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注》服饰原文提取

说明

本书为名家哲学注释书,服饰内容极少。以下为全书唯一涉及服饰术语的原文段落,摘自〈迹府〉篇第26行。


条目1:丝麻缁素喻

所在篇目: 迹府弟一

出处: 《孔丛子》引文,孔穿(子高)反驳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说

原文(含上下文):

答曰:『其说皆取之经传,不敢以意。《春秋》记六鹢退飞,睹之则六,察之则鹢。鹢犹马也,六犹白也。睹之得见其白,察之则知其马。色之名别,内由外显,谓之白马,名实当矣。若以丝麻加之女工,为缁素青黄,色名虽殊,其质则一。是以《诗》有素丝,不曰丝素;《礼》有缁布,不曰布缁。■〈牜丽〉牛元武,此类甚众。先举其色,后名其质,万物之所同,圣贤之所常也。』

服饰术语标注:

语境说明:

此段为孔穿运用"先色后质"的命名通则来反驳公孙龙。其逻辑为:正如"素丝"不说"丝素"、"缁布"不说"布缁",颜色词在材质词之前,所以"白马"是色(白)+形(马)的合称,并不否认马之本体。此处丝织品术语纯粹为哲学论证的比喻材料,并非讨论服饰本身。


补充:通变论色彩讨论(非服饰,仅供参考)

〈通变论〉第150-166行讨论青、白、黄、碧、骊等色彩关系,原文如下(节录):

曰: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

曰:青白不相与而相与,反对也。不相邻而相邻,不害其方也。……若左右不骊。

故一于青不可,一于白不可,恶乎其黄矣哉?黄其正矣。是正举也……

而且青骊乎白,而白不胜也。白足之胜矣而不胜,是木贼金也。木贼金者碧,碧则非正举矣。

青白不相与,而相与;不相胜,则两明也。争而明,其色碧也。

与其碧,宁黄。黄,其马也。其与类乎?碧,其鸡也,其与暴乎?

此段以五色相生相胜比喻君臣政治伦理,不涉及染色工艺或服色制度,故不作为服饰条目收录。


全书服饰原文提取完毕。共1条有效服饰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