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及《通制条格》服饰资料汇编

来源:

  • 《通制条格》(元·完颜纳丹等奉敕撰,殆知阁全文 145380字)
  • 《元典章·刑部》(殆知阁全文 292304字)
  • 殆知阁未收录《元典章》礼部全文,服色制度主要据《通制条格》提取 整理时间:2026-04-17

目录


一、公服品色制度

元代公服制度基本沿袭唐宋品色传统,但有自身特色:

品色

品级 服色 花纹 直径
一品 罗服 大独斜花 五寸
二品 罗服 小独斜花 三寸
三品 罗服 散答花(无枝叶者) 二寸
四品五品 罗服 小杂花 一寸五分
六品七品 罗服 小杂花 一寸
八品九品 绿罗服 无文(素罗)

公服俱右衽。"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

腰带(偏带)

偏带俱系色。

品级 带制
一品
二品 花犀
三品四品 荔枝金
五至九品 乌犀角

未入流品人员

散府上中下州提领案牍、都目、吏目等未入流品人员,如遇行礼:

  • 权拟衣檀褐罗窄衫(褐色)
  • 黑角束带
  • 舒头(一种头巾)

大德十年,四川行省重庆路儒学正涂庆安呈:学正、学录、教谕系师儒之职,受省部札付,不应与诸生同服(唐巾襕带),应准制造公服。礼部议准。


二、延佑元年服色等第诏(核心)

延佑元年(1314年)十二月,元仁宗颁布最详尽的服色等级制度。此诏为元代服饰等级制度的集大成者:

诏曰: "朕临宝御,励志俭勤,思与普天,同臻至治。比年以来,所在士民,靡丽相尚,尊卑混淆,僭礼费财,朕所不取。贵贱有章,益明国制,俭奢中节,可阜民财。命中书省定立服色等第于后。"

职官服色

品级 服色 系腰(腰带)
一品二品 浑金花
三品 金答子
四品五品 云袖带襕
六品七品 陆花
八品九品 肆花

职事散官从一高。五品以下许用银并减铁。

龙凤文限制

  • 蒙古人不在禁限,见当怯薛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
  • 不许服龙凤文(龙谓五爪二角者)
  • 汉人、高丽、南人投充怯薛者,在禁限

帐幕

品级 帐幕
一至三品 金花刺绣纱罗
四品五品 刺绣纱罗
六品以下 素纱罗
庶人 纱绢,不得赭黄

车舆

品级 车舆
一至三品 间金妆饰银螭头绣带青幔
四品五品 素狮头绣带青幔
六至九品 素云头素带青幔
庶人 黑油齐头平顶皂幔

鞍辔

品级 鞍辔
一品 饰以金玉
二品三品 饰以金
四品五品 饰以银
六品以下 饰以输石铜铁

其他规定

  • 内外有出身考满应入流品见役人员,服用与九品同
  • 授各投下令旨钧旨有印信见任勾当人员,亦与九品同
  • 诸职官致仕与见任同,解降者依应得品级,不者与庶人同
  • 父祖有官既没年深,非犯除名之限,其命妇及子孙与见任同
  • 诸乐艺人等服用与庶人同,凡承应妆扮之物不拘上例
  • 皂隶公使人惟许服紬绢

三、命妇服色

延佑元年诏定命妇服色:

衣服

品级 服色
一至三品 浑金
四品五品 金荅子
六品以下 销金金纱荅子

首饰

品级 首饰材质
一至三品 金珠宝玉
四品五品 金玉珍珠
六品以下 金(惟耳环许用珠玉)

同籍不限亲,期亲虽别籍并出嫁同。


四、庶人服色

延佑元年诏定:

  • 除不得服赭黄外,惟许服暗花纻丝、丝紬绫罗、毛毳
  • 帽笠不许饰用金玉
  • 不得裁置花样

首饰:

  • 许用翠花并金钗錍各一事
  • 惟耳环用金珠碧甸
  • 余并用银

酒器:

  • 许用银壶瓶、台盏、盂旋
  • 余并禁止

车舆: 黑油齐头,平顶皂幔


五、特殊群体服色

娼妓(至元八年定)

