伊始。沈约《宋书》云,昔初作履者,妇人员头,男子方头。晋太康初,妇人皆履方头。李太白诗云:"一双金屐齿,两足白如霜。"
今举中夏之大,莫不趋之若狂,惟八旗女子,例不缠足。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东西粤、吴、皖、云、贵各省,乡中女子多不缠足。外此各省女子无不缠足,山、陕、甘肃此风最盛。
(引用大量古籍论证缠足始于舞女,非古制) 南唐裹足,亦仅闻窅娘,《道山新闻》言之最详。……《辍耕录》云,元丰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
十四、禁止服饰之辩论
卷五·禁止服饰
禁止服色,辨其等威可耳,若使富人悉服布素,必致令有不行。令既不行,又难治以峻法,枉事更张,毫无利益。
雍正三年八月,谕曰:"……且照此禁令,各按等秩将缎匹及貂鼠、猞猁狲等细裘悉行禁止,如许物件,俱不准服用,转令大臣官员得以贱价购而服之,是乃富室获其利也。兵丁等概令更换,则布匹等物,一时价值交腾,反致贫乏兵丁,难以为生,有何益哉!"
十五、脱舄制度
卷五·脱舄
本朝无脱舄之制,是以京师人靴底最洁,俾趺坐而不致污染衣簟。……历朝南郊之礼,皇帝在南阶脱屦,升堂入庙脱舄,升殿亦脱舄。
十六、大驾卤簿服饰
卷一·大驾卤簿
凡职事官员咸采服,亲军、护军服石青缎绣金寿字袍,旗尉、民尉服大红缯绣葵花袍。
十七、喇嘛服色
卷五·喇嘛服色
今之黄教只准服黄色,红教只准服红紫黄三色,其他杂色皆弗准用。暖帽黄胎,安红结,不缀缨,袍无前后开衤契,此皆别于士人者也。
十八、插戴(婚俗首饰)
卷五·插戴
八旗婚姻之礼,于订婚后,迎娶先,诹吉行插戴礼。至日,预扶新人端坐于榻,夫家尊属若姑嫜、诸母、诸嫂辈往之女家,以首饰、珠玉亲手簪之。
十九、赐冠服之荣
卷一·赐冠服
上赐大臣御用冠服,私家尊藏,不能服用。乾隆四十一年,先文肃七十寿辰,蒙御用冠服之赐,并未敢衣而入谢。
谨按《富文恭列传》,雍正四年,奉旨将御用暖帽、补褂、素珠赐伊穿带,并赐缎疋、银两、被鞍、黄扯手马、双眼花翎,章服之荣,莫此为盛。
二十、碧砑玺(宝石)
卷五·碧砑玺
碧砑玺又名碧鸦玺,皆西域方言。质似水晶而腴,其价加乎水晶百倍,佳者重一两可值银二百两。有红、黄、紫三种。红者色如桃花,透明可见掌纹。
今时宝玉中,又有祖母绿一种,亦碧鸦玺之类,透绿似玻璃,其价十倍于碧鸦玺。
二十一、伞扇制度
卷十二·伞扇制度
亲王,红罗五龙曲柄盖一,红罗绣四季花伞二,红罗销金瑞草伞二,红罗绣四季花扇二,青罗绣孔雀扇二。
京官一品至四品皆杏黄伞一,青扇二,饰圆金四块(一品四块,递减至四品,用洒金)。
外官自一品至四品均用杏黄伞、青扇各一,不加绣饰。五品以下蓝伞、青扇。
二十二、羔裘考辨
卷五·羔裘
羔裘为诸侯视朝之服,又不以为吊服,其贵重可知矣。……按大祀用太牢,祭天则用犊,取其元气未剖。以此类推,羔裘用以朝祭,必是狐貉之雏,决非羊皮也。
二十三、转毡(婚俗)
卷五·转毡
京师娶新妇,落轿后,以红毡藉地,弗令新人履尘。按白乐天《春深嫁女家》诗云:"青衣传毡褥,锦绣一条斜。"是唐人已有此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