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着》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元·胡祇遹《紫山大全集·杂着》(永乐大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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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共520行,服饰相关片段约20处
一、刺绣纂组与奢靡之风(第93行附近)
不劝激以孝弟力田,已为不知急务,而又纵子讼父,弟诉兄,妻妾言夫,婢仆讦主,雕文刻镂,刺绣纂组,嘉美而荣宠之,民俗从风而靡。岁岁丰穰,不免冻馁;谷帛收成,价愈涌贵。
按: "刺绣纂组"指精美刺绣与编织丝带,胡祇遹批评社会崇尚奢华手工业,导致农业荒废、谷帛昂贵。
二、货马典衣——仕者困敝(第145行)
一,求仕者到部,比得新除,近则三月,远则半岁,中间胥吏弄法,调辞疏驳,甚则留滞经年,或至再岁。京师薪桂米玉,加以往返二三千里,道途之困敝,往往至于货马典衣。一考之俸,糜费无几,不惟沮仕者之心,使壮岁精力虚度日月,国家用人求治亦非便利。
按: 求官者因等待铨选过久,盘缠耗尽,不得不卖马典衣,反映底层官员的经济困境。
三、宝钞法中的衣料经济(第213行)
方今之弊,民以饥馑奔窜,地着务农者日减日消……五谷布帛,民生日用急切之物,丰年已不足。少至水旱,十室九空,物安得为之不贵。趋末利,学异端,奢侈淫靡,衣不以蚕,食不以耕,游惰侥幸之人与农相半……五谷衣帛常苦于不足。
务农之要,莫先于抑末。何谓抑末?奇技淫巧,不鬻于市。冠昏丧祭吉凶庆吊之礼,饮食衣服车马宫室,上自公侯,下及黎庶,各有等差,定为令式。越礼踰制者有罪,务从敦朴纯俭。
所谓月俸,贯石相半,春罗秋绫斟酌给降,足以养廉。
按: 此段为全书服饰经济论述之核心。胡祇遹主张:(1) 衣帛为民生根本,"衣不以蚕"是弃本逐末;(2) 服饰车马应有贵贱等级,越礼有罪;(3) 官员俸禄中"春罗秋绫"为实物支付的一部分。
四、钞法中服饰作为交易品(第214-215行)
细民所有者布帛,官司所收者宝钞,赍布帛赴库换钞,司钞者惧其割之难,托以无钞而不售,布帛之价日损日减。近年市价丝一斤直钞九钱,官司限定百姓每着丝一斤折纳钞一贯伍百,钞价日增,丝价日贱。
铜钱交钞,寒不可以衣,饥不可以食……圣人以其丝绢绵布之不可以零分,粟麦百谷之不可以远赍,假二物守之以信,以便交易而已。
中统建元,钞法初立……交钞一贯买绢一匹,钞五六十文买丝一两……布一端钞四五伯文。近年以来,价增六七倍,渐至十倍。
按: 丝、绢、布是元代货币体系的重要实物支撑,其价格变动直接反映钞法虚实。
五、服饰奢靡禁令(第220行)
一,盗臣嗜利,贿赂公行,所取者良金、大珠、美女、名马、奇珍、异货……近年京师官吏筵会饮食,淡薄者费钞十余锭,甚者倍之,此风不可不禁。苞苴交往,严行治罪;酒筵奢侈,勿循前愆;衣服裘马,务从俭素。此亦宝钞之一端也。
按: 胡祇遹将官吏服饰奢靡视为导致钞法贬值的原因之一,主张"衣服裘马,务从俭素"。
六、民间嫁娶服饰禁制(第222行)
兼交钞所以便于交易者,以其比之丝绢麻布金银缎匹能分能零也……民间昏嫁,四季衣服各一套,毡被首饰外不得多索财钱,妄费越分,纷华美丽。无官之家不得衣金锦,插珠翠。居第衣服车马筵宴当立贵贱定制。物不妄费则百物有余,百物有余则价钱日减,百物价贱则钞法日实矣。
按: 此为元代服饰等级制度的明确记载:
- 民间嫁娶:四季衣服各一套,加毡被首饰,此外不得多索
- 无官之家:不得穿金锦衣,不得插珠翠首饰
- 原则:衣服车马筵宴须立贵贱定制
七、风俗奢淫之弊(第226行)
一,风俗奢淫于下,妄费谷帛。谷帛妄费则实用之物不足,不足则物价日增,物价增则钞日益虚。婚姻、丧祭、吉庆、田宅、车马、衣服、饮食之类,略无贵贱等级。
按: 服饰等消费品无贵贱等级之分,是胡祇遹眼中钞法虚败的重要社会原因。
八、倡优衣着逾制(第236行)
方今之务,莫若敦本抑末……今之最苦者农民,而游手好闲以口舌趋末利……倡优杂类、茶酒店户,饮食衣服华丽于仕宦之家,而国家莫知禁遏,反得纳交于王公贵人之门。
按: 倡优伶人、商户的穿着竟比官宦之家更华丽,胡祇遹视此为社会失序的表现。
九、农家婚嫁奢靡(第247行)
七,论农家随俗亦皆奢侈过度而妄费谷帛。匹夫匹妇终岁勤动,岁终所获除纳官奉公之外,不能供半岁之口体。今日男婚女嫁,吉凶庆吊,不称各家之有无,不问门第之贵贱,例以奢侈华丽相尚,饮食衣服拟于王侯,贱卖有用之谷帛,贵买无用之浮淫,破家坏产,负债终身,不复故业。
