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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志稿》服饰内容综述

来源:明泰昌元年官修《礼部志稿》一百卷(俞汝楫纂)
整理时间:2026-05-05
本书为明代礼部典制汇编,服饰内容极为丰富,涵盖皇帝冕服、后妃冠服、百官服色、命妇服饰、乐工服饰、庶人服饰、服色禁令、亲蚕赐服等,是研究明代服饰制度的核心文献之一。


一、皇帝冕服制度(冠服专章,行1693-1715)

本书记载明代皇帝冕服三次更定,是全书服饰内容的核心。

1. 衮冕十二章(洪武十六年/二十六年/永乐三年/嘉靖八年)

更定 冕制 衣裳 佩绶
洪武十六年 前圆后方,玄表纁里,前后十二旒 玄衣黄裳十二章 玉革带、玉佩、大绶六采
洪武二十六年 冕版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五采玉珠十二 玄衣纁裳,衣织日月星辰山龙华虫,裳织宗彝藻火粉米黼黻 中单素纱,红罗蔽膝织火龙山三章,朱韈赤舄
永乐三年 皂纱冒之,桐板为质,衣以绮,前后各十二旒 玄衣八章(日月龙在肩、星辰山在背、火华虫宗彝在袖) 玉佩瑑饰云龙文描金,大绶六采,小绶三色同大绶
嘉靖八年 以圆匡乌纱冒之,前后各七采玉珠十二旒 衣玄色织六章(日月在肩、星山在后、龙华虫在两袖),裳黄色绣六章 蔽膝绣龙一下绣火三,大带素表朱里

2. 皮弁服(行1706-1707)

3. 常服(行1709-1710)

4. 燕弁冠服(嘉靖七年创制,行1715)

冠如皮弁制以乌纱冒之分十二瓣,前饰五采玉云,后列四山。服如古玄端之制身用玄边缘以青,两肩绣日月,前蟠圆龙一后蟠方龙二,边加龙文八十一。腰围饰以玉龙九片。履玄为之朱缘红缨黄结。


二、皇后·皇妃·亲王妃冠服

1. 皇后冠服(行1719-1725)

2. 皇妃冠服(行1733-1736)

永乐三年定九翚冠、九翟冠、七翟冠等不同等级,冠饰翟数递减。大衫霞帔衫用红色纻丝纱罗,鞠衣青色胸背鸾凤云文。

3. 亲王妃及宗室女冠服(行1829-1841)

珠翠五翟冠大红纻丝大衫深青纻丝金绣翟鸡,奉国将军淑人冠服金绣孔雀文,县主金绣孔雀,郡君绣鸳鸯文,乡君金绣练雀文。


三、文武官品服制度

1. 公服(行1856)

洪武二十六年定:盘领右衽袍,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品级花样: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答花,四品五品小杂花纹。腰带一品玉,二品犀,三品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乌角。

2. 补子花样(行1870)

嘉靖十六年题准: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锦衣卫侍卫指挥衣麒麟。

3. 服色禁令(行1866-1870)


四、命妇服饰

1. 命妇朝服(行1880-1888)

洪武二十四年定大袖衫用真红色(一品至五品纻丝绫罗随用,六品至九品绫罗并紬绢)。霞帔皆用深青缎匹,公侯及一品二品金绣云霞翟文,三品四品金绣云霞孔雀文,五品绣云霞鸳鸯,六品七品绣云霞练雀文,八品九品绣缠枝花。霞帔二条各长五尺七寸阔三寸二分,各绣禽七随品级用。笏以象牙为之圆首方脚长六寸四分。

2. 命妇冠饰(行1880-1881)

一品冠用金事件珠翟五个,二品至四品冠用金事件珠翟四个。


五、乐工冠服(行1490)

王府乐工:大乐乐工二十七人,冠服用红绢彩画胸背方花小袖单袍有花鼓吹冠锦臂鞲皂靴,抹额用红罗彩画,束腰用红绢。其余乐工冠服用绿绢彩画胸背方花小袖单袍无花鼓吹冠。


六、庶人服饰(行1902-1905)

洪武三年定:士庶初带四带巾,今改四方巾,用杂色盘领衣不许用黄。六年令庶民巾环不得用金玉玛瑙珊瑚琥珀,帽不得用顶帽珠许用水晶香木。


七、特殊服饰与赐服

1. 蟒衣赐予(行593)

弘治十三年永顺伯薛勲及广宁伯刘佶俱乞赐蟒衣,礼部以恩赏不宜太滥请赐裁处,上曰"蟒衣之赐系朝廷特恩"。

2. 赐冠服外交(行450)

宣德元年遣使赐琉球国中山王皮弁冠服——以冠服作为笼络远夷之恩赏手段。

3. 赐冬衣靴袜(行311)

永乐八年赐国子监琉球等处生冬衣靴袜,体现明代对远方来华留学生的礼遇。

4. 金织衣赐予(行377)

洪熙元年赐衍圣公一品金织衣,"孔子之后袭封承先师之祀服之何过"。

5. 丧制服饰(行955-962)

遇各庙忌辰上服浅淡服,百官各服浅淡服黑角带。隆庆元年题准凡遇忌辰文武百官俱浅淡色服乌纱帽黑角带不许用公服。


八、亲蚕礼与纺织关系(行652)

嘉靖九年皇后行亲蚕之礼,嘉靖帝谕辅臣:"汝但知玉食绣服之充口饰体却不知成此者辛苦万状也",又谕皇后"不可不使之知农桑勤苦"——此为明代皇室重视蚕桑与祭服原料的珍贵记载。


九、冠服之训(行555-556)

成化十六年晋王钟铉为其嫡长孙表荣乞衮冕章服,上曰"冠服之制所以明尊卑辨等威所系甚重,祖宗旧制亲王世子冕服各有章数,未闻世孙而有冕服也",遂寝其请。此体现了服饰等级制度的严格执行。


十、革冠服惩罚(行551)

成化十四年赵王见灂先以有罪革冠服令戴民巾读书习礼——冠服被剥夺是明代宗室犯罪的重要惩罚手段。


对抗式学术审查

审查结论

本书服饰内容极丰,但需注意以下问题:

  1. 体例特征:本书为官修志稿,服饰记载散见于圣训、职掌、事例、冠服专章等多处,非专书。冠服专章(行1693起)最为集中,但日常行政中的服饰赐予、禁令等散布全书。

  2. 版本问题:本书为草创初成尚未定名之本(行3提要),部分文字可能有讹脱。如行1736"花佃"等字需核校。

  3. 重复记载:多处仪注反复出现"百官具朝服"、"具衮冕服"等程式化语句,实际信息增量有限,整理时应去重。

  4. 缺环:本书以明代制度为主,对元代旧俗的记载仅在洪武五年诏中提及"中国衣冠坏于元俗",未详述元代服饰制度本身。

  5. 学术价值:本书关于冕服、冠服、命妇服饰的记载较《明史·舆服志》更为详备(提要即言"王妃冠服百官常服较明史礼乐志为详"),是明代服饰制度研究不可或缺的一手文献。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