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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记
史二人,<惠恭王>元年,加二人。敎授之法,以『周易』『尙书』『毛诗』『礼记』『春秋左氏传』『文选』,分而为之业。博士若助敎一人,或以『礼记』『周易』『论语』『孝经』,或以『春秋左传』『毛诗』『论语』『孝经』,或以『尙书』『论语』『孝经』『文选』,敎授之。诸生读书,以三品出身,读『春秋左氏传』,若『礼记』,若『文选』而能通其义,兼明『论语』『孝经』者为上;读『曲礼』『论语』『孝经』者为中;读『曲礼』『孝经』者为下。若能兼通五经三史诸子百家书者,超擢用之。或差算学博士若助敎一人,以『缀经』『三开』『九章』『六章』,敎授之。凡学生,位自大舍已下至无位,年自十五至三十,皆充之。限九年,若朴鲁不化者罢之。若才器可成,而未熟者,虽踰九年,许在学,位至大奈麻奈麻而后,出学。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二
○音声署,属礼部,<景德王>改为大乐监,<惠恭王>复故。长二人,<神文王>七年,改为卿,<景德王>又改为司乐,<惠恭王>复称卿,位与他卿同,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主簿,后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三
○大日任典,<太宗王>四年置,<景德王>合典京府。大都司六人,<景德王>改为大典仪,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小都司二人,<景德王>改为小典仪,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大典事,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都事舍知{舍人}四人,<景德王>改为中典事,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谒舍知八人,<景德王>改为典谒,后复故,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都引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典引,后复故。位与弩舍知同。幢六人,<景德王>改为小典事,后复故。位与调府史同。都事稽知六人,都谒稽知六人,都引稽知五人[或云都引幢,或云少典引。],比伐首十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四
○工匠府,<景德王>改为典祀署,后复故。监一人,<神文王>二年置,位自大奈麻至级 为之。主书二人[或云主事,或云大舍。],<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五
○彩典,<景德王>改为典彩署,后复故{古}。监一人,<神文王>二年置,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三人[一云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六
○左司禄馆,<文武王>十七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主书二人[或云主事。],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七
○右司禄馆,<文武王>二十一年置。监一人,主书二人,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八
○典祀署,属礼部,<圣德王>十二年置。监一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三九
○新宫,<圣德王>十六年置。<景德王>改为典设馆,后复故。监一人,位与典祀署监同。主书二人,位与典祀署大舍同。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零
○东市典,<智证王>九{十}年置。监二人,位自奈麻至大奈麻为之。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位与调府史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一
○西市典,<孝昭王{孝照王}>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二
○南市典,亦<孝昭王>四年置。监二人,大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书生二人,<景德王>改为司直,后复称书生。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三
○司范署,属礼部。大舍二人[或云主书。],<景德王>改为主事,后复称大舍,位与调府舍知同。史四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四
○京都驿,<景德王>改为都亭驿,后复故。大舍二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五
○漏刻典,<圣德王>十七年始置。博士六人,史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六
○六部少监典[一云六部监典。],梁部沙梁部,监郞各一人,大奈麻各一人,大舍各二人,舍知各一人。梁部,史六人,沙梁部,史五人;本彼部,监郞一人,监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牟梁部,监臣一人,大舍一人,舍知一人,监幢五人,史一人;汉祗部习比部,监臣各一人,大舍各一人,舍知各一人,监幢各三人,史各一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七
○食尺典,大舍六人,史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八
○直徒典,大舍六人,舍知八人,史二十六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四九
○古官家典,幢[一云稽知。]四人,钩尺六人,水主六人,禾主十五人。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八。
三九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九。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零
杂志第八。
职官中。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一
○内省,<景德王>十八年,改为殿中省,后复故。私臣一人,<眞平王>七年,三宫,各置私臣。大宫,和文大阿 ;梁宫,首 夫阿 ;沙梁宫,弩知伊 。至四十四年,以一员兼掌三宫,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干,惟其人则授之,亦无年限。<景德王>又改为殿中令,后复称私臣。卿二人,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监二人,位自奈麻至沙 为之。大舍一人,舍知一人。
○内司正典,<景德王>五年置。十八年,改为建平省,后复故。议决一人,贞察{员察}二人,史四人。
○典大舍典,典大舍一人,典翁一人,史四人。
○上大舍典,上大舍一人,上翁一人。
○黑铠监,<景德王>改为卫武监,后复故。大舍一人,史四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二
○本彼宫,<神文王>元年置。虞一人,私母一人,工翁{上翁}二人,典翁一人,史二人。
○引道典,<景德王>改为礼成典,后复故。上引道二人,□{黄/下}位引道三人,官引道四人。
○村徒典,<文武王>十年置。(+ )于{干}一人,宫翁一人,大尺{火尺}一人,史二人。
○尻驿典,看翁一人,宫翁一人。
○平珍音典,<景德王>改为 宫,后复故。看翁一人,筵翁一人,典翁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三
○烟舍典,<圣德王>十七年置。看翁一人。
○详文师{详文司},<圣德王>十三年,改为通文博士。<景德王>又改为翰林,后置学士。
○所内学生,<圣德王>二十年置。
○天文博士,后改为司天博士。
○医学,<孝昭王{孝照王}>元年初置。敎授学生,以『本草经』『甲乙经』『素问经』『针经』『脉经』『明堂经』『难经』为之业。博士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四
○供奉乘师[阙]。
○律令典,博士六人。
○薮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靑渊宫典,<景德王>改为造秋亭,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夫泉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五
○且热音宫典,大舍二人,史四人,宫翁一人。
○坐山典,大舍二人,史三人,宫翁一人。
