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公笔录》服饰原文提取

批次:2-188 | 处理日期:2026-03-04


一、服饰训诂与名物

1. 以纩曰袍(第28行)

世人用字虽以类举,而少能分别。如在木曰果,在地曰,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在墙曰牖,在屋曰窗,在木曰巢,在穴曰窠,有足曰虫,无足曰豸,有水曰池,无水曰隍,有瓣曰楮,无瓣曰构,以至牛羊曰刍,犬豕曰豢,东西为陌,南北为阡,以絮曰茧,以纩曰袍,实曰觞,虚曰觯,牡曰棠,牝曰杜之类甚多,不可不辨。

【按语】 "以絮曰茧,以纩曰袍"为衣料训诂:棉絮填充称茧,丝绵填充称袍。此条说明"袍"之本义为丝绵填充之冬衣,与"茧"(棉絮填充)形成对举。

2. 戴胜——西王母首饰(第54行)

《山海经》云:西王母状如人,狗尾蓬头,戴胜善啸。《汉武内传》乃云:与上元夫人皆美容貌,神仙人也。

【按语】 "戴胜"为西王母标志形象,"胜"为古代妇女首饰(玉制发饰,形似织机之胜)。《山海经》与《汉武内传》对西王母形象描写迥异,前者蓬头戴胜,后者美容如仙。

3. 草鞋古称"不借"(第66行)

卜式为郎中,乔而牧羊上林中。乔即今草鞋也,古人谓之不借,言人人有之,不待假借也。

【按语】 "乔"即草鞋,古称"不借",意为家家皆有、不须借人。此为足服名物训诂,亦见《释名》"不借,言贱易有,宜各自蓄,不假借也"。


二、戏曲服饰

4. 参军戏白衣夹衫(第35行)

俳优弄参军,段安节云:始自后汉馆陶令石耽,有赃犯,孝和帝惜其才,免罪,每宴乐,即令白衣夹衫,命优伶戏弄辱之,经年乃放,后为参军掾。唐开元中有李仙鹤善此戏,明年特授韶州同正参军。

【按语】 此为参军戏服饰起源之关键记载。后汉馆陶令石耽犯赃,"令白衣夹衫"受优伶戏弄——"白衣夹衫"为白色夹层短衣,本为辱服(白色为丧服/贱服之色),后演变为参军戏固定戏装。参军戏之"参军"角色即着白衣者。此条引自段安节《乐府杂录》,为戏曲服饰史公认源头。


三、佛教服饰

5. 金镂袈裟(第93行)

越州法华山天衣寺有梁举禅师金镂袈裟、玻璃钵,晋飞云大师昙翼真身,娄约禅师红银无底澡瓶,智者禅师刺血书小字《法华经》。

【按语】 "金镂袈裟"为金线绣制之佛教法衣,天衣寺镇寺之宝。"天衣"寺名本身即与服饰相关(天衣无缝之典)。


四、腰带器物

6. 宝犀腰带(第103行)

元祐初张颉仲举知广州,有大舶船为风吹泊近岸,人有告其有宝犀者,其主遂赍至府庭求进云:此船有此犀四,为海风吹至,是必为中国所有。张令断之,其中透,盘龙立凤,上下相承,纹理如画。乃遣赍至京,进奏,院官以法不许闻,辄却之。其人不得已,击登闻鼓,遂得献。上下命犀工解两带出示宰辅,前后宝带皆所不及。

【按语】 此为北宋犀角腰带之珍贵记录。宝犀四枚解为两带,纹理"盘龙立凤,上下相承",为自然纹理非人工雕琢。朝廷以法不许进献,后经登闻鼓献入,命犀工解为腰带,"前后宝带皆所不及"。


五、丝织加工

7. 捣帛砧(第87行)

余自江宁上元移宰常州武进,张康伯见托,求烈武帝庙银香炉铭云:字札绝奇。及到庙中,已无所谓银香炉者,遍访碑碣,皆非炉铭,因追问郡人,故老皆云莫知所在。后因太守替移,法曹周载于宅厨中求得,乃为捣帛砧,己中断矣。

【按语】 "捣帛砧"为捣练(捶打丝帛使之柔软光泽)所用之石砧。银香炉被改作捣帛砧使用,反映了捣帛为日常丝织加工之常见行为。


六、诗文服饰

8. 嫁衣裳(第95行)

女郎曹希蕴作诗立成,一日游乾明寺,见诸尼作绣工,尼乞诗,乃应声为集句云:睡起杨花满绣床,为他人作嫁衣裳。因过竹院逢僧话,始觉空门气味长。

【按语】 "为他人作嫁衣裳"为唐代秦韬玉《贫女》名句,此处为集句引用。"嫁衣裳"即新娘礼服,"绣床"为刺绣架台,均涉及女红与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