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史

#高丽史74卷-志28-选举2-学校-00-007

仁宗朝式目都监详定学式: 国子学生以文武官三品以上子孙及勋官二品带县公以上幷京官四品带三品以上勋封者之子为之。 大学生以文武官五品以上子孙若正从三品曾孙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者之子为之。 四门学生以勋官三品以上无封四品有封及文武官七品以上之子为之。 三学生各三百人在学以齿序。 凡系杂路及工商乐名等贱事者大小功亲犯嫁者家道不正者犯恶逆归乡者贱乡部曲人等子孙及身犯私罪者不许入学。 其律学书学 学皆肄国子学律书 及州县学生 以八品以上子及庶人为之。 七品以上子情愿者听。 国子大学四门皆置博士助敎必择经学优长景行修谨堪为师范者分经敎授诸生每授一经必令终讲未终讲者不得改业。 年终计讲授多少以为博士助敎考课等第。 律书 学只置博士律学博士掌敎律令书学掌敎八书 学掌敎 术。 凡经周易尙书周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必令兼通。 诸学生课业孝经论语共限一年尙书公羊谷梁传各限二年半周易毛诗周礼仪礼各二年礼记左传各三年皆先读孝经论语次读诸经幷 习时务策。 有暇兼须习书日一纸幷读国语说文字林三仓尔雅。 五年三月诏: 诸州立学以广敎道。 八年六月国学奏: "近年以来明经浸衰宜选取三十人以下入学养育兼差敎导官 上 外各一员以劝学。" 七月国子诸生诣阙上书曰: "臣等窃闻御史台奏: '国学养士大多供给甚费请简留行修业成者若干人在学余悉出之。' 臣等上为国家惜之。 夫崇学育才乃理国之本古之圣贤必以是为先务焉。 孔子虽不得位周流四方犹养三千之徒唐韩文公谪守潮州潮下州也。 犹曰: '州学废久不闻业成贡于王庭亦州二耻也。' 乃命赵德秀才掌州学以聚生徒出己俸以给厨馔。  我国家奄有三韩旣富而敎风俗文物拟诸三代而国学生徒不过二百有司以为费财而欲削之岂吾君尊道崇儒之意邪 且佛氏寺观周遍中外齐民逃役饱食逸居者不知其几千万焉有司曾不是思而反言国学之费非公言至论也。 愿陛下却而不用。" 诏可。 九年三月中书门下奏: " 外文臣各定业经注录政案量差学官。" 从之。 十一年正月判: 武学斋生赴举者少故策论虽不合格随分选取得第甚易诸学生争属武学。 弃本逐末非徒士风侥幸率皆才器驽下或委兵事有名无实。 且武学渐盛将与文学人角立不和深为未便。 自今已登第者与文士一体 用武学取士及斋号 停罢。 十三年判: 国学诸生四季私试通考分数直赴科场大寒大热两朔免试。 十五年九月门下省奏: "国学六斋诸生各持所讲大小经升堂博士学谕执经升讲每日不过五人每人不过二问从容论难悟疑辨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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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宗二十二年三月诏曰: "化民成俗必由学校自祖宗以来于外官差遣文师一员又有儒臣为守则兼管勾学事以劝学。 近闻任是职者但以谋利为先劝学之方略不留意志学之士无由闻达朕甚悯焉。 如有各官文师及管勾学事者劝学育才以副朕意则两界兵马使各道按察使注名驰报。 朕将不待政满随卽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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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五年七月中军宰枢议生徒未登仕版者试以诗选取八十人其不中者皆令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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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宗二年三月置东西学堂各差别监敎学敎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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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六年三月敎: 今儒士唯习科举之文未有博通经史者其令通一经一史者敎授国子。 三十年五月安珦建议令各品出银布有差以充国学赡学钱王亦出内库钱谷以助之。 珦以余 送江南购六经诸子史以来于是愿学之士七管十二徒诸生横经受业者动以数百计。 六月国学大成殿成。 初使臣耶律希逸以殿宇隘陋甚失泮宫制度言于王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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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宣王卽位赐养贤库银五十斤令艺文馆召致郡县有茂才者给牒任以训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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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十二年敎曰: "学校风化之源严加劝励以备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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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元年二月敎曰: "学校庠序风化之源国学名存实无十二徒东西学堂颓 不修宜令葺治养育生徒其有能通一经者录名以闻。" 四月进士李穑上* : "请外而乡校内而学堂考其才而升诸十二徒十二徒又摠而考之升之成均限以日月程其德艺贡之礼部中者依例与官不中者亦给出身之阶除在官而求举者其余非国学生不得与试。" 六年正月命修中外学校。 十二年五月敎曰: "近因干戈敎养颇弛。 自今成均十二徒东西学堂诸州郡乡校严加敎诲作成人才其土田人口或被豪强所兼幷者官为析辨以赡学用。" 