至元八年(1271年)正月,中书省定:

娼妓之家多与官员士庶同衣服,不分贵贱。拟将娼妓各分等第:

  • 穿皂衫子,戴角冠儿
  • 娼妓之家长亲属青头巾
  • 妇女紫抹子
  • 俱要各各常川穿戴
  • 仍不得戴笠子,穿金衣服,骑坐马疋
  • 诸人捉拿到官,将马给付告人充赏

延佑元年诏补充:娼家出入止服皂褙子,不得乘坐车马。

皂隶公使人

惟许服紬绢

乐艺人

服用与庶人同,凡承应妆扮之物不拘上例。


六、织金与龙纹禁令

缠身大龙禁(大德元年)

大德元年(1297年)三月,中书省奏:

"街市卖的段子,似上位穿的御用大龙,则少一个爪儿,四个爪儿的织卖有。"

圣旨裁定:

  • 胸背龙儿的段子织呵,不碍事,教织者
  • 似皇帝穿的段子织缠身大龙的,随处遍行文书禁约,休教织者

即:小面积龙纹(胸背龙)可以,全身缠绕大龙纹禁织。

五爪龙禁

延佑元年诏:龙谓五爪二角者,不许服。


七、器物饰金禁令

元代多次颁布器物禁金令:

磁器描金禁(至元八年)

至元八年十一月,尚书省钦奉圣旨:今后诸人但系磁器上并不得用描金生活,教省里遍行榜文禁断者。

鞍鞯靴箭禁金(至元八年)

中书省钦奉圣旨:鞍鞯、秋辔、靴子、箭头,休教用金者。这般省会了,后头拿住呵,便教拿住的人要者。

军器禁金(至元十三年)

军器上休使金。再后金子根底休使者。大王每的使那不使?奉圣旨:也休使者。

连诸王的军器也不许用金。

延佑元年器皿规定

品级 茶酒器
一至三品 许用金玉
四品五品 惟台盏用金
六品以下 台盏用镀金,余用银
庶人 许用银壶瓶、台盏、盂旋,余禁止

钑造龙凤文不得使用。


八、僧道服色

汉僧红衣禁(至元七年)

和尚红衣服一迷地行有。钦奉圣旨:那般的拏者。 至元七年正月,尚书省奏准圣旨条画内一款:汉儿和尚每穿土[红衣]……

即汉人和尚不许穿红色衣服(红色为蒙古/藏传佛教僧人专用色)。


九、服色违制处罚

延佑元年诏定罚则

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

身份 处罚
职官 解见任,期年后降一等
余人(非职官) 五十七下
违禁之物 付告捉人充赏
有司禁治不严 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治
御赐之物 不在禁限

附:元代服饰制度特点总评

  1. 品色沿袭唐宋:紫(一至五品)→绯(六七品)→绿(八九品),与唐制相似
  2. 蒙古特权:蒙古人不在服色禁限之内,怯薛人员亦然,体现民族等级
  3. 金饰管控极严:磁器禁描金、鞍鞯靴箭禁金、军器禁金(含诸王),反映黄金资源紧张
  4. 龙纹分级:胸背小龙可织,缠身大龙禁织;五爪龙禁服——分级管控而非全面禁止
  5. 群体隔离:娼妓皂衫角冠青巾、皂隶服紬绢——通过服饰标识社会身份
  6. 延佑诏为集大成:从衣服、首饰、器皿、帐幕、车舆、鞍辔六维度全面管控等级
  7. 蒙古/色目豁免:蒙古人"不在禁限",诸色目人"除行营帐外,其余并与庶人同"——但色目人待遇仍高于汉人南人
  8. 僧道色彩政治:汉僧禁红衣——红色为蒙古/藏传佛教僧人专属,体现宗教政治

注:以上据《通制条格》和《元典章·刑部》全文提取。殆知阁未收录《元典章》礼部全文,服色制度的核心条文主要从《通制条格》中获得。两书互为补充,《通制条格》为《元典章》的续编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