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义·服饰内容提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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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通义》服饰相关内容共分六大类,按原文逐段提取如下:
一、制衣总论(衣裳篇)
核心命题:圣人制衣服有三目的——蔽形、表德劝善、别尊卑。
圣人所以制衣服何?以为缔蔽形,表德劝善,别尊卑也。所以名为衣裳何?衣者,隐也;裳者,障也。所以隐形自障闭也。《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衣裳分上下:上为衣(隐),下为裳(障)。"垂衣裳而天下治"——服饰制度与天下治理直接关联。
二、韨(绋)制
韨即蔽膝,是先秦至汉代重要的礼仪服饰配件,等级色彩鲜明:
| 身份 | 绋色 | 出处 |
|---|---|---|
| 天子 | 朱绋 | "朱绋斯皇,室家君王" |
| 诸侯 | 赤绋 | "赤绋金舄,会同有绎" |
| 大夫 | 葱衡(葱绿色衡) | —— |
| 士 | 韠 | —— |
材质以韦(熟皮)为之,"反古不忘本"。尺寸有象征意义:上广一尺(法天)、下广二尺(法地)、长三尺(法天地人)。
三、冠制(五种冠)
3.1 冠(总论)
男子二十而冠,标志成人。"冠者,卷也,所以卷持其发也"——功能是束发,意义是"别成人"。
3.2 皮弁
以鹿皮为之,"三王共皮弁素积"——夏商周三代通用,最为质朴。用于战伐田猎。
3.3 麻冕
周代宗庙祭祀之冠。用麻制,"女功之始,亦不忘本"。核心特征是垂旒:
- 天子:十二旒(法四时十二月)
- 诸侯:九旒
- 大夫:七旒
- 士:爵弁,无旒
"垂旒者,示不现邪;纩塞耳,示不听谗"——旒和纩(耳塞)有政治寓意。
3.4 委貌
周代朝廷理政之冠。三代递变:
- 周(十一月正):冠饰最小 → 委貌
- 殷(十二月正):饰微大 → 章甫
- 夏(十三月正):饰最大 → 毋追
3.5 爵弁
周代宗庙士冠。色如爵头(雀头色,赤而微黑)。三代冠色:
- 夏:纯玄
- 殷:加白
- 周:加赤(尚赤,但不纯赤)
四、丧服制度
五服体系
- 斩衰三年:最重,诸侯为天子、子为父
- 齐衰:次重,庶人为国君三月
- 缌麻:最轻,卿大夫降服
丧服组成
"布衰裳、麻绖、箭笄、绳缨、苴杖"——完整的丧服由粗布衣裳、麻绖带、箭笄、绳缨、苴杖组成。
杖制
- 父丧:苴杖(竹)——"竹断而用之,质,故为阳"
- 母丧:削杖(桐)——"桐削而用之,加人功,文,故为阴"
服之先后
天子崩后,臣下依亲疏依次成服: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长服→七日国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
吉凶之别
- 凶服不入公门:尊朝廷,吉凶不相干
- 玄冠不以吊:"羔裘,玄冠不以吊"——不以吉服临人凶
五、易服色与赐服
易服色
王者受命改制五事: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服色是天命更替的标志之一。
服其正色
存二王之后,使其"服其正色"——如微子服殷之冠助祭于周,保留前朝服色以示三统。
九锡赐衣服
九锡之第二等为"衣服"——"能使人富足,衣食仓廪实,故赐衣服,以彰其体"。
衣服上有卷龙纹:"言成章,行成规,卷龙之衣服,表显其德。"
其他散见
- 征伐:皮弁素帻,"伐者凶事,素服,示有凄怆"
- 世子:受爵命时衣士服,"谦不敢自专"
- 庶人:虽有千金衣币不得服——等级禁限
- 后亲桑:以供祭服——祭服原料来源
- 改制度衣服为畔:擅自改变衣服制度等于叛逆
- 车服以庸:车服是表彰功绩的工具
- 朱草:染绛之草,"别尊卑"
六、色彩体系
五行五色
| 方位 | 五行 | 色彩 |
|---|---|---|
| 东 | 木 | 青 |
| 南 | 火 | 赤 |
| 西 | 金 | 白 |
| 北 | 水 | 玄(黑) |
| 中 | 土 | 黄 |
社稷五方土色
天子太社:东方青土、南方赤土、西方白土、北方黑土,上覆黄土。封诸侯时以对应方位的土色裹以白茅。
黄帝之黄
"黄者中和之色,自然之姓,万世不易。"——黄色与中和之道、万世不变的德性相关联。
总结
《白虎通义》的服饰论述特点是以经义释制度——每一条服饰规定都追溯到天道、阴阳、五行的哲学根据。核心逻辑是:
- 衣服=秩序:制衣三目的(蔽形、表德、别尊卑)中,"别尊卑"是核心
- 色彩=天命:服色与五行、三统、改制直接挂钩
- 冠=成人礼:冠礼标志社会身份的获得
- 丧服=亲疏:五服制度是宗法关系的外化
- 赐服=政治:九锡赐衣服是国家奖惩体系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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