十六年成均祭酒林朴上言: "请改造成均馆命重营国学于崇文馆旧址令中外儒官随品出布以助其费增置生员常养一百。" 始分五经四书斋。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文武之用不可偏废。 内自成均外至乡校开设文武二学养成人才以备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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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元年十二月大司宪赵浚等上* 曰: "学校风化之源国家理乱政治得失莫不由斯。 近因兵兴学校废弛鞠为茂草乡愿之托儒名避军役者至五六月*闲集童子读唐宋絶句至五十日乃罢谓之夏课。 为守令者视之泛然曾不介意如此欲得经明行修之士以补国家之盛理其可得乎 愿自今以勤敏博学者为敎授官分遣五道各一人周行郡县其马疋供亿 委乡校主之又以外方闲居业儒者为本官敎导令子弟常读四书五经不许读词章。 而敎授官循环周行严立课程身自论难考其通否登名书籍诱掖奬劝以成实材。 其有得人才之多者擢以不次若不能敎诲而无成 者亦将论罚。" 二年二月置京中五部及西北面府州儒学敎授官三年正月各道牧府亦置之。 六月金瞻等上* : "请元子及宗室子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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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私学文宗朝*大师中书令崔 收召后进敎诲不倦靑衿白布塡溢门巷遂分九斋曰乐圣大中诚明敬业造道率性进德大和待聘谓之侍中崔公徒衣冠子弟凡应举者必先肄徒中而学焉。 每岁暑月借僧房结夏课择徒中及第学优才赡而未官者为敎导。 其学则九经三史也*闲或先进来过乃刻烛赋诗。 榜其次第呼名而入仍设酌。 童冠列左右奉樽俎进退有仪长幼有序竟日酬唱观者莫不嘉叹。 自后凡赴举者亦皆肄名九斋籍中谓之文宪公徒。 又有儒臣立徒者十一曰弘文公徒侍中郑倍杰一称熊川徒; 曰匡宪公徒 政卢旦; 曰南山徒祭酒金尙宾; 曰西园徒仆射金无滞; 曰文忠公徒侍中殷鼎; 曰良愼公徒平章金义珍一云郞中朴明保; 曰*页敬公{贞敬公}徒平章黄莹; 曰忠平公徒柳监; 曰贞宪公徒侍中文正; 曰徐侍郞徒徐硕; 曰龟山徒未详。 幷文宪公 徒世称十二徒然 徒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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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十一年六月判: 各徒儒生背曾受业师移属他徒者东堂监试毋得许赴。 十七年六月判: 东堂监试后诸徒儒生都会日时国子监知会使习业五十日而罢。 曾接寺三十日私试十五首以上制述者敎导精加考 各其名下注接寺若干日私试若干首论报方许赴会。 诸徒敎导不离接所劝学者学官有阙为先塡差以示褒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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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六年七月翰林院言: "前者夏课之终必使知制诰为试员以考诸生能否近来废不行请复之。" 七年六月十二徒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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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三年六月罢十二徒。
志卷*弟{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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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第二十九。 高丽史七十五。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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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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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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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选法成宗八年四月始令京官六品以下四考加资五品以上必取旨以为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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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时吏部员点初筮仕者姓名入奏号曰点奏。 于是求入仕者皆赂白银以为贽上自判事下至令史习以为常竞占下点。 十一年正月中书门下郞舍议奏: "旧制文吏散官外补者皆有年限非有功不得超迁令有一二年而超受者有三十余年而不调者政滥人怨。 请限及第登科者闲五年自胥吏为员者闲八年以上许得施行余皆追寝之。" 诏可。 时政出权门奔竞贿赂无复廉耻。 自重房上将及宿卫之臣有气势者各举一人占官请调如不得诣执政家张拳极口争诘执政畏缩许之。 铨注猥滥故有是议。 然其追寝者亦行赂遗故崔忠烈韩文俊之徒力排其议曰: "前朝文臣各执己意臧否人物以至于败何复踵往辙耶 " 卽命吏疾速施行诸郞无复诘之。 二十年增省宰为八员。 先是省宰增至七时论谓非古制及是又增为八里巷 曰: "皇国实无寺省中置七斋七斋今未了八斋复入来。" 