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綱制服尊尊述義》服饰全录

来源:清·夏炘《三綱制服尊尊述義》(识典古籍下载,CADAL02120016) 提取时间:2026-04-18 总字数:33,839字(5卷)


书籍信息

  • 书名:三綱制服尊尊述義
  • 作者:清·夏炘(字心伯,当涂人)
  • 成书:道光三十年(1850)
  • 结构:卷首(叙)→ 卷上(父綱制服)→ 卷中(君綱制服)→ 卷下(夫綱制服)→ 后跋
  • 性质:丧服制度专著,以三纲(君/父/夫)为核心解释《仪礼·丧服》全部140余条服制

核心理论

三纲制服体系

"子为父、臣为君、妻为夫,此三纲也。从此递生他服,而不为他服之所生,递杀他服,而不为他服之所杀。" ——《钦定仪礼丧服义疏》

核心论点:喪服140余条皆以三纲尊尊之义统摄:

  • 父为子纲(卷上):斬衰三年为极,由父推之,服莫不统
  • 君为臣纲(卷中):天子诸侯绝旁亲,大夫降,皆尊尊之义
  • 夫为妻纲(卷下):妇人不贰斩,移天于夫,三从之义

五服等级(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服等 年限 核心适用
斬衰三年 3年 子为父、臣为君、妻为夫(三纲正服)
齊衰 杖期/不杖期/三月 母服、祖父母、旧君等
大功 9月 昆弟、適妇、姑姊妹适人等
小功 5月 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庶母慈己等
緦麻 3月 族亲、曾孙、妻之父母、贵臣等

卷上:父綱制服(核心条目)

斬衰三年章

  • 子为父:父至尊也
  • 女子子在室为父:未嫁与男子同服斩
  • 父为长子: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
  • 为人后者为所后之父: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

齊衰章

  • 父在为母(杖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私尊
  • 父卒则为母(三年):尊得伸也
  • 继母如母:继母配父,孝子不敢殊
  • 慈母如母:贵父之命也
  • 祖父母(不杖期):至尊也
  • 曾祖父母(三月):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

其他

  •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緦麻):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
  • 出妻之子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与尊者为一体
  • 师弟朋友之服(附):弔服加麻,心丧三年

卷中:君綱制服(核心条目)

斬衰三年章

  • 诸侯为天子:天子至尊也
  • (诸侯卿大夫有地者):君至尊也

关键制度

  • 天子诸侯绝旁亲:君至尊,绝期以下
  • 大夫降旁亲一等:以私丧久废国事非所以事君
  • 公子为母练冠麻(五服外):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
  • 先君余尊之所厌:公之庶昆弟不得过大功
  •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繐衰七月):缘尊尊而特制

君为臣弔服(附)

  • 锡衰:王为三公六卿
  • 緦衰:王为诸侯
  • 疑衰:王为大夫士
  • 首服皆弁绖

卷下:夫綱制服(核心条目)

斬衰三年章

  • 妻为夫:夫至尊也
  • 妾为君:君至尊也(妾不得体君)

关键制度

  • 妇人不贰斩:父者子之天,夫者妻之天,不贰天也
  • 妇为舅姑(不杖期):从服也,降已之父母而期
  • 女子子适人为父母期:妇人有三从之义
  • 妾为女君(不杖期):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
  •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期:妾不得体君,为子得遂

夫党服制

  • 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大功(从服)
  • 夫之昆弟之子→不杖期(报)
  •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小功
  • 夫之诸祖父母→緦麻

历代变革批评

夏炘批评后世对三纲制服的篡改:

  • :改父在为母齐衰三年 → 父为子纲之义晦
  • 明·孝慈录:改长子三年为不杖期 → 嫡庶无别
  • 明·会典:改父在与否皆为母斩衰三年 → 家有二尊
  • 宋·乾德:加舅姑服至斩齐三年 → 妇可贰斩
  • 汉文帝:令吏民三日释服 → 君臣之义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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