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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四库·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提取方法:grep -n + sed 定位 + 全文摘录 来源:本地缓存 旧五代史四库.txt 提取日期:2026-04-26 说明:四库版正文与武英殿本基本一致,以下仅列出四库版独有或有差异的服饰相关内容。与旧五代史完全相同的内容请参见《旧五代史_服饰内容原文.md》。

一、服色等级制度

1. 车服以庸诏(四库版独有)

诏曰:"车服以庸,古之制也。贵贱无别,罪莫大焉。应内外将相许以银饰鞍勒,其刺史都将内诸司使以降,祗取用铜,冀定尊卑,永为条制。仍令执法官纠察之。"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开平二年七月

【注】 此条为四库版独有(武英殿本缺),是五代服制的核心法令之一。

2. 服色等级禁令(四库版独有)

诏曰:"乱离斯久,法制多隳,不有举明,従何禁止。起今复三京及州使职员名目,是押衙兵马使骑马得有暖坐,诸都军将衙官使下系名粮者只得衣紫皁,庶人商旅只着白衣,此后不得参杂。兼有富戸或投名于势要以求影庇,或希假于摄贵以免丁徭,仰所在禁勘,以肃奸欺。" ——《旧五代史四库·唐书·明宗纪》天成二年正月

【注】 明确划分军官(紫皁)与庶人(白衣)的服色界限。

3. 假犀玉禁令(四库版独有)

诏曰:"奇邪乱正,假伪夺真,既刑典之不容,宜犯违而勿赦。应东西两京及诸道州府创造假犀玉真珠腰带璧珥,并诸色售用等,一切禁断,不得辄更造作。如公私人家先已有者,所在送纳,长吏对面毁弃。如行敕后有人故违,必当极法。仍委所在州府差人检察收捕,明行处断。"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开平四年五月

【注】 禁止制造仿冒高档饰品,违者处死。

二、赐服与怀柔

1. 赐分物衣服(降将怀柔)

幽州都将康君绍等十人自蕃贼寨内来投,又幽州骑将高彦章八十人骑先在并州,乃于晋州军前来降。至是到行在,皆赐分物衣服,放归本道,以示怀服。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开平二年九月

2. 赐锦服银带

赐潞州投归军使张行恭锦服银带并食。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开平四年二月

3. 赐白绫

开平三年九月癸巳朔,御崇勲殿宴羣臣文武百官,赐张宗奭、杨师厚白绫各三百匹、银鞍辔马。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

4. 赐帛千匹

辛未,老人星见。是日晏本府节度使杨师厚及扈从官于行宫,赐师厚帛千匹,仍授西路行营招讨使。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开平二年八月

三、服饰与军事

1. 军服与旗帜

是行也不支甲胄,惟帜于长行表队伍而已。 ——《旧五代史四库·唐书·明宗纪》引卢台戍军事

【注】 说明军服(甲胄)与旗帜标识的区别。

2. 银枪效节军

龙晊所部之众,即梁故魏博节度使杨师厚之所招置也,皆天下雄勇之士,目其都为银枪效节,仅八千人。 ——《旧五代史四库·唐书·明宗纪》

【注】 "银枪效节"为精锐部队名号,以银枪为标识。

四、服饰物品

1. 犀玉带

丁丑,西都衙内指挥使张篯进纳伪蜀主王衍犀玉带各二条、马一百五十匹。 ——《旧五代史四库·唐书·明宗纪》天成元年

2. 绣被璎珞

遣飞胜指挥使于契丹,赐契丹王锦绮银器等,兼赐其母绣被璎珞。 ——《旧五代史四库·唐书·明宗纪》天成二年十二月

3. 玳瑁琉璃犀象器

福州贡玳瑁琉璃犀象器并珍玩香药奇品海味,色类良多,价累千万。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开平二年九月

五、服制论议

1. 丧服与礼乐

时议者以梓宫在殡,宫悬乐作,非礼也,悬而不作可也。 时议者云,月首以常服临,不视朝可也。 ——《旧五代史四库·唐书·闵帝纪》应顺元年

2. 衣锦乡(避讳改名)

两浙钱镠奏改管内紫极宫为真圣观,改临安县广义乡为衣锦乡。 ——《旧五代史四库·梁书·太祖纪》开平二年八月

【注】 钱镠故乡改名"衣锦乡",取"衣锦还乡"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