按: 农民婚嫁服饰攀比成风,"衣服拟于王侯",导致破产逃亡,是元代农村经济凋敝的重要原因。
十、蚕桑与衣食之本(第235行)
诚使外无兵事,内无土功,租赋轻薄,官吏省事;蚕而得一丝,为农者曰「此吾箧笥中物也」;耕而获一粟,则曰「此吾囷仓中物也」……今之为农者卖新丝于二月,粜新谷于五月,所得不偿所费。
按: 蚕丝为农家重要收入来源,但因赋税过重,农民被迫提前贱卖新丝。
十一、谷帛为养生之本(第259行)
谷帛者,人之天,谷帛有余,则人无冻馁,饱暖易得,百物皆贱。人无贵贱贤不肖,鸡鸣而起,德业技艺虽各不同,所以区区劳心劳力者,养生养口体而已。所以养口体者,谷帛而已。
中统建元以来,三十年间无大旱、大水、虫蝗之灾厄,近年以来谷帛愈贵者何也?田蚕者日寡,不田蚕而衣食者日众。
十二、非农人口服饰消费(第261行)
右诸人每丁所费,十农夫不能供给,何则?膏粱醪醴养体,则絺绤、罗绉、绵绮、裘马、宫室、金玉、珠翠,加之禁网疏阔,无贵贱等级,冠婚丧祭、吉凶庆吊,穷奢极侈而无忌惮,费有用为无用。
按: 此段列举非农人口(儒、释、道、医、巫、工匠、商贾等)的服饰消费名目:絺绤(细葛布)、罗绉(罗纱绉纱)、绵绮(棉织花纹帛)、裘马(皮裘与马具),可见元代服饰品类之丰富。
十三、衣服宫室之喻(第285行)
一,俚谚曰:「车无余材。」辐二辋一则不少不多,辋一辐三则何所安顿?岂惟舆辂,至于衣服宫室一切百物亦莫不然,何独至于设官分职而十羊九牧哉!
十四、布帛丝价与生财之道(第288行)
上年收钞一贯,可买紬一匹、丝二十两、粟三石、麦二石,今日收钞十贯,不能买上件诸物……人生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国家所用切急之物,谷与帛耳,谷帛不足而钞积如山,不数年之后,坏毁肩舆而不能博升斗之米粟、尺寸之布帛矣。
十五、婚姻聘财与服饰等级(第301行)
昏姻聘财虽有定例……又兼立格之年绢一匹直钞一贯,今即绢一匹直八贯……百贯宝钞能买几多匹缎里绢金银头面?不若再立上、中、下三等嫁财,定立上户嫁财缎里绢各几匹、金银头面各钱两,非品官之家不得衣金衣服,中、下户近减一等,永为定例。踰越者各杖七十下。
按: 元代婚嫁聘财以缎、绢、金银头面为主要内容,且规定非品官之家不得穿金线衣服,违者杖七十。
十六、品官章服有名无实(第339行)
负荣贵之名,而无荣贵之实;佩品官章服,而与小夫贱隶无异,安在其为报功也。
按: 批评滥封军官,虽佩品官章服(有品级的官服),实际地位与贱隶无异。
十七、驵侩曳青紫(第365行)
驵侩曳青紫,倡优佩章印。夺攘矫虔布满中外,长舌利口变是为非……甚至鬻女而货妻。
按: "青紫"为高级官员服饰(青绶紫绶),此句痛斥市井驵侩(牙商)穿上了高官服色,倡优伶人佩上了官印,官服制度荡然无存。
十八、布衣受三品命服(第430行)
一,前省官私心本欲贵其子孙……昨日一布衣,今日受三品命服,日月不深,资品卑下,而遽升二品。
按: "命服"为朝廷按品级赐予的正式官服。批评前省官滥授官职,布衣平民一朝得三品命服。
十九、金银匹段不堪衣着(第435行)
一,前省官自谓于国尽忠,靳惜财物……所与之物,金银匹段,亦皆低歹,不堪使用衣着。
按: 赏赐诸王的丝织品质量低劣,不堪穿着,引发诸王不满。
二十、禁断奢侈衣服等级(第444行)
禁断奢侈淫丽,定立等级聘财、丧薨、屋宇、衣服、筵宴程试。
按: 此为胡祇遹提出的改革建议,主张从法律层面限制服饰奢侈,按等级规定衣服制度。
二十一、风俗从俭(第469行)
一,风俗淳俭。冠婚丧祭一一从俭,祈祷义社即皆住罢,到任省谕。
二十二、司吏服饰逾制——全书最详服饰描写(第512行)
即今司县司吏起身寒微,素无祖考遗留产业赀财,本身不会士农工商,止仰月俸养廉,然而食则梁肉,衣则罗纨,鞍马奴仆,与品官无异,妻妾首饰金珠,衣服金锦文绣,与命妻富室无异,所居之室高堂华屋,不知所得从何而来。假有编民游手好闲,频饮酒食肉,必为邻人、弓手、里正所疑;此人不务实作活,每日如此受用,伺候刺探得钱因由,必得其奸。司县司吏奢华如此,略无一人穷究诘问,反致当路权要保举廉慎。
按: 此段为全书最详细的服饰描写,刻画元代基层官吏的奢华生活:
- 衣则罗纨(罗纱与细绢)
- 妻妾首饰金珠(金器珍珠)
- 衣服金锦文绣(金线织锦与刺绣)
- 与品官、命妻(受封诰命的官员妻子)无异
胡祇遹质问:这些出身寒微的司吏,衣着奢华从何而来?暗指其贪污腐败。
二十三、五服制度(第366行)
恐远方遐域不能见闻,立五服公侯伯子男,设庠序学校以训诲教养之。
按: "五服"此处指五种等级的服饰制度,以区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