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可书》服饰原文提取

提取依据:fushi-keywords.md 三轮检索,逐条排除误命中


一、佩饰类

1. 笏(银笏)(第6条)

米元章作吏部郎中,徽宗召至便殿,令书屏风四扇,后数日遣中使押赐银十八,元章对中使言曰:"且去奏知,知臣莫若君,臣自知甚明。"如此者再四。中使归奏,上大笑,盖十八笏九百两也。

按:"笏"此处为白银计量单位(一笏=五十两),非朝笏本体。但反映了"笏"作为计量单位与朝笏形制的关联,附列备考。

2. 金带(第47条)

京师一富人,质得金带一条,常常之,每送迎宾客,辄止中门而返,必曰:"腰带有碍,不敢出门,且告不罪也。"


二、首服类

3. 巾帽(第7条)

米元章有洁癖,屋宇器具,时时涤之;以银为斗,置长柄,俾奴仆执以灌手,呼为水斗;居常巾帽少有尘,则浣之乃加于顶;客去必濯其坐榻。


三、体服类

4. 布衣(第12条)

宣和间,睦州布衣朱梦说上书,极言当时之失有三太:入仕之源太浊,不急之务太繁,宦寺之职太盛。

5. 披衣(僧衣)(第20条)

道君既逊位,乘轻舆出东水门……道君因上岸侧一寺,僧披衣以迎,辄居主位,问:"官员是现任是罢任?"

6. 只履(第20条·续)

李邦彦为相,都人欲击之,驰入西府,已失一。时人语曰:"太傅扁舟东下,丞相只西归。"


四、衣料·日用类

7. 熏衣(龙涎香)(第15条)

仆见一海贾鬻真龙涎香二钱,云三十万缗可售鬻。时明节皇后许酬以二十万缗,不售,遂命开封府验其真赝。吏问:"何以为别?"贾曰:"浮于水则鱼集,熏衣则香不竭。"果如所言。

8. 缯(第5条)

王初寮安中,自翰林学士承旨迁右丞,值元宵,从宴宣德门。徽宗命以五门端阙为题,令赋诗,安中即席应制,曰:……千峰连璧月,珠帘十里晃灯莲……


五、排除记录

原始命中 所在行 排除理由
锦庄(锦) 第10行 园囿名称,非丝织品
罗春伯(罗) 第21行 人名,非丝织品
僭号(僭) 第38行 "僭号"指刘豫称帝,非服饰僭越
赐与甚厚(赐) 第38行 赐予一般财物,非赐服
织(纺) 第40行 误检,"胡纺"为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