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新定服式》服饰制度提取与整理
【说明】
《熙宁新定服式》原文见于《宋会要辑稿》,殆知阁收录该书但为933万字巨帙,未独立检索到该篇目。以下据《宋史·舆服志》卷153辑录全部熙宁、元丰服制改革相关原文,内容完整。
【核心制度:元丰品色改革】
唐→宋初:三品紫、五品朱、七品绿、九品青(四色制)
元丰元年:去青不用。四品紫、六品绯、九品绿(三色制)
意义:这是中国品色制度史上的重大转折——从唐至宋初的四色制改为三色制,紫色准入门槛降低一品,绯色降低一品。此后南宋、金、元、明均沿用此三色制。
【原文辑录】
公服
公服。凡朝服谓之具服,公服从省,今谓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领大袖,下施横襕,束以革带,幞头,乌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通服之。
熙宁元年
中书门下奏:"六品以上犯赃滥或私罪徒重者,不得因本品改章服。"从之。
元丰元年(核心改革)
去青不用,阶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服绯,皆象笏、佩鱼,九品以上则服绿,笏以木。武臣、内侍皆服紫,不佩鱼。
元丰五年(赐服佩鱼)
诏六曹尚书依翰林学士例,六曹侍郎、给事中依直学士例,朝谢日不以行、守、试并赐服佩鱼。
熙宁六年(玉带)
熙河路奏捷,神宗解所服白玉带赐王安石。
熙宁八年(亲王玉鱼)
岐王颢、嘉王➩言:"蒙赐方团玉带,著为朝仪。"神宗不许其辞,命工别琢玉带赐之。亲王佩玉鱼自此始。
熙宁九年(禁令)
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犊车。
【分类整理】
一、品色等差(三色制)
| 官阶 | 服色 | 笏 | 佩鱼 |
|---|---|---|---|
| 四品以上 | 紫 | 象 | 是 |
| 六品以上 | 绯 | 象 | 是 |
| 九品以上 | 绿 | 木 | 否 |
二、借服
- 转运使/知州 → 借紫
- 知州以下 → 借绯
- 任满还朝,仍服本品
三、赐服
- 20年无过 → 磨勘改授章服
- 特恩 → 不限品级
四、禁令
- 不许紫色近黑
- 不许效契丹服
- 六品以上犯赃不得改章服
【出处】
- 来源:《宋史·舆服志》卷153(中华文库 zhonghuashu.com)
- 殆知阁路径:史藏/正史/宋史.html
- 《宋会要辑稿》路径:史藏/政书/宋会要辑稿.html(933万字,待缓存后可深入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