盖宰与斋声相近为 辞以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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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三年二月重房奏: "门下录事中书注书堂后官二员 令周年拜 职。" 然唯注书与堂后之文官者周年。 五年四月式目都监使崔诜等奏: "文班 外五六品 令带犀为 秩。" 王曰: "员数大多岂可一时升秩 " 乃增 秩六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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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宗时崔忠献专权颁政无常。 旧例颁政六月谓权务十二月谓大政吏兵部判事与诸僚会本部陟功黜罪皆 王命过此时虽有阙不补。 又吏部每岁调选百司胥吏有仍有徙名为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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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十二年崔瑀置政房于私第拟百官铨注选文士属之号曰必者赤。 旧制吏部掌文铨兵部掌武选第其年月分其劳逸 其功过论其才否具载于书谓之政案。 中书拟升黜以奏之门下承制 以行之。 自崔忠献擅权置府与僚佐私取政案注拟除授授其党与为承宣谓之政色承宣僚佐之任此者三品谓之政色尙书四品以下谓之政色少卿持笔 从事于其下者谓之政色书题。 其会所谓之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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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初承宣朴恒掌铨注始留宿禁中除授讫乃出。 故事政房员每当除授晨入暮出干谒塡门至是改之。 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敎曰: "本朝三品之阶贰于宰相未尝轻授。 虽至四品容有年满而未拜者。 近来或以五品超授致仕受禄者倍于显官。 各领校尉以下困于国役而有终年未受禄者诚为未便。 其以五品超授者有司论罢。" 四月忠宣罢政房以翰林院主选法。 三十三年七月典理军簿更定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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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宣王二年十月文武铨选分委选摠部以首亚相领之。 然一二幸臣以他官兼之久而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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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七年复政房。 十六年九月密直金之镜掌铨注专擅除授及批目下用事者争相涂抹窜定朱与墨至不可辨时人谓之黑册政事。[黑册者儿辈用厚纸黑而油之以习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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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穆王卽位之年十一月命典理军簿五品以下点望申闻。 十二月罢政房归文武铨注于典理军簿寻复政房。 恭愍王元年二月复罢之。 三月典理判书白文宝上书曰: "为政之要在于得人知人之难圣贤所重孔子曰: '举尔所知。' 书曰: '无求备于一人。' 若指瑕掩善则人无可用随器授任则士无可弃。 莫若使在位达官各举所知则克 至公野无遗贤矣。 乞依司马光所议设十科以举士。 其一科行义纯固可为师表二科经术该博可备顾问三科方正识大体可为台谏四科文章典丽可备著述五科狱讼法令尽公得失六科廉义理财赋公私俱便七科公正有风力可寄方面八科爱民砺节可作守令九科智勇才略防御将帅十科行止合度可为典礼。 应职事官自两府诸奉翊至从三品以上侍从官自佥议监察提学外制六品以上每岁* {须}于十科内举堪当一科者一人有堪举者不必拘于一科举非其人以致败与举主俱免。 典理军簿古之政府也。 古者文武异路世官不相交文资则典理武资则军簿各任铨注宜矣。 自毅王以后文武世通官亦交授故两司政官于大内别厅一会议政宜当文武官资一时注拟此所谓政贵变通酌古准今者也。 近代选法大坏不论资序功罪随代番更官类积薪前职满国故奔竞侥幸者滔滔皆是。 又先王制定衙门之外别立诸色冗员都目数多不量勤慢竞求冒进。 宜当 倂衙门沙汰不急之任合录都目庶絶争名之路。" 五年六月敎曰: "政房设自权臣岂爵人于朝之意 今宜永罢。 其三品以下与宰相共议进退七品以下吏兵部拟议奏闻。" 六年正月命都目: 去官人通四书者使赴任不通者为校尉队正定为恒式。 然今注拟日逼未易遽学四书姑令毕读千字文千字内能书百字者许赴任不能者年虽久不许录用。 十二月复归铨选于吏兵部。 十年二月王召吏部郞中李冈曰: "尔 铨选其台谏旷职者黜之贤才遗逸者陟之丁忧终制者亦须擢用。" 十一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曰: "自九品至一品每品各给职牒所以防奸。 近世品职朝谢初则佥署终则一官署故始难终易吏缘为奸今后六品以上各自写牒投省具署经印七品以下典理军簿具署经印每品同品转移者只给谢牒。" 十七年十二月用循资格。
#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10

辛禑元年十月宪司请革箚子房以文武二选分肄吏兵部从之不果行。 二年九月权臣弄权隐政批累日而下。 时谓之隐批。 六年六月谏官李崇仁等言: "近年官爵眞添相杂其谢牒但有堂后署而无印信恐后日必有假滥乞东班典理司西班军簿司各令印信署给。" 九年三月宪司言: "本朝以从仕久近劳逸多小循资升秩以赏功劳比来奔竞成风名器日贱有劳者不 无功者冒受。 愿自今精加检察循次 用以明铨选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