○屛村宫典,<景德王>改为玄龙亭,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宫翁一人。
○北吐只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六
○弘岘宫[已下五宫,通谓之古奈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葛川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善坪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伊同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平立宫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明活典,<景晖王{神德王}>二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七
○源谷羊典,<兴德王>四年置。大舍一人,看翁一人。
○染谷典,看翁一人。
○壁典,看翁一人,下典四人。
○ 园典,看翁一人,下典二人。
○豆呑炭典{豆谷炭典},看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八
○少年监典,<景德王>改为钓天省,后复故。大舍二人,史二人。
○会宫典,<景德王>改为北司设,后复故。宫翁一人,助舍知四人。
○上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下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左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零九
○右新谋典,大舍一人,史二人。
○租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新园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氷库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白川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零
○汉祇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蚊川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本彼 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陵色典,大舍一人,史一人。
○秽宫典,<景德王>改为珍阁省,后复故。稚省十人,宫翁一人,助舍知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一
○朝霞房,母二十三人。
○染宫,母十一人。
○ 典,母六人。
○红典,母六人。
○苏芳典,母六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二
○ 染典,母六人。
○漂典,母十人。
○倭典,已下十四官员数阙。
○锦典,<景德王>改为织锦房,后复故。
○铁鍮典,<景德王>改为筑冶房,后复故。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三
○寺典。
○漆典,<景德王>改为饰器房,后复故。
○毛典,<景德王>改为聚 房,后复故。
○皮典,<景德王>改为 人房,后复故。
○ 典。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四
○皮打典,<景德王>改为 { }工房,后复故。
○磨典,<景德王>改为梓人房,后复故。
○ 典。
○靴典。
○打典。
○麻履典。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五
○御龙省,私臣一人,<哀庄王>二年置。御伯郞二人,<景德王>九年改为奉御。<宣德王>元年,又改为卿,寻改为监。(+置)稚省十四人。
○洗宅,<景德王>改为中事省,后复故。大舍八人,从舍知二人。
○崇文台,郞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岳典,大舍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六
○监典,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四人,都官四人,从舍知二人,乐子无定数。
○ 典,<景德王>改为天禄司,后复故。大舍二人,舍知二人,史八人, 翁四人,从舍知二人。
○春典{ 典},舍知二人,史八人。
○祭典,舍知二人,史六人。
○药典,<景德王>改为保命司,后复故。舍知二人,史六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七
○供奉医师,无定数。
○供奉卜师,无定数。
○麻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织纺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八人,从舍知四人。
○曝典,属县三。
○肉典,<景德王>改为尙膳局,后复故。于{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八
○滓典,干一人,史四人。
○阿尼典,母六人。
○绮典,<景德王>改为别锦房,后复故。母八人。
○席典,<景德王>改为奉座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二人。
○机槪典,<景德王>改为机盘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六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一九
○杨典,<景德王>改为司 局,后复故。于{干}一人,史六人。
○瓦器典,<景德王>改为陶登局,后复故。干一人,史六人。
○监夫大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大傅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行军典,大舍二人,史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零
○永昌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古昌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番监,大舍二人,史二人。
○愿堂典,大舍二人,从舍知二人。
○物藏典,大舍四人,史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一
○北厢典,大舍二人,史四人。
○南下所宫,<景德王>改为杂工司,后复故。翁一人,助四人。
○南桃园宫,翁一人。
○北园宫,翁一人。
○新靑渊宫,翁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二
○针房,女子十六人。
○东宫官。
○东宫衙,<景德王>十一年置。上大舍一人,次大舍一人。
○御龙省,大舍二人,稚省六人。
○洗宅,大舍四人,从舍知二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三
○给帐典[一云□典。],典四人,稚四人。
○月池典[阙]。
○僧房典,大舍二人,从舍知二人。
○ 典,大舍二人,史二人,从舍知二人。
○月池岳典,大舍二人,水主一人。
三九卷志八职官中二四
○龙王典{龙主典},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国史记卷第三十九。
四零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四十。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零零
杂志第九。
职官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零
武官。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一
○侍卫府,有三徒,<眞德王>五年置。将军六人,<神文王>元年,罢监置将军,位自级 至阿 为之。大监六人,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队头十五人,位自舍知至沙 为之。项三十六人,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卒百十七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四零卷志九职官下武官零二
○诸军官,将军共三十六人,掌大幢四人,贵幢四人。<汉山>停[<罗>人谓营为停。]三人,<完山>停三人,<河西>停(+十)二人,<牛首>停二人,位自眞骨上堂至上臣为之。绿衿幢二人,紫衿幢二人,白衿幢二人,绯衿幢二人,黄衿幢二人,黑衿幢二人,碧衿幢二人,赤衿幢二人,靑衿幢二人,位自眞骨级 至角干为之。至<景德王>时,<熊川州>停加置三人。